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债务方案实用3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参考阅览】此篇精品资料“乡镇债务方案实用3篇”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帮您减少加班熬夜,轻松写作尽在阿拉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乡镇债务方案1

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层财政职能日益强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来越大。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或“镇财 县管镇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用好用活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及时组织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并强化资金精准使用,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同时,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最大化发挥资金效益,助推构建适应高产、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之路,助推农村产业革命种植业结构调整。

严格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一是科学编制预算支出。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统筹各项收入,科学编制预算支出。认真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草案。防范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风险。二是及时清理债务,进一步防范财政风险。积极主动消化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一律不准对外提供任何经济担保;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财力状况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的调控能力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妥善清理债务,进一步防范财政风险。首先要建立领导责将债务化解列入政绩考核,防止新官不理旧事的消极思想。其次,要制订还债计划。在全面清理核实乡镇债务的基础上,按债务的来源、用途和现状,区别不同债务情况,制订相应的偿还债务计划,将每年的偿债计划纳入乡镇财务收支计划,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和乡镇自筹的办法,建立乡镇偿债准备金,用于偿还乡镇到期债务。第三,要积极主动消化债务,盘活乡镇资产及资源,解决部分债务,同时,县级财政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补助力度,给予乡镇政府必要的资金援助。第四,要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乡镇政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一律不准对外提供任何经济担保;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财力状况制定发展计划。

强化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业务素质。要高度认识加强乡镇财政财务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大资金和人力投入、注重业务培训效果,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乡镇分管领导以及财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位练兵、脱产轮训,使业务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着力解决当前财会人员政策不熟、法规不清、业务不精的问题,全面提高乡镇干部业务素质和理财水平,增强执行和维护政策的自觉性和准确性,打造一支高素质财会队伍,切实担负起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重任。

乡镇债务方案2

摘要: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国内外的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政府的信誉,危及中央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文章就乡镇债务的成因及化解债务的策略进行剖析。

关键词:乡镇;债务;成因;对策

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是由中央、省、地(市)、县、乡镇五级构成。从其职能看,中央、省一级承担着宏观决策和调控功能,而处于最低一级政权的乡镇承担着执行决策,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职能。由于乡镇债务过多,已举步艰难。在沉重的债务压力下,乡镇政府将主要精力放在跑借贷、向上级主管单位争取资金、应付“吃饭”、躲避债主追债、打债务官司等方面,无力顾及乡镇其他日常工作和经济事业的发展。乡镇债务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村基层政府建设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一、乡镇债务的成因

(一)政府调整,地方困难加大

1994年中央实行分税制改革,2002年实行所得税分享改革,财力自上而下逐渐向上集中,加剧了县乡级财政的困难。如近年中央要求地方政府跟进4万亿人民币的配套资金,这一部分资金应该通过地方财政来解决,但在2008年房地产低迷的情况下,地方财政要筹集配套资金显然很困难。2009年上半年国家审计署的公告显示,2008年第四季度下达的中央投资和2009年第一批和第二批中央投资项目中,有些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仅为48%。对于不到位的资金,只能通过银行举债的方式体现,据估计,有些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资金与银行贷款的比例高达1:10;地方政府充分利用2009年难得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乃至投资政策都大放松的历史机遇,通过建立各种融资平台,以“城投债”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带动项目投资,负债规模呈现10倍甚至20倍的增长。粗略计算,2009年全国地方政府形成的债务将高达6万亿,按此规模,相当于2008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00%多,这还不包括“隐性债务”,远远超过了风险控制预警线。央行统计数据显示,在2009年前8个月的8万多亿信贷中,有近5万亿贷给了地方政府的各类融资平台,仅4个直辖市通过该方式就融资近1万亿元,负债规模急剧扩大。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降低银行贷款的名义规模,在城建等项目上通过“股权信托”的方式,将银行的贷款通过信托转换成在建项目公司的股权,并通过未来回购的方式归还银行。而这种股权信托的方式在2009年上半年更是盛极一时,如果考虑到这部分在数字上被隐藏的债务,很显然,地方政府的真实债务规模要远远高于目前统计数字显示的风险水平。

(二)重视不够,债务雪球越滚越大

乡镇财政债务越来越沉重的主观原因是部分乡镇领导思想认识不清,责任心不强,重视不够,特别是对干部的管理约束缺乏有效机制,乡镇领导班子调整过于频繁,部分乡镇主要领导“新官不理旧账”,只图自己的任期过得去,对老债务基本不理。

(三)财源结构不优,经济增长缓慢

由于相当一部分乡镇财源建设的着力点抓得不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子不快,缺少骨干财源项目,导致经济发展缓慢,财政增收乏力,这些是导致乡镇财政困难的一个基石性原因。

(四)权责不清,体制不顺

1、乡镇事权与财权失衡。分税制改革形成财力日益向上集中,事权都逐级下放,“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事无巨细都得负责,乡镇政府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远远超过其承受能力,“小政府、大责任”是目前乡镇的真实写照。

2、体制不顺。(1)现行预算管理体制难以调动乡镇积极性。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在确定县乡财政体制时,“保县紧乡”的思想占了主导地位,虽然财政收入在大幅度增长,但乡镇的可用财力有限。近几年来,尽管县(市)乡镇财政体制不断调整,财力向乡镇适度倾斜,但要保证乡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以及消赤减债的需要,困难仍很大,乡镇缺乏积极性。(2)乡镇税收任务增速过快,税收成本过高。近几年,工商税收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但由于税源不足,缺口大,再加上乡镇党政领导政绩与财税收入完成情况挂钩,乡镇为保住即得位置,只有通过控税、引税等各种途径来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导致乡镇税收成本增加,乡镇负债增加。有的乡镇任务的30%-40%为引税所得,成本在15%-30%不等。(3)税收干部少,造成税收征收过程中乡镇责任重,部门责任轻,责权脱钩,征管错位。乡镇对任务部门也没有任何约束力。相反,为完成年度财税任务,每年还要给税务部门一定的征管经费,增加了乡镇的财政负担。

(五)包袱过重,收支矛盾尖锐

乡镇干部为追求政绩,行政行为短期化,多半采取一年建设,多年还账的办法,在任期内盲目搞基建,不顾实际财力超前举办公益事业。靠欠、挪、借、贷大肆举债,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从此一直背上沉重的包袱。

(六)地方政府职能界定不清

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职能界定不清,过多地介入到竞争性领域,决策失误或经营不善导致政府债务的形成。

1、政府直接介入生产性、竞争性领域投资失败,承担了大量本应是市场承担的风险。突出的是20世纪90年代初各地风行一时的财源建设,特别是县乡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大办乡镇企业和集体经济的热潮。当时一些县、乡镇和村级组织急于建设属于自己的稳定财源,大量兴办乡镇企业和村级组织,不注重调查和可行性论证,盲目投资造成企业倒闭,资金无法回收而形成债务。

2、政府以政府信用的形式进行担保或承诺,为所谓企业或单位对外借款或发行债券,由于借款人无力偿还而承担的债务。如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各地政府为解决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问题曾经成立了不少政府所属的经济开发公司、农业开发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以政府财政提供担保、贴息等变相融资问题贷款,由于项目决策失误,经济形势变化以及管理上的种种问题,这些项目大多数成了“交学费”工程,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目标,甚至承诺如果在本地区投资,当地政府保证投资项目每年达到一定盈利率,且若干年后退还本金,市场风云变幻,一些地方政府不得不为自己的轻率承诺和担保而承受损失。

3、债务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的政府负债,包括地方使用的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和担保、国债、转贷资金以及地方公共企业公开发行的债券。如吉林省从1998年发行企业债券,发债企业多为有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2001年到期应先付的企业债券本息近30亿元,而发债企业的平均偿债能力不足20%,也就是最后有近80%的企业债偿还责任实际上是落到了当地政府头上。

二、化解乡镇债务的对策

(一)创新体制

1、全面下放乡镇财政管理权,适当扩大地方政府的税权,积极发展和改革地方税的主体税种,深化农村税费征管体制,逐步统一基层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乡财政分配关系,理顺县乡两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确保乡镇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

2、加大乡镇财政体制的分成收入。在控制乡镇财税增长速度时,要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加大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3、在取消农业税的同时,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等公益性支出可考虑由省市县分担的新模式,即乡镇承担小学义务教育,中学由县级以上负担,最终转为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据统计,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0%以上,但政府用于农村的财政支出只占总支出的10%-15%,全国近2亿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中,70%在农村,而农村义务教育90%由县乡财政(占30%)和农民(占60%)负担。农村义务教育比城市义务教育在国家财政支出上明显有失公平,同时也在客观上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4、从长远来看,乡镇一级政府的绝大部分公共支出(如*****、办公经费等)应由县级政府承担。

5、创新乡镇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在乡镇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对公共产品的供应实行民营化,可以缓解当前农村公共产品的不足,同时对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加快发展

治理乡镇债务,最实际是靠发展地方经济。

1、围绕农业做文章,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发挥本地特色和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培植龙头企业以“公司+农户”一村一品等模式,有利于加快本地经济发展,进而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经济。

2、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可以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发展新工产业、扩张工业经济总量,实现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事实证明,凡经济发达的地方都是以工业发达为基础,没有工业的支撑,乡镇财政的持续增长是难以为继的,当然作为乡镇政府必须吸取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乡镇办企业的教训。政府的职责是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服务力度。

3、发展劳务经济,组织大规模的劳务输出。劳务经济对地方公共财政增长没有直接影响,但通过输出劳务,农民外出打工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活跃了地方经济,从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尤其是一些农民通过几年外出打工,掌握了一技之长后返乡创业,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依法理财

乡镇巨额债务的造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一些地方的债务是一任接一任逐步形成的,为此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和债务增长,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对民间高利息贷款一律按金融政策降下来,对因政策造成的呆账、坏账应予以核销或由上级财政给予偿还,硬化预算约束,坚持依法理财,实行财政预算,建立消赤减债细则,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乡镇理财水平,对主要干部离任要严格审计,凡是新增债务较多的干部原则不予提拔,严格奖惩措施,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树立理财办事,逐步形成降低行政成本和减债新理念。

参考文献:

1、刘敏.农村金融“新政”的分析与探讨[J].经济观察,2007(12).

2、王东京.中国经济观察[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

乡镇债务方案3

我市乡镇债务居高不下,不仅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的稳定,而且也损害了干群关系,为了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形象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化解乡镇债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遏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方针,采取回收债权,剥离主体,盘活资产,增收节支,争取政策等多种措施积极化解乡镇债务,并做到“三个结合”,即减轻农民负担和减轻乡镇负担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地方和上级扶持相结合。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按照“扼制、核清、分类、化解”的总体要求,核清乡镇债务底数,合理划分类别,积极化解。各乡镇按本乡镇债务的总额要化解不低于10%。到2010年争取化解为零,同时严格控制新债发生,实行债务“封顶”。

四、开展债务核查,摸清债权债务底数

1、全面开展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界定。要组织力量对乡镇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定,对债权债务进行认真“界定”,摸清“底数”,要做到五个分清:一是分清有效债权还是无效债权。二是分清是主体责任债务还是连带责任债务。三是分清是有能力偿还债务还是无能力偿还债务。四是分清是个人债务还是单位债务。五是分清是政策性债务还是非政策性债务。

2、对实有债权债务要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对虚假债权债务要坚决删除,对经债权债务人重新确认的实有债权债务要认真分析债务成因,分类登记造册,并建立数据库,逐级上报备案。

五、多种方式并举,分期分批化解乡镇债务

1、加大清理往来的力度。大力组织清理往来特别是回收有效债权,必要时可以走司法程序。属于农村税费改革以来符合政策规定的农业税及附加尾欠,对有能力缴税而未缴税的纳税人要继续依法征缴,对财政供养单位职工欠款的,要从工资中扣回,调离原乡镇的,由市财政局统一扣缴;对单位之间形成的三角债,跨乡的由市级组织清理。经债权债务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采取债权债务抵消的办法。对“走死逃亡”的无效债权要按照有关程序作为帐务核销。

2、妥善处理民间高息借款。由当地政府组织清理核实民间高息借款。实行本息分离,不准将利息转本金,按同期同档利率调减原来约定的利率,经乡镇财政部门确认后统一换据,金额较大的可用过去已付利息的高出部分抵冲本金。可以在和债权人协商的基础上,按照“高息让抵息,有息让无息”的原则,采取降息还本停息还本、免息还本的办法,优先考虑欠个人债务的协议还款。

3、剥离企业关联债务。乡镇政府兴办的企业或以乡镇政府名义担保贷款形成的债务,企业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可将相应债权债务全部化转给企业,由企业全部承担;企业已合并专制的,由接受企业负责承担;企业已经关停或破损严重的要依法按有关程序进行破产清偿。要进一步推进乡镇企业的改组体制,积极搞好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增强乡镇企业活动和偿还债务的能力。

4、做好债权债务的划转。因行政区划变更的,原乡镇的债权债务由所设的乡镇承担;乡镇政府中实行人、财、物上划的部分,相应的债权债务原则上也要上划。

5、盘活乡镇资产。要防止乡镇资产流失,对外单位和个人占用的乡镇资产要立即收回。对乡镇所属的企业、基地、机构调整倒出来的闭置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要实行乡镇所有,市里统管的办法,统一评估,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产用于偿还债务。

6、大力促进乡镇财政收入的增长.。要把化解乡镇债务的根本出路放在发展经济,壮大财政实力上。乡镇政府要因地制宜搞好财源建设。有条件的中心城镇可以尝试城镇资本经营。新增加的财政财力的50%以上要用于消化债务。

六、实行债务“封顶”,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新的举债

严格实行“十不准”。一是不准乡镇再发生新的债务。如却需举债的,必须经市财政局审核,市政府同意,并有财力保障;二是不准乡镇政府再以任何名义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三是不准采取预付、垫支等手段搞产业结构调整,涉及到农民利益的产业调整,要以市场为导向,采取自愿的原则;四是不准超越财力兴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乡镇基本建设支出和公益事业建设必须有财力保障,并经市政府同意;五是不准举债发放职工工资和解决公用经费不足;六是不准铺张浪费和随意增加弹性支出;七是不准乡镇政府在没有税源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虚增财政收入;八是不准要求乡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如却需配套的,由县级财政统一调剂;九是不准对乡镇下达财政收入指令性计划,在核定县乡财政体制时,不留硬缺口;十是不准违反有关规定举办增加乡镇和农民负担的评比和晋档达标活动。

七、完善配套措施,为债务化解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化解乡镇债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日常办事机构。乡镇政府要制定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化解乡镇债务的工作纳入各级干部业绩考核指标,并实行债务责任追究制度,“谁举债,谁负责”,同时要认真解决“新官不理旧帐”的问题。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相应措施,支持乡镇做好债务的化解工作。

2、确保乡镇政权的基本支出需要。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实行县乡经费支出基本标准统一,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足额到位,保障乡镇维持政权运转的基本支出。确保乡镇今后增收用于消化债务。

3、控制乡镇供养人口的增长。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加大乡镇机构改革的力度,尽最大努力减少财政供养人口,减轻乡镇财政负担。

4、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投入到乡镇的财政周转金呆帐的核销和处理,对因承担公共财政或国家政策变化而形成的债务,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倾斜。各金融机构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乡镇的不良贷款积极给予豁免或停息挂帐;各级法院在处理乡镇债务纠纷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封缴乡镇国库资金。

5、实行化解债务奖励政策。各级政府要制定回收债权和化解债务的奖励政策。上级财政将对因建设医疗卫生、农村教育等社会公共事业而形成的债务按化解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补助。

6、强化监督和纪律约束。要加强对乡镇预算约束和执行监督,实行公开透明理财。各级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化解债务专向检查,对乡镇领导要执行离任审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对挪用公款、损公肥私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化解债务工作不利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乡镇党政“一把手”和直接经办人的责任。

八、时间步骤

1、宣传发动。(8月1日------8月15日)主要是开好各种会议,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化解乡镇不良债务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2、债务核实。(8月16日――9月20日)对乡镇债务进行认真清理,核清债务额度构成、类别、来源、用途。搞好原始票据与帐薄的核对,对银行、信用社贷款、抬款及欠款都要逐笔核对清楚,作到帐薄相符,帐帐相符。然后发放往来清单,债权债务人办理认帐手续。

3、制定化解方案。(9月21日――9月30)在资产资源核实清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的化解不良债务工作方案,按方案具体要求逐步化解乡镇债务。

4、化解债务。(10月1日――12月20日)主要是通过以资产抵债、清收欠款还债、农户拉拽销债、转换企业机制卸债、调整帐务减债、核销呆帐、挂帐减债等方法化解乡镇不良债务。

5、检查验收。(12月21日――12月30日)化解乡镇不良债务结束后,市化债专项推进组要组织人员逐乡进行检查验收,对出现问题的,要集中研究解决,对弄虚作假,借机贪占或给乡镇带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乡镇要认真填制债权债务卡,并归档立卷,对债权债务登记造册,输入数据库,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5 2533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