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班组管理制度汇聚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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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严格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积极加强维修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维修技能。

三、对单位所有设备做到“三好"(管理好、修理好、运行好)、“二勤"(勤检修、勤保养)、"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会检修)。

四、积极、主动、热情地接受各种维修任务,并做到及时、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爱护设备设施,保管好配备的维修工具,如若丢失照价赔偿。

六、做到爱岗敬业,文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七、服从领导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工作任务。

八、认真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九、因失职造成影响单位正常工作或设备损坏等,追究责任。

十、聘用期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视情节严重予以处分。

油漆仓库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消防管理,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库房、罐区等物资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仓储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储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库房、罐区应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第6号令)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物品入库验收制度、仓储物资管理制度、出入库程序、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等工作,并建立工作档案、台帐。

第七条各库房、罐区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防火职责。

第八条仓储区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各库房、罐区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九条仓储管理人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

第十条仓储管理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一条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仓储物品应当分类存放,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第十三条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所有电器装置必须作防爆处理,仓库货物垂。

直上方不准安装照明灯具。

第十四条仓库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套装难燃或非燃管保护。

第十五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第十六条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电气专业规范和制度。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七条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使用电炉、电热丝、电烫斗等电器,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第十八条仓储管理部门应在物资储存场所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并保证随时好用。

第三章仓储建筑。

第十九条仓库、罐区必须与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第二十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危险品库(罐)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第二十三条仓储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储存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物质的库(罐)区,应设置规范的防护堤坝、地面及收集池等设施。

第二十四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罐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第四章储存管理。

第二十五条仓储区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库房内严禁用火炉取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十七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九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三十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三十一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三十二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三十四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三十五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三十六条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第三十七条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第五章装运管理。

第三十九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四十条进入仓储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第四十一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十二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四十三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仓储区内停放和修理。

第四十四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章电源管理。

第四十五条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四十八条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房顶架电线。

第四十九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十条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五十一条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第五十二条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五十三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第五十四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七章消防设施。

第五十五条仓储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五十七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八条仓储区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第八章储罐区管理。

第五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各种承压储罐区应符合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第六十一条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设备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第六十二条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季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严禁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第六十三条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第六十四条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第六十六条危险品罐区是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仓储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详细记录。

第六十七条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工具体抓罐区防火安全工作,罐区班组长抓好班组防火安全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和岗位人员要做好本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第六十八条罐区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第六十九条罐区人员定期开展罐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第七十条严禁非本公司使用的可燃液体或其它物质存入罐区,进厂的桶装液体应分类堆放,堆与堆之间要留有通道,罐区内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七十一条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维修保养。

第七十二条操作人员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第七十三条责任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防护堤下水道阀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保温、降温工作。防雷与防静电的接地电阻要定期监测。

第七十四条罐区人员严守岗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阀门与切断电源。

第七十五条严禁非罐区人员进入罐区,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1、在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明火和火种进入库房。

2、库房内的堆放要整齐,保持通道的畅通。

3、无关人员禁止随意进入库房。

4、库房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与电器开关,有需要要经过专业人员的安装。

5、库房内的堆放要按不同性质区分开堆放,做好三效标签。

6、易燃易爆物品要有指定的地方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淆在一起。

7、库房的堆高不得超过灯具,且要离灯具保持50cm。

8、库房内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烫斗等电器设备。

9、要定期检查库房内的电线/货架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报修。

10、库房或库房门口必须配备消防设置,员工必须清楚消防设施的位置。

11、每天下班前须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才可以关门离开。

二、此执行规范自审核批准执行日起,各门店管理人员需组织学习,建立档案并将规定上墙。

油漆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

2、根据油漆的种类、性质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以防止误发误用;。

4、油漆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期品质变化,包括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护措施。

2、车间因生产需要领用油漆时,应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填写《领用单》;。

3、每次油漆的入库、领用应做到帐、卡、物、证相一致。

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油漆的性质,掌握各油漆的物质安全特性;。

2、油漆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合理配置灭火设备;。

4、油漆库房区域内应配备防火、防泄漏的干沙或其他不燃烧的吸附性材料。

2、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对仓库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仓库温湿度记录表》,温度控制在5-35c度范围,温度控制在45—85%范围。

油漆管理制度【第四篇】

1、为了安全地对油漆、油料及化学品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材料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必须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烟火”、“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3、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4、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分区堆放,不得在同一区域乱堆、混放且必须确保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5、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在保持通风、干燥的同时还要做好防涝、防滑、防中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可上货架,大包装可堆码,但堆高不得超过2米,垫底应垫高10厘米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方便存取和辨认。

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结块影响使用。

8、地面必须防潮、防渗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干净。禁止存放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

9、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0、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领用时需确认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及时跟相关人员沟通,否则在出现生产出来产品不和要求的情况下,油漆工人将全权负责返工或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

11、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需根据柜子数量合理调配油漆等材料用量,若剩余超过xx,则按所用材料的xx处罚;使用完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后,须及时做好密封处理,如因这些原因造成的不必要浪费,将处以...。

12、在领取或装卸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

油漆管理制度【第五篇】

1、进入施工现场材料员严格把关,点清数量,有质量问题及时更换,并填好收料单。

2、油漆单设库房,按品种、规格存放在干燥通风仓库内,码放平稳牢固,库外设置的`灭火器材,严禁挪用。

3、油漆使用执行领退料手续,随使、随用,分类提取。

4、油漆使用做到先进先出,并每月倒置一次,防止沉淀,清理漆桶中的漆垢,禁止燃烧。

5、油漆使用定量领取,并远离火源,剩余油漆及时入库,禁止乱倒、乱放或转交他人。

6、油漆用完后,漆桶禁止乱扔、乱放,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7、库内存放油漆的标识牌,禁止随意挪动,工作人员领料时禁止吸烟。

班组管理制度【第六篇】

第一条、为不断提升班组的工作质量、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班组质量管理的目标:实现班组质量管理最稳定化、最优化。

第三条、质量管理实施的时间和频次。质量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需要全体班组成员日常工作中紧紧围绕班组标准化工作即流程规范化、产品标准化、管理标准化这个中心。

第四条、班组质量管理的适用对象。班组质量管理适用班组全体成员,班组长(或班组长指定成员)要求全体成员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班组质量管理流程、制度执行,并对执行的情况进行打分,适当给予奖励。

(一)对班组成员进行质量管理方面的日常培训,树立班组成员的正确意识;

(二)维护班组质量管理建设,保证班组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爱护公共卫生,营造一个舒适洁净的办公环境;

(四)对外来人员的接待体现移动特色,不卑不亢,谦和大方。

(一)掌握质量要求。班组成员必须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质量要求执行,特殊情况应上报领导决定处理办法。

(二)质量流程记录填写和维护。班组应当对于本班组负责的流程环节所应填写的工作记录,班组应当制定专人完成记录填写工作,并做好记录的整理和维护。

(三)质量指标统计、分析和评估。对于班组负责的工作质量指标,结合部门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定期定量化统计、分析和评估。利用每月班会,由组长主持开展质量分析改进会,根据质量目标及报表、采用鱼骨等工具,分析各周期质量情况,有负责人制订改进方案,在班会上讨论确定并实施。

(四)改善质量达标情况。对于流程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工作质量不达标的情况,班组应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方案。必须时填写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

(五)充分运用qc小组等质量管理工具。班组可以成立qc小组进行攻关或创新以达成目标或提出解决方案。qc小组定期对难题进行集中攻关,逐渐形成“人人为事,能者为师”的班组氛围。qc小组定期与班组进行技术交流,共同发现、解决问题,不断改进质量。

(六)工作质量总结。充分运用qc小组等质量管理工具班组可每半年开展一次立项对标挥动,对工作进行总结,对理想中班组的工作质量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差距与不足,并在工作计划中制定改进计划,并完成1篇pdca案例,促进自身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七条、根据公司《qc小组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围绕班组的kpi指标和短板,成立qc小组,开展多样的质量活动。

油漆间管理制度【第七篇】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油漆管理制度【第八篇】

1、性质相互抵触及着火后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室存放。自燃物品、氧化剂、易燃固体、易燃液体、腐蚀物品等应分类分室存放,定期检查。发现分解变质等异常现象,应及时进行鉴定处理。

2、发放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使易燃物品互相摩擦、撞击、破坏包装或泄出。

3、严禁无产品标志,包装不严密或破坏的'化学危险物品入库。

4、禁止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在木板房或席棚内。

5、对于易燃和可燃液体应按闪点分类存放保管,闪点低于45℃的易燃溶剂储存室温不得超过35℃。

6、库内不准进行开包、开桶等作业。禁止在油库内进行调漆作业。

7、正确使用库内配备的灭火、急救设施。比水轻的易燃溶剂、过氧化物着火后不准用水扑救。金属钾、钠等遇水燃烧物品着火后不准用水、泡沫或酸灭火器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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