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监督调研报告范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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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监督调研报告【第一篇】
按照省纪委监委将深入部分市县对政治监督的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集中摸底调研,现将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的重点、难点和解决途径
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任务是防止和惩治腐败。加强政治监督,对纪检干部自身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不仅要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更要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以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兑现承诺,确保本质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净。
政治监督的重点是要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着力督促各单位强化党的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形成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一是觉得政治监督工作无从下手。纪委的监督工作即为政治监督,但大都是具体到违纪违法具体行为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意识缺失等方面感觉没有抓手,没有有效的途径进行监督。甚至停留在开会强调政治纪律,但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到位没有一个量的标准,难以监督。
二是对政治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一)深化“三转”思想共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习惯于把纪委当成党委的工作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纪委的事,导致纪委监督责任错位、党委主体责任缺位。有的职能部门还是指望靠纪委“牵头”推动工作,或出于担心管不了、怕担责等动机,不愿履行责任,致使有的工作在纪委退出后,出现监管空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存在怕得罪人、怕难出成绩、怕影响晋升等思想顾虑,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存在不想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问题。
(二)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当前以治标为主、高压反腐的大环境下,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执纪监督作用日益彰显,但纪委执纪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七大监督的协调联动还不够,对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还未形成,从某种程度上讲,纪委由反腐败的组织协调者变为事实上的
“主力军”。纪委在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中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还不够,存在靠人情、靠关系、靠个人魅力来协调的问题,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办案等方面的办案协作机制还不顺畅,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工作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履行职责方式方法不适应。对下级纪委领导、督导和指导不够,有的地方和单位难以把握上级意图和要求,在工作中进退两难。有的干部在退出一线监督后感觉工作失去了抓手,难以及时发现问题,难以启动执纪问责程序。有的抓作风建设满足于抓工作纪律等浅层问题,对于人财物管理、收送礼金、说情风等深层次问题触及不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纪监督不够,查办案件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重突破轻规范等问题,有的习惯于深挖细查、滴水不漏,追求查办大案要案,抓早抓小不够,导致
“病树”发展为“烂树”。
(四)系统队伍建设不到位。纪检系统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纪检力量尤其缺乏,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常年高强度、高负荷、高风险开展工作,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较大。另外,纪检干部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复合型人才稀缺,不能完全适应查办案件专业化的需要。
三、对策建议(一)厘清纪委职责,找准工作定位。在加强督导、传导压力上再加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是否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的
“试金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推动落实责任在全覆盖、抓具体、抓细化上下功夫,实行条块式分责、动态式传导、差异式考核、连带式追责。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任务,加强常态化的督导检查,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分层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闭环效应。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考核序位化的思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加强痕迹化管理。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增强落实责任的刚性约束。
(二)在查办案件、严肃执纪上再加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继续严肃查处工程领域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同时,力求在扶贫资金专项管理等案件查办上取得突破,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健全办案流程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水平,保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完善执纪执法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三)在巩固拓展、抓常抓长上再加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巩固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和落实,持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人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坚决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将以前工作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根除
“四风”问题病原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四)在抓早抓小、强化监督上再加力度,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把手”规范用权。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落实“三资”管理、“乡财区管”、村务公开、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切实防控村官廉政风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扎实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充分利用纪委网站和公众号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五)在发现问题、问责追责上再加力度,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再监督”作用。加快建立部门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可视化、能公开、易考核。采取重点巡查、交叉检查、信访筛查、部门联查、舆情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的问题,推动执纪监督由
“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协助党委、政府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及时问责和查处。
(六)在健全机制、激发活力上再加力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改进完善机构人员整合融合,最大程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完善干部信息平台和后备干部队伍库。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拓展训练,加强实岗锻炼,增强履职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强化实绩导向。构建优质高效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科学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实做细一线监督,提升监督工作实效研究”为主题的调研工作。为履行好监督职责,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年来,厦门一中纪委在市委教育工委和市纪委教育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领全体党员教师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引向深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端正校风师风,促进教育发展”,为我校教育教学的良性发展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促进了我校办学成绩持续辉煌。
一、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党的政治建设的监督。
坚定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
1.突出政治监督。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贯彻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以及教育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重视学习教育。持续兴起“大学习”“大宣讲”新热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要以学懂弄通做实为标尺,长期深入学、融会贯通学,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兴起学习热潮。坚持思想认识、检视问题、落实整改和组织领导到位,带着责任、带着问题、带着感情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落实整改始终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贯穿到厦门一中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全过程,贯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全过程。坚持高标准推动广大党员教师和干部职工群众自觉坚定地做新思想的学习者、信仰者、践行者。
(二)做实监督的第一职责,精准有力发挥监督作用。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及时纠正“两个维护”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
1.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27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厦门一中党委开展了巡察,向厦门一中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六个方面26项共32个问题,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学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和问题清单,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政治生态评估整改作为当时头等大事来抓,主动认领任务,坚决落实整改,已通过了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的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任务的督察。
2.狠抓党的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日常监督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抓好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听取各基层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特别是各支部廉政建设的关键点、风险点和薄弱点以及预防措施保障的分析报告。汇总了全校存在廉政风险的七大风险点:有偿家教、违规购买教辅材料、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金(券)或购物卡、接受家长宴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网上发表不当言论等。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委委员积极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我校党员干部教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3.把纪律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教师管理全过程。
(1)认真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南峰率先带头,三年来,亲自上党课或廉政教育课累计30节。如2019年度,分别给全校教职工做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廉洁从教清风沐校园》的报告,给全体党员教师分别上了《立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担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重任,为营造良好的“为人民服务”教育环境而履职尽责》、《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把“严”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位党员》的报告;给纪委委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分别上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坚持做有温度的纪检干部》、《忠诚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政治站位忠诚履行职责》等专题报告。给新入职的教师做了《遵规守纪争做师德高尚的好老师》的报告,给党委党校学员做了《党性修养和尊崇党章》的报告,组织党员教师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规党纪,不断规范约束党员教师的行为,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通过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从月到月三年来,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受教育27605人次,建立完善廉政档案49份(其中中层干部40份,其他敏感岗位人员9份),廉政提醒谈话467人次(其中任前谈话67人次,提醒谈话396人次,含科级以上干部222人次,函询1人次,诫勉3人次)。
(3)与全校在职党员签订廉洁自律的承诺书。
(4)立足教育教学主阵地,积极参与构建大宣传格局,把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同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开展正面引领。持续组织“清风沐校园”主题活动,开展以“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和“廉洁从教,清风沐校园”为主题的相关专题教育活动,在校园网“清风沐校园”、栏目发布信息135多条。
(5)严格执行厦门一中《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纪律的通知》,《厦门一中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三)加强监督执纪,强化问责约束。
不断加强对网站、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讨论、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上级规定做好相关管制等工作。不给错误观点、思想、消极负面信息任何传播渠道和机会。
(1)紧盯节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随机检查。在毕业季、招生季、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及时在校园网络、学校公众微信平台及全校党员大会上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门卫收发室等地的检查力度,落实不收礼活动。倡导年青教职工婚庆不铺张浪费等。
(2)重新修订出台《厦门一中纪委关于廉政风险排查管控的实施方案》。
(3)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载体做好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4)落实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全员教育。坚决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辅导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收费辅导班。不得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家教补习活动。
(四)加强信访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拓宽、畅通信访举报的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三年来,对有关部门转来的各类信访件协助核查43件,我校纪委予以高度重视,对真实性及时核查并作出反馈,按时向上级信访部门上交查处的书面说明,做到有反映必有反馈。
二、当前学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们的监督工作在格局站位、方法手段、协作配合、制度规范、能力素质等方面,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一)监督能力方面,本领有待提升。监督的关键在于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在日常监督中,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程序,监督效果往往取决于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学校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都是兼职,在繁重的教育教学压力下,开展监督的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存在对政策理解把握不透、对工作程序不熟、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监督实效方面。形式不够规范。校务公开的时间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面比较窄。过分依赖公开栏和校园网络专栏,文件公开后未根据公开时限按时撤下,有时因版面所限,没有及时更新内容。
(三)监督形式方面,单一缺乏创新。平时开展的都是传统的读文件、读书报,看警示教育视频,参观廉洁教育基地之类的活动,给人一种老套路的感觉,比较单调,吸引力不强,教育培训效果也就打了折扣。而且信息来源仍主要依靠信访举报的渠道来发现问题,通过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的比例很少。
(四)监督对象方面,重点还不够突出。面对监督全覆盖,监督对象大幅度增加的新情况,显得力不从心、无所适从。对偶尔有反映个别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个别教师碍于人情世故,接受亲戚朋友委托,帮助辅导学生学习。因为是在周末休息时间,又多是单打独斗,纪委缺乏有力的查证办法,给查证鉴别带来诸多麻烦。
三、对策建议
履行好监督职责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必须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有效的方法举措、更专业的能力素质,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责,将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一)把稳方向,突出监督的政治性。
1.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从政治上审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要聚焦政治监督。牢牢把握“两个维护”首要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将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对福建、厦门的重要指示精神等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
3.要压实政治责任。加强对各支部落实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全方位监督。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职责认识不清等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特别是落实“两个维护”上失职失责问题,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坚守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靶向出招,提高监督的精准性。
1.要精准把握重点。全面排查我校廉政关键点、风险点和薄弱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动态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预警处置机制,强化对出入境管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公款旅游或绕道旅游、培训科研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超标准发放补贴、工会经费管理、公车使用及维修管理、教育基金管理、资产出租、公房管理、工程建设、零星物资采购、招生招聘、选人用人、警示教育不够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紧盯关键时期、节点和重要节日开展专项监督。抓住重点人、重点时、重点处、重点事开展监督。特别是着重加强对建立和完善廉政档案的中层干部和敏感岗位人员的监督。
2要精准完善惩防体系。继续抓好班子建设。各支部书记为所在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对支部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同时强化党内监督,实现抓早抓小,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及时听取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意见与反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要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
3.要精准示范引领。各支部树立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典型,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和带动更多的党员教师昂扬向上,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利用“党建e家”和“学习强国”学习教育平台,加强检查督促党员教师理论学习,提高自身党性修养。
(三)开拓进取,增强监督的创新性。
1.要创新监督理念。适应监督工作的新形势,努力实现监督由被动向主动、由事后向事前、由静态向动态的转变。不仅要注重发现和处置问题,也要注重防范和杜绝问题;不仅要强调监督的严肃与刚性,也要体现监督的关爱与温度,充分发挥纪律规矩的约束作用、制度机制的规范作用和思想教育的感化作用。
2.要创新监督手段。拓宽发现问题的途径,主动深入基层一线,从党员干部、教职工口中发现不想说、不愿说、不敢说的隐性问题。通过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将监督嵌入酝酿、讨论和执行全过程。
(四)淬炼本领,提升监督的专业性。
1.要加强理论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通读原文、入脑入心,最终达到融会贯通、正确运用。以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准确把握运用政策和策略的能力。
2.要加强培训指导。加大监督工作的业务培训力度,以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形式,提升“实战”能力。加大纪检干部培训力度,打牢专业基础,增强精准监督、创新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
3.要加强自我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把监督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遵守“六带头、六严禁”,对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的纪检干部提醒谈话;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导致监督乏力、流于形式的纪检委员坚决落实问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第三篇】
党的以来,中央纪委着眼于反腐倡廉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体现。为了做好今年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我县就党风政风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责任制考核工作相结合的意见与建议
(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相结合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党政正职对述廉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关联不重视,认识不够。开展党政正职述廉评议重在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主体的有关情况,是近年来纪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采取的创新性措施,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是常规性工作,通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关系到党政正职和所在单位的利益,因此,部分党政正职对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考核十分看重,对述廉评议认识不到位,认为述“廉”只要自身廉洁就不会有问题,主要将自身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向组织报告,却忽略汇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部分党政正职的述廉报告内容空洞,导致述廉与责任制考核关联不大,使述廉评议没有实质性内容可以评议,难以从中发现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不够。
2.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结果在责任制考核中运用不够。
我县的述廉评议工作方案规定,述廉情况和评议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由于每年只是在少数单位和部门之间开展述廉评议,而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在全县各单位进行,涉及单位、内容较多,为了考核的公平公正,在实际操作中,只将廉政评议结作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参考,而没有纳入责任制考核分值。
3.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后续整改落实追踪力度不大,长效机制欠缺。一是注重整改承诺,跟踪整改不到位。述廉对象和考核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承诺整改时限、措施等,但评议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放松了对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和检查,导致出现“评议时态度诚恳、评议后不了了之”等现象的发生。二是注重治标不注重治本。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组注重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但放松了对问题产生的原因由点到面进行分析,该问题是否普遍存在,是否要全面开展整治,缺乏治本性的思考和处理。三是责任追究乏力。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涉及到单位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组只注重对单位违纪违规行为的整改,而很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单位党政正职或是领导班子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存在惩处力度较轻的问题。
(二)意见和建议
1.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和工作环节上下工夫,增加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环节。往常各级纪委都是将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作为日常监督的手段和方式,没有将评议环节纳入责任制考核当中来。从述廉内容和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上看,两者之间可以整合同步进行,这样既加强了监督,又可以为考核提供重要的依据。介于党政正职参与述廉评议的人数较少,我们可以探索建立党政正职定期述廉评议制度,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日常考核(或是季度考核),扩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的参与度,并建立台账,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同时,为了强化监督效果,我们可以建立网上评议与面对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廉评议。其次,我们也可以借鉴湖南经视“电视问政”栏目组的经验,在市、县电视台开创“电视问廉”栏目,这样不仅拓宽了参与述廉评议范围,又实行了全方位监督,促使党政正职要实事求是的述,参评人员也可以真枪真刀地评,达到述廉评议的预期目的。
2.在问题整改落实上严要求,落地整改,建立回访机制和长效监督机制。一是要汇总梳理。每次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对评议和考核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对整改意见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将情况向县委书面报告,同时形成正式整改意见,交各单位进行整改。二是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县纪委,然后按照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三是整改回访。整改时限过后,县纪委要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回访群众,群众不满意,要指导督促各单位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县纪委要指导并督促各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入手,建章立制,达到治本的目的。
3.在述廉评议结果和考核结果运用上要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常新。一是述廉述责评议结果必须运用好,好与坏不能同样对待,一定要有区别、有说法。二是要将述廉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值,加大述廉评议结果的运用,不能运用在纸面上和制度中,要有做法,并将结果运用在一定范围通报。比如述廉评议结果是“基本称职”的,否定其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资格;是“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处理等。三是要将述廉评议的结果,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述廉评议结果运用,让党政正职从自身和单位利益出发,重视述廉评议工作,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一)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党委会成员自律意识不强。当前极少数党委会成员理想信念缺失、价值观错位、自律意识不强,经不起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发生腐败行为,他们不愿意也不敢受纪委监督,甚至有部分人想法设法规避纪委的监督。
二是同级纪委难于监督、不敢监督。一是同级纪委书记只是同级党委的,使纪委的监督权受制于党委的执行权,难于监督同级党委。二是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作为业务指导部门,作用相对较弱。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各级纪委不敢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监督,造成了“端了人家的碗,难以监管”的局面。
三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中国共产党党章》虽明文规定了纪委要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但是,具体行使纪检监察权的制度规定并未形成完善的体制,使得纪委在监督同级党委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乏力。其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方法以及监督程序等均没有具体明确规定,使得纪委行使监督职权缺乏制度上的保障。
四是部分纪检干部没有全力监督,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在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上存在“理念不新、措施不力、能力不足、效果不佳”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监督工作的职责不明、方法不对,越位、错位、缺位、失位现象严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能力不强,执纪办案能力偏弱,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
五是监督举报查处难到位。在纪委所查处贪腐案件中,很少出现纪委及派出机构主动检举揭发的案件,除了以上论述的现有体制下的不愿监督、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外,还有很多案件是监督中发现问题进行举报而得不到有效查处的。例如,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前纪检委书记刘继全,他举报原汉台分局公安局长汪广赋的问题,多次向上级反映无果,写给上级的举报信,居然“原件”返回到他自己手中。2010年,他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汪广赋才被免职。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建议
1.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要经常从党纪法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四个方面入手,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会成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积极主动地接受纪委监督,警示党委会成员把握权力边界、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的垂直管理。实行垂直管理后,同级纪委与同级党委二者之间为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就可以独立行使监督监察职责。下级纪委及派驻机构的财政经费、工资待遇由上级纪委和派出机构统一筹划,这样纪检监察人员在行使纪检监察权利的时候,不再有所顾虑,从而达到监管到位、查处问题到位的效果。
3.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制度。一是用制度明确同级党委必须接受纪委或纪检监察组织的各项事项及其范围,使得同级党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也保证纪委或纪检监察行使职权合情合理合法。二是用制度明确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方式方法、监督检查的程序,保证纪委或纪检机关独立行使监督职权,恰当行使监督职权,用明确的法规和制度来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4.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独立性。纪委查办贪腐案件,必须报同级党委同意并向上级纪委汇报的规定是一种新的突破,使得纪委查办案件的权威性不断提高,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减少了同级党委的约束性,增强了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案件查办及审理过程中,同级党委带来的压力也值得深思。笔者认为,在案件查办工作过程中,只接受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以保证案件查办的独立性,避免受同级党委的牵制,从而使案件查办效果得到落实。
5.培养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一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要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会监督工作中不好监督、不便监督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增强纪委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二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经常举办机关内部业务培训和外派学习,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做好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当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量大面广,人少事多,难以实现全方位监督到位。当前,党的相关法规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内容、范围、重点、方式、程序等,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后,主要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承担党风政风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但在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备的人员较少,力量薄弱,要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全覆盖难度非常大,如何解决监督工作到位不缺位与人手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我们理清思路,创新方式加以解决。
二是如何把握转职能与失职,如何处理好监督到位与简政放权的关系?近些年,在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特别是强化问责的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按照转职能的要求,应当从原来参与的一些具体事务中退出来,专职实施监督。但如何退出,哪些具体事务不再参与,退出后怎么实施全程监督,退出后怎样监督才能真正有效?把握不好的话就容易造成监督缺失而失职,但参与过多又与转职能的要求是否相冲突?是否会与简政放权的要求相违背?
三是监督工作的高要求与监督专业知识匮乏之间的矛盾。监督的具体事项有不少的事项,需要具备一定的与监督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才能对该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否则,在监督过程中进行分析判断、查找漏洞就不一定准确,从而给有效、高效实施监督带来一定影响。如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国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项进行监督,就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对其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审核。
四是先行一步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纠风治乱消化腐败存量时,上级统一部署了不少清理整治项目,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力度和标准把握不同步的现象,有的县市进展得快,清理得彻底一些,有的进展稍慢,整治标准放宽一点,这样或多或少造成各县市不平衡,在推进中增加一些阻力。尤其是各县市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的自选清理整治项目,由于其他县市很可能没有同步进行,因而在实施过程中也会有一些人因互相比较,看到别的县市没有进行这项清理整治而产生抵触情绪,增加了清理整治工作难度。
(二)意见和建议
一要理清思路,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在实际工作我们要理清思路,准确定位,主要是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进行协调抓总。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其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再监督,把监督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下去,形成有力支撑。即使是牵头抓总的各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也要根据职责职能的归属,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让责任主体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要创新方式,做到监督工作全覆盖。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就要做到监督全覆盖。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繁重,人手不够,我们可以让纪检监察室作为抓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者,实行分片联系制度,每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一定数量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监督检查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从而掌握全面情况。这样,就把全县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了全覆盖。
三要认真梳理,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没有终点,需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但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时间节点都会有不同的重心,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才能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重点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实施重大事项专项监督方面下功夫。同时,我县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人事领域专项清理、重点项目指挥部清理、受刑事追究的公职人员党政纪处分落实情况清理和国家公职人员涉毒问题清理等四个方面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四要加强学习,提高监督履职能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监督工作涉及的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增强创新监督方式、把握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关键部门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时效性、科学性、监督的精准度。建议开展对监督知识特别是对重大事项如何监督进行系统培训,如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等重大事项。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第四篇】
**县纪委关于开展政治监督的调研报告按照省纪委监委将深入部分市县对政治监督的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集中摸底调研,现将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的重点、难点和解决途径
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任务是防止和惩治腐败。加强政治监督,对纪检干部自身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不仅要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更要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以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兑现承诺,确保本质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净。
政治监督的重点是要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着力督促各单位强化党的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形成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一是觉得政治监督工作无从下手。纪委的监督工作即为政治监督,但大都是具体到违纪违法具体行为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意识缺失等方面感觉没有抓手,没有有效的途径进行监督。甚至停留在开会强调政治纪律,但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到位没有一个量的标准,难以监督。
二是对政治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深化“三转”思想共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习惯于把纪委当成党委的工作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纪委的事,导致纪委监督责任错位、党委主体责任缺位。有的职能部门还是指望靠纪委“牵头”推动工作,或出于担心管不了、怕担责等动机,不愿履行责任,致使有的工作在纪委退出后,出现监管空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存在怕得罪人、怕难出成绩、怕影响晋升等思想顾虑,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存在不想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问题。
(二)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当前以治标为主、高压反腐的大环境下,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执
纪监督作用日益彰显,但纪委执纪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七大监督的协调联动还不够,对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还未形成,从某种程度上讲,纪委由反腐败的组织协调者变为事实上的
“主力军”。纪委在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中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还不够,存在靠人情、靠关系、靠个人魅力来协调的问题,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办案等方面的办案协作机制还不顺畅,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工作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履行职责方式方法不适应。对下级纪委领导、督导和指导不够,有的地方和单位难以把握上级意图和要求,在工作中进退两难。有的干部在退出一线监督后感觉工作失去了抓手,难以及时发现问题,难以启动执纪问责程序。有的抓作风建设满足于抓工作纪律等浅层问题,对于人财物管理、收送礼金、说情风等深层次问题触及不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纪监督不够,查办案件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重突破轻规范等问题,有的习惯于深挖细查、滴水不漏,追求查办大案要案,抓早抓小不够,导致
“病树”发展为“烂树”。
(四)系统队伍建设不到位。纪检系统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纪检力量尤其缺乏,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常年
高强度、高负荷、高风险开展工作,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较大。另外,纪检干部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复合型人才稀缺,不能完全适应查办案件专业化的需要。
三、对策建议
(一)厘清纪委职责,找准工作定位。在加强督导、传导压力上再加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是否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的
“试金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推动落实责任在全覆盖、抓具体、抓细化上下功夫,实行条块式分责、动态式传导、差异式考核、连带式追责。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任务,加强常态化的督导检查,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分层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闭环效应。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考核序位化的思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加强痕迹化管理。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增强落实责任的刚性约束。
(二)在查办案件、严肃执纪上再加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继续严肃查处工程领域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同时,力求在扶贫资金专项管理等案件
查办上取得突破,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健全办案流程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水平,保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完善执纪执法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三)在巩固拓展、抓常抓长上再加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巩固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和落实,持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人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坚决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将以前工作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根除
“四风”问题病原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四)在抓早抓小、强化监督上再加力度,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把手”规范用权。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落实“三资”管理、“乡财区管”、村务公开、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切实防控村官廉政风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扎实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充分利用纪委网站和公众号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五)在发现问题、问责追责上再加力度,有效发挥纪
检监察“再监督”作用。加快建立部门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可视化、能公开、易考核。采取重点巡查、交叉检查、信访筛查、部门联查、舆情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的问题,推动执纪监督由
“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协助党委、政府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及时问责和查处。
(六)在健全机制、激发活力上再加力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改进完善机构人员整合融合,最大程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完善干部信息平台和后备干部队伍库。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拓展训练,加强实岗锻炼,增强履职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强化实绩导向。构建优质高效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科学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