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总结范例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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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总结篇1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公共领域先行,多种模式推进”的思路,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通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产需互促、良性发展。
二、发展原则
统筹协调,持续发展。正确把握产业现状与远期规划、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与后续管理的关系,做到稳妥有序、适度超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政府先导,市场跟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培育、引进本土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模式。
推广应用,带动产业。通过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带动全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布局和规模扩张。
三、推广应用的目标计划和重点领域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全市生态文明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以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有效缓解能源消耗和环境排放压力。**年,全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依据省政府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安排400辆,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
新能源汽车推广重点领域
**年重点在公交、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突出示范效应,建设新能源公交车示范线,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结合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清洁乡镇建设,在城乡推广应用新能源环卫车。
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引进融资租赁公司,启动商业化推广试点,聚焦物流配送终端最后一公里,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终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
扩大在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规模,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充换电设施建设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政府机关、公交场站、学校、医院、酒店、场馆、景区、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今年,按照保障运转原则,重点由各新能源汽车应用单位,做好各自充换电设施配套建设。
四、支持政策
对本市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国家财政补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执行;省财政补贴按照《**年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负责,制订出台《**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对购置新能源汽车按省级财政补贴的倍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对充电设施建设按照省级财政补贴同比例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各辖市要根据此
原则,尽快出台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安监局、物价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公司、各辖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承担组织协调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年度计划,统筹协调计划执行和资金补贴,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和总结。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卜晓放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副主任徐志伟、市财政局副局长严明礼、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郜大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保障措施
1.强化行政推动。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交、环卫、物流等企业,要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更新车辆时,要带头购置新能源汽车。鼓励在城市物流配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企事业单位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与现有运营车辆享受同等待遇进入运营领域,城市限制物流车辆进入的区域,允许纯电动物流车进入。
2.探索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公私合营、融资租赁、分时租赁、经营性租赁等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3.扶持产业发展。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关键核心和基础共性技术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关键核心部件与整车配套发展,促进全市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协作。
4.建立监测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测管理平台,跟踪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运营、安全和服务情况,对维护保养和故障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形成新能源汽车运行效果评估体系。
5.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由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车辆运营、基础设施保障及研究机构等单位组成的车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监督考核。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和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年度预算等情况,加强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统筹协调。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信息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完成、补贴资金兑现、充换电设施建设等,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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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和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持续推进经济增长的战略需要,对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禄丰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禄丰县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切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宣传新能源汽车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国家鼓励支持等相关形势和政策的同时,积极动员县内交通运输企业、出租车公司等客运企业优先发展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经过县经信、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共同努力,楚交集团禄丰分公司积极推进公交车换代升级工作,及时淘汰已到运营年限的燃油公交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目前,公司已购置纯电动公交车38辆,其中禄丰分公司20辆、罗次分公司18辆;禄丰鸿扬汽车出租公司已购置油气混合出租车50辆并投入运营,占公司运营出租车的83%;禄丰鸿丰汽车出租公司现有100辆出租车已全部更换为油气混合出租车。为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运行,楚交集团禄丰分公司加大充电站点布局建设,目前已建有15个充电桩,其中禄丰客运站11个、罗次客运站4个,下步还计划扩大覆盖面和数量;禄丰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计划在禄丰县7个乡镇建设充电桩,数量视公司物流及车辆定,公司现已在禄丰投入新能源汽车48辆,计划2018年年底达100辆,预计近三年内投入新能源汽车达700辆;楚雄禄丰供电局2018年计划在全县建设52个充电桩,并逐年扩大建设覆盖和数量。在上述几家企业的示范带动下,全县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良好,预计随着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的完善,禄丰县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将迎来一个全新的机遇期。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
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中,我们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通过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在政府采购、公共出行、城市物流等公共领域加强推广示范,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充电便利化环境,激发社会新能源汽车购买热情,促进我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将我县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通过广播、电视、会议和媒体的多层次、多样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进一步优化了我县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经信、财政、公安、交通、住建、环保、文体广电旅游、供电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禄丰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建立了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三)坚持综合施策
一方面我县积极引导市政、公共出行、城市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客运企业和出租车公司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基础上,重点考虑在政府部门购买公务用车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另一方面加快黄标车整治淘汰工作,全面限制黄标车上路,对不按规定时限淘汰的黄标车依法强制报废,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通过一收一放,为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腾出市场。目前,全县988辆黄标车已淘汰742辆,其余246辆正抓紧淘汰,随着黄标车淘汰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的落实,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用将成为未来汽车市场的主流。
(四)强化推进力度
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加快编制禄丰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优先统筹解决公共充电设施新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鼓励各地划拨部分土地建设示范充电站,以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围绕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配套电网规划,优先满足公共桩建设电力接入需求。通过政府加大协调引导、供电企业增加电网改造建设投资来完善供电保障、加强电网接入服务。强化政府服务,进一步简化现有建设用地改造、加装、新建充电设施的审批手续,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将公共充电设施纳入统一监控管理,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全县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化、收费规范化、服务智能化。积极探索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措施,在国家、省、州政策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政策措施,争取尽快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引入有实力、有技术、有信誉的投资实体,参与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县正积极与楚交集团、禄丰供电公司、禄丰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洽谈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事项。
我县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推广时间短,政策还未全面出台和落实,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距离目标要求还有差距。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今天的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相关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宽松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迈上新台阶。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总结篇3
(一)使用新能源汽车是环保节能发展的方向
随着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全球汽车总保有量不断增加,汽车所带来的环境污染、能源短缺、资源枯竭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为了保护人类的居住环境和保障能源供给,政府不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电动汽车具有高效、节能、低噪声、零排放等显著优点,在环保和节能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它是解决上述问题最有效途径。
2010年国务院制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要加快高性能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核心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形成产业化体系。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已成为两大重点扶持的支柱产业。
2012年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在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严重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国家大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的充电设施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要科学规划,加强技术开发,探索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据国家权威统计,2013年全国轿车产量1200万辆,如未来3-5年10%改为电动和混动汽车,则年产不低于120万辆。按每4-8辆车配一套充电桩,则每年需求不小于20万套充电桩,充电设施作为发展新能源汽车所必须的重要配套基础设施,需要大力建设。
(三)新能源电动汽车使用是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标杆之一
建设健康、生态、幸福、和谐的人居环境,是国家提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新能源电动汽车作为一种发展前景广阔的绿色交通工具的使用,充分体现缔造“美丽厦门”的战略“十大行动”之智慧名城行动、生态优美行动,为厦门在资源节约型城市、环境友好型城市、创新驱动型城市、社会和美型城市等方面成为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体现之一。
(四)本地政策支持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办理抄告单》(编号:15102-01)精神以及交通局的工作部署安排,市政集团和市公交集团共建设350根充电桩,可为约2000辆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0号)精神,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和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近期需完成新能源汽车总数达到了2480辆,未来将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布点设置大量的充电设施,未来5年内建设的充电桩数量需达到2000根以上,以满足更多电动汽车的充电需要。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认识不够统一、配套政策不够完善、协调推进难度较大、标准规范不够健全、新能源汽车投放数量不够,宣传的广泛性和力度不够,市民对新能源汽车接受度不高等问题。
此外,在充电设施补贴力度上也较低,投资建设力度不足,现暂无全市统一的充电设施管理系统和新能源汽车管理系统、充电设施建设未纳入工程验收体系等问题限制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