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汇聚【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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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第一篇】
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敬礼)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建设新泉州,构建和谐社会》。
我的家乡在泉州,泉州是我们的家园。如今的泉州万物峥嵘,生机盎然。
今天,我们迸放着满腔的热情,秉承着高昂的斗志在这里聚首,在这里勾绘繁华富荣的图卷,在这里弹唱幸福和谐的乐章。如果说这张繁华的图卷是几百万个泉州人的缩影,而这首幸福的乐章就是对那和谐新泉州的颂扬。
是的,我是一个泉州人,我为我是一个泉州人而感到骄傲和自豪。不过,更让我感到骄傲和自豪的是我们的汗水能尽情地挥洒在和谐新泉州的宏伟蓝图中。
如今,整个社会都在提倡着和谐。可是我们仍然会经常看到在生活中有许多不和谐的地方,有一些人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区区小事而争吵起来,打破了和谐的气氛,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撕破脸皮,弄得两败俱伤。而我们往往会为了一些豆大的事情而争吵,甚至打起来,结果呢,还不是伤了互相之间的情谊,同时伤了两家的和气,这是多么不和谐的表现啊。
古今中外的实践都可以证明,和谐是生产力,和谐是财富源。和谐的社会才能稳定,稳定的社会才能发展,发展的社会才能进步和繁荣。
不要忘记历史的战火留给旧日家乡的满目疮痍,不要回避如今泉州这座城市建设过程中曾经有过的束缚与蹒跚,就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大好时代,我们终于可以众志诚诚地建设和谐幸福的美丽家园。从此,充满和谐的泉州将会焕然一新,走在时代的最前沿!
看,如今和谐的新泉州,旗展迎风飘,广厦千万间,楼宇展新姿,绿色满城新,老街弹新韵,湖畔景致新。
朋友们,您可知道?在这张宏伟的蓝图中,凝聚了泉州人多少智慧,多少汗水、多少心血!都是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在我们热爱的神州沃土营造的一座无形的丰碑,为美丽的家园再次撑起一片纯净湛蓝的天空!
创建和谐的新泉州需要大家的努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泉州,必将成为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这也是我们泉州人对泉州桓古不变的铮铮诺言!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第二篇】
休闲体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反之休闲体育的发展能够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地发展.本文研究了休闲体育与和谐社会的辩证关系.
作者:孟庆丽作者单位:连云港海洲高级中学体育组,江苏连云港,222023刊名:考试周刊英文刊名:kaoshizhoukan年,卷(期):“”(5)分类号:g80关键词:休闲体育和谐社会促进。
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第三篇】
我们党是善于在把握未来中前进的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我们党科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来发展趋势而得出的结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丰富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上个世纪60年代,我们党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我们党明确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反映了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有了更为深刻的思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提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总体目标时,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这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符合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社会主义不仅能够发展高度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而且能够真正实现社会和谐,从而更加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拓展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战略。邓小平同志为我国设计了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蓝图。目前,我国已经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目标,进入了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新阶段。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仍分“三步走”,21世纪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第二个十年再翻一番,然后继续奋斗几十年,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党的十六大进一步阐明本世纪前20年我国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必经阶段。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有机统一的,同时又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更高、时间更长、任务更重。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还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长期奋斗。这就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战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是我国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历史阶段从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算起,至少需要100年时间。至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则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必然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共始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新的重大课题。解决这一重大课题,必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新发展。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构建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发展中国、振兴中国,使中华民族以更加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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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第四篇】
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然而,和谐社会绝不会自发生成,也不会自然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依赖于法律制度的推动,必须借助于法治的践行。
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是一个平等的、以社会为本位的和谐社会观。社会主义法治不但继承了法律形式意义方面的功能,而且承载了与以往任何社会都不同的新的价值内涵和社会目标,从而使它构筑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了更多、更丰富的表现形式,这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管理有序的社会,而且是一个人与人相互尊重,各阶层合作互助、团结友爱的平等社会。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民主政治社会。建设和谐社会,既需要制度建设,也需要社会建设与精神建设。当然,最重要的是政府知道自己权力的界限,致力于推进法治与民主,同时为社会建设和精神建设留出宽松的空间。法治以民主为基础,反过来,法治又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法治的民主化和民主的法治化,反映了人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下追求自由、平等和人格独立的普遍愿望,是社会趋向政治文明必不可少的制度化特征。
适应多元化的社会结构,法治应不断推动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政治保障。通过广泛发扬民主,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为此,必须建立多元化的社会决策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集中民意与民智,使法律真正成为反映人民群众利益的基本形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听取利益主体各方的陈述,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听取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和论证会等制度和形式,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提升决策的民主程度;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充分履行职责,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总之,“重大事务要让人民都知道”,这是现代和谐的根本保证。现代和谐与古代和谐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是以民主制度为基础,而后者仅仅保持民众沉默的外貌。在民智已开、民智初现的今天,以民主求和谐,则和谐存,以蒙昧之下的“和谐”抑民主,则和谐与民主皆亡。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公平、正义的社会。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其核心是社会分配制度的公正性问题。和谐并不是没有利益分殊,而是知道利益分殊、却能够通过民主法治手段避免零和博弈。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应该体现公平和正义。法治既要保证立法公正,又要保证司法公正,通过两者来实现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合理、公正分配。立法公正要求制定出来的法律必须反映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必须赋予每一个社会成员同等的基本权利和同等的基本义务,必须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市场经济原则,赋予不同经济活动主体以同等的市场竞争地位,从总体上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立法公正还要求政府注重结果公正,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通过法律手段对一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类似案件类似处理;要求对公民权利给予及时、便利以及最大限度的司法救济,为社会构筑最后一道正义屏障。
法律。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首先,产权法律保护的功效就在于能产生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和创造财富的激励。其次,通过法治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既要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又要让他们公平(但不是平均)分享社会进步的成果。不仅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而且要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困难行业和群众,以营造一个心情舒畅的社会环境。
第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安定有序的社会。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没有社会安定团结,没有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就会失去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法治是建构有序社会最主要的手段,凭借法律这种公共权威的普遍、明确、稳定的社会规范,而不是依靠任何人格权威的偶然性、任意性,也不是依靠朝令夕改的政策,使每个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都受到法律的约束,使其行为和活动都纳入法制的轨道和范围。
第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而且是人与自然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有一个平衡、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生态平衡不仅是和谐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环境基础,而且是生产发展、生产富裕的资源保障。维护生态平衡,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必须借助于法治,与依法治国直接联系起来。首先,法律的人文价值观应从“人类中心主义”切换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主义”,开展对现行法律和政策的全面评价,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体制,统筹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其次,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整个全人类的大事,是涉及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各国人民必须团结合作,步调一致。因此,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应与国际法相衔接,便于一致行动;最后,依法严格保护环境和生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资源开发和节约,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生态保护型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第五篇】
(1)在国家安全领域,通信工程技术以卫星监测的形式实现了对我国领土、领海和领空等重点要害防区的实时监控,以监控摄像视频的形式实现了对城市主干道、重点路口、居民区、涉钱、涉密类公司等的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即可利用各类通信传媒进行全民通告。
(2)在航空航天领域,通信工程技术为载人火箭、宇宙飞船等航天设备的成功发射升空、完成宇宙探测使命提供基础通信技术保障,监其飞行轨道和运行状态,提高各类飞行器的动作精确度,实时摄录飞行实况景象,采集、传输特定高度、速度、时空环境下的宇宙数据,提高我国航天科研领域的创新发展。
二、通信工程行业的发展前景。
1.通信工程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据相关科研资料显示,我国通信工程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将运用光通信技术、云电技术和无线宽带网络技术实现全国全城无线战略,摆脱空间距离的沟通限制,彻底改变人们的通信体验;一方面将与生态环保理念相结合,降低通信工程在生产和消费上的环保成本,加大通信工程技术与生态环保科研成果的密切结合,结合国民经济各领域的行业发展现状,设立以生态通信理念为主导的综合类通信工程技术项目,让通信工程更好地服务于当代社会的同时,也要更好地造福于子孙后代。
2.通信工程行业未来发展的人才保证。
通信工程行业的综合性较强,属于服务面广、跨学科、宽口径的学科门类,因此在人才培养标准上,一方面要着眼于学术人才培养,加强对通信网络和通信系统相关技术理论的`学习掌握和创新,一方面要着眼于应用人才培养,加强对通信工程行业在国民经济领域中涉及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设备制造和终端应用等各个环节的学习掌握和创新。以此满足我国通信工程行业向纵深方向发展对高端技术人才的需要[2]。
三、结论。
通信工程在国民经济各领域获得了技术应用,改变了人们的沟通体验,提高了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了社会整体进步发展,并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通信工程行业应以生态通信理念为指导,加大环保型通信技术在国民经济各领域项目建设中的应用力度,让更好的通信技术、更多的通信人才服务当今社会,造福子孙后代。
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第六篇】
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适应了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既是发展的长期战略任务,也是十分紧迫的系统工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工作着力点必须放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上,进一步把经济搞上去;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环境;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和谐。创造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矗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按照县委、政府“强工业、兴交通、调结构、活三产、美城市、增效益”的18字工作思路,坚持把解决好工业发展问题作为全县的核心工作,全力打好齿轮、陶瓷、芒硝三张牌,做好加大技改、盘活存量、优质服务、做大做强4篇文章;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实施病险水库整治、乡村水泥路建设、人饮工程建设、红层打井找水、土地开发整理、沼气行动计划等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使城乡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不断完善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试点县建设;加快推进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转变,营造“亲商、重商、敬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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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第七篇】
1.企业国有资产笼统为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行使所有权,但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产权责任不清,缺乏责任约束,国有资产实质处于无人负责状态。
2.许多政府部门既承担公共管理职能,又承担部分国家所有权职能,政企(资)职责不分。这使政府部门很难给自己准确定位,既妨碍了政府正常行使公共权力,又将国有企业作为行使公共职能的工具,让企业承担社会职能,造成政企职责错位。
3.政府部门在企业之外以行政方式多头干预;不是经营国有资本,而是管理国有企业。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混为一谈的管理,造成了两个结果:一是行政干预的“越位”,抑制了企业市场活力,致使国有资产运作低效率;二是企业内所有者“缺位”,弱化了产权约束,所有者权益往往被侵蚀。
(二)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应主要解决4个问题。
1.落实国有资本的管理、监督和经营责任。国家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建立责权明晰的国家所有权委托代理体制,形成对每一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可追溯产权责任的体制和机制。
2.国有经济布局和企业结构要进行有进有退的调整。政府从直接管理庞大的国有企业群,转变为控股重要企业和持有股份。国有资本由覆盖各行业、各领域,向国家必须控制的行业领域集中,减少国有资本涉足企业的数量。
3.政府设出资人机构,与公共管理职能部门分开,受政府委托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所有权。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不再承担出资人职能,形成政企(资)分开的体制基础。
4.实行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出资人机构受国家委托拥有股权,依《公司法》以股东方式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在公司治理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出资人机构不越权干预。
概括地讲,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任务,是使国家由管企业逐步转向运营资本;政府设立出资人机构,集中统一地行使所有权,实现政企(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出资人机构对投资和拥有股份的企业拥有股权,按《公司法》以股东的方式行使权利、承担责任;包括国家投资和拥有股份的企业在公司治理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出资人机构以实现政府政策目标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对国家承担责任。
(三)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管理是涉及国有制实现形式,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监督和公司治理等多方面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的体制和机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绝不是各级政府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涉及4个方面:
1.国有资产的公共管理。如国有资产的立法,国有产权的界定、会计制度、统计、稽核、评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确定和对国有资本运营的监督等。这属于国有资产的公共管理职能,应由公共管理部门管理,形成全国上下的管理系统。
2.国家所有权的委托代理。在政企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国家”行使所有权必须经过一系列的委托代理。按目前的管理体制,委托代理的链条是国家统一所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部门——出资人机构;出资人机构控股重要企业,对部分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进行“授权经营”。在这一体系中,核心的问题是委托代理的有效性。
3.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制和公司治理。政企分开、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企业制度基础是公司制度。因此,国有企业必须进行公司制改制,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制度安排下,国家所有者由通过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管”企业,转变为委托出资人机构以股东方式“履行出资人职责”;包括国家出资人在内的所有者通过股东会或产权交易市场保持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以此实现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
4.对国有资本运营的监督。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如财政部、审计署,对出资人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出资人机构对授权经营的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四)关于国有出资人机构。
在要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缺位的是“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十六大要求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个关键环节。
中央政府和省、市(地)政府分别设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受同级政府委托,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专职机构——出资人机构。这个机构的设立解决了3个问题:一是这个机构明确的定位是“履行出资人职责”,并不是“管理国有企业”的职责。这就有利于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二是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的部门与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分开,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和行政目标。这就从组织上实现了政资分开,体制上实现了政企分开。三是出资人机构“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对政府而言,出资人机构集中、统一地行使所有权,形成责权明晰的可追溯产权责任的主体;对企业而言,这就构造了排他性地行使国家所有权的“老板”。
出资人机构对受托运营国有资本,拥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以产权为纽带,承担投资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垄断性企业的改革重组责任。出资人机构对同级政府负责:实现政府政策目标,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接受政府的审计监督。
因此,出资人机构不是原政府各部门管理国有企业的机构、职能和管理手段的简单合并。由对企业的行政管理转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出资人机构的职能和行使职能的方式、手段都必须有重大转变。
国有出资人职责概括地讲主要有:
1.通过编制和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做有进有退的调整,保证重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某些重要行业关键领域的控制地位,提高国有资本投资回报。
2.推进投资的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通过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保障国有资本的权益。
3.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以资产收益和现金收入处理显形负债(不良债务)和隐性负债(对职工社会保障的历史欠帐)。
4.监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汇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表,编制和监控监管资产的资产负债总表,从总体上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保持国有资本的安全性。
5.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向本级政府报告监管工作、监管资产状况和其他重大事项,必要时应向公众披露。
6.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接受同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五)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与抓大放小、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调整结合。
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必须与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放在一起考虑。国有资产管理最重要的是国有产权委托代理有效性的问题。目前尚存国有企业约18万户,由过去从中央到地方成百上千个政府部门分别管理,现在集中于约300个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如果一个机构涉足的企业过多,就鞭长莫及;如果层层委托代理,就没有效率。提高委托代理有效性,就要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坚持抓大放小的方针,专注关键的少数,减少国有资本涉足企业的数量。
(六)出资人机构如何行使所有权。
为坚持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出资人机构如何行使所有权是关键的技术细节。要害是必须从制度和机制上严格区分以股东方式“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管企业”的本质性差异。
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两种倾向:一是防止企业内所有者继续缺位,所有者权益被侵蚀;二是防止出现“婆婆加老板”,把企业管死。
1.所有者到位又不越位。设立出资人机构,“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集中统一行使所有权,这是为克服所有者缺位迈出的关键一步。“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中的“管”,决不是传统意义上政府在企业之外进行的行政干预或行政审批式的管。出资人机构要“管”的内容是履行出资人职责该“管”的内容,“管”的方式是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的方式。
所有权到位,就是出资人机构为行使所有权该管的人和事要理直气壮地管好、管到位,成为“真老板”,强化来自所有者的激励和约束。这是维护所有者权益必须要做到的。
所有权不越位,就是出资人机构只当“老板”不当“婆婆”。只行使股东权利,决不干预企业的经营权、管理权。这是增强公司活力和提高公司运行效率所必须的。
2.建立明晰的公司分权制衡机制。公司权利分为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我国《公司法》对4项职权各有明确界定,并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行使。这是建立有法律保障的分权—制衡关系,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
所有权:出资人行使所有权,就是保持对公司的最终控制地位。这是维护所有者权益所必须的。出资人的所有权体现为《公司法》赋予股东会的权利。
经营权:股东会选聘董事,组成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依《公司法》董事会拥有公司的经营权。
管理权:董事会选聘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董事会对公司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后,交由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经理依《公司法》享有经营管理权。
监督权:监事会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监督,《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监督权。
在公司治理中既要防止所有权侵犯经营权、管理权,也要防止经营权、管理权架空所有权,排斥监督权。只有公司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监督者恪尽职守,又不越位,才能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既保障所有者的最终控制权,又使企业富有活力。
(七)国有企业有两种类型,国有资产管理有两种形态。
在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时,可以把国有企业分作两类,一类是在某些特殊行业承担或部分承担公共责任的特殊企业,要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另一类是竞争性企业,以赢利为目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此,出资人机构管理和运营国有资本要承担两方面责任:一是在支撑国民经济增长、保障国家安全方面实现政策目标;二是提高国有资本运作效率,实现保值增值。与此相对应,国有资产管理应当有两种形态。
1.对特殊公司的监控。极少数关系经济命脉、国家安全、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天然垄断行业的重要企业,如电网、电讯、军工、石油和大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重要企业属特殊公司,它们是政府进行公共管理、实现公共目标的重要资源。政府投资的目的不仅是资产的增值,更重要的是承担公共责任,保持国家的控制力。这类企业数量有限,但关系重大。为贯彻政府意图,对这类企业出资人机构应直接持股、控股或独资经营,国有资本不能轻易撤出,保持对这类企业的控制力,即进行企业形态的监控。
2.对普通公司的运营。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出资人机构并不依恋特定的企业,而是以投资回报最大化和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为目标,不断优化资本布局,进行有进有退的调整。由“管企业”,逐步转换为“运营资本”。显然,国家投资和拥有股份的企业大多数属于这一类。
划分两类形态管理,是为了使各自有明确的目标,可以使用相应的管理手段和评价体系,便于准确地考核,提高监管效率。
(八)出资人机构对特殊公司和授权经营机构的监管。
特殊公司和授权经营机构都类属于国有独资公司,应按《公司法》设立董事会、经理、监事会,但不设股东会。尽管对它们的监管有某些特殊性,但决不能离开公司治理框架,退回到政企不分、所有权经营权不分的老路。
出资人机构承担监管责任,可以通过4个渠道进行。
1.拟定或批准独资公司、授权经营机构的章程,决定它们的设立、分立、合并、清算等事宜。
2.选择经营者——董事会成员,并决定其薪酬。
3.签定业绩合同。这是出资人机构对国有独资公司和授权经营机构业务监管的重要手段。就政府意志、企业目标、年度预算、利润分配、投资计划等事项出资人机构与独资公司和授权经营机构签定1年或几年的业绩合同,形成硬约束。
在合同范围内公司自主经营,出资人机构不再干预;合同双方有超出业绩合同的重要事项,应协议修改合同。
4.出资人机构派出监事会,以业绩合同为准进行审计监督和业绩评估。监督结果报出资人机构,决定经营者的奖惩、去留。
(九)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难点。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重大的体制创新,涉及多方利害关系的`调整,我们必须克服许多困难才能实现初衷。主要的难点是:
1.面对庞大的国有企业群,鞭长莫及,即便中央和地市三级政府分别管理,将约18万户企业的国有股权分散给各个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每个机构也要面对500~1000户企业。这样宽泛的管理幅度几乎不可能管好。党的十六大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与“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统筹考虑是十分重要的。但“抓大放小”,减少国有资本覆盖企业的数量,并不是短期就能做到的。
2.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基础。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建立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基础上的资产管理。因此,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基础是有效的公司治理。但是中国缺乏公司治理文化。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国家所有权委托代理关系不清,激励不足,约束软化,内部人控制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另一方面,有政府背景的一股独大普遍存在,大股东行为不端正、小股东无能为力。因此实际上存在着一股人为扭曲公司治理的力量。这一情况如果不能改变,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难以成功。
3.新设立的出资人机构如何正确行使所有权。市场经济中,在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条件下,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行使权利,即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用手投票”,和在产权交易市场的股权交易——“用脚投票”。目前,出资人机构“用脚投票”的条件并不完全具备。在用脚投票不成、用手投票又难以解决问题的情况下,行政干预再度出现的可能性极大。况且以行政干预的方式“管企业”大家太熟悉了,以股东方式行使所有权又太不熟悉了。放下最熟悉的拿起最不熟悉的是有极大的难度的。
4.缺乏懂得和熟悉资本监管的人才。出资人机构的功能和性质实际上相当于国家控股公司或国家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机构成功的运作,需要有高水平的资本运营、企业评价、财务监管等专业人员;为使投资和控股的公司有良好的公司治理,需要派出合格的股东代表、有能力的董事、称职的监管人员。这些稀缺的人力资源的来源、选聘方式等都是没有解决的问题。
(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风险。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牵动全局,推进改革必须注意防范风险。
1.政府机构不再干预后,如果国家所有权继续不到位,这就为企业内部人控制留出了更大的空间,资产和效益的流失在所难免。
2.在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情况下,如果出资人机构不转变为“管资本”,而继续沿袭隶属关系式的行政干预,成为“老板加婆婆”,那么就会把企业管死,退回到改革原点。
3.在新的管理体制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在明确了产权责任后,如果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所监管企业的利益而强化区域分割、市场保护,就会为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进一步设置障碍。
4.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如何行使产权责任。如果出资人机构的权力掌握不当或缺乏监督,比如出现争先“一卖了之”,或对经营者半卖半送等情况,很快就会把可能用于解决或部分解决对职工历史欠帐和银行不良债务的资源耗尽,那么就会进一步增加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负担,增加财政风险。
5.避免新形势下的政企不分。在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后,国资管理机构不能成为党委、政府、政府部门对企业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二传手。不能把政府必须承担的某些公共职能、过去政府管企业的某些做法通过国资管理机构这个“漏斗”灌到企业,形成新的政企错位,使出资人机构和企业的目标变得模糊不清。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一项牵动全局又十分复杂的改革,认真弄清改革的目标,所要建立的体制和机制,先立法、后行动,是改革取得成功所必需的。
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第八篇】
问题的提出。
公民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政治现代化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志。没有公民的政治参与,就没有真正的政治文明,也就没有真正的和谐社会。
理论意义。
公民政治参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一个和谐发达的社会,不仅经济得到充分发展,文明得到相互包容,政治上更是得到广泛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最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实践意义。
公民参与作为和谐社建设工程的核心环节,决定着和谐社会理想和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也决定着改革的成败和社会转型的走向。
国内外研究现状。列举古今中外特别是我国关于公民政治参与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学界主要观点。
公民参与的内涵。政治参与是指普通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试图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它使公民有机会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力,实现自己的政治愿望,从而推进政治活动的民主化进程。
公民参与的基本要求。
政治参与是社会民主法治的衡量标准。公民政治参与既是执政为民的要求,更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最高表现,是和谐社会所具有的内在价值。
政治参与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求公民政治参与的实现,而公民的政治参与也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整体和谐。
政治参与是社会充满活力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社会在政治上有活力,就要引导和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3公民有序而有效的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
营造和谐政治文化,发挥社会自组织的积极作用。
现代社会的政治参与往往是聚合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来影响政府方向性和路线性的政策。政府应该加大对社会自组织的扶持力度,尽快形成保护其健康成长的有效制度;应该加快社会自组织的法制建设,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应该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有利于实现自身利益的社会自组织,不断提高公民的参与率和组织程度。
构建公民政治参与制度体系,畅通公民政治参与渠道。
尽快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制度、社情民情反映制度、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信访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行政公开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等等,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的广度和深度。理性对待强势及弱势群体,有效引导非制度政治参与。要发挥政党和政府的主动性和开放性,必须正视非制度政治参与的存在,努力构建一个程序规范、科学公正、广泛参与的多元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机制。要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和约束,并采取法律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积极引导和治理非制度政治参与,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协调和分配机制,化解利益冲突。
4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强调公民参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统揽全局的作用,以期引起社会和公民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有关部门研究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和实践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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