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设备管理制度整理(最新15篇)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通过定期维护、故障记录和人员培训,提升管理效率,降低风险,是否符合实际需要?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关键设备管理制度整理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1:
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全员参与,全员管理”的设备管理的全新理念,执行“养重于修,防重于治”的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设备管理工作。
意义: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设备的故障率和减少故障时间,提高设备的可开动率,树立“为生产服务、为工艺服务”的原则,全力保障生产节奏的有序进行。减少非计划检修时间,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定义:零故障是指在计划检修和生产准备时间以外,设备不发生故障,不需要停机检查、检修,设备运行一切正常,不造成生产中断。
措施:
1、计划检修时间以内,要求各检修单位优化检修方案,合理安排检修项目,狠抓检修质量,保障检修后的设备无故障运行,直到下次计划检修时间以前不发生任何故障、造成停机现象。
2、要求各车间充分利用好生产准备的间隙时间(并要形成自觉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加强设备维护和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力抢修,把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3、要求各车间在平时认真搞好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全员参与、人人点检、各负其责”的点检制度,注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如有任何停产时间,各车间可借用此宝贵时间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
5、今后将逐步取消各类故障时间,不再分解各车间的指标时间。
管理方面:根据公司领导贯彻执行“设备(生产)零故障管理”的`指示精神,强化全员参与设备管理的主导思想,加大“奖优罚劣”的考核力度,今后将故障时间分解到各车间,根据内容对各车间进行考核。详细考核表附后。
以下对本制度解释如下
1、设备故障: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属于小型设备事故条件,或者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造成生产的短暂中断,或由于各类设备运行不正常,虽能勉强运行,但对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故障。
2、生产故障是指除设备故障以外的,由于工艺操作不当造成生产短暂中断,或生产辅助设备损坏后,不能正常运行的故障。
3、故障具体分类:
、设备故障:
、进行检修后发生的设备问题,因检修装配质量发生的设备问题等。
、烧结机机头星轮移位,烧结台车、u型板松动造成的卡车现象,台车轮损坏不能动作;单辊掉锤头、剪切条移脱落等;环冷机台车卡住不能动作,关节轴承损坏等。开口机、凿岩机损坏;泥炮主动部位因缺油造成的损坏;仓上跑车烧接触器、减速机损坏不能上料等。
、各设备的联轴器异常损坏,设备传动设施部件损坏,不能正常动作;风机振动超标、轴承损坏、叶轮不平衡。
、环冷机主被动摩擦轮部位损坏;振动筛螺栓松动;筛板开裂、激振器轴承损坏、传动轴断裂、变形;链板机掉斗、脱轨、机架损坏等。
、天车大小车轮轴承损坏,导轨松动;减速机壳体开裂;轴承、齿轮轴的异常损坏等。
、由于设备基础松动造成的设备损坏;天车绳轮开裂,轴承、轴损坏;液压系统油管崩裂、阀台动作失常等。
、水泵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电机接地、烧线包、轴承损坏;仪表控制系统失修,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动作或造成设备损坏等。
、点检不到位造成的电缆短路、断路、接地,维护不力造成的电机烧毁、减速机损坏,油缸串液或高压胶管漏油等。
、保护装置失灵,变频器报警,电气元器件损坏,传动装置损坏,衬(护)板掉,能源介质管道漏水跑气等。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丢失或严重感染病毒的,发生电脑黑屏和通讯故障,影响生产的等。
、维修工人,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点检维护,不能发现问题作出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等。
、违反《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规定,因润滑问题造成设备损坏的。
、生产过程中由于岗位操作失误或岗位工人点检不到位等生产原因而引发的造成设备损坏,虽属设备故障,但其责任划定为生产车间。
、生产故障:
、天车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钢丝绳断裂、脱槽、超限位等,钩组浸入钢水,扭坏龙门钩,大小车轮掉道,违反“十不吊”造成天车故障等。
、堵料咀、卡料;高炉风口小套损坏;上料皮带跑偏撕裂,各种车辆(合金车、拆炉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的故障。
、高炉炉顶人孔密封不严跑风,送风装置跑风,炉前跑大流,冲渣时夹铁爆炸,堵渣槽,水池缺水不能冲渣,皮带堵料咀,烧结台车掉篦条等。
、设备维修工人点检不到位,检修质量不合格、设备失修、下料咀破损、堵料引发皮带跑偏撕裂或堵料咀等原因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导致生产节奏不正常,影响到产量减少和质量下降,直至引起停产,虽属生产故障,但责任划分为设备车间。
、不属于故障范围:
、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受到影响或造成中断,但未造成其它设备损坏。
、不可抗拒的自然危害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断者。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机械设备,使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到达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公司资产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机械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强化职责意识,使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各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带给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使用、包维护、包检修)、机长负责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凭证上岗操作。
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各种设备操作者(司机),务必经过培训,到达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上岗。
、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的检查;班中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班后清扫、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此刻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务必做到合理规划,预防性计划检修,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到达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操作工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单机、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多人使用、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倒班、换班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管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职责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维护保养职责者有下列职责
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润滑部位的润滑状态、油质、油量是否贴合要求。然后空负荷试车,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油标油位、润滑及泄漏状况、各部温度、声响振动、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是否正常;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检修人员,立即处理,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正确地按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持续油路畅通。
操作工(司机)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持续设备清洁,无油垢、无脏物。
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包修的职责人,应按要求制定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包机的个人应根据单位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状况详细填写记录,交公司资产部存档备查。
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的设备部(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公司资产部备案,及时预防设备事故或排除设备故障。
5.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工程机械、运输车辆,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职责制。
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工程机械每月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公里进行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务必按保养的要求进行。设备运转六百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
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工程机械每季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务必按保养的要求进行。工程机械每年进行三级保养;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按运输车辆保养资料及要求进行。设备运转叁千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专用、通用、矿山及其他设备执行大、中、小修维修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设备的大、中、小修的年、季、月的检修计划。报公司资产部审批。
月计划在每月20日前提出;季度检修计划在上季末20日提出;大修检修计划在每年10月底之前提出。
根据检修的`资料,准备好更换的材料、零部件。
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必须要执行维护、保养、检修规程,严格执行维护、保养、检修的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养、检修计划。真正做到管好、用好、修好、维护好机械设备。
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有专(兼)职设备员,落实设备点检制度,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职责到人,并报公司资产部备案。
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设备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资料、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公司所有设备操作工(司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务必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善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资料
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礼貌卫生要求。
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分公司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7.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维护规程务必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设备组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维护规程执行状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严肃处理。
8.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带给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公司所属各单位都应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凡在用的设备都务必建立技术档案
按公司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务必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务必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务必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资料、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设备档案的资料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职责者等)。
档案记载的资料、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新设备到货后,务必把随机带来的全部数据(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复制两份,原件归资产部,复制件一份交分公司设备组,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设备大、中修,务必将检修状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善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公司资产部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为规范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生产运行部负责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定期检验,使用保管和维护管理的检查、监督。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公司管理范围内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主要有:
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焊机、套丝机、切割机等。
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冲击钻、角磨机、手持式切割机等。
2.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购买,未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生产线提出申请,公司经理签署审批,交采办管理岗购买;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车间向生产运行部提出申请。
生产运行部接到申请后应核实是否需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交采办岗位购买。
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选择具有资质且信誉度高的企业产品。
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随机携带相应的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有关技术和安全资料。
采办、库房均对购买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建立登记台帐和技术档案。
3.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出入库登记和保管
正常情况下,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车间库房负责管理。
生产线需要临时借出使用时,库管员应建立出、入库登记本,记录所有借出和还回情况。
生产线对部分经常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需要长期借用时,征得库管员同意可以借出。库管员对借出情况应进行签字登记,并定期检查借出设备或工具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长期借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借出生产线指定人员负责维护和保管,并建立临时登记。
4.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和问题后再使用。
禁止使用外观破损、电线老化、明显存在隐患和没有经过定期检验的'不合格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使用后应及时收回库房或放置在合适的场所,并进行日常的简单维护和整理。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委托具有维修资格的单位进行,禁止私自拆解和修理。
每年定期由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岗负责联系对有关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检验。
5.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的检查内容应包括:
外壳、连接部位是否良好,有无松动和破损。
电气线路是否有严重老化、破损、断裂现象。
电气线路各处连接是否牢固、插头是否完好。
有无定期检验标志或确认经过定期检验。
转动部位固定是否正常,有无变形、裂纹现象。
带有防护罩的工具,其防护罩是否牢固、,有无缺失、变形和破损现象等。
(五)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 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 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第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二)单位负责人应当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检验师(或者工程师)及以上持证资格,熟悉业务,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三)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持证检验检测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相应规定要求;
(四)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
(五)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试验、办公场地和环境条件;
(六)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七)具有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时,其申请项目对应的在用设备数量(已落实任务的)应当符合有关核准项目规定的最低要求。
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等规定执行。
第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程序为: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第十一条 申请资格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核准申请书,并附有关资料,经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告知申请机构。
其中气瓶检验机构申请资格核准,由所在地的市(地)级、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上述程序分别做出资料确认和受理决定。
第十二条 资格核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机构应当约请经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实施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内容、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批(其中气瓶检验机构鉴定评审报告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核准证》。审批和发证工作应当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 《核准证》有效期为4年。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复核准申请(其中气瓶检验机构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核准申请)。复核准具体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变更核准检验检测项目,其变更核准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同时告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六条 取得《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检验检测活动
第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安排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报检的检验检测工作,落实检验检测任务计划,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第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依法实施检验检测,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提供技术服务。保证检验检测结论真实、可靠。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签署。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指派持有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对涉及的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中,不得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它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验机构,不能如期完成本单位经核准的特定范围的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及时告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当选择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材料检测、金属监督等未设立专项检测核准要求的除外),并对检验检测的最终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跨地区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在检验检测前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检验检测结果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检验案例。
第二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可靠的检验检测数据档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实现检验检测与安全监察之间的网络数据传输和共享。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核准的检验检测项目内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进行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等影响公正性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周期、方法、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行为等检查制约制度。
第二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场检验检测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检验检测人员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检验检测,保证检验检测人员自身安全与健康。
第二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1次常规性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25%,4年中至少应当对每个检验检测机构抽查1次。同时将监督抽查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常规性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的要求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考核规则》执行。
国家质检总局将定期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三十条 常规性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由实施检查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常规性监督抽查连续2次不合格,或者监督抽查、抽查考核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质检总局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情节严重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
(一)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在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并告知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使用单位报检,或者未完成已落实任务范围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
(三)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它检验检测机构的;
(四)检验检测机构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选择未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的;
(五)跨地区检验检测前,未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未按有关规定向其报告检验检测结果的;
(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的;
(七)违章操作,造成检验检测人员人身或健康伤害的;
(八)未按规定填报检验案例、有关材料的;
(九)未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收费的。
第三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第三十三条 暂停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期限为30日。
停检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其承担的检验检测任务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排其他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
停检期满,由做出停检决定的部门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整改合格的,恢复检验检测;整改不合格的,报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四条 被吊销《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2年内其重新申请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鉴定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或者相关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组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或者做出相关处理决定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支持。
第三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协会应当在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人员素质、推动改革创新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核准、鉴定评审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试行)》(劳人锅[1985]3号)、原劳动部《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劳锅字[1988]4号)、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格认可工作的通知》(质检办[20xx]137号)同时废止。原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管理办法》(劳安字[1990]12号)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规定不再执行。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5:
1、动力科、生产技术部、安监处、供应公司应根据矿上设备需求,做好设备选型、计划、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和报废签字等工作,加强前期管理。
2、矿需要增加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单位会同动力部门提出增加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在机电矿长主持下,由动力部门、生产技术部、供应公司、财务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作出购置决策。
3、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环保节能,选购的设备应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非淘汰型产品,购置计划应由供应公司同各部门共同编制,经主管机电矿长审批后执行。设备到货后,应由供应公司组织验收。
4、验收合格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后使用,暂时不用的设备、零部件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套使用。
5、动力部门、供应公司要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交接、建档管理与考核制度,并将全部图纸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交由资料室进行整理,建档登记保管。
6、主要设备的安装使用,动力部门、生产技术部要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不完好的设备不准安装,安装完后应由安装、使用、安监、生产技术部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6:
随着国内经济建设的发展,施工中机械设备性能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施工安全等。投标竞争看设备,施工靠设备,机械设备既是硬件又是软件,从而成为企业竞争实力和企业形象所在。
机械设备使用的前提和基础是设备日常的维护和保养。设备在长期的,不同环境(包括恶劣环境)中的使用过程中,机械的部件磨损,间隙增大,配合改变,直接影响到设备原有的平衡。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使用效益均会相当程度的降低,甚至会导致机械设备丧失其固有的基本性能,无法正常运行。如此,设备就要进行大修或更换新设备,这样无疑增加了企业成本,影响了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因此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设备管理机制,加大设备日常管理的力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科学合理地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专人负责和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计划,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对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测,并认真做好机械的运行、保养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二章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7:
电气试验工作是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状态,测试分析设备技术性能,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设备损坏,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搞好我厂电气实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⒈、长期(超过8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⒉、新安装、大修理和检修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分别按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
⒊、本厂使用的各种保安用具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周期,试验标准,定期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⒋、地面电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电阻,于每年雷雨季节前测定一次,主要场所如土质不良,应酌情增加测量次数。
⒌、厂各机电保护,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试运行和各负荷变化情况,进行依次整定试验。新安装主要设备在投入运行前,机电作整定试验。
⒍、参加试验人员须由有实际检修经验,经考试合格并发给试验操作作证的电工或技术人员担任。
⒎、试验人员应熟悉现场和设备的情况,严格执行电气试验规程,严格采取现场保安措施而后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表、仪器和设备,准确无误的进行试验。
⒏、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设备和历年实验资料和档案,对实验结果必须全面得、历史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8:
1.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装置设备腐蚀情况监控,及时发现腐蚀隐患,确保装置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腐蚀检查工作应遵循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应与设备、压力管道的日常维修、检查、停车大修、定期检验等工作紧密结合。必须将腐蚀检查列入装置检修计划。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生产中接触腐蚀介质的各类设备、压力管道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管理规定的制定并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各装置设备腐蚀检测检查报告的汇总、分析工作。
(二)负责全厂设备、压力管道等防腐蚀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三)负责对各装置设备、压力管道等防腐蚀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各车间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设备部有关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负责根据装置实际生产情况编制本部门的防腐蚀计划,制定本部门的防腐蚀方案。
(三)负责建立装置腐蚀检查记录及档案,有真实完整、随时可查的数据记录。
(四)负责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
第三章防腐蚀方案的制定
第六条防腐蚀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装置介质、操作条件和设备的结构及材质,历年运行记录及本周期的运转情况、结合防腐经验进行。
第七条防腐蚀方案应包括检修期间腐蚀调查、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措施;要涵盖装置所有设备及工艺管道,要有侧重点。
第八条防腐蚀方案中针对测厚工作要定时间节点,定任务量。要及时作出腐蚀检测检查分析记录。
第九条防腐蚀方案中对于无法用测厚检查监测的设备局部腐蚀(如点蚀、缝隙腐蚀、电偶腐蚀、晶间腐蚀、应力腐蚀、氢致开裂、氢腐蚀、腐蚀疲劳、磨损腐蚀、选择性腐蚀等)要有相应的检测手段和防护措施。
第十条对新建投产的生产装置,应根据监测工艺状况及材质情况,结合防腐经验,分析可能发生的腐蚀类型和易受腐蚀部位,有针对性的制订腐蚀检查方案,并应在装置第一次大检修前制定出全面检查方案。
第十一条防腐蚀方案编制要求
(一)资料收集
包括设计资料(设计图纸、计算方法,了解设备(管线)的设计寿命、允许的最小壁厚等)、安装资料、历年检修或抢修记录、开停工记录、腐蚀介质含量(考察物流、助剂的性质,特别是物流中硫、氯离子、氧等腐蚀性介质含量)、工艺条件(操作压力、温度等)变化情况、在线腐蚀监测资料(定点测厚资料、介质腐蚀性分析资料,腐蚀探针资料等)、国内外同类装置腐蚀事故资料及防腐蚀经验。
(二)防腐蚀方案的内容应包括腐蚀检查方法及现象描述。
第四章设备防腐蚀检查与监测
第十二条设备防腐蚀工作重点在于设备运行期间检查和设备停运期间监测,全面掌握设备腐蚀趋势及状态。
第十三条在装置运行期间,各车间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编制设备腐蚀监测布点方案,建立监测台账,及时整理数据,形成系统、完整的监测数据库,计算腐蚀速率,提出防腐蚀对策。监测可采取测厚、试样化学分析等手段等方法。
第十四条定点测厚监(检)测:
(一)测厚监测主要针对设备、压力管道的均匀腐蚀和冲刷腐蚀。在高温硫腐蚀环境下,应重点对碳钢、铬钼合金钢制设备、压力管道进行测厚监测。
(二)实施定点测厚;定点测厚点必须有明显的标示和编号。在裸管上的测厚点,可用耐候耐温漆涂一个直径为3cm的圆作标记;有保温层的设备及压力管道上的测厚点,应安装可拆卸式保温罩(盒)并标上编号。
(三)应对腐蚀减薄量超过设计腐蚀裕度的数据及时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如确认无误,应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四)应对无法通过测厚来检测的腐蚀部位,建立具有针多性的检测方案和防护措施并加强实施。如加热炉空气预热器应加强对烟气硫含量的检测,原料预处理装置两塔塔顶加强排水铁离子检测等。
第十五条在装置运行期间,测厚工作监测部位要求:
(一)监测部位应突出重点,下列易腐蚀和冲刷部位应优先考虑布点:
1、管线腐蚀冲刷严重的部位:弯头、大小头、三通及喷嘴、阀门、调节阀、减压阀、孔板附近的管段等。
2、流速大(大于30m/s)的部位,如:常减压转油线、加热炉炉管出口处、机泵出口阀后等;流速小于1m/s的管线(包括水冷却器管束),有沉积物存在易发生垢下腐蚀的部位。
3、环烷酸腐蚀环境下的气液相交界处和液相部位;硫腐蚀环境下气相和气液相交界处。
4、流体的下游端(包括焊缝、直管)容易引起严重冲刷的部位及同一管线的热端;盲肠、死角部位,如:排凝管、采样口、调节阀副线、开停工旁路、扫线头等。
5、换热器、空冷器的流体入口管端;换热器、冷凝器壳程的入口处。
6、塔、容器和重沸器、蒸发器的气液相交界处。
(二)输送腐蚀性较强介质的管道,直管段长度大于20m时,一般纵向安排三处测厚点,长度为10-20m时,一般安排两处,小于10m时可安排一处。
(三)介质腐蚀性较轻的管道一般在直管段(两个弯头间的连接管)安排一处测厚点,在弯头处安排一处测厚点。
(四)管线上的弯头、大小头及三通等易腐蚀、冲蚀部位应尽可能多布置测厚点。
(五)管道上同一截面处原则上应安排4个测厚点,一般布置在冲刷腐蚀可能严重的部位和焊缝的附近(主要在介质流向的下游侧)。
第十六条测厚工作不能盲目进行,要有时间节点安排,针对装置生产的不同情况确定测厚监测频率。在线定点测厚频率的确定:
(一)当腐蚀速率小于/a或剩余寿命大于年时,应每3月测定1次。
(二)当腐蚀速率在—/a或剩余寿命在1—年之间时,应每2个月测定1次。
(三)当腐蚀速率大于/a或剩余寿命小于1年时,增加测厚频率,应至少每1个月测定1次;视情况严重性列为监控部位,测厚频率另行商定。
(四)当物料中腐蚀介质含量明显上升时,应适当增加测厚次数。
第十七条在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设备及压力管道的腐蚀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价。
第十八条停车检测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了解设备污垢状况,必要时进行成份分析,数据存档。
(二)调查设备腐蚀及损伤情况,重点调查不能明确的腐蚀形态、类型、腐蚀分布及损伤,应测定设备的壁厚变化;综合各类检测结果,分析腐蚀原因,提出防护措施;做好检修设备腐蚀记录总结,检修后被破坏防腐层须及时修复。
(三)调查设备材料强度的劣化程度,在高温蠕变和热应力作用下的部件有无回火脆性、氢脆、应力腐蚀、蠕变裂纹等情况发生及程度。
(四)对易发生腐蚀的设备如冷换设备的管板、折流板、壳体;加热炉的炉管、弯头;塔器的封头、筒体;反应器的接管、堆焊层等部位要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
(五)在装置停工时,应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规程,对含腐蚀性介质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洗、中和、钝化等处理,以防止设备腐蚀。
(六)设备防腐选材原则应按中石化《加工高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SH/T3096-20xx和《加工高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管道设计选材导则》SH/T3129-20xx执行,同时根据腐蚀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材料升级计划及防腐措施计划,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
第十九条对主要生产装置重点腐蚀部位施行特护,停工检修期间实施全方位检查;
第二十条重点检查部位:
(一)反应器:内衬里、堆焊层、塔盘及其他受压元件;热电偶角焊缝及高压紧固螺栓。
(二)塔器容器:重点检查封头、筒体内表面;防腐层、绝热层及衬里;接管法兰及内衬。
(三)加热炉:炉管、弯头;对流室钢结构;吹灰蒸汽管线,炉体、烟囱钢结构。
(四)冷换设备:管板、管箱及换热管;折流板、壳体及防护板;小浮头螺栓,接管及连接法兰;空冷管束翅片。
(五)管道:弯头、T型管、孔板及节流阀下游管段;各种烟道、油浆线以及膨胀节、支吊架等。易发生高温硫腐蚀、酸腐蚀、氢腐蚀及露点腐蚀处。
第二十一条对长期停用的装置和设备,应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进行保护,已破坏的要及时修复。
第二十二条设备、压力管道应结合大检修,定期进行防腐蚀油漆工作。
(一)生产装置及主要辅助生产装置设备及压力管道,应根据装置腐蚀情况结合大修决定全面或局部油漆。具有以下情况的必须整改:
1、涂料表面严重失光、变色粉化。
2、涂料表面严重龟裂、爆皮、剥落等。
3、涂料表面大面积鼓泡、锈蚀。
4、涂料表面大面积污损等现象。
(二)总体管架和管道,应根据实际锈蚀情况定期进行油漆,确保管带的安全运行,装置范围内的管架与装置油漆同步进行。
第五章腐蚀检查记录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设备检查检测档案包括:易腐蚀设备、管线、阀门、法兰、螺栓、弯头等一览表及管线立体图;本车间设备、管线腐蚀检查记录和停车调查报告;本车间管线测厚布点图、管线单线图、设备测厚布点图;因腐蚀而发生的事故报告等。
第二十四条腐蚀检查记录,必须包括油品性质、温度压力、设计原始材质、现实际材质、设计壁厚、投用初实测壁厚等数据;可查的腐蚀数据记录和腐蚀失效记录等工艺设备防腐蚀台账。
第二十五条腐蚀调查记录要真实完整地记录现场情况,包括文字、表格、测厚报告等,必要时配腐蚀部位照片。
第二十六条腐蚀调查记录应有腐蚀速率计算,必要时进行寿命计算;腐蚀调查记录应有综合分析和结论,对腐蚀现象、腐蚀原因、寿命预测等作出综合分析,并对设备更新、下周期检修项目、工艺及材料防腐蚀措施等提出建议。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七条各装置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管理纳入设备日常管理考核,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第二十八条各生产装置因设备、压力管道腐蚀而造成泄露,影响装置正常生产,甚至造成紧急停工的,视泄漏情况,依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实施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
附件1
设备腐蚀分析记录表
装置名称:检查日期:年月№
编号
规格型号
使用日期
设备名称
材质
防腐方法
原始壁厚mm
最小壁厚mm
腐蚀裕度mm
使用
条件
介质
压力MPa
温度℃
流速m/s
特殊记事
设备简图和腐蚀部位
部位
检查方法
腐蚀形态与程度
腐蚀类型
(简图)
说
明
腐蚀类型:a.电化学/电偶,b.冲刷,c.缝隙,e.磨损,f.点蚀,g.微生物,h.氢致开裂,i.腐蚀疲劳,j.选择性腐蚀,k.应力腐蚀开裂,l.氢渗透,m.氢破坏,n.晶间腐蚀,o.焊接敏化,p.蠕变现象,q.疲劳开裂,r.剥落等。
检查方法:①测厚,②目视检查(包括内窥镜检查),③渗透(包括着色),④磁粉探伤,⑤超探,⑤射线检查,⑥硬度检查,⑦金相检查,⑧蠕变变形,⑨尺寸检查,⑩涡流检查等。
分析和措施建议
提出人:
2.备品备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保证合理的备品备件库存储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车间所有设备备品备件。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备品备件的提报审批工作。
(二)负责车间制定的备件储备定额标准及明细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备品备件的监督管理及考核工作。
(四)负责组织备品备件的验收、出入库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车间设备员职责:
(一)负责备品备件的提报、使用工作,紧急备件的保管工作。
(二)负责制定备件的备用储备定额标准及明细。
(三)负责制定备品备件的报废标准。
(四)负责备品备件使用台账及报废台账档案建档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备品备件的.分类:
(一)Ⅰ类备件:采购难、占用资金多、影响生产大、需要加强管理的特护设备关键备件。
(二)Ⅱ类备件:使用寿命较短,经常需要更换且无修复可能的设备易损备件;
(三)Ⅲ类备件:非特护设备的关键备品备件,损坏后有修复的可能。
第六条备品备件储备原则
确定备件配件储备的基本原则是:从企业实际出发,满足设备维修需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库存资金。
第七条备品备件储备标准的制定:
(一)Ⅰ、Ⅱ类备件确保库存量;Ⅰ类备件应优先储备,储备品种也应适当增加。
(二)备件的储备标准按照配件使用工况情况、所属设备重要程度及通用数量进行分级储备。
(二)凡能通用或互相借用的零件,应统一考虑,以减少备件的储备品种。
(三)设备运行一个周期后,将根据配件故障率可对其储备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四)各车间设备员应以备品备件储备原则为基础,从公司实际出发制定出本专业的《设备备品备件储备定额标准》。
(五)《设备备品备件储备定额标准》的制定要经设备部审核,生产主管领导审批。
(六)日常备品备件要以备品备件的储备标准为依据进行提报。提报要注明该配件储备标准量,实际库存量。
第八条备品备件的提报
(一)车间每月根据《设备备品备件储备定额标准》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月度材料提报计划,经设备部审核,生产副总批准后交采购部开始采购。
(二)提报完成后,将提报计划交给设备部存档。
(三)采购部要确保所采购的备件数量、质量和使用期限满足使用部门的生产需要。
第九条备品备件的验收
(一)备品备件入库前必须严把质量检验关,特殊重要备件应到制造厂验收;验收要有验收记录。
(二)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检查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等资料是否齐全;备件外形有无损坏、锈蚀、变形及其它异常情况;主要几何尺寸、规格、数量是否和图纸资料相符;特殊重要的备件要有产品鉴定书、材质化验单、技术资料,必要时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核实是否与装箱资料相符;电气设备的绝缘备件应作耐压试验。
第十条备品备件的储存
(一)备品备件的仓储要做到妥善保管,做到材质明、图号准、不锈蚀、不损坏、不变形等要求。
(二)库房要根据备品备件的形状特点采取适当的存放、保管方式,比如大机组转子使用专用箱体,立式存放,充氮保护,防止弯曲和锈蚀;轴件垂直吊放保存;圆环件平放保存等。
第十一条备品备件的使用
(一)配件的领用原则上执行以旧换新制度,更换下的废旧废品以报废和利旧分类存放;
(二)备品备件的领用,使用单位要有规定的审批手续和审批制度,首先由使用专业填写专用的备品备件领用单,填写要清楚,不得涂改;交设备部库房管理员领取备品备件。
(三)领用的备品备件未使用完的,必须退库处理;
第十二条备品备件的质量管理
(一)采购的备品备件须有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二)设备配件的材质等更改,必须经过设备部的审核、备案后才能实施。
(三)订购的备品备件尽可能是原设计、制造厂选用的厂家。重大设备、关键部位配件更改原设计、制造厂选用的厂家必须经过设备部的批准,必要时签订技术协议后才能实施。
(四)设备配件在使用过程中,维修(业主)车间做好登记工作,针对配件的使用情况,做出详细的使用周期、质量、服务评价工作,并定期将不合格的设备配件供货厂家反馈给采购部。
(五)设备配件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业主单位应及时联系采购部,与厂家沟通协商。
第十三条备品备件的报废
(一)车间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报废备品备件列出台账,经设备部现场审核通过后,统一送废料区。
(二)当月报废配件应能与当月领取配件明细台账对应无误。
(三)报废台账档案交设备部存档。
第十四条管理考核
(一)备品备件消耗或到货,要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及时更新台账。
(二)加强备品备件的维护保养及卫生清理工作,保证配件良好可靠使用。
(三)每月10日前上报设备部备品备件的库存清单,不得出现多提报、瞒报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管理办法。
(五)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严格按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9:
为认真执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并按我矿具体分工状况,拟以下几点细则:
1、各区、科、厂无权对设备进行借调、转让。
2、凡我矿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要配置兼职设备管理员,并不断学习,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3、各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对设备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核对一次。
4、严格执行出入厂验收制,没有领用手续、不完好、失爆的设备不能出厂;对进厂的检修设备不进行交接验收,或有拆件等状况,要追查职责并视情节处罚,否则不发新设备。
5、对皮带、溜子运输机的头、尾、减速机、电机等的管理应有计划,合理备用,正常进厂检修。
6、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由各单位直接向供应申请进货。
7、凡设备、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的报废手续按通知规定办理。
8、各单位每月30日将全月所发生的机电事故按规定表格报机电科一份。
设备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结合机械工业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机械工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务必坚持设计、制造和使用维修相结合,预防为主,使用、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透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为机械工业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机械工业各级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用心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机械工业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备属国家所有,管好、用好、维修好、改造好设备,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使设备经常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机械工业各级领导务必履行的重要职责。
在厂长(经理)的职责和职责制里,都务必明确地把持续设备完好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资料,作为考核企业承包经营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
第七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范围是指对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用设备的管理。
企业生产用设备统一由设备动力部门管理。其工作资料包括对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地区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机械工业的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协同当地经委组织地区性的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动检修社会化和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本行业设备管理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为企业的设备管理带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编报上级需要的统计报表。
第九条:企业厂长(经理)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厂生产设备管理负全面职责。在任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经营职责制中,要求实现设备管理的下述指标: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85%以上;主要生产设备的新度系数不能下降;无重大设备事故。
(二)协调好生产和维修的关系,搞好设备的计划修理、组织好维修备件的生产和供应。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
(三)要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目标,负责审定企业的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根据企业长远或年度经营的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动力部门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全面组织和领导设备动力系统的业务并布置检查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和动能管理工作,协调横向关系;掌握及正确使用设备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组织审定设备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计划及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审批费用预算;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设备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教育及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维护竞赛活动,抓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作出决定。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十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务必负责或参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自制设备、新建项目和零星购置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包括调研、规划、购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个性是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打基础。
设备动力部门要参与基建、改(扩)建工程公用设施(风、水、汽、电等)的设计审查和施工验收。
第十—条:对进口设备,设备动力部门务必参与选型的调查和考察。在与外商谈判中,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提出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方面的要求,以及维修备品配件、润滑油品、维修人员培训、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等要求。
第十二条:设备动力部门要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及市场信息和有关设备使用的意见,为做好设备选型带给依据。同时,要将新设备使用初期在质量、效率、运行中存在问题、故障状况及改善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制造单位反馈。个性是进口设备务必在索赔期内做好有关工作。
第四章:基础管理
第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办完设备验收手续移交生产时,务必按照规定逐台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建立设备档案,要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每年进行复查核实,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十四条:企业的生产设备实行分类管理。机械工业关键设备由国家机械委制订管理办法;高精度、大型、重型稀有设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管理办法;其余设备由企业制订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十五条:企业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加工产品质量的影响,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设备停机对生产的损失,购置原值的大小等,将设备划分为重点预防维修设备(简称重点设备)、一般预防维修设备和事后维修设备,不一样的设备采取不一样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重点设备的范围及管理办法由企业自行制定,并能够根据企业生产任务变化状况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设备封存。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设备停用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并按规定办理封存手续,封存要有明显的标志。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所有封存设备都要到达完好设备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对于因工艺调整、产品转产或其他原因闲置2年以上不用的设备企业应用心进行处理。同时可报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十七条:设备的调拨和移装。设备实行有偿调拨,调出设备应按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批,调出设备应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及技术文件,企业内车间之间设备的移装应由设备动力部门统一办理手续。
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和高精度设备超过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磨损,精度丧失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已无法恢复原有性能及精度的,可作降级处理。
凡需降级使用的设备,应由企业领导、技术人员、有经验的工人组成签定小组,根据使用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复查、分析、论证定性,提出鉴定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机械工业关键设备报国家机械委备案。
第十八条:设备的报废。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济上不宜修复、改装,对安全生产有影响,对环境严重污染或属国家政策规定务必淘汰的设备能够办理报废。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及精、大、稀设备的报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部门确定,其中机械工业关键设备报机械委备案。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更新和改造。
第十九条:设备故障与事故。设备或零部件失去原有精度性能,不能正常运行,技术性能降低等,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者为设备故障。设备故障造成停产时间或修理费用到达下列规定数额者为设备事故。
一般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1万元;精、大、稀及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在1000~3万元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达1万元以上;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及精、大、稀设备达3万元以上者;或因设备事故而使全厂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
特大事故: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全厂停产二天以上、车间停产一周以上者为特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企业应按设备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重大及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国家机械委。限1个月内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国家机械委。
设备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职责,按情节轻重和职责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
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职责。设备事故频率应按规定统计,按期上报。
对修复费用低于500元或全厂供电中断10分钟以下的设备故障也要查明原因,分清职责。
第二十条:自制设备经为期半年的生产验证,能稳定到达产品工艺要求,技术资料齐全,并与实物相符,贴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可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否则不能转入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动力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保证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一般动力设备、管道和线路安装、改造须经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审定,由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对于起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变配电等重要设备的安装、改装、修理和更新报废,须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各种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统一的表格、工作定额和动力管线竣工图纸。加强各种技术文件、图纸和档案管理,个性是动力管线竣工图纸的管理。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应存放于贴合档案管理要求的资料室中。
第二十三条:要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信息的积累、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各种原始凭证、图表齐全,数据正确。国家规定的统计报表,应有专人负责统计,做到填写整齐,数据正确,上报及时。
第二十四条:企业要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用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设备管理维修数据应用微机处理,以提高信息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技术状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要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以保证正常运转。主要生产设备应按照设备磨损变异的规律,进行定期的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普查,统计、分析和考核设备完好率,便于及时和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为编制维修计划和带给领导做为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修理工人排除,并填好故障记录,对经常重复发生故障的部位,设备管理和维修部门应认真分析,制订改善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消除故障发生的原因。
第二十七条:重点设备要实行点检(日常点检、定期点检)制度,掌握设备技术状态,逐步采用先进的监测和诊断技术实行状态监测维修,及早发现异常,做好预防措施。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和变配电等设备,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负荷或预防性试验。
第二十八条:对关键工序的设备,定期进行几何精度检查,必要时,应进行动态精度检测,及时进行精度调整,作好记录,以保证产品加工质量。
第六章:使用、维护和修理
第二十九条: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发给设备操作证后,方可凭证独立操作。
第三十条:操作工人应掌握“三好”、“四会”,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四项要求”、“五项纪律”(见附录)。
第三十—条:设备的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实行岗位职责制。对于多人操作的设备、生产线,务必实行机长制,由机长负责。
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务必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单班制设备应有运行记录。
第三十二条:操作工人要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精机粗用,超负荷、超规范、拼设备。如遇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或上级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时,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操作工人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告,并对违章指挥者追究职责。
第三十三条:生产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维修(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定期保养)制度。
第三十四条:企业要根据生产特点和设备条件,采用预防维修方式;对于流水线、流程设备、全年无法停机的,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定期维护和检修,并认真安排好大修计划;对生产影响不大的一般设备,可采用事后维修方式。
第三十五条:维修工作要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按照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设备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检修,做好记录;对设备动力部门下达的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故障停机率、设备可利用率、检修计划、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计划完成状况作好记录统计,作为考核依据;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好记录。
第三十六条:企业要设置润滑站,车间要设润滑点,配备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专职润滑工,配备必须数量贴合要求的润滑设施;建立和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对设备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并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的科学方法。
第三十七条:设备预防性修理类别一般分为大修理、项目修理和小修。
(一)大修
设备的大修理是计划修理工作中工作量最大的一种修理。在大修时,要对所修设备进行全部解体,修理基准件,修复或更换全部磨损件。同时修理、修整电气部分以及外表翻新。从而全面消除设备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性能和效率。
(二)项目修理
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某些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修理。修理时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校正机床的座标,以恢复设备精度、性能。
(三)小修
设备的小修理是按定期维修规定的资料或针对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同时透过检查、调整、紧定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企业要制订年、季修理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主要生产设备大修理计划,由厂长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设备修理计划务必纳入企业各级生产计划下达考核。
要编制检修作业计划,包括修前技术准备和生产准备。对修理复杂、工作量较大的重点设备,要采用网络技术编制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第三十九条:企业要组织好维修用备品、配件的生产、供应和保管工作,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建立备件储备卡,要用心处理积压,加快资金围转,保证经济合理储备。引进设备的备件应高于维修备件供应率的平均水平,对大型、特殊的备件要用专款储备。在有条件的地区,备品配件要逐步向集中储备过渡。
第四十条: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部门的专职设备检验员为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承修部门应对承修设备的质量负责,在保修期3个月内,企业要考核大修理质量返修率指标,大修后的质量要求:恢复规定工作潜力,到达原出厂或生产工艺标准,配齐完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修理技术文件按要求及时归档;但对下列状况,经企业主管设备领导批准,能够制定修理降级标准。区别对待:
(一)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能够根据工艺要求,适当放宽允差,制定具体的大修理质量标准。
(二)长期用于单一工序加工的通用设备,大修理后与加工工序有关的项目要到达工艺要求,其余项目可结合本企业实际状况,降低要求或免检,同时,修理费用定额应相应地减少。
第四十—条:要加强设备大修理基金的管理。设备大修理基金应按规定的提存率提取,由企业设备动力部门按计划掌握使用,以保证应大修理的设备及时按计划安排大修,财务部门加强管理,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七章:改造与更新
第四十二条:设备改造与更新工作是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企业要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善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与更新计划,它是企业技术改造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制订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企业设备动力部门提出方案报主管设备厂长(总机械师,专职副总工程师)批准,凡纳入新建或技措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企斗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报厂长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门应用心组织实施。
第四十四条:设备技术改造宜结合大修理进行。改造所需资金不超过所改造设备大修理费用的30%时,可列入大修理费用开支;若超过时,应将改造资料专项列入技措计划或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所需费用从折旧基金或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安排解决。设备改造后新增的价值,用大修理基金开支的不办增值,用折旧基金等开支的应办理增值。
第四十五条: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贴合下列状况之一的设备,能够更新:
(一)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达不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不了产品质量;
(二)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
(三)透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及性能。但不经济;
(四)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五)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第四十六条:设备更新工作应在主管设备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总机械(动力)师(专职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并应建立以设备动力部门为主,计划、生产、技术、工艺、财务、质量、使用部门参加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门组织实施。凡纳入国家计划中的技术措施项目有关设备更新部分,设备动力部门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对被更换(淘汰)的旧设备,应组织技术鉴定,区别不一样状况,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设备变价收入款项,按规定要用于设备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报废的受压容器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准转售其他单位使用。
第八章:经济管理
第四十八条:购置新设备或设备进行重大改造,要在主管厂长领导下,设备动力部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进行经济管理,在设备全过程管理各个工作环节都要讲求经济效益。
第四十九条:要合理使用设备维修费用(包括大修理费用)。企业财会部门应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对车间经费中的设备维护和检修费用下达分配指标,由设备动力部门控制使用,并对设备大修理费用实行单台核算,做到原始凭证齐全,费用摊派合理,在企业内要考核统计大修理成本,设备大修理平均停歇天数,万元产值维修费用,固定资产设备维修费用率。大修理成本和万元产值维修费用(包括大修理费用)要有统计分析,应力求经济合理。
第五十条:企业要进行对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创净产值率的统计与考核,不断提高现有设备的利用率,力求用较少的设备投资,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第九章:教育和培训
第五十—条:要把设备管理维修人员的培训计划纳入企业的培训规划;把设备管理维修理论基础知识的教育列入企业职工教育的资料,并在时间、物质和资金上给予保证。分期分批培训在职职工,并将学习成绩列为竞赛评比和晋级条件之一。
第五十二条:结合工作需要,由设备动力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有计划地选送热爱设备工作、成绩优良的干部、工人参加厂外有关的各种专业培训班,脱产深造,或参加高等院校、电视大学或业余职工大学,脱产理解设备管理维修方面的正规专业教育,以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用心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设备管理创优活动,经评定为各级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后,企业应对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资鼓励。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厂内设备管理先进群众、先进个人的评奖活动,发表成果,树立标兵,表彰奖励先进,以推动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开展,并给予奖励。
第五十五条:维修工作要求知识面广,技术复杂,从事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人员待遇和奖励不低于相应工作条件的生产人员;在管理、维修和技术革新中有重大贡献的项目,应纳入科技成果奖进行评奖。
第五十六条:对设备维护不好的车间、班组及个人应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应予经济惩罚。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职责事故者,对失职造成设备严重失修、技术状况劣化的单位和职责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机械工业企业。群众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能够根据自身条件参照本规定贯彻执行。兵器企业专用设备管理另发实施细则。本规定由国家机械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颁发的《机械工业设备管理与维修条例》即行废止。b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
特护设备是公司要害设备,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生产。为加强特护设备治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生产动力科
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特护包机治理制度。
2、负责对重点设备特护包机执行情况每周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记录。
3、每月召开一次设备状况分析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对重点设备的治理状况进行考核、评分(按重点包机考核细则),作为对包机人员的奖励依据。
4、负责制定重点设备的点检制度、点检标准、内容、方法,组织现场实施。
5、负责审定重点设备的大、中修方案,并监督方案的实施。
6、负责组织建立重点设备的事故台帐。
(二)维护保养人员
1、应在设备维护保养制、巡回检查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特护包机责任制。
2、参与每周由生产动力科组织的特护包机执行情况的巡回检查。
3、认真执行点检制,认真检查、记录,并做到记录内容真实,书写清楚、不篡改、不谎报。每月用完的`记录本,应妥善保管、备查。
4、检修班组应建立消缺记录,对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生产车间和主管科室,并及时整改。
5、负责制定重点设备的大、中修方案,由生产动力科审定,生产副经理批准后,安排计划施工。
(三)生产车间职责
1、负责建立本车间的重点设备包机责任制。
2、负责建立重点设备单机现场看板。
3、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和四方联检制,四方联检必须到位。
4、参与每月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召开的设备状况分析会。
5、认真填写操作运行记录和四方联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班长。
6、认真执行《设备润滑治理制度》和《设备使用维护治理制度》。
三、工作规定。
(一)各有关单位应建立以包机制为中心的重点设备包机责任制、维护保养制、巡回检查制、点检制和四方联检制等规章制度。
(二)主要控制指标:
1、重点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2、重点设备故障停机率应控制在%以下。
3、重点设备泄漏应控制在%26‰以下。
4、重点仪表完好率达到100%;常规仪表使用率达到100%;在线分析投表率达到100%。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动力科,并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实施。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11:
试验设备使用时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状态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二、使用电器设备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器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闸断电(需连续工作除外)。
三、定期进行检查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用电仪器设备在检修、保养、接线时,必许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电线路接头,断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用电设备应按规定与保安触电器连接。
五、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水龙头打开待水,以免造成水患。
六、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物品,茶叶沫等,以免堵塞水管。
七、试验完毕,离开工作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在雷雨季节,应将不用的电器设备总闸关掉,并将电脑电源信号线、网线插头拔下。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12: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中国集团公司大寨水力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集团公司大寨水力发电厂的发电主辅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检修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xx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xx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dl/t838-20xx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职责
生产技术部门是检修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检修工作目标及要求,制定相关的检修政策,编制发电机组检修计划,对年度检修工程计划进行审批、控制和考核。
负责组织发电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和标准化管理的实施。
各有关生产部门是检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检修方式和检修等级
发电设备的检修方式分为定期检修、状态检修、改进性检修和故障检修四类。
定期检修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事先确定检修等级、检修间隔、检修项目、需用备件及材料等的检修方式。
状态检修是指根据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提供的设备状态信息,评估设备的状况,在故障发生前进行检修的方式。
改进性检修是指对设备先天性缺陷或频发故障,按照当前设备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消除设备缺陷,以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可用率,并结合检修过程实施的检修方式。
故障检修是指设备在发生故障或其它失效时进行的非计划检修。
检修等级是以机组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将发电机组的检修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检修是指对发电机组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
b级检修是指针对机组某些设备存在问题,对机组部分设备进行解体检查和修理。b级检修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c级检修是指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的对机组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c级检修可进行少量零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定期检修管理
检修间隔
机组a级检修间隔是指从上次a级检修后机组复役时开始,至下一次a级检修开始时的时间。a级检修间隔的规定如下:
1)水轮发电机组:4~6年;
2)检修等级组合原则:在机组两次a级检修之间,安排一次b级检修;除有a、b级检修年外,每年安排一次c级检修。如a级检修间隔为6年时,检修等级组合方式为a-c-c-b-c-c-a(即第1年可安排a级检修1次,第2年可安排c级检修1次、以后照此类推)。
3)主变压器a级检修间隔可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为10年,每年安排1次c级检修。
停用时间
机组a、b、c、级检修的停用时间是指机组从系统解列(或调度同意检修开工)到检修完毕正式交付电网调度的总时间。各级计划检修的停用时间(日数)规定如下:根据机组结构的实际情况a级检修(更换顶盖、转轮、底环等过水部件)时间为30天;b级检修(需整体盘车调整轴线、但不需更换任何过水部件)时间为15天;c级检修(达不到a、b级检修规模的所有小修)时间5天。
可根据机组的技术性能、实际运行小时数和运行状况,适当调整a级检修间隔和采用不同的检修等级组合方式,但应进行技术论证,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可以结合技术改造,在总停用日数不变的情况下对各级计划检修进行调剂,但需在年度计划中做出明确安排和说明。
主要设备的附属设备和辅助设备宜根据设备状态监测及评估结果和制造厂的要求,合理确定其检修等级、检修间隔,并穿插在机组各级检修中执行。
机组停用时间是在完成相应等级检修的所有标准项目的基础上制定的,在实施状态检修的基础上可以削减标准项目,同时可以缩短相应的停用日数,但必须通过技术论证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对在相应等级检修中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机组,可适当放宽机组停用日数的限制,但需在年度计划中做出明确安排和说明。
机组在计划检修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缺陷需要变更检修天数、变更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检修工期过半之前向集团公司和电网调度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定期检修项目和定期检修计划管理
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的确定
标准项目
1) a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
①全面解体、更换或修理和调整过水、发电机定、转子定期检查;
②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
④更换已到期的需要定期更换的零部件;
⑤各项技术监督规定的检查项目;
⑥消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和隐患。
2) b级检修项目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价及系统的特点和运行状况,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和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3) c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
①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②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必要时进行实测和试验;
③各项技术监督规定的检查项目。
非标准项目
非标准项目为标准项目以外的检修项目以及部分落实反事故措施、节能措施、技术措施等项目,这些项目可能对设备的局部结构或零件的设计进行改进但不构成新的固定资产;重大非标准项目是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或对系统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项目。非标准项目根据机组运行的实际情况提出,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安排在各级检修计划中。
凡是只有停机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的附属设备和辅助设备,其检修应与机组检修同步进行。
各级检修的标准项目应根据设备的状况、状态监测及分析评估的结果进行调整,原则上在一个a级检修间隔内所有的标准项目都必须进行检修。
应对生产建筑物(厂房、建筑物、构筑物、水工建筑等)和重要非生产设施(道路、护坡)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制定相应的定期滚动检修台帐,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检修。
检修等级组合规划和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的编制。
根据规定,对每台机组编制在一个a级检修间隔内的“检修等级组合规划”和“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检修等级组合规划主要是企业对发电机组在一个a级检修间隔内各检修等级及组合的规划,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主要是企业对需要在后三年a、b级检修中安排的'重大非标准项目、技改项目进行预安排,并于7月15日以前上报集团公司。
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的编制
根据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健康状况和检修间隔,结合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合理编制和上报集团公司年度检修工程计划,计划编制内容及格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水轮发电机组、主变压器、控制系统、单元辅助设备为独立单位工程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
公用系统设备按系统分类作为独立项目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
生产建筑物按建筑物名称列单位工程。
非生产设施按其设施名称列单位工程。
非标准项目应逐项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
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的编报和批复
每年7月,根据集团公司的年度检修重点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提出下年度检修工期计划。每年8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初审并同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的调整和落实
检修计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做好检修计划的落实工作。
电网调度部门下达的年度检修工期计划中,a、b级检修的开工时间原则上不作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报电网调度部门审批,在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明确。造成年、季、月度检修计划调整的各部门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机组c、级检修和可能影响到电网出力、运行方式及重要用户用电的辅助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的检修,其开工时间可在季、月度检修计划进行确认。
确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原则上机组a级检修开工时间一般不得与年度计划安排相差三个月,b、c级检修不得相差两个月,且均应在开工前三个月向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申报,经分支机构审核和集团公司批准并征得电网调度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检修计划经过批准后,如果需要增减重大非标准、技改项目,必须向集团公司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果增减的重大非标准、技改项目对检修的工期产生影响,应在集团公司批准后向所在的调度部门申报并获得批准。
为减少计划外停机检修,在不影响电网调度和事故备用的前提下,利用电网负荷“低谷”时间,事先申请并经电网调度批准后,不停机进行设备的消缺及维护工作,允许不作降出力考核。
检修物资和检修费用管理
检修物资管理
检修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各有关部门按工程项目计划分别编制,经财务、领导批示后交物资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供货。物资部门负责筹建物资计划数据库,所有物资计划应准确编制、及时下达。年度大修、更改需用计划须提前半年上交;小修项目物资计划须提前三个月
上交。
编制检修物资需用计划时,对必要的物项应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年度检修工程计划中非标准检修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机电产品和备品配件,应编制专门计划、制订技术规范书,并按统一规定采购调配。
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中提出的重大非标准、技改项目经批准并确定技术方案后,须提前半年进行备品配件和特殊材料的招标、订货以及内外技术合作攻关等工作。
对标准项目和部分非标准项目,都应在分析历次检修用料的基础上制定材料消耗定额,以便检查检修节约状况和开展预算管理。
检修费用管理
生产技术部门落实所有部门检修费用、明确检修的项目、内容和资金来源;财务部门负责落实所有各单位检修费用的控制、大修工程的结算,以及工程预付款的管理。检修费用包括大修费和维护费。所有检修费用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下达各有关部门执行,要从严掌握使用,并按实际使用数额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检修费用的结算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每年下达的检修费用指标,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控制使用,不得超支,对超支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考核。
必须严格按下达的检修项目和费用额度编制检修工程实施计划,提倡修旧利废,坚决反对大拆大换。
发电设备检修的实施管理
检修设备、大宗材料、工程施工和外委加工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
物资采购的招标投标
1)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信用的原则。
2)物资采购主要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物资采购的开标评标
1)开标由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2)参加开标的人员对所有投标厂家进行技术论证,从通过技术论证、符合技术要求和相对低价的厂家中选取一家为中标者。
工作要求
1)招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2)在中标厂家确定以前,不得与任何生产厂家进行有关技术要求、技术规范、订货价格等方面的实质性谈判。
3)评标中要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应综合技术、价格、服务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
4)定货合同的付款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
在项目开工之前必须签订相关的合同,否则不得开工。
检修工作对外承包的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检修基础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编制并定期修订检修工艺规程;
根据有关的规程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方法、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和各项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制检修文件包。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工序卡、工艺方法、工艺质量标准、质量验收计划、检修记录表单和特殊项目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组织措施等;
加强技术档案管理,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并及时记录设备检修情况,要收集和整理好设备、系统原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人员责任;
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和检验;
做好材料和备品的管理工作,编制设备检修项目的备品和配件的定额,合理安排备品配件的到货日期,既要满足检修的工期要求,又要减少库存资金的占用量,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并做好备品配件的国产化工作;
a、b级检修修前准备管理
计划落实
1)明确影响机组可靠性的最主要因素;
2)提出影响机组效率的重点检修项目;
3)召开运行分析会,汇总、分析机组存在的主要设备缺陷;
4)设备管理部门提交发电设备修前状态评估报告;
5)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确定的重点检修项目,制定符合机组实际的a、b级检修项目计划,明确检修重点。
6)与技术监督部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和机组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技术监督项目;
7)根据检修项目施工工艺要求,制定需制造厂配合计划、各专业配合计划;
8)结合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项目计划、节能措施、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明确需在a、b级检修中实施的项目;
9)确定机组检修重点项目及主要设备检修控制工期,明确机组检修形象进度计划;
10)在机组检修形象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机组a、b级检修网络进度图,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的检修网络图或重点项目的专项检修网络图。
措施落实
1)对a、b级检修非标准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施工特点,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针对特种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
3)绘制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
4)根据检修项目情况办理有关的设备异动报告申请手续。
物资落实
1)根据确定的检修项目按规定要求提报所需备品、材料等物资需求计划,并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
2)根据需要召开物资平衡会,检查、落实检修物资的到货情况;
3)物资部门在备品配件到货后,书面通知生产技术部门组织验收。
4)备品配件的验收应首先查看其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报告、出厂编号、日期;校核其几何尺寸符合图纸要求;特殊材质及有硬度要求的物件,须做金相取样化验硬度,测量是否合格。
5)备品配件验收合格,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发验收合格证;合格证随备品配件由物资保管部门入库保管、保养、下发。
6)内部加工的备品配件,由生产技术部门验收。修复的大型配件,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7)所有备品配件应在设备停运检修前20天全部到货并验收入库。
检修工器具落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组织与人员落实
1)提前召开各种专题会检查、落实a、b级检修准备情况。
2)筹备成立检修管理临时组织机构(如:大、小修指挥部等),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3)根据检修项目设置和检修工时定额,核算检修用工,进行检修劳动力平衡。
4)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检修计划,并实施全过程管理。
5)必须组织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工艺规程、检修工序卡或检修作业指导书或设备检修作业文件包、工艺纪律、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考试合格。
6)必须组织检修人员学习、讨论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及质量要求,确定检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负责人。
7)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考试工作。
8)必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下发有关检修的专项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项目落实按有关规定执行。
检修作业文件落实
1)设备检修作业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设备检修所需的图纸、资料;
设备检修过程危险点分析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备品配件及材料清单;
施工所需的工器具;
检修工作任务单;
设备检修隔离措施;
设备检修工序及质检点;
设备检修记录;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
检修质量验收签证记录;
设备不符合项处理单;
设备启动调试报告或品质再鉴定报告;
设备变更或改进情况、异动报告;
检修遗留问题及采取的对策;
备品配件及材料消耗记录;
实际工时消耗记录;
技术资料落实
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1)设备检修用的各类现场原始记录表格或卡片;
2)检修质量缺陷发现及处理报告;
3)设备系统异动报告;
4)各类技术监督的检查、试验记录表格;
5)设备或系统的修前特性试验报告;
6)电气、仪表及自动保护装置的调校试验报告;
7)电气设备试验纪录;
8)重要部件材料和焊接试验、探伤、鉴定报告;
9)设备启动、调试报告或设备品质再鉴定报告;
10)检修工时、材料消耗统计记录表格;
按上述八个落实的要求提前3个月年编制“a、b级检修准备全过程管理程序”,明确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日期和责任部门。
a、b级检修开工前一个月,在检查上述各项工作均已完成的情况下,向生产技术部门提报书面的检修准备工作汇报材料,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检修准备情况进行复查和确认。
机组各级检修开工前应向集团公司按规定填报机组检修开工报告。
a、b级检修的进度管理
制定检修进度计划时,采用网络图的方法来统筹、规划和管理检修的进度和检修项目之间的联系。
要随时掌握各专业检修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主线工期的工作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修正检修的控制进度,并通知各专业共同掌握。
检修期间发现重大设备问题,如果影响到检修的工期时,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和所在调度部门申请延期。
机组进行c级检修时的准备工作管理和进度管理,可参照上述两条规定进行相应的简化。
检修安全和质量管理
检修安全管理
检修全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明确安全责任,健全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发承包安全协议。
加强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
检修质量管理
检修工作必须贯彻“质量第一、修必修好”的方针,强化检修全过程质量管理。
根据质量手册及检修规程的有关规定,在确定检修项目后要明确检修项目的质量标准,并制定检修项目质量监督计划;
检修质量管理实行质检点(h、w点)验收和三级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质检人员应按照质量监督计划的规定,对直接影响检修质量的h点、w点进行检查和签证。质监点设置原则:每道工序中关键质量因素必须控制的点,如一些重要的测量数据、试验数据;频发故障点或重大缺陷;重点反措项目;重要科技项目和特殊项目;确保设备安全的主要部件、部位;主要设备扣盖、扣缸之前;隐蔽工程回填之前;容器封门之前;设备基础灌浆之前;技术监督在工序管理中明确的受控点;为确保检修质量特别规定的点;根据设备检修实际情况,指定增加的点。
验收程序
1) h1点验收:规定由大修指挥部组织,检修副总主持。参加人员、要求、程序参照“冷态验收”进行。
2) h2点验收:由工作人员“自检”和检修队“专检”合格后,通知生产技术部门验收。
3) w点验收:由工作人员“自检”合格后,通知生产技术部门验收。
4)外包项目质监点验收规定由发包单位工作人员负责。
5)规定由生产技术部门专业组长和检修队专工必须对w点进行抽查,抽查数不能小于该专业w点总数的10%,抽查不合格,将w点升为h2
点。
6)规定由检修副总和生产主任必须对h2点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必须返工,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
7)不符合项按标准限期处理。客观原因确实不能立即纠正的不符合项,必须由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其总数不能超过该专业h点的5%。
验收合格。
所有项目的检修施工和质量验收应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
检修总结与设备评估
各级检修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各部门应向生产技术部门填报“机组检修竣工报告单”。
检修机组复役后,应及时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和备品配件、技术监督、费用以及机组试运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并作出技术经济评价。所有检修设备的状态应进行跟踪,并对设备发生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
机组a、b级检修复役后30天内提交检修试验报告。
按规定完成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修编检修文件包,完善计算机管理数据库。
机组a、b级检修后应及时做好决算,按规定时间内向厂部提交检修总结报告。
a、b级检修除进行总结外,还应对下列问题做出进一步跟踪分析:
按照年度检修计划对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对a、b级检修标准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对非标、技改项目进行论证,判断是否达到预期的安全经济、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等目标;
对检修中消耗的备品配件及材料进行分析,并对备品配件、材料定额进行修订;
对检修项目的工时费用进行分析总结。有关标准项目的定额报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核准;
对检修外委项目的招标进行说明,对参加检修的队伍资质重新进行评价;
对检修资金进行能效监察,核查是否超计划、是否超定额及是否挪用资金等;
对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工作提出建议;
a、b级检修之后,对设备遗留问题应进行重点分析并报生产技术部门。
每年年底年度财务决算时,生产技术部门会同财务、监审等部门对各厂检修费、材料费以及技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会审,没有经过生产技术部门批准的项目及超过批准额度的部分按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5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生产部门负责检查与考核。
依据本办法和企业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13:
1、所有项目设备由学校统一负责,明确管理人员,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项目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设备能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2、建立设备登记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档案,按型号分类入账、入柜妥善管理,不得丢失、损坏,保证配套使用。
3、建立硬件设备使用登记簿、配套软件使用登记簿,对设备使用和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熟悉、了解设备的规格、性能、基本结构和操作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做到规范操作,正确使用。设备使用后必须断开电源和接收信号源。
5、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防静电。定期检查设备完好率,保持设备良好性能,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6、禁止带故障运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及时请专职技术人员处理。同时,建立故障登记薄,做好故障原因、责任、处理和维修等记录。
7、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设备出借、转让、调拨或变卖给非项目单位,也不允许个人占用。
8、要定期检查各项目学校的设备管理工作,每学期对项目学校进行一次抽查,年底全面检查评估。对管理优秀的`学校和个人给与表彰;对于管理不善、使用率不高的学校和个人,给与批评或处分。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14: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我公司海外市场的设备管理,保证各作业项目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钻井工程公司所有海外作业项目。
3、各级设备组织应按照公司海外项目的统一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各级设备管理组织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处理有关部门的设备管理业务,并承担一定责任。
二、海外作业项目设备管理网络
公司经理
主管经理
分公司主管经理公司装备管理部
分公司装备管理办项目经理
项目组设备管理人员
平台经理
机械师、电器师
三、海外作业项目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辖区块作业队伍各项设备管理工作。
2、项目组设备管理人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各项设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负责落实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建立所辖区块实物台帐,并进行实时管理;审核及上报设备购置、维修计划和长期配件购置计划;熟悉当地设备服务网点和配件供应商,负责物料采购和服务厂家的协调工作;每月收集、审核、上报各作业队设备运转综合月报和存在问题,重大问题即时汇报;每月组织对各作业队进行设备检查和考核,监督整改落实,按季度将检查情况向国内汇报;与甲方沟通在设备配置或使用中存在的重大分歧。
3、平台经理:全面负责本作业队的设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设备检查、整改工作和完井设备鉴定工作;监督检查各项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资料填写、记录工作;负责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组织制定并上报设备维修计划和物料购置计划;协调处理与甲方在设备配置或使用中存在的分歧。
4、机械师、电器师:做好所辖设备的巡检、周检和完井设备鉴定工作;按照合同规定、甲方合理要求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和完善设备;具体负责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设备资料的填写记录工作;提前制定易损件及耗料的采购计划;负责对外籍雇员岗位操作的培训与监督工作;负责库房管理,包括库房物料总清单、入库料单、出库料单的填写更新工作;机械师负责所在作业队的设备台帐管理和相关设备资料管理(包括资料台帐管理)。
四、检查保养制度
1、机械师、电器师每天进行三次巡回检查,即早、中、晚各一次,要按照公司《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检查路线和项点进行仔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良好状态,杜绝走马观花。
2、对于说明书上明确规定检查调整周期的部件或部位,机械师、电器师严格遵照执行。
3、由平台经理、带班队长、机械师、电器师、司钻组成设备管理小组,每周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汇总分析,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在保证日费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时间整改。
4、在下套管、起放井架等关键操作前,平台经理要组织机械师、电器师对绳头固定、大绳、刹车机构、井架及附件、动力机进行严格检查,若存在问题,必须待问题解决后才能作业,防止发生设备事故或因设备导致其它事故。
5、每口井在完井前平台经理要组织本队的完井设备鉴定工作,并填写完井设备鉴定单,即时上报分公司装备管理办,并根据设备状况提前做出更换、修理或整改计划,在搬安期间合理安排时间检修或更换设备,保证开钻后设备的连续运转。
6、坚持强制保养:油品使用要严格遵循设备说明书规定的用油品牌、用油等级和换(注)油周期;油滤器根据说明书规定的更换周期强制更换,杜绝清洗再用,空滤器根据说明书规定清洁或更换。
五、物料管理
1、建立库存料台帐和进出库物料登记,及时更新、填写。
2、井队库房要保持一定数量的耗料和易损件,特别是那些须从国内组织或从第三国进口的物料,每次完井要盘点库房,更新库房料单,并提前制定下口井所需的、在当地购置的物料清单,报批后由项目组在当地组织;须从国内组织或从第三国进口的物料必须提前3个月做计划,由国内或项目组组织。
3、井队在备件选择上应以综合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不仅要考虑备件成本,同时要考虑因更换配件而造成的日费损失和劳动投入。在性价比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一般选择高质量配件,购买国产配件时一定要选择优质产品。
4、物料要摆放整齐有序,隔仓编码,便于查找;注意防潮、防锈、防老化:在高温的环境里,橡胶件要专门存放在装有空调的库房内,防止橡胶件受热加速老化;在潮湿地区,长期存放的金属部件表面要涂黄油防锈,室外存放的部件要上盖下垫,防止锈蚀。
5、易损件要采取预防性更换的办法,即根据具体工况和部件的预期寿命,在部件即将失效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更换,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减少日费损失。
6、项目组设备管理人员应熟悉当地物料供应、加工、修理网络,对各个厂家情况进行登记,包括厂址、联系人、服务范围等,以便在急需物料或服务时,可以快速联系获得。
六、资料管理
1、井队要建立健全设备资料,资料填写要定人、定时、真实、清楚,上报资料要及时准确。
2、井队设备资料包括以下部分:
1)设备台帐、随机资料台帐,机械师负责
2)钻台设备运转记录:机械师负责填写,每天填写一次。
3)动力机运转记录:机械师负责填写,每天填写一次。
4)电器设备运转记录:电器师负责填写,每天填写一次。
5)综合月报:机械师、电器师负责填写。
6)机械师(电器师)日志:机械师(电器师)负责填写,每天填写一次,内容包括设备(电器)运转情况,当天所做工作,存在问题和工作计划等,每天填写一次。
7)库房料单:机械师、电器师共同负责,根据变化及时更新数据,保持帐物统一。
8)入(出)库料登记:机械师、电器师共同负责,入(出)库料及时登记。
9)设备检查记录:由平台经理指定一名机械师或电器师负责填写,内容包括周设备检查问题清单,主要问题分析,问题整改记录,及时填写。
10)口井设备鉴定单:由平台经理负责填写。
七、培训与监督
1、对于新雇员,项目组要进行进厂培训,井队要组织上岗培训,初上岗要有专人监督,指导,达到熟练程度后才可独立操作。
2、中方人员巡检时,要时刻注意雇员的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并对其阐明错误的严重性,杜绝再犯。
3、在对外方雇员进行工作指导或其他交流时,要不卑不亢、以理服人,不可有过激言行。
4、对外方雇员的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要有计划、有布置、有监督、有验收,布置工作时要遵循程序,分级管理,验收要严格,让雇员知道:“只能这样做”。
八、汇报制度
1、项目组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向钻井装备管理部上报各队设备运转综合月报和当月各队设备运转情况。
2、出现重大设备问题要及时向国内汇报。
3、购买5000美元以上部件时要报钻井装备管理部审批。
4、及时向钻井装备管理部上报口井设备鉴定单。
九、检查考核:
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定期对各海外作业项目进行设备检查考核,考核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奖惩制度》。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
使风机巡检人员随时了解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防止缺陷扩大,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设备及系统安全运行。
明确风机检修巡检人员执行巡视检查制度的标准和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
3规定和程序
管理要求
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具备巡视设备资格的人员承担巡检工作。
巡检人员进行巡回检查按照巡检记录单的内容进行巡检,不减少检查项目,不随意改变巡检内容。
巡视设备时,检修人员应按照设备巡视单逐台仔细巡视,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异常应汇报当值值班长,并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异常记入风机检查记录中,存入风机档案盒中。对危急安全运行的缺陷要按规定向上级汇报,并迅速设法处理。
每季度保证对全场所有风机进行至少一次巡检。任何一台风机的巡检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进行风机巡检工作中,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并在巡检中带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锁扣等必要的保护装备,并保证与主控室通讯畅通。
风机巡检工作要严肃认真,对每一台机组的运行情况要仔细观察,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对巡检中发现的异常状况要及时向值长汇报,除威胁机组运行安全的缺陷外,不得对机组进行任何操作。
大风、雷雨及恶劣天气禁止进入风机进行巡检工作。
风力发电机的巡检内容
风机外部
塔筒外观:通过望远镜观察塔筒外壁是否有裂痕或损坏,漆面是否有脱落,是否有雷击放电痕迹,是否有油污。
机舱外观:通过望远镜观察机舱表面是否有裂痕或损坏,是否有雷击放电痕迹。
桨叶外观:通过望远镜观察桨叶表面是否有裂痕或损坏,如果在叶片根部或翼梁处(叶片承载部分)发现裂痕或分层现象,则必须立即停止风机。如果裂痕出现在叶尖等其他非承载部分,且裂痕小于5 oomm,则只需记录其大小以便在下次检查时观察该裂痕是否有增长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果裂痕大于5 0 0mm则同样必须立即停机。观察桨叶表面是否有黑色的火痕(可能看起来像油点),如果有则说明该叶片遭受过雷击,则需特别仔细的检查,以确定是否损坏。具体检查方法和部位可见维护手册桨叶部分。
导流罩外观:通过望远镜观察导流罩是否连接紧固,有无偏斜,是否随风轮旋转良好。
风轮部分旋转声音:倾听风轮旋转声音是否有异常,如果从其内部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则须用望远镜对叶片重新仔细检查,因为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由于雷击造成叶片损坏。
塔筒门锁及通风孔:检查门锁是否正常,通风孔有无损坏。
风机底部
基础环内地线连接情况:检查基础环内各地线连接情况,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底平台卫生:底平台地面及底部控制柜如果卫生情况不好,则需立即清理。
塔筒内照明设施:观察是否所有的灯都亮。
上/中/下塔筒插座电源: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所有的插座正常。
底部控制器是否正常:通过控制面板检查控制器显示状态有无异常,控制柜内温度、湿度调节器是否正常工作。
安全绳、安全滑轨紧固情况。
爬梯连接情况。
变频器工作声音是否正常;散热风扇工作是否正常;通风滤网有无尘土堵塞;变频柜内有无尘土;电气接线有无松动、虚接现象;加热装置是否正常。
风机中部
中平台地线连接情况。
中平台卫生。
主电缆及控制电缆固定情况:攀爬过程中检查主电缆和控制电缆是否正确的紧固在电缆夹子上,有无松动。
目视各节塔筒连接螺栓有无异常。
机舱
机舱内地线连接情况:检查机舱内各部件的地线连接情况,螺栓是否紧固。
顶平台及机舱卫生:认真清理各非带电元件。用吸油纸将地面的油污擦拭干净。
偏航传感器:检查偏航传感器是否损坏。电缆有无绞缠现象。
听偏航声音是否异常,查看偏航盘和偏航齿是否缺油。
检查偏航电机工作是否正常,偏航减速箱是否漏油。
检查偏航刹车盘、刹车片磨损情况。
检查偏航刹车油管有无渗漏情况。
偏航大齿圈自动注油脂罐油脂情况,工作情况。
震动传感器:检查震动传感器是否损坏。
集油池污染情况:检查集油池污染情况,以了解风机齿轮箱和液压站是否漏油,并将其清理干净。
齿轮箱密封情况:检查齿轮箱是否漏油,如果表面有油但无法确定是否漏油则需擦拭干净,并记录以便下次巡检时观察是否为缓慢渗漏。
齿轮箱运行声音有无异常:倾听齿轮箱运行是否有异音,如果异音声较大则需立即停机,以免损坏齿轮箱。
齿轮油管和冷却液管有无渗漏:检查管路是否有渗漏情况,如果其表面有油但无法确定是否漏油则需擦拭干净,并记录以便下次巡检时观察是否为缓慢渗漏。
冷却液位:观察冷却液位是否低于最低刻度线,如果液位过低则需立即添加。
齿轮箱油位,检查齿轮箱油位视窗内油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检查齿轮箱油过滤电机工作情况。
检查齿轮箱温度传感器、油过滤阀、压力传感器是否正常。
液压站密封情况:.检查液压站是否漏油,如果表面有油但无法确定是否漏油则需擦拭干净,并记录以便下次巡检时观察是否为缓慢渗漏。擦拭时要注意避免触动各阀门。
液压站运行声音有无异常:倾听液压站各个储能罐动作时声音是否正常。
液压电机、旁路冷却风扇电机工作是否正常。
液压站油位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
风轮运行状态:通过机舱前部轮毂与机舱连接处缝隙观察叶片,轮毂和导流罩之间连接有无异常。通过机舱顶部的通风窗口进一步观察叶片和导流罩外观有无异常,具体方法与地面观察方法相同。
轮毂和导流罩内有无异常声音:倾听轮毂和导流罩内有无异常声音。如果有,则很有可能是由于轮毂内有部件脱落撞击轮毂或轮毂罩造成的,需要立即停机。
发电机运行声音:倾听发电机运行声音有无异常。
发电机滑环是否磨损,碳刷是否需要更换,碳粉是否需要清理。
发电机高速传感器是否松动,距离适当。
发电机通风系统运行情况,通风管道破损情况。
发电机前、后轴承油脂加注情况。
联轴器表面有无划痕。
联轴器连接螺栓有无松动。
主轴油脂有无溢出。
检查避雷、引雷装置是否正常。
主轴锁紧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机舱控制柜监控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控制柜内接线是否紧固,有无凌乱情况。电气元件有无异常。风扇工作是否正常,滤网是否清洁。控制柜内加热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机舱温控柜内接线紧固、凌乱情况,电气元件是否异常。
风速仪、风向标,动作是否正常,避雷针的运行是否良好,有无雷击的现象。
机舱壳有无破损,天窗是否漏雨,插销是否完好。
轮毂内软管、管理、管接头是否有渗漏油情况。电气线路有无缠绕、虚接情况。
轮毂内变桨轴承自动加脂罐油脂量是否满足,工作是否正常。变桨轴承废油瓶内油脂是否已满。
轮毂内各传感器是否松动、距离是否适当。
轮毂内各变桨缸表面是否正常。
吊车状态:通过吊车控制器检查吊车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冬季加热器投入情况:冬季时需检查风机内部各加热器投入情况,以确保风机能够在低温情况下正常运行。
夏季到来前冷却系统是否工作正常,散热片是否清洁,确保风机在大负荷以及环境温度较高时能正常运行。
风机防火检查
机舱内灭火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外观是否完好。
机舱内渗漏油是否会引起火灾,并对渗漏点进行处理,清理渗漏油。
防雷接地系统是否完好,有无雷击痕迹。
电缆连接头、电缆、电气端子有无虚接、放电痕迹。母排、并网接触器、励磁接触器、变频器、变压器等动力电缆连接点及设备本体等部位进行温度探测。
机舱内各部件冷却系统、机舱散热系统是否正常,检查风机运行日志,是否有过高温情况。
控制油系统加热温度超限,或无可靠的超温保护措施
机舱内有无易燃物品。
后台监控机查看风机报警日志,检查机舱振动、风机功率、主轴承温度等参数。
定期做好超速试验,对报超速的风电机组进行重点检查。
定期做紧急停机试验。
巡检程序
巡检前的'准备:
巡检人员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巡检风机和重点检查内容。值班负责人根据风机运行情况、气候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
巡检人员检查携带的检测工器具、安全用具和通信工具正常,如手电、听针、棉纱、测温仪、安全帽、对讲机等,电气专业应带试电笔(必要时带验电器、绝缘电阻表)、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
巡检过程
巡检人员应按照后台监控机、风机外周围,塔底、塔筒、机舱、机舱外、轮毂进行巡检。
巡检完毕,将检查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并填写风电机组巡检记录表。对发现的缺陷能处理的立即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纳入本岗位监视性检查的内容,加强对其检查监视。对存在有影响风机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应立即将风机停机,待重大缺陷完成处理后在投入运行。
4职责
制度负责人:各风电厂厂长。
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接受上级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制度执行人:各值值长。
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提出改进意见。
负责检查本值的运检人员对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接受公司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检人员:
负责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负责将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值长。
负责向值长及部门负责人提出巡回检查制度的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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