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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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目的

第1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司机的管理,本制度为涉及事项按照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2条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3条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司机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4条严格遵守公司用车规定,拒绝乘车员工公干期间办私事的要求。

第5条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司机必须在司机班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须向班长说明去向和时间。

第6条司机请假,必须经相关人员批准,专车司机须经领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7条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矿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与开除处理。

第8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9条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者联系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

第10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11条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第12条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员工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3条严禁在车内赌博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与严重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查处。

第14条司机下班后,车辆需回库。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由司机负责,如车辆失窃,司机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15条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以下两项。

(1)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2)车内放有物品文件,司机必须离开时,应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16条出发前,司机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的工作。

(1)出发前,应确定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2)收车后,应填写《车辆使用日志表》,包括目的地、乘车人、行车时间等。

(3)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和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第16条所开车辆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修理完毕后,应做好确认工作。

第17条出现事故时,司机应能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办公室和总经理报告。

第三章礼仪规范

第18条司机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部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19条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并亲自为乘车人开关车门。

(3)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停车位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要远离车辆,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翻看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应予以帮助。

第20条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21条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的内容,违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22条司机不得在车内脱鞋。

第23条接送公司客人时,应主动打招呼并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门内,关车门是注意客人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第24条行车过程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者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乘车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25条在接送贵宾中,司机对待宾客要彬彬有礼、不卑不亢,态度自然大方。如对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礼貌同其握手、交谈。

第26条司机不得向公司客人索要礼品,或者示意索要礼品,对不宜拒绝的礼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后应上交至办公室统一登记、处理。

第27条公司专车司机须保证车内随时有饮用热水供公司客人和领导饮用。

第四章车辆保护规范

第28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29条司机每天应保证车辆的清洁,做到晴天停车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尘。

第30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31条出车前,应搞好车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第32条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第33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润滑油、刹车油、助力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和轮胎紧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

第34条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吸烟、谈笑、接打电话等有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第35条行车过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36条违反交通规则,因司机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第37条除认定司机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超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1/2。

(3)公司车辆违章的罚金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38条酒后驾驶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39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行驶证号、车牌号和发动机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有效信息

(5)尽量取得对方名片,以便事后联系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和程度,条件许可时,可用手机、相机进行拍照

(7)记录现场目击者的姓名、电话和住址等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警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责任外,不得将责任揽于一身

第六章第六章附则

第40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41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审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节考勤管理

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车辆服务中心的管理,确保对上级部门公务用车的任务执行,目的是为了明确司机工作职责。

一、驾驶员根据出车任务签到,正常情况每天8:00前到校,16:30下班;(除有出车任务外)

二、请假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驾驶员要遵守车辆服务中心的一切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安排;

四、驾驶员出车必须按照派车单执行,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出车结束根据要求填写相关登记表。

第二节工作准则

为了不断完善车辆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体系,努力实现服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个性化、细微化、精品化,探索车队新的科学服务体系。为此,特制定驾驶员日常工作规范如下:

一、驾驶员上班前的准备

1.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各类通行必备有效证件及手机等通讯用具。

2.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清洁例保,认真检查油、电、水及车辆机械设备;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备用轮胎及雨刮器等。

二、驾驶员上岗前报到

1.按照各自排班或任务的时间要求,准时向管理员报到。

2.报到后驾驶员待命等候任务,不随便远离车队区域,做到随叫随到,确保准时出车。

三、驾驶员接受任务

1.接受出车任务必须由车辆服务中心负责人指派,或签发派车单。

2.驾驶员拿到派车单后必须核对用车的时间、地点、用车对象、目的地等注意事项,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迎候用车对象,做到车等人。

四、驾驶员执行任务途中

1.对驾驶员安全行车要求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交通法规,思想集中不麻痹,谨慎驾驶不急躁,中速行驶不冒险,礼让三先不抢挡,不违章操作,确保行车安全。

2.对驾驶员规范驾驶要求

掌握和运用娴熟的操作技术,力求做到起步平稳,判断道路情况正确,加速快、稳、舒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捷把服务对象送到目的地。

3.驾驶员优质服务要求

行驶途中驾驶员不主动和领导讲话、提问,遵守保密规定。停车应选择安全、方便的地点,车辆必须安全停稳,并提醒用车对象从内侧右边车门下车,注意安全。驾驶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主动为服务对象开关车门服务,对老、弱、病、残者做到搀扶服务,雨雪天为服务对象撑好雨伞,并主动为服务对象摆放好所携带的行李等。

4.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员必须保护现场,如遇人伤事故应抢救伤员,及时电告,公安部门勘查事故现场,及时电告车队有关领导赶赴现场处置。另外,妥善安排好用车对象。一般可采取转乘出租车或由车队另派车辆。

5.车辆途中发生抛锚的应急措施

首先将车辆移到适当地方,尽量做到不影响交通,并按规定放置好三角警示牌。驾驶员应迅速采取自查自修,遇有疑难杂症不能修复时,应及时打电话请汽修厂迅速派人员抢修。同时,妥善、主动为用车对象另行安排交通工具。

五、接受去外省市任务

应认真做好出车前的车辆机械检查,了解外省市的路线道路状况,事先选择最安全、最佳路线。携带好常用的修理工具等。

六、驾驶员下班规定

1.驾驶员完成任务后,应如实填写派车单,并向管理员反馈用车情况及车辆技术状况等;

2.接受次日任务,驾驶员必须认真核对用车对象预约的时间、路线、地点,充分考虑道路情况,保证次日出车掌握一定的提前量;

3.车辆必须安全停放车队,而且要注意到周边其它车辆的安全进出,以免影响安全及次日的出车顺利。车辆停妥后要检查门窗及电器灯光关闭情况,拉上手刹车,挂进档位,防止车辆发生异常情况。

第三节应急处置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预案,旨在建立健全我校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和处置机制。

一、车辆安全停放

1.驾驶员在工作中做到人不离车,临时停放必须确保安全。

2.发现车辆受损,应保护现场,并速报有关部门处置完毕后,方可移动车辆。

二、预防车辆自燃

1.车辆时刻做到“三不漏”即:不漏油、不漏水、不漏电。发动机周围的空隙中,严禁摆放擦车巾等易燃物品。高温季节驾驶室内严禁摆放火柴、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私自在车上安装额外的电器设备,增加用电负荷。

3.车辆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如发现车辆有易常焦味,迅速查明源头,全力赴救,控制事态。

三、预防车辆被意外袭击

1.防马路骗术利用扎轮胎、人为制造交通事故等手法,吸引驾驶员注意力,盗窃车内物品。

2.不让陌生人搭乘车辆,不停车参与围观。

四、预防自然灾害对车辆的损害

1.在雷雨天气里,不将车辆停靠在大树下、电线杆下,行驶中收回车用天线,以防雷击。

2.暴雨天气车辆涉水时,应探明积水深度,以防车辆被淹没、被冲走,确保安全才能通过。

3.严冬季节,车辆加注好防冻液,以防发动机、冷却系水管冻裂。

五、通勤车辆途中遇到问题预案

1.遇车辆故障,驾驶员立即向车队报告,组织换车或用其它应急方式将受阻教师送往目的地。车队必须立即启动备用车辆赶赴现场,并通知车辆受阻点以下站点候车教师候车或用其它方式前往目的地。

2.遇冰雪雨雾等灾害性天气,难以保障行车安全或公路封闭,驾驶员应原地待命。管理员接报后逐级上报领导,听从领导安排,执行应急方案。

3.两校区通勤车,路上遇到严重交通堵塞或车辆故障、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无法准时到松江校区,导致影响正常教学情况。驾驶员立即向车队报告,车队管理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并通过学生处通知各学院,组织好值班教师通知学生,确保校区教学秩序稳定、学生思想稳定。

六、发生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遭遇到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分为两类,一类是伤人,同时又发生车损的重大事故;第二类是只有车损的事故。

1.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同时又损车的重大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第一时间拨打110、120请求救援,同时报告车辆服务中心。驾驶员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2.驾驶员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第一时间拨打110、120请求救援,同时报告车辆服务中心,根据警方指导,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行组织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

3.只有车损的事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时拨打110报警,尽快处置,并报告车辆服务中心。

第四节教育培训

为提高车辆服务中心驾驶员整体业务水平,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驾驶员的责任心,结合本部门常规工作要求,特制定驾驶员教育培训办法如下:

一、安全培训

1.每季度组织一次的行车安全教育: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让驾驶员在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2.培训内容采取事故案例讲解、驾驶员介绍安全运行经验、违章驾驶员讲述违章原因及经验教训等;

3.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违章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利用一些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5.驾驶员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需向管理人员请假,事后补学,做好相关记录,学习的出勤状况同驾驶员考核与奖惩挂钩;

6.管理员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账,以便备查;

二、督促教育

1.及时掌握和了解驾驶员的思想情况,抓好驾驶员安全服务工作的思想认识;

2.明确要求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出车,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3.督促好驾驶员做到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和返校后检查,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明确要求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超速开车、带故障上路、违反交通规则的等;

5.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做到不因细节疏忽,麻痹大意,时刻树立安全行车意识。

三、廉洁自律

为切实加强车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提高人员素质,维护自身形象和车队形象,更好地为校领导、为全校师生服务,结合车队工作特制定廉洁自律七不准:

1.不准索要或暗示索要礼品。

2.不准用任何方式索要误餐费。

3.不准索要小费,劳务费。

4.不准委托服务对象办事。

5.不准以领导的名义或骗取领导的名义,搞社交拉关系。

6.不准变相向服务对象或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7.不准以车谋私,为他人或单位提供用车,索取好处费。

发现上述“七不准”之一的,经核实后,扣罚当月部分奖金或全部奖金,并视给单位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停驶或调离岗位以及其它处分。

第五届出车规定

制定驾驶员出车规定,旨在加强车辆服务中心的管理,确保对上级部门公务用车的任务执行,目的是为了明确司机工作职责,服从安排。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规则,服从交警指挥,不违章行驶,并遵守车辆服务中心的其他制度;

驾驶员出车前严禁饮酒,行驶中注意力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随行人员谈笑;

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不得自行出车,如因特殊情况驾驶员出车前应告知车辆服务中心管理员,并于事后补办派车手续。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

驾驶员出车应按派车单列明的所经路线、内容、项目行车,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变,视情况缓急进行事前请示或事后说明。

驾驶员须认真填写公务车派车台账,记录行驶里程、时间、地点、事由、发生费用等,并要提醒用车人签名;

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车况并核对里程数,如发现不符、损坏或其他不良情况,应及时报告车辆服务中心管理员,并在公务车出车台账上注明;

驾驶员出车前要按常规检查要求例行检查车辆。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并提出维修意见;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驾驶员上班时间没有出车任务时,必须在休息室待命;

每次出车返回后应及时清洁车厢内外,检修、保养车辆;

大客车每月检修及擦洗车辆至少2次,雨后随时清洗;

所有驾驶员不得私自将公务车外借;

用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驶回校区。

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管理、由校长调度。驾驶员应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行车任务。

二、驾驶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作好发车准备,保证随调随到,准时发车,工作之外的时间中,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准时发车。

三、未经学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把车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五、学校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六、经常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与美观。

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除次日有接送任务、担任班车外,应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学校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这一管理制度可能还存在不当之处,望同仁们指教!

驾驶员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危货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危货驾驶员的工作职责及内容,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运输工作流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通畅地完成运输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危货运输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职责、其他工作内容和奖惩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三条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二章危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

第四条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第五条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第六条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第七条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严禁超载、超限、超范围运输。第八条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二)装卸时

第十条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第十一条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第十二条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第十四条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第十五条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驾驶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第十六条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相应检查,有货车辆应停放在封闭、安全停车场内,无货车辆也应停在符合危货车辆停放条件的停车场。

(三)运输中

第十七条车辆起步前,要先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十八条在行车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谨慎驾驶,礼貌行车。

第十九条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避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第二十条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第二十一条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准侵占对方行车路线。

第二十二条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要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第二十三条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档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路线。

第二十四条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第二十五条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第二十六条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第二十七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不超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第二十八条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严格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速度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第三十条装运易燃液体(如瓶、撬、罐)的车辆不准接近明火、高温场所。运输燃油的罐车内温度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冷水降温措施。

第三十一条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必要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第三十二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并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维修。

第三十三条驾驶员连续驾驶时应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总计不超过8小时。

第三十四条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货物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及有关部门报告,向公司部门相关领导汇报,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当发生货物泄漏时,应共同配合公安、安检、环保、质检、消防等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五条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

第三十六条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十七条认真履行国家《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章危货驾驶员安全岗位职责

第三十八条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积极服从各自领导的指挥。第三十九条自觉执行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危货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组织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十条参加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货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一条必须熟悉所载运货物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岗位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每天的运输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四十三条自觉遵守汽车货物运输管理的各项规定,定期保养维护车辆,按照规定清理和维修车辆。

第四十四条不得随意打听各运送单位用气量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

第四十五条干好本职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第四十六条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撒谎、扯皮。第四十七条工作态度要积极主动,不怀疑和猜测上级领导的指示,有良好建议可以及时与上级沟通,有不满意见可以及时提出解决。意见不统一的,在完成当次当班作业后,可以越级上报反映。

第四章危货驾驶员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四十八条车辆运行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行车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四十九条运输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第五十条发现车辆故障隐患时,及时维修,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如有检修计划,至少提前3天报请上级相关领导审批,履行集团车辆检修的相关程序,并经总调度审核。

第五十一条车辆维修过程中,要秉着“抢时间、抓质量、讲价钱”的原则。每天至少向上级汇报一次维修进度和维修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总调度室维修车辆可上路的具体时间。

第五十二条严格执行和遵守当天的车辆派送任务,包括出行时间、路线、运送货物种类、数量、运送方式及待运时间等。特殊情况下,要特殊对待,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室的临时安排。

第五十三条司机、押运员如有请假者,请假程序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请假管理”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十四条出车前,司机应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通知内容只涉及到出发时间、大致抵达时间、装载货物种类、数量以及其他装卸时所需的特殊要求。如运输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误抵达时间,应及时通知上级直属领导和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五条出车时,凡出现因超速、压线、违章行车、违章停车等违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车规范罚款的,罚金由司机(或当事人)自行交付。出现交通事故的,酌情由司机担负相应责任,支付相应罚金。

第五十六条不得私自拆卸、挪动、调整GPS设备及其附件,要妥善保护好,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对GPS设备及其附件的维修和安装。

第五十七条发现所运货物(箱、瓶、罐、撬)有损坏、损伤等外观、性能、工艺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向上级直属领导汇报,并告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八条不得以任何形式传递各运行单位或部门之间的生产情况、工作情况信息,更不能随意进行比较,惑乱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协议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九条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条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生产调度工作的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一条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发现人为拆卸、挪动、破坏、改装GPS设备及其附件的,视情节予以50元至200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因车辆状况、人员状况和道路状况违反以上相关规定,导致总调度打乱调度计划的给公司带来各种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引起严重社会反映的,予以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不服从上级指挥,擅自做主,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招摇生事,散布谣言,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其他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处分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的的相关内容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方案【第五篇】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驾驶员管理制度。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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