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优秀3篇】
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旨在预防火灾隐患,保障人员安全,规范场所使用,强化教育培训,落实责任追究,确保消防安全措施有效实施。下面是小编给各位分享的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喜欢就支持一下啦。
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禁火、禁烟的宣传和管理力度,有效预防火灾、爆炸和减少火灾爆炸危害,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
三、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禁烟、禁火、防火、防爆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公司各单位对所属的禁烟、禁火区域进行管理,对所属区域的防火、防爆工作全面负责并制定有关的考核办法。
四、管理要求
(一)公司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能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动火许可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作业。
(二)作业过程中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消除周围易燃物、不按时做动火分析、没有消防措施,均禁止“动火”。
(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要严格办理作业票证。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四)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五)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禁火禁烟管理规定。
(六)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七)严禁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等擦洗设备、用具、衣物。
(八)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
(九)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十)每个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二)严禁损坏各类防爆设施。
(十三)安全环保部不定期对各单位禁烟、禁火、防火、防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公司考核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进行考核或处罚。
五、记录
●安全环保部●56《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 篇2
各科室、车间:
我厂属易燃、易爆一级禁火单位,为确保安全生产,防止火灾及爆炸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生产区域禁烟、禁火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岗位,违者罚款200元,特殊情况需报厂部领导批准。
二、生产区域内不准吸烟,违者罚款当事人100元。各单位区域内每发现一只烟头罚款30元,烟盒一只罚款50元。
三、禁火区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监护人不准离开动火现场,如发现违规动火者罚款500元。
四、进入油库、粗苯等重点区域须将手机关机,违者罚款50元。
五、禁止随意焚烧垃圾杂物,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六、未经批准不准燃放鞭炮,违者罚款500元。
七、严禁用明火试验粗苯、煤气等是否泄漏,违者直接开除。
八、严禁用粗苯等其他易燃油洗衣、洗手、刷地板,违者罚款200元。
九、禁止在蒸汽管道和热油、气管道上晾晒物品和放置一切可燃物,违者罚款200元。
十、化工生产的塔、罐、槽等设备容器保持严密不漏,并有可靠的接地,高塔应有防雷装置,接地装置良好,否则罚款200元。
十一、现场设置或悬挂的警告牌和安全标志,不准随意乱动,违者罚款200元。
十二、粗苯等化工区域为易燃、易爆及防静电生产岗位,禁止穿化纤衣服和穿带钉子的鞋,禁止接打手机,违者罚款100元。
十三、一切消防器材、设施,禁止移做它用,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违者罚款100元。
十四、各施工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各外来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一律按制度执行;同时对外来施工队伍的主管部门及所辖区域的管理单位各追加50%的处罚。
十五、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凡是使用,储存可燃气体(加热炉煤气区域、可燃气体、油库、液压站、电缆层仓库,在上述区域内因抢修设备和管道,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之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防火措施。
1、禁止区域的动火或明火作业应严格掌握,动火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凡能够拆卸的,应事拆下、移动非禁火区动火。
2、根据动火时万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危险性,动火项目实行分一级(公司级)二级(厂矿级)三级(车间级)审批管理,一级动火是大、中的工程项目施工中,动火时有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危险的,由动火单位制定动火方案,报公司公安分局(保卫处)公司安全处审核,经公司分管经理或总(副总)工程师批准,二级动火是指在一类的`要害部位120#汽油清洗间、精轧机、装配机;二类要害部位润滑、液压系统设备本体和管道动火、动火前24小时,由动火单位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应写清动火时间、地点、动火部位原因、工程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安全监护及安全措施)报安环科审查,经安环科对动火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签署意见后,由车间(科室)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动火。如加热炉、煤气管道有煤气泄露现象时,由厂调召集安环、机动科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共同制订详细动火方案,由厂领导批准安环部门应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厂领导必要时要亲临指挥。
3、夜间抢修时如必须在禁火区动火,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由车间调度或班长任工程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安全监护人)报经厂调审批,并在(车间主任签字)位中签字方可动火。
动火负责人人应负责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并仔细查看120#汽油使用点、燃气管道、润滑、液压系统油箱、设备、本体和主管道严禁在夜间动火。
4、煤气管道及相关阀兰、阀体上动火和加热炉抽堵盲板、点火作业时,由安环科负责办有关动火手续,并由安环科负责与公司负责煤气防护站联系和组织厂内相关科室做好现场安全、消防、保卫、救护工作。
5、动火执行必须经过培训领取操作合格证专职焊工或其他明火作业职工,“动火执行人”和“安全监护人”要认真验看动火许可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6、不得擅自延长动火时间与扩大动火范围,如在原定时间未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动火时间应重新办理手续。
7、动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气瓶)停放位置均按规定执行,不准乱拖、乱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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