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管理制度总结【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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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术发展与道德建设,增强集体意识,培养责任感与自律性,如何更有效落实?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大学生管理制度总结”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大学生管理制度总结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1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

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1、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方可考自己编印。

2、首先由系部(院)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教材科审核后,提请教务处长批准,方可执行。

3、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两年以上。

4、编写教材要严肃认真、严防盗版。若出现因盗版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一律由编写责任人负责。

5、自编教材编写完成后,教研室组织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师对编写教材进行审议评价,认为该教材有职业教育特色或在同类教材中的处于优秀水平,编写责任者方能将编写教材,报学院教材科组织印刷。

6、交稿时须附有系部(院)主任及教研室的审核意见和印刷标准清样,须注明教材主编人、打印稿校对人、印刷份数及使用时间等项目。

7、翻印教材或书稿中有部分摘录其他书籍中的`文字或图表者,原始资料一律由编写人提供,提供的材料文字等必须清楚、准确无误,便于操作。

8、印刷好的自编教材在相应的专业班级使用两届(含两届)以上后,学生反映效果良好,经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推荐到有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9、编写教材、讲义(含实验、实训指导书)酌情给予一定的资助。

10、对部分出版社发来的编写教材邀请函,教材科将及时把所有信息反馈到有关系部(院),支持我院教师参加有特色高质量的教材编写工作,获得参编资格的人员到教材科填表登记备案,但坚决杜绝“挂名教材”和“包销教材”。

四、教材发放和收费办法

(一)学生领取教材的规定

1、新生报到时,必须预交一定数额的教材款,毕业或中途退转学时多退少补。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开学前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开学第一学期凭学生交款发票人数统一领取。

3、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当场解决。发现有缺页,可在一周内调换。

4、学生丢书和给别人代买的教材,一律先到院财务交款。

5、学生发生休学、退学等情况,不准许退购教材。

(二)教本的发放与领取

1、任课教师凭课程表到教材库领取教本和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校内自编教材,教研室参编成员每人发给一本(套)。

4、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不另发给。

五、教材库管理制度

1、教材库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卫生。

2、闲杂人员一般不得在教材库逗留,不得将有关教材私自借出。

3、教材库教材应按专业上架,排放整齐。

4、领用教材人员应自觉遵守教材库管理制度,不得在教材库随便翻阅书架上的教材。

5、教材科每学期做好各班级领用教材和教学用品费用的核算记帐工作,学生离校时报学院财务处多退少补。

6、过时积压教材,由教材管理人员提出报废理由和积压原因,报教务处审批,提请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可作报废处理。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严肃学生会各项纪律、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约束、管理与监督、使学生会的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三、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服从学校及团委领导,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五、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学生会成员应万众一心、团结一致,经常交流沟通,互相学习。

第二章细则

学生会的工作部门为纪检部、环保部、出勤部。

纪检部:负责早自习,午自习的纪律检查,校园内违纪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环保部:负责各班级包干区卫生的检查,以及学生破坏校园环境的检查与监督。

出勤部:负责早上和中午迟到和旷课的检查。

学生会主席负责三个部门工作的汇总和记录,监督和检查学生会成员的工作。

各部门部长负责协调、帮助该部成员完成工作。

礼仪

学生会成员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穿奇装异服、穿高跟鞋、穿拖鞋或鞋拖的(扣1分)

(二)校内骑车、溜车的(扣1分)

(三)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染指甲、化妆的(扣1分);

(四)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吸烟喝酒、脏话不断的(扣2分)。

(五)利用工作之便故意迟到的(扣1分)

(六)不尊重老师、以大欺小、侮辱同学的’(扣2分)

(七)到班级执勤时应该给予值班老师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检查,顶撞、辱骂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的(扣2分)。

例会

学生会将定期召开例会,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或结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通报学生会年度工作情况,部署或总结学期工作任务,宣读工作要点,进行优秀部门及干部表彰,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作简短发言。

学生会干部或成员在例会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无故旷会的(扣2分);

(二)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讨论、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的(扣2分);

(三)开会期间看书、睡觉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扣2分)。

值勤

学生会值勤人员在值勤时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旷勤的,检查工作结束后故意在外逗留的;(扣1分);

(二)徇私舞弊、公报私仇、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扣1分);

(三)嬉笑打闹、交头接耳、看课外书等做与值勤无关的事的(扣1分);

(四)无正当理由与同学发生冲突,打架骂人的(扣2分);

(五)和其他同学、特别是违纪同学嬉笑打闹的(扣2分);

(六)讲人情或怕得罪人而不记录、值勤人员之间互相通融的(扣1分);

(七)值勤或开会不带笔和本子的(扣1分)。

请假

(一)学生会干部不能参加会议和值勤的,需向本部部长或主席请假。

(二)学生会干部请假准许后,部长或主席应安排人员替岗。

工作证

工作证或值勤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身份的证件,学生会成员应保持工作证或值勤证完好无损,并在开会、值勤等工作时间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应一律佩戴在胸前,并将带有姓名、职务或“值勤”等字样的一面朝外,证件丢失不再补办。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证使用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开会、值勤时不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的(扣2分);

(二)工作证或值勤证转借非学生会成员的(扣2分)。

奖励

量化实行100分制,每名违纪学生会成员所扣分数,均计入所在部门总量化所扣分数。

(一)半个学期中得分最高的部门给予部长以及该部成员奖励和表彰。

(二)半个学期中得分前三名的学生会干部分别给以奖励。

(三)学期末总分最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负责,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组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第三条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宿舍工作人员和住宿的学生都有保护、爱护的责任,并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室内消防栓。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修,过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发现起火时要立即报警,并立即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学生宿舍要按照学校规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员为骨干、学生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担负学生宿舍火灾初发时的扑救工作。

第四条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规定。在学生宿舍中布设电源线路,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有专业电工施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生明火、焚烧物品、点蜡烛、使用液化气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五条学生宿舍要建立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严格值班纪律。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要进行登记。持物出宿舍时应查验身份证件,并对所持物件进行登记,特别是对计算机出楼要严加盘问。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临时住宿的,必须经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批准并出据文字证明,宿舍管理部门才能安排住宿,否则要令其离开,不听劝阻交保卫部门处理。

第六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凡发现工作人员或者学生有经商行为的,宿舍值班人员要及时制止,制止不听的,报告保卫部门处理。禁止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或买卖物品,一经发现,保卫部门要扣留产品或物品,严格查对其证件,对无证或证件不齐的人员没收其物品,并进行处罚。

第七条学生宿舍是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经常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自行车,严防在出现突发事件时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学生宿舍建筑设计的紧急疏散通道要能随时打开,禁止将疏散通道隔断作其他用。

第八条学生宿舍要设置安全可靠的晒衣架,凡有阳台的宿舍晒衣服只能在阳台内进行。没有阳台的宿舍在窗户外或走道内设置晒衣架,必须使用晒衣叉收晒衣服,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站在晒衣架上、站在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第九条学生的现金、有价证(卡)、贵重物品等,要加强保管,不得乱丢乱扔,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并加密码。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发现有人现场作案时,应迅速向周围同学发出求助信息,将作案人员擒获,扭送保卫部门处理,或报告保卫部门来人现场处理。

第十条学生在宿舍内放置的计算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关于加强计算机及互联网管理的规定、制度使用计算机,禁止使用计算机收集、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黄色、影响学校稳定等信息。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学生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保卫部门,否则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其他人员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劝阻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要立即派人收缴,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哄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禁止在学生宿舍区张贴各类宣传广告和商业广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净化育人环境,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积极向上的文化情趣,提高学生抵御不良信息侵蚀的能力,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委发布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教学部、班主任依据本办法,负责对一般违反本办法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3、对严重违反本办法的学生,先由班主任、年级组进行批评教育,然后上报教学部和学校,由教学部和学校依据本办法对违纪学生做出处理决定。

第二章校园使用手机管理规定

4、提倡所有学生不带手机进入校园。

5、如学生有需要携带手机进入校园者,对手机统一采取以下保管措施:

①在早读开始前将手机关机后交给班主任(或班主任委托的老师、班干部)统一保管;迟到学生需自觉、及时将手机交给班主任或班主任委托的保管人员锁进保管柜。

②手机在放学时由保管人员统一返还给学生。经批准需要提早离校的学生,需在征得班主任(或班主任委托的人)同意后打开保管柜,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领走手机。

③保管柜需放置在教室摄像探头视野能够覆盖的地方。

6、手机被统一保管期间,学生如有对外联系需要,可通过教师办公室电话。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使用手机对外联系的,须征

得班主任同意,可在禁止时段和禁止区域之外使用,用完立即交回保管。禁止区域是指校园的教学活动区域,主要包括各教学楼的教室、计算机房、图书阅览室、会议室、体育场馆等;禁止时段是指早上入校到下午放学期间(特殊活动,按活动要求执行)。

7、住宿生在宿舍楼内使用手机,严格按照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执行。

8、禁止在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教学场所为手机充电。

9、严禁使用手机登录不健康网站,严禁上传、下载、传播暴力、色情、违法的信息。

第三章处理办法

10、有手机未交由统一保管而出现下列违纪行为者,其手机暂由班主任代为保管并通知家长领回。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①未按规定将手机交由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了手机的,第一次发现,批评教育;

②在禁止区域或时段使用手机或给手机充电的,警告处分;

③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且不按要求将手机放置在指定位置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在考场内使用手机的,按照《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执行;

④在升旗、集会等各种校内集体活动场合使用手机的,严重警告处分;

⑤上课使用手机的,严重警告处分;

⑥屡次出现上述违规使用手机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应相应提升纪律处分的等级。

11、上传下载传播色情内容的、浏览发布传播反动言论的、用手机进行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永久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学校,学生本人、监护人须与学校签署协议书,并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四章附则

13、本办法适用于对学生使用音视频播放器、掌上电脑等电子设备的管理。

14、在校外参加学军、学农、学工、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等统一组织的课外活动,手机携带和使用遵照活动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学生科。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5

一、日常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

(1)白班2:30~22:00,晚班18:00~02:30,若有客人则待客人离店后下班。

(2)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窜岗溜号。

2、仪容仪表:

(1)上班时间穿戴工装,保持工装干净整洁。

(2)女员工不得浓妆、披发、拖鞋、佩戴夸张饰品、留长指甲,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和胡须、穿背心短裤、穿拖鞋。

(3)工作时间不得依墙靠柱东倒西歪、与同事勾肩搭背、在工作场所追逐游戏,不得吃零食。

3、人事管理:

人员招聘、试用、培训、薪资、请销假、公休、辞职、辞退等相关人事和日常管理制度按现行公司制度办理。

二、营业操作规范

1、开台:点歌系统开台后,应立即在吧台系统中开台,保证点歌与吧台两个系统中开台时间和数量上的一致性。

2、录单:收银员凭服务员开单出库商品,同时在吧台系统中录单操作,并在营业过程中不定时核对单据,做到账实相符。

3、结算:

第一步:关闭点歌系统并打印票据(根据客人离开房可调整该步骤)。

第二步:清退酒水做好退单,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第三步:在吧台系统中预打收银小票交与顾客确认,进行优惠、免单、退单等调账操作。

第四步:埋单结算,打印正式收银票据。

第五步:吧台收银票据与点歌系统票据同时作为该单结算凭证,并与日结单据装钉在一起交财务。

三、优惠赠送和免单、签单

1、原则上所有商品一律不得赠送,如有特殊情况需由火吧经理和公司执行经理(或值班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2、果盘赠送由火吧经理自行把握,当月水果销售额至少要达到采购额,一个房间果盘赠送不得超过2份,特殊情况向上级申请后执行。

3、火吧经理有消费总额50元以内的抹零权限,收银员有10元以内的抹零权限。

4、总经理有签单免收费的权利。

四、其它规定

1、客人离开后即应对房间的垃圾秽物进行清扫,尤其是有浓烈气味的房间清扫后要用拖把清理干净并喷洒空清,不可留置到第二天。

2、任何人包括员工和客人均不得在火吧包箱睡觉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应向执行经理申请同意。

3、领取商品应与库管或财务一起检查是否贴有火吧专用防伪激光标签。

4、火吧有责任保全任何员工在工作时间的`人身安全,但也应与客人以礼相待,巧妙周旋,尽自身努力去化解纠纷。

5、火吧员工所得罚款向执行经理申请同意后可用于集体活动。

6、夜宴火吧管理人员应该合理分工配置资源使各人工作量达到饱和合理的同时,要亲自带领员工一道工作在一线。

五、禁止行为与处罚

1、违反日常管理制度按现行制度规范处罚,对暂无文件制度依据但明显有损公司和集体利益的行为,执行经理有权现场开据处罚单。

2、员工不按营业规定流程操作,罚款5~50元,经理则以员工罚款金额的2倍罚款。

3、上班时间窜岗溜号不在工作岗位,检查发现5分钟以上,员工罚款10元/分钟,经理20元/分钟罚款。

4、预打收银小票客人确认无误后,收款并立即在电脑系统中结算打印正式收银小票,严禁客人离开或事后再从系统中结算,有上述行为对收银员罚款100元/次,经理2倍罚款。

5、管理人员在不定期检查商品或临时盘库时,发现有未贴有本火吧激光防伪标签的商品(按规定不加贴酒店激光防伪标签的商品除外),处罚经理以商品销售金额2倍罚款。

6、商品盘存后,盘盈充公,盘亏按责任赔偿。

7、点歌系统与吧台系统存在开台数量差异,点歌系统中开台时间达10分钟以上的,经理罚款50元/次。

8、当月水果销售额未达到采购额时,视为赠送水果超标并为酒店造成失,差额部分由火吧经理补足。

9、在火吧内夹卖私货,以外购货物补充盘存差额,以职谋私等严重影响火吧正常经营管理的均属于严格禁止行为,视情节轻重可立即开除并追究相关损失,直至法律责任。

六、处罚豁免:

总经理在各楼层享有三次处罚豁免权,因此以上各款处罚,火吧经理与员工均有向总经理申诉的权利,确属特殊原因,总经理可行使豁免权免于相关处罚。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6

1、为了加强票据(含非税收入专用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往来结算收据、门面租赁发票等)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严格遵守执行。

2、对票据的使用,设立票证兼管员,由单位会计担任,负责各类票证的领入、领用、回收、上缴、保管等工作,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

3、票据领用、缴销票据时,应点清票据数量(本数、份数),办理xx领用、缴销手续,明确责任。票据员应按规定设置票据登记帐薄,规范登帐,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凭证,年终装订归档。按季盘点库存票据,保证帐、票相符。

4、核销已使用的票据时,票据员在稽核每本票据收费金额、确认款项已解缴及按规定使用票据后给予缴销,在缴销票据时发现问题,票据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使用票据收费必须两人以上,一人开票,一人收款,票证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金额不得涂改。其它内容涂改必须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费票据必须盖单位公章和开票人签章,填写收费项目名称并详细注明结算方式,票据已填写撕出需作废的,收费两人必须同时签名并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方可作废。收入汇总缴款书由开票人填写,收款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查无误后解缴,若出现票据金额与缴款书不符的,同样追究复核人责任。

6、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写出书面检查,经单位认真审查核实,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核销,遗失、被盗核销的票据应予登记存档以备查对。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7、单位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自购收费收据,一切收费均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规票据。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7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殴;

(3)有偷窃行为;

(4)吸烟喝酒;

(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

(6)赌博行为;

(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

(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

(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结业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评出一个示范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奖励将以现金形式体现,金额为100元,由生管处负责表彰及奖励发放。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三牌楼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和我校来华留学生。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床位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调整分配,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管理物业的招标和监管、指导宿舍物业履行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通报需要其处理的相关情形。相关具体事务由学生工作处下设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管办”)处理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提供年度招生、毕业、学籍变动等涉及学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为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确认研究生住宿许可条件。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办;负责学生宿舍楼宇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调配和学生宿舍家具购买配备、空调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确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按照“学管办”提供的学生住宿信息按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

第十条学校基建处负责新学生宿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现有学生宿舍的修缮、绿化与景观工程、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保以及装修改造的具体落实等。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一卡通业务、网络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十二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留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并协调留学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导宿舍物业进行留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x邮电大学学生手册》及《x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已办理好开学报到手续,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及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及时自觉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绝调整。

(五)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含在校内学生宿舍区外住宿)。对未办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x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的学生持学校决定或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况,应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生应在退宿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对遗留的个人物品,学校不负责保存。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刷卡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返回,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八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填写《x邮电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办理流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x邮电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已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况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管办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x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应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学生应积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校园卡,经门禁系统确认允许通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校园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园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如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会客时间段为8:00-21:00,学生应在一楼公共区域会客。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寝室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经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内探访;探访时间段为8:30~12︰00,14︰00~17︰00,探访时长不得超过小时,原则上异性亲属不得入室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住宿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遵守消防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一切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点煤油灯、焚烧纸张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二十一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宿舍和使用。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是指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暧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章电器;凡是无3C认证,不符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给各类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床铺上使用;严禁无人值守时充电。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依照《x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提供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约使用开水,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二十二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属于物业维修的,由物业维修部门每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不属于物业直接维修的,由物业帮助联系维修。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提供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责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于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用和材料费。

第二十三条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得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禁止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保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处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天清扫客厅、卫生间、洗漱间、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蹲坑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应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对所饲养或种植的动植物予以清出宿舍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各种电池驱动的车辆;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非法的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树立美好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宿舍文明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参照《x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特别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参照《x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文明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故意损坏公物;

(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使用明火、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诬陷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9

家长是学校管理的重要资源,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一般分为家委会参与及全体家长参与,学校为了实施民主管理,全员管理,健全与完善管理制度,让家长参政、议政,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利用好家长这部分资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各方面:

1、参与学校规划制定

家委会参与学校规划制定工作,为配合规划制定做一些调查,为学校未来发展出谋划策,并且做好宣传工作。

2、参与学校重大活动

家委会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策划,开展及评价,为重大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学校在活动前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之家长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以及时间、场地等事项。活动后家委会成员参与学校对活动的评价反馈,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3、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家委会成员每学年到校听课一至二次,配合学校进行教学流程管理,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4、参与学校项目管理

参与学校家长、社区、安全等项目管理工作,配合学校构建完善的管理系统。

5、参与班级管理

家长参与班级工作计划的制定,配合班主任共同开展好班级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定期与班主任交换意见。

6、建立校外辅导员队伍

根据家长的能力与特长,担任学校的校外辅导员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全面培养学生。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10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学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县城)学生必须住宿,特殊情况除外。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当学期的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退宿时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备品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2、宿舍楼作息时间

早5:20起床,5:30离寝。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为休息时间。

晚上21:00封楼,21:30熄灯。

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

(5)放假期间寝室封门。最后离开的同学同时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贴好封条。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务。

(2)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寝室钥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师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6)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7)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9)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1)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2)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13)宿舍内禁止赌博、打麻将,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4)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篇11

一、基本要求

1、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培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须向团委书记请假。

2、参训人员应充分认识开办培训班的目的和重要性,积极参加院团委、学生会安排的各项课程,。

3、培训期间,学员需佩戴校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与培训,为培训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团队训练和实践锻炼活动时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做好安全预防,确保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4、参训人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应以《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杆,维护自身形象,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带头模范作用。

二、课堂纪律

1、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参训人员进入教室后需按规定签到、不得代签。

3、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得随意交谈,随意进出教室,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4、上课期间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严禁在课堂上接打电话。

5、参训人员不得在课堂上私下讨论问题,如对课程安排或授课内容有意见或建议,可在课间与老师沟通,不得随意打断老师授课。

6、参训人员上课要认真听讲,讨论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各项课程培训,完成老师安排的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撰写20xx字以上心得体会(或学习论文),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交至院两委办公室。

三、奖惩制度

1、学员若无故旷课一次或事假病假三次,迟到早退和违反课堂纪律三次给予批评,无故旷课二次取消培训资格。

2、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受到学院行政处分的,一律取消培训资格。

3、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出勤、学习等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和推荐入党的重要依据。

4、经考核合格,表现优秀者,颁发结业证书。

四、培训环境管理

1、爱护教室内的课桌椅、黑板等教学设施。

2、未经允许请勿动用教室内的音响、投影、电脑等教学设备。

3、教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

4、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教室和公共环境的清洁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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