2024年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调查报告专业【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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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调查报告【第一篇】
为更有效地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省妇联儿童部围绕网络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专题在全省开展调研。在13市(地)城乡抽取2600名中小学生、1300名上网学生家长作为样本进行问卷调查,回收有效学生问卷2122份、家长问卷1132份并汇总分析。主管领导于6月份带队赴哈尔滨、大兴安岭区县实地调研,并与专家、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座谈。此外,还通过“儿童网络安全行”征文、走访心理咨询机构等途径了解了有关情况。
1、未成年人上网较为普遍。
调查发现,上网已成为未成年人成长历程中的普遍现象。此次问卷调查到的上网学生占了%,女生比例略高于男生。在10至13岁之间开始上网的学生最为集中,占%,仅有1%的学生在5、6岁时开始接触网络。学生上网已持续三、四年的占25%,还有25%的学生网龄已达5至。%的同学每周至少可以上网一次,%的学生可以每天上网。
2、未成年人上网较为理性。
调查显示,绝大部分未成年人上网较为清醒理智,认为自己喜欢上网但不迷恋的占%,上网与否无所谓的占%。%、%的家长也分别对自己孩子的上网行为做出了比较理智、上不上网无所谓的评价。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在较为合理的范围之内,%的学生能将上网时间限制在2小时以内,%的学生能将上网频率控制为每周上网一次或只在周末定时定点上网,%的家长也明确表示孩子上网时间一般在1至2小时之间。80%以上的学生对基本的网络道德有正确的认识。%的学生表示不会在网上填写真实的个人和家庭成员资料。%的学生表示不会向家长隐瞒自己上网的真实情况。%的学生表示不会去见网友。
3、未成年人上网有成人监督指导。
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家庭和学校为未成年人学习使用互联网创设了基本条件,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中上网,家长和老师对未成年人上网也起到了一定的监督指导作用。%的同学在家里上网,%的同学在亲朋家上网。%学生表示自己上网受到家长监督,70%的家长也认为自己的监管有一定效果。家长、老师等也较注意告知孩子上网注意事项,学生问卷显示,由家长告知孩子上网注意事项的占%,由老师告知的占%,亲戚告知占%。
4、未成年人上网重要内容是游戏娱乐。
调查发现,大部分家长和孩子都认同上网已成为未成年人学习之余游戏娱乐的重要内容。与上网相关的内容是学生之间乐于交流探讨的话题,%的学生还是由同学朋友教会上网。学生常浏览的网站类型依次是游戏类、教育学习类、娱乐时尚类,交友聊天类网站,比例分别是%、%、%、%,休闲娱乐的内容总计占了%。调查还发现,男生更喜欢游戏类网站,比女生高出个百分点,女生更常浏览娱乐时尚类网站,高于男生3个百分点,喜欢交友聊天类网站的男女生几乎各占一半。
5、未成年人出入网吧现象仍然存在。
调查表明,还有%的学生出入网吧,%的学生只有到网吧才可以上网,%的学生是在有别的上网条件的同时也常常到网吧上网,男同学占网吧上网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90%以上的学生去网吧是为了休闲娱乐,极少部分学生是因为学习需要到网吧上网。统计结果显示,在网吧玩游戏学生占了近一半,玩暴力刺激类游戏的学生最多,达70%以上。谈及上网吧的费用,60%的学生表示要使用平日零花钱,其他学生则要向家长要钱,或用自己的部分生活费和压岁钱来支付。
二、网络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的影响。
调查表明,网络对当代未成年人产生了日益深刻、广泛的影响。%的学生认为上网对自己产生了有利影响,%的学生认为产生了一些不好影响,%的学生表示积极和消极影响都存在。很多人形容网络是双刃剑,善用是福,放纵是祸。
一是有助于开阔视野、求知启智。问卷显示,%的学生在网上常浏览教育学习类、青少年专业类和新闻类网站。学生对网络开阔视野这一积极影响认同度最高,达%。在他们眼中,网络是知识金库,想找什么都能找到;网络是全能教师,能解无数个为什么。学生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在网上随意搜索浏览,可以通过网校听各地名师讲课,有的学生有不会的问题也乐于到网上探讨。网络常变常新的丰富内容使未成年人始终紧跟时代步伐,交流互动的形式也使得学习知识的过程更生动有趣,激发了未成年人的想象力,锻炼了未成年人的思维能力。
二是有助于放松心情、舒缓压力。调查表明,网络的方便快捷、多姿多彩,特别是玩游戏、聊天、听歌、看电影、看电子书等休闲娱乐功能都使孩子们感到快乐,有助于未成年人缓解心理压力,改善心理健康状况。问卷显示,%的学生在网上玩游戏,%的学生有自己的网友,他们玩游戏的时候可忘却烦恼,与网友倾诉可求得情感共鸣,以减轻课业负担等带来的心理压力。%的家长也认同孩子是为了缓解压力才上网,%家长认为上网使孩子心情愉悦。
三是有助于塑造个性、培养能力。56%的学生认为上网有助于沟通能力的培养,%的学生认为上网能培养创造性和探索精神。未成年人在网上经营空间博客、与人互动等,可以较大程度上避免现实人际交往障碍的困扰,能有更多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见解、展示自己某方面的才华,能进一步锻炼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自尊心、自信心等,在某种程度上还满足了精神上的成就感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利于未成年人良好个性的养成,对于现实生活中这种发展、需要得不到充分满足的孩子来说更是有特殊意义。
一是上网无度伤害身体健康。过度上网是影响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重要诱因,%家长最担心过度上网会有损孩子身体健康。%的学生表示自己上网曾在4小时以上,%的学生承认曾经通宵上网。网络无限开放、信息庞杂,孩子上网计划性不强,贪恋玩游戏、聊天等,都是致使上网时间、频率增多的原因。未成年人长时间坐在电脑前一动不动,加上遭受电脑屏幕的电磁等辐射,很容易导致血液循环不畅,影响骨骼和组织发育,引起视力、记忆力下降等伤害性影响。由于对网络的过度依赖,未成年人参加室外锻炼、游戏的兴趣减少、频率降低,也不利于身体成长发育。此外,在网吧上网的孩子往往处在一个比较混乱、烟雾缭绕的环境当中,对身体健康不利。
二是思想道德素质面临挑战。调查表明,%学生认为网上可以有不文明言行,%的学生认为网络上相互欺骗很正常,%的学生对网络道德的认识较为模糊混乱。有同学举例说,生活中不能偷窃,但网上“偷菜”没有问题。未成年人接受新生事物快,但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尚未完全成熟,主观判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还不完善,面对良莠不齐的网上信息和网络服务难于分辨对错和正确取舍,网上的违法不良信息和有害网络游戏很可能使未成年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腐蚀,少数未成年人因上网而产生了思想道德认识上的偏差。
三是产生行为问题和严重后果。据调查,有的未成年人因为沉迷上网而产生了逃课、逃学现象,在学习的黄金时期荒废了学业甚至辍学,对今后的学习和生活势必造成不良影响。依赖网络也易出现心理问题,产生焦虑、亢奋、幻觉等现象,严重的还会出现“网瘾”,据了解,我省未成年人网瘾不是个别现象,在去年哈尔滨市一名心理医生披露的工作日记中就记载有300多位这样的孩子。此外,未成年人心理上不成熟、涉世不深,易受不良风气、行为影响,有的还对家长隐瞒自己上网的真实状况,他们可能因为没钱上网产生欺骗、偷窃、抢劫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也可能因为与陌生人聊天、见面成为被欺骗甚至犯罪的目标,或者一时冲动成为恶性案件制造者,诸如《14岁女孩遭网友拐骗》、《初中生杀人后照旧玩网游》等与网络相关的新闻屡上报端,在这类事件中未成年人都要承受比较严重的后果。
三、引导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立足广大家庭,引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上网安全。
作为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妇联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上网安全问题,并将之纳入小公民道德建设、“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中统一研究推进部署。今年,省妇联将“突出保障未成年人家庭上网安全,指导家长做孩子上网安全的守护者”作为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的年度工作目标。与省文明办、外宣办、通信管理局共同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引导家庭成员自主参与举报监督行动、家庭教育指导行动、社会实践行动、舆论宣传行动,自觉抵制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有害信息。与省文明办策划实施了家庭教育巡讲龙江——绿荫行动,在全省开展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将保障儿童上网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引导广大家长重视、关注未成年人上网安全问题并学习掌握必要方法。在全省组织开展“儿童网络安全行”家庭教育主题征文活动,呼吁社会共同关注并帮助解决儿童安全上网这一问题。
(二)切实履行职能,确保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和不良信息。
全省网络监管部门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加强监管治理,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组织安装远程监控软件,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进行从严处理,取缔无证照网吧。关工委组建“五老”义务监督员队伍,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们在制止未成年人进网吧、发现举报黑网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新闻出版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监管,对本省网站擅自登载、链接、传播含有低俗和淫秽色情内容的网络小说、电子书、网络游戏的行为采取必要措施,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网上文化环境。教育部门注重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并积极搭建平台,各中小学普遍利用信息技术课、思想品德课、生活课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网络道德教育,在校园电脑上安装防控软件堵截不健康的网络信息,有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阵地引导学生开展积极、健康的网上生活学习,通过组织参加网上比赛、活动等向学生推荐优秀少儿网站和专题网站,在假期为学生定时开放微机房作为“绿色网吧”。
时至今日,未成年人已成为中国的网民中的最大群体,据底数据,中国亿网民中约有三分之一是未成年人,这些上网未成年人约占未成年人总数的三分之一。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成长发展的关键阶段,网络上的淫秽色情信息、未成年人的网瘾现象、因网络引发的恶性案件,这些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已为社会普遍关注,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时代健康成长已刻不容缓。建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从长计议,勇担重任,强化管理,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巩固网络安全保障体制,积极防范网络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是推进完善网络立法进程。尽管全国有一系列与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进行规范,但伴随着网络产业的飞速发展和日趋复杂,法律的滞后性和不完善也凸显出来,建议完善现有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如通过法律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信息内容负责,对网络色情等网络犯罪行为进行认定,推进网络邮箱、论坛、博客、视频实名制等,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的行为进行有效跟踪和处理。
二是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建议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从业单位审批认定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建设内容丰富、寓教于乐、各具特色的服务未成年人的专业网站。为各级图书馆开设电子阅览室提供场所、设备等各方面的必要支持。严格审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控制网吧的布局和规模。网络监管部门要对网吧等上网经营场所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确保上网身份登记制度、“不准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措施的真正落实,对违规营业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坚决取缔。
三是加强网络技术保障。要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在防范违法有害信息和保护、规范未成年人上网中的作用。利用网络技术及时监测未成年人上网状况,对反映出来的问题给予充分关注和必要研究。开发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优质软件,推广免费过滤软件,进一步提升“绿坝”等现有软件的性能,保证用户安装使用这类软件检测、过滤、截获有害信息的同时不影响其他功能。对现有网站、信息进行分级管理,借助网络安全认证、身份认证技术,限制未成年人对有害信息资源网站的访问。
四是完善全方位社会监督。建议全面打通网上举报中心、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监督举报通道,建立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和举报查实有奖制度,更广泛地发动群众对威胁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加大对政府监管行为的监督,对网络审批、网吧监管工作领导不力、工作不实、徇私枉法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动员网民参与网络信息和服务的监督,严厉打击发布、传播不良信息的网络行为,及时消除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要继续发挥“五老”、家长等群众力量参与对网吧经营行为的监督,对查实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坚决取缔,经营者再次经营也要受到严格限制。
五是促进行业自律。各级互联网协会、网吧行业协会要发挥组织优势和能动作用,引导协会成员实现自我管理,为建设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做出努力。要宣传表彰为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做出贡献的互联网从业单位,为其更好发展提供便利。要促进门户网站、知名网站带头自律,以健康、生动的高品质内容吸引受众,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引导网吧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保不接纳未成年人出入网吧。
六是家校联动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学校应共同努力,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帮助未成年人掌握上网自律、自护的本领。要引导家长、教师科学施教,营造温馨成长环境,建立融洽亲子和师生关系,支持未成年人发展广泛的兴趣爱好、参与喜闻乐见的活动,避免一部分孩子因心理精神需求不足或压力过大而迷恋网络。要提升家长、教师现代信息技能和网络道德素养,使其成为孩子的示范榜样,并能及早对孩子进行网络用途、操作技能、网络道德和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要共建校园网或班级网等网络阵地,提供健康有益、符合学生心理特点和兴趣爱好的知识、信息与服务,给他们以充分展示自己和交流互动的平台。
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调查报告【第二篇】
未成年人上网问题的存在,是多方面原因复杂混和而成的。
1.自身方面的问题。未成年人处于从未成年人到成年人的转型期,这个时期是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当中,青少年有很强的好奇心,对任何新鲜事物都乐于尝试,并且容易上瘾。
2.社会方面的原因。一些网吧老班为了赚钱,根本不管上网者是否未成年人。学校管理不严格,对学生的要求不到位。文化稽查部门对黑网吧的管制力度不够,导致许多网吧钻了空子,大肆接纳未成年人。
(二)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对网络的态度和相关行为的情况。
1.未成年人上网率极高,上网时间长,多数家长却从未上过网。
调查显示,%的未成年人表示对网络感兴趣,并有%的未成年人认为“很长时间不上网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周末和节假日是未成年人们上网的高峰时段。而%的家长表示不了解网络为何物,没上过网的高达%,只有%的家长经常上网。大部分教师的上网时间少、上网经验明显不足。
2.多数未成年人对在校上网的条件不满意,家长、教师呼吁改善条件。
对于课余时间里在校上网条件表示满意的未成年人只有%,不满意率达%。%的未成年人在学校里学会了上网技巧,而%的未成年人则认为学校并没有把必要的网络技巧教给他们。同时,不少教师对于学校的网络资源现状,特别是现有资源的利用率表示不满。据教师们反映,校园网络设施和多媒体教学设备主要用于展示课件与开公开课,而未能充分运用于平时备课和课堂教学,更不能充分满足学生们在校上网的需求。
3.多数家长既赞成子女上网,又担心子女上网影响学业。
对于子女上网,27%的家长持赞成的态度,反对的只有%,大部分家长则顺其自然。高达九成的家长认为,网络最大的好处是“能使子女开阔眼界,增长见识,”;%的家长觉得网络能促进子女的学习兴趣,11%的家长认为“网络没有任何好处和作用”。%的家长表示,最不能接受的事是孩子上网会浪费时间,耽误学业。显然多数家长内心十分矛盾:既希望自己的子女能享受网络的好处,更怕因迷恋网络而荒废学业。此外,令家长们深感焦虑的事还有:浏览淫秽、反动、暴力信息,产生网恋,痴迷网络游戏等等。
(三)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应该承认,网络对学生还是有诸多好处的,主要表现在:可以拓宽知识面;“网络世界”的出现,使学生的生活空间,从原先相对狭小的物理空间进入了一个完全开放的虚拟空间,扩大了学生的人际交往层面;锻炼了社会交际能力,能够促进学生甄别现实与虚拟空间真伪的能力;增强了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成绩,打字速度快,盲打水平高;经常玩游戏的同学反应速度快,思维敏捷。
由于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未成年人上网存在很多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1、影响学业。未成年人上网大多是为了打游戏聊天和点歌等,这些娱乐方式对未成年人很有吸引力,意志不坚定的学生常常身不由己,情不自禁,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严重影响学业。有的上网时间过长(有的甚至通宵达旦),不能很好地休息,上课无精打采,有的即使上课时也是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效率低下;有的为了上网甚至旷课、逃学……诸如此类的现象日益增多,浪费了大好的时光,导致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影响了学生的大好前途。
2、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目前,大多数未成年人是独生子女,他们本来就缺乏与他人沟通的机会,如果再沉迷于网络游戏或聊天,就会使他们减少和人交流的愿望,甚至患上“电脑自闭症”,处于亚健康状态或直接导致心理障碍。
3、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有些网吧环境较差,大量的吸烟导致烟雾缭绕,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有的学生上网时间太长,容易引发很多疾病。长时间上网不但对眼睛造成极大伤害,还打破了正常的`生活规律。还有的学生为了上网常常节省午饭费,长此以往,还会导致内分泌失调,引发一系列身体疾病。更可怕的是易导致心理疾病,这将给未成年人今后的生活和学习带来无法预计的损失。
4、诱发未成年人犯罪。为了解决上网费用欺骗家长钱财或者抢劫小学生钱物。这种现象现在时有发生。网上不健康的内容,也会导致未成年人的行为道德不规范。学生浏览不健康的网站,都容易使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解决未成年人上网的建议及对策。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吧的数量也逐渐增多,家庭上网的也越来越多,未成年人上网的人数也呈不断增多的趋势。这是他们的权利,学校和社会不可能也不应该禁止。但是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之中,他们上网弊远远大于利,特别是“不健康上网”给未成年人带来了严重危害,我们必须对他们的上网行为给予关心、引导和教育,使互联网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为此,提出如下建议及对策:
1、加强各方教育。作为学校,如果只是强行禁止学生上网,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应该变“堵”为“疏”,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典型事例,加强法制教育、网德教育、责任意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使学生彻底认清“不健康上网”的危害,注重引导学生“健康上网”。作为社会,通过各种媒体普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开设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热线。作为家长,不要只关注孩子的衣食住行,更要关心孩子的心理成长,不要对孩子放任自流或者强加干涉,配合好学校、社会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2、加强政府管理。要加强对网吧的审批,继续加大对网吧的检查力度和管理力度,尤其是对网站内容、上网时间和身份证等方面要细心检查、严格管理,阻止不健康的进口游戏泛滥,杜绝“不健康上网”情况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能对非法网吧只是罚款了事,更不能就知道伸手向网吧收钱而疏于管理,使网吧经营出现秩序混乱的情况,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加强网络管理,加大法制力度。对于境内境外一些非法网站加强监控力度,对于境内非法网站坚决取缔,对于境外网站进行严格过滤;制定专门法律,继续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
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调查报告【第三篇】
本学期我校德育工作以围绕学校工作中心,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思想,加强德育工作研究,以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读书教育活动,主题教育、法制教育活动和德育常规活动为抓手,增强了德育实效,使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学校德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形成德育工作网络。
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在学校德育工作中,政教处、年级组长、班主任、思品教师是实施德育工作的主力军。全体教师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氛围,德育工作做到有组织,有队伍,有计划,所有这些为德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注意加强德育队伍建设,特别是年级组长和班主任队伍建设。
每月一次班主任会议;每学期1―2次班主任经验交流会;每学期1次家长会。坚持开展主题班会观摩活动,让班主任在实践中互学互进,共同提高,定期举行班主任例会,每学期上交1篇班主任心得论文,小班化学习研讨反思、案例论文,通过学习有关经验文章、经验介绍等方式,努力提高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另外我们还要求“人人都做德育工作者”,充分发挥了共青团、学生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任科教师,也充分发挥其学科优势,加强了学科的德育渗透工作。
三、建设阵地,形成德育工作载体。
学校德育工作要取得成效,很重要的一点便是做好德育阵地建设,形成德育工作的载体。我们德育工作始终坚持以班队活动、思品课为德育工作的主渠道、主阵地,建立少年团校、法制学校、健全周一升旗仪式。完善德育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多形式搭建德育工作舞台,增添德育工作载体,提高德育工作成效。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
1、对学生加强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规范》上墙,人人熟知行为规范内容,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各团队开展不同形式的主题队会学校坚持开展“三项红旗”竞赛,对学生进行“纪律、卫生”教育。
2、文明礼仪教育月中,各班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文明礼仪》并以“争做文明人”为主题,根据本班实际开展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在学雷锋教育月中,各班组织学生开展学雷锋活动,让学生在体验中学习雷锋的精神。
3、九月份开展了“弘扬民族精神”的爱国主义主题教育,由校团委制定活动计划,利用宣传窗展出相关刊物,包括此主题的征文,各班开展了以此为主题的班会活动。还组织开展“节电、节水、节能”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及特殊学生帮教活动并建立其党档案。
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调查报告【第四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网友分享的“2024年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调查报告专业【通用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基本情况。
社区总户数1083户,2884口人。现有未成年人417人,其中,高中生85人,初中生134人,小学生122人,幼儿66人,失学8人,待业2人。为了详细了解和掌握社区的青少年思想德育教育现状,我们抽样走访了105家,与一些家长、青少年进行了座谈,取得了第一手材料。
二、存在的问题。
就社区来说,当前青少年德育教育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理想观念模糊。不论是在入调查中,还是在座谈中,使我们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事实:在走访的105户家庭中,有95个孩子对自己的将来没有打算,不清楚自己究竟要干啥,尤其是年龄较大的表现得更为突出。“随遇而安”、“到时候再说”、“没想过”……是受访孩子和家长说得最多的。
2、是非观念淡化。在受访人群中,我们向所有的家长和孩子做了一个提问调查:如果遇到歹徒正在行凶,恰巧被你看到,你会不会上前阻止?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几乎所有的家长和孩子都选择了回避。除此之外,缺乏礼貌、不懂交往规则、善恶不分在这些孩子中都表现得十分突出。
3、法制观念不强。在这些孩子中,普遍存在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现象,法律边缘模糊。除了杀人、放火、盗窃、抢劫之外不清楚其它违法行为。甚至一些青少年自身就存在着违法行为。
4、自制能力差。突出表现在逃学上网吧、打游戏、看黄牒黄书、浏览黄色网站等方面。尽管学校和家长多方阻止,但成效不大。
三、
鉴于青少年当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为了使这些未成年人能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在将来能担负起建设祖国的大任。我们建议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管理。
1、尽快开办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课。由于学校的当前教育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很多学校都把德育教育课当作副科处理,甚至有些学校干脆就取消了德育课,使未成年人的德育水平极低,出现了荒漠化现象。所以,在社区开办德育教育课已成当务之急。通过与家长沟通,我们建议利用双休日成立社区德育教育班,集中未成年人学习,尽快补上这一课。
2、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未成人之所以出现这样问题,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与其监护人——家长也有着直接责任。很多家长也痛苦地表示不会管孩子,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由于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教师,在第一教师不称职的情况下,出现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荒也就不奇怪了。为此,加强家长教育也势在必行。
3、加强未成年人环境管理。外因往往决定内因。东利社区未成年人之所存在这些问题,与其成长环境也有关系。在东利社区,大大小小的网吧、黑游戏厅、歌舞厅不下十几个,每天暄闹不止,潜移默化中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所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也是我们当前应该正视的一个现实。
综上所述,尽管当前存在这些问题,但只要我们能从源头上、根本上抓好,从正面教育入手,坚持经常,相信广大提高青少年德育素质一定会有一个较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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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调查报告【第五篇】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牢牢把握爱国主义教育这个核心,把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作为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重点,从民族美德、民族文化、民族苦难、民族风俗、民族英雄、民族艺术、民族团结、民族礼仪、民族责任感、民族希望等方面开展教育,教育广大学生胸怀祖国,牢固树立振兴中华的雄心壮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加强诚信校园建设。继续以创建诚信校园、培养诚信学生为目标,开展诚信教育、诚信管理、诚信服务等诚信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学生诚实待人,诚实做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为人处事要诚实,作业、考试要不抄袭、不作弊。培养学生守时、守信,言必行,行必果,遇到失误,勇于承担责任,知错就改。
继续实施“四五”普法教育。按照全国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抓好师生的普法学法工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继续组织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课程,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具体工作如下。
1、制定“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计划。
2、结合“三八”妇女节,对学生进行礼仪教育。
3、开展向雷锋叔叔学习的社会实践活动。
4、进行热爱大自然、爱护环境的教育。
5、清明时节,开展祭扫烈士墓活动,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6、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法制、消防、安全等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参加是红色之旅征文竞赛。
8、开展崇尚科学,拒绝邪教活动。9、切实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继续深化“警校共育”工作10、开展好“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1。
1、推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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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纪念“五.四”活动,组织青年教师、团员开展社会实践考察学习活动,评选、表彰镇级优秀团员。
1六、一”庆祝活动。1。
4、组队参加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艺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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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九月开展教师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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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市德育工作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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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十月,开展“国庆”庆祝活动。
18、老人节开展“尊老敬老”活动。19、评选本年度“十佳班主任”,举行德育研讨会。20、评选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办公室、文明办公桌等。2。
1、组织参加教职工联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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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结全年工作。
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调查报告【第六篇】
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全球性的问题一直广受关注。未成年人由于其身心发展的特殊性和不成熟性,极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干扰而违反社会规范,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完全定型,可塑性强,如果不考虑未成年人的人格因素,机械地依据犯罪事实施以刑罚,很可能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正。因此,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尽可能地审查未成年人的个体差异、人格特点,因人施教,按照刑罚个别化原则选择针对性的处遇措施,从而实现刑罚个别预防功能。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1],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由专职机构或者专职人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环境、学习情况、心智状况以及案发后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并出具书面的调查报告,为司法机关公正合理地惩罚、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参考依据。社会调查制度因其有利于刑事审判中量刑的科学化、准确化和合理化,已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被赋予特殊关注。但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运行困难重重,本文基于此尝试分析镇海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发展情况、主要特点以及存在的现实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镇海法院刑事审判庭早在1991年就在刑事审判庭中成立了专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以下简称少年合议庭),由专人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xx年3月,镇海法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20多年来,少年庭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不断地探索和逐步推进社会调查制度,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页脚..页眉.1、初创阶段。1991年,少年合议庭成立以后,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尝试开展社会调查工作。这一阶段,无论是在调查报告的主体、方式、形式、内容等方面,都处于较为初级的探索阶段。当时的社会调查以法院为主导,采取两种方法:对于本地户籍未成年人,少年庭法官对法定代理人进行走访,以谈话的形式制作调查笔录;对于异地户籍未成年人,由法院向未成年人家庭寄送调查表,要求其法定代理人认真填写后寄回,以调查表作为社会调查的载体。上述社会调查的材料主要反映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为更好地帮教未成年人提供了良好的素材,但同时因为被调查对象限于未成年罪犯的法定代理人,所以社会调查基本都反映出未成年罪犯平时表现良好的一面,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其真实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影响不大。
2、深入阶段。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这一规定,为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社会调查制度提供了最直接的法律依据。镇海法院在以往审判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详细的社会调查制度,社会调查由原来单纯依靠法院转为以法院为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参与,亲自到未成年人所在家庭、社区、学校、单位进行走访,调查报告较为真实地反映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前的平时表现、性格特点、成长环境等。同时,镇海法院与镇海看守所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对被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发放心理测评的综合测试题,对未成年人犯罪后的表现及心理状态进行测评,以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前后的表现。
3、规范阶段。20xx年,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未成页脚..页眉.年人刑事案件应当开展社会调查,调查主体为未成年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提供或审查社会调查报告,人民法院应当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量刑依据进行质证。这一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社会调查的主体、内容、作用等,操作性强,为司法实践起到很好地指导作用。
20xx年至20xx年第一季度(图表一),镇海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共对53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出调查函86份,并对其中12份的社会调查报告进行当庭质证,对符合非监刑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尽量适用缓刑或单处罚金。这对于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加强司法机关之间及其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配合,更加有效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罪犯的矫正帮教,建立对犯罪未成年人评估体系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取得的良好的社会效果。
1、社会调查主体多元化。由于法律法规对社会调查缺乏明确细化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程序的启动主体与直接调查主体呈现出多方参与的趋势。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均可以作为社会调查主体,社会调查主体呈现多元化的特点。20xx年以来,镇海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主要由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直接参与调查。而启动社会调查程序的主体,仍呈现多元化特点:一是由公安机关启动。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立案后,通过司法系统内部联网信息平台或者书面委托方式,委托相关机关开展调查。二是由检察机关启动。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认真审查公安机关是否随案移送社会调查报告等材料,如公安机关未移送社会调查报告,检察机关也可以委托相关机关开展调查。三是由人民法院启动。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可启动社会调查程序,对可能适用非监禁刑但尚未提供社会调查报告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调查。以镇海法院已经进行过社会调查的53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例(图表二),横向比页脚..页眉.较三家单位,其中由公安机关启动社会调查的案件为37件,占69%;由人民法院启动社会调查的案件为13件,占25%;由检察机关启动调查调查的案件为3件,仅占6%。
2、跨区域调查案件数量多(图表三)。在86名被调查对象中,其中宁波大市籍贯的未成年人为4名,宁波市外但浙江省内籍贯的未成年人为5名,浙江省外籍贯的未成年人为75名。由于外省未成年人犯罪较多,大部分案件都需要跨区域进行调查,工作量较大。
3、司法指导性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报告是极具司法指导性的综合性材料。首先,调查报告所反映的内容是对未成年犯罪量刑的酌定情节之一,是影响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拟判处非监禁刑和免刑的被告人。其次,调查报告为法庭教育提供了有价值的材料。法庭教育是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对于未成年罪犯能否认罪服法,自觉改造有着积极影响。由于每个未成年罪犯的个体情况存在不同,接受法庭教育的自觉性和感悟点均不相同。因此,调查报告为法官结合案情和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把握庭审感化点提供了有利依据。第三,调查报告为跟踪帮教提供了有效的参考资料。一方面,对未成人罪犯所在学校、家庭、单位进行社会调查,为确立该未成年人罪犯有无帮教条件和制定帮教措施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也对未成年罪犯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帮助其正确认识犯罪行为、认真悔罪改造极为有利。
4、调查报告回函效果较差(图表四)。由公安机关以邮寄送达的方式委托相关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直接参与调查,是当前通用的做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调查回函效果并不理想。据统计,超过70%的调查函在寄出后得不到任何回复,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只有一份无法进行社会调查的情况说明;14%的调查函回复不详,调查内容填写过于简单、敷衍了事;9%的调查函逾期回复;只有6%的调查函及时地得到较为客观、全面回复,该部分主要为本地户籍或浙江省内户籍的未成年被告人。
5、案件审理天数增加(图表五)。根据《浙江省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页脚..页眉.规定,进行社会调查的时限为7个工作日,最长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加上邮寄委托调查函、司法部门回寄调查函等程序,导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天数普遍增加。20xx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面推行社会调查制度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同比增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同比增加%。
图表五:平均审理天数对比图。
20xx年平均审理天数(单位:天)。
20xx年平均审理天数(单位:天)。
同比增加(%)。
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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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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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调查主体不统一。
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社会调查的主体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20xx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也仅仅规定社会调查的启动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但没有明文规定社会调查的主体。在司法实践中,没有专门的社会调查主体,司法机关可以委托其他机构社会调查,也可以直接依职权进行社会调查。自20xx年以来,根据宁波市规范性文件《关页脚..页眉.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镇海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每一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委托户籍地或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会调查,这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社会调查主体,但由于异地籍未成年被告人占绝大多数,社会调查委托函回复率极低,异地籍未成年被告人户籍地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调查主体。
目前,我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多数被羁押,只有少数被取保候审。因而,应尽早启动社会调查,根据社会调查的情况,确定是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减少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避免刑罚不确定所带来的伤害。但长期以来,社会调查启动的时间过晚,多数是在较晚的审判阶段进行的。20xx年以来,宁波市规范性文件《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后,应及时委托社会调查。但实际上,公安机关往往只是以书面委托形式发函,没有全面落实社会调查报告,对于是否回函、回函具体内容不予关注。甚至,法院受理的有些宁波本地户籍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公安机关发函后,司法行政机关未予回复,直到审判阶段,法院仍需依职权启动社会调查。在审判阶段启动社会调查,不仅因为刑事案件审理期限较短,要在几日内提交社会调查报告,时间过于仓促,而且在审判阶段进行社会调查可能会增加羁押时间,从而与该社会调查制度设计的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初衷相违背。
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城市,镇海流动人口多,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异地籍未成年罪犯更是占了绝大多数。大多数未成年被告人户籍地与居住地长期分离,司法机关的社会调查委托函一般发至被告人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但由于被告人长期在外地居住,户籍地社区矫正机构很难从村委会或街坊邻居、工作单位或学校了解到他们的真实情况及现实页脚..页眉.表现。因此,司法实践中,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不高,内容流于形式,社会调查报告内容过于简单、敷衍了事,缺乏深入的剖析和挖掘。尤其是以表格为载体的社会调查报告,多数指标简单且带有随意性,再加上表格填写者大多与未成年被告人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填写内容的客观性也难以保证。
由于我国目前基本上没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适用规则,现有的法律、司法解释仅仅粗略地规定了社会调查报告的大致内容、使用必要性和参考作用,理论界、实务界对于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反映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案发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可以认为是品格证据[2]。有观点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有相关性、专业性、科学性和应用性,属于专家证据。[3]也有的观点认为,社会调查报告不属于刑事诉讼所列的证据种类中的证据,只能在量刑中起到参考作用。
早在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中,已经明确要求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情况写入判决书中。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新印发的《关于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和一审未成年人刑事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再次强调,判决书中应专门论述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内容以及控辩双方提出的意见。但由于现有的社会调查报告质量不高,控辩双方也没有实质性的质证意见,判决书中关于社会调查报告的表述也往往出现格式化表述,缺乏针对性的分析和论述。
20xx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其中第268条页脚..页眉.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社会调查制度写入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成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意义重大,也进一步明确了社会调查制度存在的法律基础,但该条文的规定,与以往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一样,都是纲领性、原则性、非强制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有待于司法解释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明确作为一项专门制度进行系统化的规定,以满足当前司法实践的需要。
1、设立专门的社会调查机构。
世界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一般都由专门机构负责。如在日本,设有家庭裁判所,由调查官负责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庭前审查。在德国,设有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4]我国应成立专门的社会调查机构,聘用符合社会调查工作需要的人员专门从事社会调查报告,并不断完善对社会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具体而言,可以把此项工作划归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立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机构。同时,加强异地委托调查。建立全国性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协作网络,建立委托调查合作机制,从而提升社会调查报告的有益价值。
2、社会调查程序应在侦查阶段启动。
刑事诉讼中第一个环节是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进行社会调查,有利于整个刑事诉讼的快速进行。早在1995年,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10条规定: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讯问应当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讯问前,除掌握案件情况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了解其生活、学习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心理状态及社会交往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作讯问提纲。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广泛,需要大量的工作时间才能完成,在侦查阶段开始社会调查工作,可以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时间和等待判决的时间,符合对未成年嫌疑人快诉快速的原则要求。因此,侦查阶段开始社会调查程序,可将对未页脚..页眉.成年嫌疑人的教育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当中。
社会调查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作为何种证据使用,在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我们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品格及可信度,是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的主要依据,可以作为量刑的证据使用,但是应认真审查其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因此,在法庭调查中,应当对社会调查报告进行当庭质证,建议由社会调查人员宣读社会调查报告,由控辩双方对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发表质证意见。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可以对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及对量刑的影响展开辩论。
4、规范社会调查的方式、程序及裁判文书中的相关表述。
社会调查主要的对象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由于社会调查内容多,涉及面广,为保障未成年被告人权益,可采取以下方式:(1)二人调查制度。必须指派二人以上专门人员或指派专门机构开展调查,以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2)实地考察制度。调查员一般应实地深入到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社区、学校等地,通过走访父母亲友,邻居好友、老师同学等方式展开考察,还可以采取电话、书信、网络、委托等方式,多种方法配合使用;(3)调查报告制度。对调查过程及结果应当场制作调查笔录,按时完成调查报告。此外,应加强未成年人刑事裁判文书的检查,切实改进未成年人刑事裁判文书中对社会调查报告内容表述格式化或表述不足的现状,转变观念、更新意识,在尊重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庭隐私的前提下,简明扼要地将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及案发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表述在裁判文书中,并结合调查报告的内容深入浅出地剖析未成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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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调查报告【第七篇】
为了更深入了解新北区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状况,推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进程,于12月12日至1月11日,在常州市和常州高新区门户网站在线调查一栏中,以调查问卷形式针对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法律保护情况调查,共有192人参与了在线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1.未成年人家长对法律的态度:认为很重要的175人,占比%,认为重要的16人,占比%,仅1人认为不重要,占比%。
2.未成年人家长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很需要的160人,占比%,只需与自己专业和将来发展方向有关的31人,占比%,仅1人基本不需要,占比%。
3.未成年人家长是通过什么途径来了解法律的:通过电视广播的80人,占比%,通过杂志报纸的28人,占比%,通过网络的60人,占比%,通过教学的21人,占比%,通过其他途径的3人,占比%。
4.未成年人家长学习法律喜欢的方式:自己阅读法律书籍的36人,占比%,看电视或者通过网络的74人,占比%,听老师讲课的18人,占比%,参与互动寓教于乐的60人,占比%。
5.上学后孩子最大的挫折:成绩不理想的55人,占比%,经济困难的24人,占比%,家庭变故的8人,占比%,其他的100人,占比%。
6.孩子业余时间主要做些什么:阅读课外书籍的22人,占比%,体育运动的21人,占比%,帮家里干活的9人,占比%。娱乐玩耍的135人,占比%。
7.孩子是否会感受到老师或同学的歧视:常常感到的没有,有时感到的34人,占比%,没有感到的158人,占比%。
8.未成年人家长最不喜欢老师的哪一种做法:找家长的35人,占比%,当众批评的80人,占比%,罚站的40人,占比%,其他的30人,占比%。
9.未成年人家长是否知道孩子有哪些权利义务:知道,根据权利义务来做事的133人,占比%,只是知道不犯法的55人,占比%,不知道,做人靠良心,那些无所谓的4人,占比%。
10.未成年人家长认为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起刑点和量刑幅度怎样:畸轻的0人,偏轻的46人,占比%,适当的142人,占比%,偏重的0人,畸重的4人,占比%。
11.未成年人家长认为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影响最大的三大因素是:社会风气不好的42人,占比%,独生子女的特殊性的20人,占比%,家庭贫困影响的22人,占比%,家庭管教偏差的23人,占比%,应试教育压力的19人,占比%,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12人,占比%,结交不良朋友、网络电视等媒体上有害信息的影响的47人,占比%。
13.在与孩子沟通中是否发现孩子有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认为是的125人,占比%,认为否的67人,占比%。
14.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寻求法律保护的170人,占比%,自认倒霉的22人,占比%。会采取过激的暴力行为的0人。
15.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效果:认为好的65人,占比%,认为较好的45人,占比%,认为一般的50人,占比%,认为差的3人,占比%,不清楚的8人,占比%。
二、调查结果分析。
总体来说,绝大多数的未成年人家长都认为法律重要,也很有需求。人们主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来了解法律,更喜欢通过看电视、网络、参与互动寓教于乐的方式来学习法律。
上学后,孩子遇到的主要挫折是成绩不理想,业余时间主要娱乐玩耍,部分孩子选择阅读课外书籍、体育运动和帮家里干活。基本没有受到老师或同学的歧视。家长和孩子最不喜欢的老师的做法依次为当中批评、罚站、找家长。
大部分人都知道孩子有哪些权利义务,大部分人在与孩子沟通中发现孩子有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绝大部分会积极寻求法律保护,但仍有部分人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效果一般。
在导致未成年人犯法犯罪的因素中,影响最大的三项因素分别是社会风气不好、家庭管教偏差和结交不良朋友、网络电视等媒体上有害信息的影响。大部分人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起刑点和量刑幅度适当,部分人认为偏轻。目前保障未成年犯罪人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一般较好,还不能令人满意。
三、对策和意见。
1.落实家庭教育基础作用。要广泛开办“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系统的文化理论知识、青少年心理学、生理学、教育学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家长的思想素质、文化修养与道德水平,增强父母作为监护人的责任感,使家长掌握教育规律、强化父母在家庭中的职能,督促他们更加关心、爱护并严格要求自己的子女,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打下坚实的基础。
2.奠定学校对未成年人法律教育的主导地位。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队伍的培训管理力度,使之在法制、道德与业务等诸方面不断提高。努力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设置法制副校长,并有专职的法制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年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识水平,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课程,同时,应积极开展校外法制教育活动。如开办法制教育讲座和案例分析,组织法律知识抢答赛,举办“少年模拟法庭”等多种具体、形象、生动的活动。
3.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发和生产优秀文化产品,加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更好发挥潜移默化的教育熏陶作用。继续开展“扫黄”、“打非”等斗争,努力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努力健全社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网络,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调查报告【第八篇】
按照办事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们对分管的社区进行了入户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社区总户数1083户,2884口人。现有未成年人417人,其中,高中生85人,初中生134人,小学生122人,幼儿66人,失学8人,待业2人。为了详细了解和掌握社区的青少年思想德育教育现状,我们抽样走访了105家,与一些家长、青少年进行了座谈,取得了第一手材料。
二、存在的问题。
就社区来说,当前青少年德育教育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理想观念模糊。不论是在入调查中,还是在座谈中,使我们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事实:在走访的105户家庭中,有95个孩子对自己的将来没有打算,不清楚自己究竟要干啥,尤其是年龄较大的表现得更为突出。“随遇而安”、“到时候再说”、“没想过”……是受访孩子和家长说得最多的'。
2、是非观念淡化。在受访人群中,我们向所有的家长和孩子做了一个提问调查:如果遇到歹徒正在行凶,恰巧被你看到,你会不会上前阻止?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几乎所有的家长和孩子都选择了回避。除此之外,缺乏礼貌、不懂交往规则、善恶不分在这些孩子中都表现得十分突出。
3、法制观念不强。在这些孩子中,普遍存在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现象,法律边缘模糊。除了杀人、放火、盗窃、抢劫之外不清楚其它违法行为。甚至一些青少年自身就存在着违法行为。
4、自制能力差。突出表现在逃学上网吧、打游戏、看黄牒黄书、浏览黄色网站等方面。尽管学校和家长多方阻止,但成效不大。
鉴于青少年当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为了使这些未成年人能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在将来能担负起建设祖国的大任。我们建议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管理。
1、尽快开办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课。由于学校的当前教育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很多学校都把德育教育课当作副科处理,甚至有些学校干脆就取消了德育课,使未成年人的德育水平极低,出现了荒漠化现象。所以,在社区开办德育教育课已成当务之急。通过与家长沟通,我们建议利用双休日成立社区德育教育班,集中未成年人学习,尽快补上这一课。
2、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未成人之所以出现这样问题,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与其监护人——家长也有着直接责任。很多家长也痛苦地表示不会管孩子,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由于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教师,在第一教师不称职的情况下,出现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荒也就不奇怪了。为此,加强家长教育也势在必行。
3、加强未成年人环境管理。外因往往决定内因。东利社区未成年人之所存在这些问题,与其成长环境也有关系。在东利社区,大大小小的网吧、黑游戏厅、歌舞厅不下十几个,每天暄闹不止,潜移默化中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所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也是我们当前应该正视的一个现实。
综上所述,尽管当前存在这些问题,但只要我们能从源头上、根本上抓好,从正面教育入手,坚持经常,相信广大提高青少年德育素质一定会有一个较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