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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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公司规章制度1

监理公司规章制度

目录

一、目的。2

二、经理职责。2

三、副经理职责。2

四、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2

五、财产管理制度。4

六、财务管理制度。4

七、车辆管理制度。4

八、外聘人员管理制度。5

九、档案资料管理制度。5

一、目的:为加强监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监理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二、经理职责:

1、全面主持监理公司日常工作,协调内外关系。

2、组织、策划监理公司整体运作,完善管理模式。

3、主持参与或审查重大项目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4、组织制定和健全公司各项管理标准;下达、落实公司决议,发布公司各类文件、通知、通告等。

5、负责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责任。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以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对公司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全面的责任。

7、负责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8、主持组织对重大监理项目业务的洽谈,投标文件的审定,审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9、督促并检查公司重大监理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等事项。

10、负责对上级来文的批阅,公司内部文件的签发。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副经理职责:

1、协助经理负责全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并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公司质量方针。

2、认真抓好分管工作和完成好交办事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要事情要及时向经理报告。

3、受经理委托,代表公司对外洽谈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4、负责对所签订的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监督检查。

5、负责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及落实工作。

6、在分管范围的工作中,除重大的需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策外,有权自行处理问题。

7、在分管范围内有监督检查权和奖励、处罚的建议权。

8、受经理委托认真搞好公司的考核工作。

9、在经理外出期间,代理经理主持日常工作。

四、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1、考勤:为加强人员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履行公司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

(2)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下乡办理业务前,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并经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节假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副经理批准;1天以上的,报公司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现场监理进住工地期间,考勤有监理部负责,按月上报公司。

2、个人形象:

(1)、衣着工整、干净、整洁;(2)、不得穿拖鞋、休闲短裤上班;(3)、注意个人在办公场所的举止形象;

(4)、监理人员工作过程中,待人接物不卑、不亢,使用礼貌用语;(5)、在不同场合采用适当、合理的说话方式。

3、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上网只能用于工作需要,禁止上班时间玩游戏、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一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3次的,罚款200元。;(2)、办公(资料)室内资料未经经理许可,不得带出办公室;(3)、不得泄漏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4)、维护公司利益和监理机构内部团结;(5)、不得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

(6)、不得接受所监理工程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任何津贴;(7)、不得接受所监理工程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不适当的宴请;(8)、不得向所监理工程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索、拿、卡、要;(9)、不得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其它单位兼职;(10)、工作期间不得饮酒;(11)、上班不得迟到、早退;(12)、无关人员不得带入办公室;(1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现场监理在施工期间,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检查不再岗位,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一月累计3次,罚款200元,停职待岗并做书面检查。,五、财产管理制度:

1、所有办公物品由所使用人员管理;

2、办公物品遗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3、办公电脑不得安装、使用游戏软件;

4、不得私自删除已安装的工程管理应用软件;

5、未经许可,严禁非监理人员使用办公电脑;

6、未经许可,不得利用办公复印机复印与现场工程管理无关的文件;

7、未经许可,不得允许外单位人员复印文件;

8、财务人员做好电脑、打印机、复印件的维修、保养工作;

9、严禁拨打声讯电话和其它与工程管理无关的咨讯电话;

10、监理人员应节约使用办公耗材。

11、办公桌椅、文件柜须爱护使用,不得损坏外借;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执行财经纪律。

2、认真做到每笔凭证审核无误,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明了清楚。

3、按时做完月末的汇总工作。

4、认真登记总帐、明细帐,按时提供债权债务。

5、认真作好现金、银行日记帐,无经理签字的票据不得入账报销。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无违章、无事故。

2、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遵守劳动纪律。

3、驾驶员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或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

4、热爱本职工作,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安全行车。

5、驾驶员必须保证所驾车辆车况良好,并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做到不误时、不误事。

6、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7、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填报维修单维修,确保公司用车正常。

八、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1、遵守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要及时向总监汇报或上报公司,并通知业主和施工单位。擅自处理非职权范围的问题,造成损失或事故的,责任自负并视情况扣发工资。

2、及时签审施工单位申报的各种报表和填写各种监理用表。工程完工15天内,按《工程监理资料整理提纲》要求,将全部资料上报公司。对不按时上报资料者,每延期1天,扣款10元(上报资料不合格或不齐全的,退回重新整理,直至资料齐全、合格。

3、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承包商任何形式的酬金、物品或其它间接利益。

4、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满26天,按全勤计。有病、有事等原因离开施工现场,要事先经总监同意,上报公司,并通知业主和施工单位,可按事假扣发报酬,否则按旷工计,每旷工1天,扣发5天工作报酬,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5、要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酗酒、赌博等,如发现按违纪处理,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注意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或其它事故,责任自负。

九、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收文程序

来文→签收→登记→传阅→承办→收集→归档

(1)、参建单位所发文件由资料员统一签收、登记;

(2)、按照文件规定的分类,属于同类编号的文件登记在一张表上。

2、资料员务必将文件分以下五种情况及时处理

第一种文件:各参建单位发给监理方需签核返回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签字→返回发文单位

第二种文件:业主或参建单位发给监理方需由监理转发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传阅→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批准→转发有关单位 第三种文件:各参建单位发给监理方需签核、盖章返回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签字→公司盖章→返回发文单位

第四种文件:各参建单位发给监理方只需签核和归档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归档

第五种文件:各参建单位发给监理的参考资料或回复函件。

专业签阅→归档

3、发文程序 拟稿→审稿→签发

(1)、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指定拟稿人;(2)、监理函件由提出发文的监理人员拟稿;

(3)、根据授权,发文内容必须通过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后才能定稿;(4)、所发文件须经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盖章签字后,方可发出;(5)、转发参建单位文件经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审阅后转出。

4、收、发文登记

(1)、收文和发文分开登记;

(2)、按资料分类,属于同类编号的登记在一起;(3)、经济签证独立登记;

(4)、工程变更独立登记(总监登记);

(5)、多个单位工程的项目,项目总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发文登记和归档方案。

5、资料收集

资料收集范围:政府部门、业主、各参建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项目周边情况资料、本公司以及监理小组资料。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以上就是山草香给大家分享的3篇监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让您对于监理规范的写作更加的得心应手。

监理部规章制度2

×××工程项目监理部

规章制度汇编

辽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监理部

××××年××月

目录

监理人员守则················································1 监理人员职责················································3 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6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及开工审批制度······························8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制度·······························10 技术交底制度···············································11 图纸审查及签发制度·········································12 砼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14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15 工程验收制度···············································17 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及与工程变更处理制度·····················19 会议制度···················································2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24 监理报告制度···············································25 工程文件收发管理制度·······································26

监理人员守则

1)遵守国家和政府法令、法规。尊重地方风俗习惯。遵守各项监理工作制度,服从监理机构的领导和管理。

2)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公正廉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为工程建设服务。

3)坚持科学、求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施工合同文件;熟悉设计文件;熟悉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文件;熟悉施工环境和条件。正确运用权限,促进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4)努力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第一手资料;实行旁站监理的,应认真履行旁站监理职责。在职级授权范围内充分运用自己的职责和技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5)监理人员无权自行变更和修改设计。发现设计有误或因施工条件变化设计文件必须作修改时,应立即向总监报告,以便及时与建设单位及设计代表会商后作出处理。

6)处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争议时,要始终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协调解决。

7)虚心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8)监理人员请假、出差、离岗、退场等,应依据项目监理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安排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9)在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不得泄漏建设单位申明的秘密,也不得泄漏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并申明的技术经济秘密。

10)监理人员不得参与可能与监理合同规定的与建设单位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不得在施工、监造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兼职;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队伍;不得接受施工单位馈赠的礼品;更不得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进行其他有损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和监理单位声誉的活动。

监理人员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的义务和职责,其主要职责包括: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内部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7)组织审核工程款支付;签署工程款支付凭证。

8)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 3

术管理人员。

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二、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工程师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承担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核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5)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三、监理员职责。监理员应按被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方法等实施过程情况。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记录。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监理人员高质高效地完成项目法人委托的监理任务,特制订以下工作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以“廉洁、守法、公正、诚信”为职业准则,以“公平、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严格遵守监理合同,模范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及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后必须进驻工地,吃住不能享受特殊待遇,如遇特殊施工环境必须与施工队同吃同住或住旅馆的情况必须经总监批准。

(3)现场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离开现场,离岗前必须向总监请假。(4)严格按监理规范和程序办事,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资金、变更以及影响承包合同正常执行的重大问题要向总监汇报以便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会商处理。

(5)监理工程师每周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进度、质量管理等情况,并作好监理日记。

(6)工作期间不准喝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任何形式进行赌博。(7)不准利用手中权力向施工单位勒、卡、索、要、报。(8)不准向施工单位谈及施工单位不应知道的工程文件资料及会议内容。

(9)不准向施工单位做出有关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任何许诺。(10)对于违反各项制度和监理行为规范、失职等不良行为并对监理 6

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对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报请监理公司罚款退岗处理,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及开工审批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制度

在承包人进行现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每一个单位工程或特殊的分部工程、施工难点,制定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该单位或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监理工程师进行认真审查,总监批示给承包人,按此进行施工。其主要内容包括:范围、施工方法、材料供应、施工操作、质量控制、技术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及其递交。

二、开工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单位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10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批,即施工单位已建立领导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并已落实施工人员,做到满额到位能胜任,责权明确,上通下达,遇到问题能迅速采取对策,并附开工准备工作的附件。

(2)办理分部工程开工许可证主要提交以下报表: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施工组织及人员计划报审表、工程项目负责人申报表、工人情况调查表、8

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资历质认证申报表。

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进场工程材料报验单、钢筋焊接质量检验报告单、砼配合比试验通知单、施工测量成果报审单、资金流计划申报表、砂石骨料质量检验报告单。

以上内容审查合格后即可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制度

(1)进场水泥、掺和料、外加剂、金属、化工、土工布、止水橡皮等材料均应在使用前进行复检,成品、半成品均应按国家标准,抽样送检。

(2)砼结构、金属结构、木结构预制件及半成品必须事先进行鉴定。(3)原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复印件应当加盖提供者(供料商)和提交者(施工单位)的红印章和签名,应提交4份以上留备存档。

(4)监理工程师必须到材料现场堆放场,按规定比例和方法抽样。(5)承包人的材料送检员必须会同监理工程师共同抽样,并做好抽样送检登记。

(6)由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材料送检人,送具有资质的指定检测部门检测。

(7)监理工程师在试验时间到后,应及时与检测部门联系查看或询问试验结果,并督促承包人索要材料试验证明书。

(8)承包人报送的“进场工程材料报验单”、“砼配合比试验单”、“钢筋焊接质量检验报告单”等,经监理工程师签审后方可使用。

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交底会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和施工单位执行。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必须注意的尺寸、轴线标高及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位置规格数量等。

(2)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等级质量要求,以及砼、砂浆、防水材料的配合比。

(3)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程配合、工序搭接、安全操作要求等。(4)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和实施措施。

(5)设计变更情况、施工机械设备的情况及使用注意事项等。

图纸审查及签发制度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10天,会同承建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1)图纸审查

1)审查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章;审查施工图有没有违背招标图纸的原则和内容;审核图纸本身有无错误或矛盾的地方。

2)审查图纸是否完整无误,是否存在矛盾和问题,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总平面和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3)审查各专业图纸之间、图与表格之间的结构和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标号、坐标、高程、尺寸、平、立、剖之间是否一致,是否有错、漏、缺。

4)审查各专业图纸之间预留孔洞、预埋件等的尺寸、规格、数量、高程是否一致。

5)审查设计造型、选材、结构等是否合理,是否便于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

6)审查地质资料是否齐全,建筑材料的来源是否有保证。7)审查地基处理是否合理。8)审查施工安全是否有保证。

9)审查结果由监理部将“施工设计图纸核查意见单”请发包人较交设计单位。

(2)图纸会审

针对工程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或者是工程重点、难点或有争议的图纸,应进行会审。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设计单位和施工承包人共同参加。首先由设计代表介绍设计意图、图纸设计特点,对施工的要求和技术关键部位以及对质量、工艺、工序等方面的要求,然后由施工承包人或其他方面代表指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项目法人的其他要求和意见。最后由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四方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的会议纪要(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交设计人员,由设计人员进行修正或改进。

(3)图纸签发

1)监理工程师审查修正后的图纸经总监理工程师在每一张施工图纸上签字盖章,施工承包人只有按工程师图纸施工,才予以验收、计量与支付。

2)监理发放的施工图纸应做好签发记录“施工设计图纸签发表”。

砼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

1、在砼开工28天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砼配合比试验并报监理部审核。

2、进场材料必须按规定数量取样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才能用于工程。

3、不合格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运离现场,否则,监理工程师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发生和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4、砼浇筑前必须完成基础面或砼施工缝、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孔安装质量评定。

5、检查砼拌和料含水率检测和计量检测。

6、检查砼拌和物坍落度、试件取样和检测程序。

7、检查砼入仓、平仓分层、振捣、铺料间歇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砼浇筑项目拆模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做任何表面处理。

9、隐蔽工程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覆盖和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0、砼是否按规定时间和方法养护。

11、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申请计量。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1)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及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应有详细地自检记录,尤其要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定。

(2)“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道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对于非联检项目在1~6h内完成必要的抽检工作,联检在3~12h完成验收签证。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3)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的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记,说明部位质量问题的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待改正并重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示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令”,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发出“复工通知”方可重新开工。

(5)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人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并经承包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定其质量等级。

(6)分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建筑 15

物的分部工程,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其工程质量等级。

(7)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承包人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监理部门复核,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

(8)承包人应在每月28日前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下月5日前填报“监理月报”。

(9)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工程现场书面批示”等指令性文件,督促承包人执行。

工程验收制度

一、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1)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将覆盖的工程,以及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应将所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提出验收报告,关键部位也有同样要求。

(2)监理单位收到承包人申请报告后,36h内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工程基础验收证书”或“重要工程质量联合质量检验合格证”,并认真做好签证手续,在未经共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部位,严禁自行封闭或掩盖,否则不予以认可并作违规处理。

(3)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时,地质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供检查所需的施工地质测绘图和相应的地质检测资料、自检资料。

二、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1)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和合同约定,组织或协助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2)协助发包人制订各类验收工作计划。(3)编制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4)监理部总监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时,提请监理监理工程师进行分部工程验 17

收。

(5)在分部工程验收前,监理部组织检查分部工程完成情况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监理部应批示承包人对提供的资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修正。

(6)分部工程通过验收后,监理机构应组织验收工作组签署《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7)承包人申请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及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监理机构签署意见。

(8)监理部参加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完成尾工处理工作。

(9)监理协助发包人或受发包人委托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临时移交证书。

工程计量、支付签证与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一、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制度

(1)预付款。预付款应依据合同要求支付,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动员预付款一般为合格价的10%,第一次预付款不低于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

(2)进度计量、支付。每月一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承包人每月26日前填报“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附相关的附表和证明材料等附件),监理机构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报价表编制说明、单价分析表进行审核。经监理机构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价款月支付证书”,报发包人签审支付。

(3)其他支付应遵照合同执行。

二、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是指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建设单位与监理部认为必要时,为实现合同目的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作出的修改。

1、监理部仅接受以下几方面的变更指示、通知和建议:(1)执行发包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2)设计单位为合同工程实施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3)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变更建议。

2、变更的申报要求与内容。承包人向监理部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 19

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4)变更项目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3、监理部在接受设计单位或承包人的设计修改通知或变更建议后应该:

(1)对变更项目设计的可行性与可靠性进行技术审查。(2)对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3)对变更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对合同工期影响进行审查。(4)根据发包人授权签发实施,或在与各方协商后,提出本项工程变更的审查意见,连同工程变更建议书报送发包人决策。

4、监理部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2)工程变更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3)工程变更有利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的大幅增加。

(4)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5)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5、变更的合同支付。变更的合同支付按以下几方面执行。(1)工程变更支付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

1)工程项目相同的,按合同报价单中已有单价或价格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没有适用单价或价格的,引用合同报价中类似的单价或价格修正调整后执行;

3)合同报价单中的单价或价格明显不合理或不适用的,经协商确定或由工程施工单位依照合同报价的原则和编制依据重新编制后报送审核与批准。

(2)工程变更的支付方式与价格确定后,随工程变更实施列入月工程款支付。

(3)如果工程变更的发生,是由于工程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与风险所导致,邮电部为执行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与工期延误的合同责任由工程施工单位承担。

(4)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索赔的,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要求进行。

会议制度

(1)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协调会议、专题会议等,这些会议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2)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开工的7天前,由总监或总监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参加主要人员:监理部全体成员、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主设人员、设计代表、发包人单位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内容包括:各方分别介绍工程各自驻工地现场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其分工;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授权,并介绍监理人员;发包方介绍工程建设准备情况;承包方介绍施工准备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机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监理工程师授权;发包人和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研究确定有关各方在施工阶段参加工地会议的人员、周期、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3)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部全体成员、发包人单位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代表参加。会议主要检查上次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改进意见;检查和分析目前施工进度完成情况,研究确定下阶段进度目标和计划,并制订和落实调整措施;审查核定工程计量与合同费用支付情况。

(4)工地协调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人员与其他各单位之间,或其他各单位相互之间出现分歧和矛盾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 22

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出现分歧和矛盾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分歧和化解矛盾,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5)专题会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出现问题,影响了施工质量和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性的会议,请发包人、设计、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建议供发包人决策。

(6)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研究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方面的问题。每周末举行一次,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记录,重要的内容应形成纪要和大事记。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称为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用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立即上报项目法人。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拖延处理、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计量,待处理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再补办验收计量手续。

(4)承包人应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并应抄报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各一份,对于一般质量事故,应由承包人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3份,报送监理单位;对较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填写事故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后,承包人方能进行事故处理,等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单位复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监理报告制度

(1)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下月5日前报发包人和监理公司。

(2)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现场施工情况,向发包人报送监理专题报告。

(3)监理部按照规定,在各类工程验收时,提交相应的验收监理工程报告。

(4)监理部在服务期满之后,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5)以上报告内容应按照SL288—200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具体要求来编写。

工程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一、设计文件管理

1、发包人提供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均一式8份,其中监理部审核备查及监理工作留存4份,其余4份依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通过监理部审核后批转施工单位执行。

2、设计文件应根据发包人与设计单位签订的供图协议或供图计划,于项目开工前2~3个月提供给发包人。监理部于收到发包人核转设计文件后15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于需要修改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修改建议,通过发包人转回设计单位研究处理;审核合格的图纸,及时签发承包人执行。

3、承包人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应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包括核对所有的尺寸、高程和数量)对发现的或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中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应在14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监理部,供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作出修改和补充,避免由此引起返工和造成损失。

4、未经发包人或监理部批准并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监理部也不为按未经有效签发的设计文件与施工变更实施的工程进行合同支付签证。

5、施工过程中,若地形地质或其他自然条件发生了与设计文件不符的重大变化,施工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部,并提出处理或变更建议报监理部审批。施工期间,监理部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与建设单位授权所签发的施工变更指示,施工单位应执行,且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或改变合同责任与义务。

266、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或监理文件另有要求,设计文件(包括监理部或监理部授权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施工变更指示)在送达施工单位6h后生效。

7、施工单位可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复制所需数量的设计文件,也可通过监理部向建设单位申请追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

8、由建设单位或监理部所提供的设计文件,未经监理部许可,施工单位不得用于本合同项目范围以外或转给第三方。

二、施工文件管理

1、承包人应依照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和监理文件要求,报送或递交工程活动全过程的施工文件。施工文件的报送期限、内容、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建设单位和监理部的要求。

对于已经批准的施工文件,若因自然条件或施工发生重大变化,或必须对施工文件作实质性的变更,施工单位仍应按上述要求及时提出书面文件重新报请建设单位单位或监理部审批。

2、合同文件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于项目开工28天以前,一式四份报监理部审批。

3、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文件均应一式四份递交监理部,并由监理人员负责签收。已经审批的施工文件及其审签意见由承包人指定的资料员向监理部领取。

4、对于应报送审批并业已送达的施工文件,监理部将在一个不长于28天的期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或“已审阅”四种。返回承包人的施工文 27

件审签或批复意见若为“修改后重新报送”,承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并承担由此所造成施工延误及经济损失等的合同责任。

5、施工文件的报送期限以监理部签收人的签收日期为准。该报送期限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若合同文件未作明确规定时,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作规程的要求执行。

监理部超过审批期限仍未完成对施工文件的审批,可认为该报审文件已报经监理工程师审阅。

三、发包人指示或向发包人报送的文件

除非发包人另有指示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则:

1、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的施工文件都必须主送监理部,并经由监理部审核和转达。

2、发包人关于工程项目施工主要意见和决策,都将通过监理部向承包人下达实施。

四、监理文件管理

1、监理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承包人授权部门与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签收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2、承包人对收到的监理文件有异议,可于接到该监理文件的7天内(并在实施前),向监理部提出确认或要求变更的申请。监理部在7天内对承包人提出的确认或变更要求作出书面回复,逾期未予回复表示监理部对原指令予以确认。

3、承包人如对监理文件或监理部的确认意见有异议,可于该文件或 28

确认意见送达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申请复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与损失。

4、除非监理部或发包人复议或合同争议评审组或通过仲裁程序对监理文件已作出撤销、变更或修改,否则在确认、复议、评审或仲裁期间,原已送达的监理文件继续有效。

5、属于紧急工程文件,必须在其左上角一个明显位置加盖“紧急”章,受理方应在一个合理的短时间内做出处理。在非常情况下,还可以先通过电话或口头传递文件内容要点,并在随后的8h内补送书面正式文件。

6、根据《工程监理合同规定》,发包人应在14天内就监理书面提交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部。若超过期限监理部未收到发包人决定意见,可理解发包人对监理部的建议无异议,并将建议意见视为发包人的决定。

7、现场旁站监理了除了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日记、施工大事记,在现场巡视,值班检查的基础上,还要做好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并按监理人员分工,分级每周向监理部汇报,30日前报总监审核汇总形成监理部监理月报,下月5日前报发包人和监理公司。做好质量技术资料文档管理,一方面作为今后解决质量纠纷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资料。

8、指令文件是指质量问题通知单、停工令、返工令、警告、备忘录、情况纪要等,指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提请承包人注意。在监理过程中,双方来往都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件对承包人进行 29

质量控制,对施工中已发现或有苗头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及时以口头或现场指示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加以注意或修正,然后监理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以工地指示的形式予以确认。指令文件上交监理部、发包人各一份。

监理公司规章制度3

制度汇编

(讨论稿)

1.公司概况

xxxx工程监理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经建设部、市建委批准,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工程监理公司,具有国家甲级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和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公司监理企业资质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和电力工程乙级。是工程建设领域的高智能技术服务公司。可跨地区、跨行业承担各类工程监理和工程咨询业务。

自公司创建以来,依托制度化、系统化、程序化、正规化的管理模式,完成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服务的建设工程多达100多项,其中多项工程被评为国优、市优工程。优质的服务赢得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信誉。公司于1997年率先在全国监理行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年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

公司拥有一大批优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占总人数的40%;高级职称人数占35%,并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配套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公司立足河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愿为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做出贡献!

第1篇

人事管理制度

2.权利与义务 2.1职工基本权利

2.1.1依法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2.1.2依照公司规章制度通过自己的劳动付出取得合法的薪酬。2.1.3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合理享有国家及企业规定的各类福利(如社会保险、假期等)。

2.1.4受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保护。

2.1.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2.2基本义务

2.2.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2.2完成公司以及上级主管交办的工程任务,服从上级领导的管理,定 期接受公司的绩效考核。

2.2.3遵守职业道德、团结协作,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2.2.4公司如实提供个人基本资料,保守公司机密。2.2.6认真学习,严格管理,努力提高监理服务质量。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签定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人员。4.员工礼仪行为规范

4.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严守国家与公司的机密;

4.2胸怀坦荡、光明正大、做诚实、正直、友善、信守诺言的人; 4.3认真学习理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

4.4正确理解遵守公司的经营方针,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认真钻研业务,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部门之间应密切配合,主动协作,不互相推诿。监理人员同时还应严格按《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规程》的要开展监理工作; 4.5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索贿受贿,不得损害公司、他人、服务单位合法权益,严禁私用职权。假公济私,不得私自在外单位兼职;

4.6上班(包括中午)、晚上值班时间不得饮酒,休息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4.7不发表对社会、公司的过激言论,不背后议论他人私事和进行人身攻击;

4.8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4.9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对本办公室做最后的安全检查;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对公司做最后的安全检查;

4.10每日上班进入公司或工作场所,要与上司、前辈、同事主动打招呼、礼貌问候。

4.11在公司对外接待时,应态度谦和、用语规范、举止文明、待人得体; 4.12在工作时间及集体活动中要仪态大方、发型、着装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13接听电话时,首先向对方说:“您好”,语气要谦和,对方要求转达电话时,请做好电话记录。

4.14保护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卫生,及时清理整顿个人工作区。

5.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5.1招聘原则

客观公正,以岗定编,优化结构。5.2录用基本条件

5.2.1符合《职务说明书》任职标准; 5.2.2能够提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证明者;

5.2.3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劳动关系真实现状的书面材料者; 5.2.4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5.3不予录用情况

5.3.1经调查,曾被其它公司因违纪辞退者; 5.3.2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5.3.3被判刑或被通辑,尚未结案者;

5.3.4经健康体检,有不宜从事本公司工作的疾病者; 5.3.5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获得录用者; 5.3.6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不得录用者。5.4招聘渠道 5.4.1内部招聘

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利用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竞聘空缺职位。5.4.2外部招聘

1)招收各专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2)参加人才招聘会

3)通过各类专业人才网站查询 4)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广告 5)接受人才中介猎头机构的人才推荐 5.5招聘流程 5.5.1人员增补申请

用人部门根据岗位窑或扩编情况,于人员计划到们前15天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到综合办公室。

5.5.2选择招聘渠道

综合办公室根据招聘职位的特点选择适宜的招聘渠道,规模较大的集中招聘需要先制定招聘:包括招聘计划、招聘费用预算等报主管领导审批。

5.5.3发布招聘信息

1)综合办公室依据已审批的《招聘计划》及《职位说明书》向公司内、外 部发布招聘信息。

2)综合办公室收集应聘简历,并根据《职位说明书》中规定的任职资格要 求进行筛选。

5.5.4面试

1)面试分为初试、复试、根据职位需要还可增加笔试、素质测试。2)初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从业背景、性格 特征、应聘材料的符合性,并在《面试评价表》上签署初试意见。3)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及 胜任职位的要求,并在《面试评价表》上签署复试意见反馈到综合办公室。

4)对于职务较高或重要岗位人员,在征得应聘同意后,需进行背景调查, 经背景调查没有问题的人员,综合办公室推荐由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进行最后面试。

5)经审批同意的人员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入职通知。6)暂不录用人员的应聘资料将归入“人才储备库”中备选。5.6入职流程

5.6.1被录用人员按通知的自谋出路时间准时到综合办公室报到,办理入 职手续:

5.6.2综合办公室负责保存全体员工的资料,包括员工身份证明、学历证 明、从业资格证书、员工履历表、家庭情况,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考核奖惩情况、异动记录等。

1)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并由综合办公 室扫描复印存档。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求职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内退 人员提供内退协议)。

3)社会保险转移证明。

4)提供最近一个月的体检健康证明。5)交4张本人近期一寸相片。

6)重要岗位的入职人员签订《员工保密协议》。

7)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离退休、内 退、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签定《劳务合同》。

8)综合办组织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并签收《员工手册》。9)持综合办公室签发的《派遣单》到用人部门报到。5.7试用转正规定

5.7.1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即开始试用期,试用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签定的期 限不同定为一至三个月。

5.7.2 试用期满后,员工递交转正申请,由用人部门进行试用评价,签署 意见交至综合办公室。

5.7.3用人部门同意转正并且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行为的,由综合办公室 负责办理转正手续,享受转正工资。

5.7.4试用期内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工作不能用途的,用人部门拟不录 用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前一周向综合办公室提交辞退申请,经综合办公室核查情况属实的,需提前三天向本人签发《辞退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5.7.5员工提出试用期限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部门及综合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5.7.6职务较高或重要岗位人员,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5.8

调职(薪)、待岗规定 5.8.1调职(岗)

1)根据工作安排,需要对员工的职务岗位进行调整时,由综合办公室填写 《员工异动表》报主管领导审批。

2)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综合办公室与本人进行谈话后按《员工异动表》的 内容要求为其办理调职(岗)手续。

3)员工转岗前,应与接任员工进行工作移交,填写《工作交接表》,用人部 门负责人与交接双方及指定监交人员共同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交至综合办公室存档。

4)在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变更事项中写明调职(岗)情况,双方签字。5.8.2 调薪规定

1)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北京市平均工资水平,北京市最低 工资水平,集团总公司调薪政策确定整体调薪方案。

2)特殊情况调薪由所在部门向综合办公室提交调薪申请,综合办公室根据 员工个人及公司整体的薪资状况填写《人事变动报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在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变更事项中写明调薪情况,双方签字。5.8.3 待岗规定 因生产任务不足或停工造成的待岗,在待岗期间按北京市最低工资的70% 发放生活费。公司将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培训或进行临时性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员工待岗期间的考勤记录。

5.9离职规定

5.9.1离职分为辞职,解除(辞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5.9.2员工辞职须提前30日以书面面递交辞职报告,用人部门负责人批 准后报综合办公室领取《离职会签表》

5.9.3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公司可立即以书面 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到综合办公室领取《离职会签表》办理工作交接。

5.9.4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部门申请不再与员工续签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员工发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5.9.5以上规定不适用于聘用协议

5.9.6离职员工持《离职会签表》到相关部门进行工作交接,归还所欠公 司各类款项及公司有关图书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工具和其它公司所属物品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办公室。

5.9.7重要岗位员工离职交接时,须由上级主管领导参加,对整个交接过 程进行监督。

5.9.8经核准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后,综合办公室核对员工出勤办理工资结 算,双方在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书签字正式解除/终止劳动/劳务关系。

5.9.9人事档案和保险关系在公司的离职员工,应在30日内办理档案和 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6、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障企业和员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6.1劳动合同的签订 企业在员工入职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二份,企业和员工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期限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二个月,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各部室员工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监理人员以所在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结束为期限续签劳动合同。

6.2试用期

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分1—3个月,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者,经用人部门申请可提出转正,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各项福利补助按100%发放。

6.3社会保险

企业自员工转正之日起30日内予以缴纳社会保险,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及时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按实际转移时间缴纳社会保险。

6.3.1社会保险由企业和员工按比例共同承担保险,员工在外埠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停缴不地社会保险,并能提供停缴手续的,企业在次月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6.3.2本市员工在人才机构缴纳社会保险的,须将保险转移到本企业,由企业输社会保险手续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的,保险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企业不予报销。

6.4劳动合同的变更

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要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双方签字生效。

6.5劳动合同的解除

6.5.1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6.5.2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6.5.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含条款);

2)当月内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或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3)未办理正常请假手续离岗15天以上或经调查在其他单位工作成为事实劳动关系的,或在其他公司有兼职行为,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刑事拘留的; 6)具有《劳动合同法》其它相关规定的。

6.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到协议的。

6.6.4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在一个月内予以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重要岗位需经相关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审计合格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给企业造成重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的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6.7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6.7.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6.7.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7.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6.7.4企业依法破产、解散的;

6.7.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如员工在劳动合同届满时仍有未能解决的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的问题,可延期至上述问题解决后终止劳动合同。

6.8劳动合同的续订

6.8.1劳动合同期满时,如企业因工作需要或员工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6.8.2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7、聘用协议管理办法 7.1劳务合同适用范围:

凡企业录用的离退休返聘人员,在原企业办理内退人员,与原单位存续劳动合同人员。

7.2劳务合同的签订、期限、试用期、变更规定参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7.3企业解除劳务合同

7.4由于员工过失致使企业提出解除劳务合同的(同)、企业可以随时提出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7.5企业根据经营状况需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一周通知本人,业不须承担经济补偿;

7.6员工提出解除劳务合同

员工解除劳务合同,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8.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为员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旨在使员工更全面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需工作方法、程序和技术,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帮助员工做好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推动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培训的组织

8.1企业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策划组织,如培训课题、教材的准备,培训时间、地点的确定。专业技术培训由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协办。培训计划的制定

8.2每年年终,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监理行业工作需要制定下一年的培训计划。

8.3培训类型

8.3.1新员工入职培训:向新入职本公司的员工介绍企业发展总体情况,规章制度,帮助员工尽快熟悉和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

8.3.2业务培训

1)公司内部专业培训:针对监理工作中的专业技术要求和管理特点,联合工程技术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管理理水平和职业道德。

2)外部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建委、市监理协会等上级行业主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有关培训。

8.4培训协议

凡由公司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培训费在800元以上的,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限,并在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中变更合同时间与培训服务期限一致。

9.考核

9.1公司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转岗考核、专业考核、项目监理部竣工考核、公司年度考核等。作为员工任、免、升、迁及续签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主要依据。

9.2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考核工作,涉及专业技术方面的考核,由总工办协同组织。

10.晋升、任免、调职制度

10.1员工升职、升级须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责任感、工作主动性及团队合作精神等向公司写出推荐意见,由公司进一步考核,按任免权限分级审批。

10.2公司审批通过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按任命或调整的时间享受新的工资待遇。

10.3根据工作需要或考核结果,公司有权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无当理由必须服从公司的正常调动,并执行以岗定薪、人随岗动、薪随岗京戏的岗位薪酬管理制度。

10.4员工岗位、薪酬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在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中进行变更。10.5无正当理由,拒绝正常调动的员工,从调令下达到岗的时间开始,按待岗处理。一个月内仍不到新岗位报到的,公司将视为员工自动离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10.考勤管理制度

10.1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应履行出勤的义务,并有依照规定休息时间享受假期的权利。职工出勤情况是核发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基本依据之一。

10.2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即每周工作5天。

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10.3考勤记录的起止日期为当月23日至次月22日,月度考勤由各部室、项目监理部指定考勤员负责,考勤员应认真填写考勤记录,经总监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3日(遇节假日提前)将《考勤表》、《加班申请表》、《加班汇总表》及其它考勤原始证明报至综合办公室。公司主管领导对所辖部室、项目部考勤审核后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最后统计汇总。如出现虚报、瞒报、漏报、延报等情况,综合办公室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4请假制度 10.4.1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提交书面请假报告,经相关权限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未办完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或假期已满仍未及时销假、续假的,或有虚假隐瞒的,均按旷工处理,但公伤假、病假、丧假等事先不能及时申请的,应打电话及时与本部门或公司综合办公室联系,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10.4.2准假权限

1)各部室、项目部人员请假(包括倒休),3天以内(含3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2)部门正、副经理、总监以上职务者由分管领导批准。

3)请假须提交书面报告,病假、公伤假应提供医院休假证明。特殊情况可先口头后补书面报告,休假前应将工作安排交接清楚。

10.5假期规定 10.5.1法定节假日

按国家有关规定,职工享有以下带薪节日: 元旦(公历1月1日)1天 春节(农历1月1、2、3日)3天 清明节(公历四月五日)1天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1天 国际劳动节(5月1日)1天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1天 国庆节(10月1、2、3日)3天 10.5.2其它带薪假 1)年休假:

员工累计在本公司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根据本公司及本行业的具体情况,员工年休假公司可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b.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c.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无特殊原因,须严格按公司统筹安排的时间集中休年假,由于工作原因不能按时休年休假,情况属实的,可顺延,但最长不能跨1个年度。

2)公伤假

公伤假期间,按北京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3)婚假

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享受3天带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条件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晚婚假7天。

4)产假

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而分娩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5)义务献血假:义务献血者除给予一定的补助,享受七天带薪休假。10.5.3 带薪假期间工资照发,但不包括各项补贴。10.5.4员工试用期不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按事假处理

10.6缺勤规定

10.6.1职工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须向主管人员说明原由(公事或私事),未经批准提前下班或擅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0.6.2 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旷工

1)无正当理由,当日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全月累计超过3次,记旷工一天;

2)请假理由不充分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的;

3)当班时间擅离职守,时间超过1小时的计为旷工。4)不服从公司调配,未按时到新岗位报到的。10.6.3病假

病假超过1天的,应出示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属传染病的病愈后应出示医院的复查合格证明方可恢复上班。

每月病假连续或累计3天以内(含3天)的,休假期间,发放本基本工资。3天以上,15天以下(含15天)的,工资各项按休假天数扣除。边疆病假15天以上至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工资按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医疗期后仍不能上班的,公司可与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凡不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病假证明的,必须履行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伪造病假证明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公司立即予以辞退处理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10.6.4假

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时间、期限事由、待办事项,经相关权限领导批准交综合办公室。三天以上事假要明确工作代理人,交接待办工作,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确保工作连续性。

10.7待岗

因生产任务不足或由于停工的,公司将员工安排待岗。待岗期间,按北京市最低工资的70%发放生活费。公司将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培训。综合办公室负责员工待岗期间的考勤记录工作。

10.8加班规定

10.8.1为充分保护员工休息的权利,公司无紧急情况不提倡员工加班。各部室、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加班。10.8.2未经主管人员事先批准的加班,或由于员工个人原因,在上班时间内不能完成本职工作需增加工作时间的,视为无效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加班。

10.8.3员工加班,应及时安排倒休。原则上只计存休不计加班费,特殊情况另定。10.8.4当日加班不满2小时的不予统计,项目监理部人员夜间加班由部门内部统计不必汇总上报,须在次日或当月工作允许情况下应及时安排休息,避免疲劳低效工作。

10.8.5各部门、项目监理部上报的《加班汇总表》中应详细写明加班工作内容加对于加班时间须逐次记录,不得跨天笼统累计。

10.8.6职工存休须在当年内倒休完毕,跨年度无效。

11.工资福利制度 11.1工资发放

11.2公司每月1日发放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期间的工资,实发工资中已扣除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企业代缴部分。员工的工资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员工入职当月应将工商银行账户告之财务部门;

11.3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计发;

11.4员工岗位、职务调整,执行“以岗定薪、人随岗动、薪随岗变”薪酬管理制度。

11.5工资标准

公司参照行业工资水平、本地物价水平,并按照岗位、职能、从业资质等情况确定员工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公司给予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最低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平均工资。

考核工资

考核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工作能力、表现、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确定。因违纪过失受到处罚的,在考核工资中扣除。

11.5.3职称工资

经公司考查,员工确实具有真实可信的专业技术职称,按职称高低享受相应职称工资,新晋升的职称,按证书签发的日期于次月调整。特殊情况下工资

11.6福利

11.6.1社会保险:

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符合要求的员工在入职当月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当月15日(含)以前离职的员工停缴当月各项保险,当月15日以后离职的员工企业为其缴纳当月的各项保险;

员工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到年底累计超过2000元的,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11.6.2交通补贴:

1.交通补贴分为40元、80元、100元三档,以本市五环路为界确定发放。2.公司部室及监理项目在五环路以内的员工,享受40元交通费补贴; 3.监理项目在五环路以外的员工职,享受80元交通补贴; 4.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员工,享受80元交通补贴;

5.兼任项目全部五环路外,且距离超过5公里的员工,享受100元交通补贴;

6.凡公司配给车辆者或公司报销汽油费的员工不享受上述交通补贴10年 11.6.3劳保补贴:公司每月发放

11.6.4误餐补助:企业向员工每月发放330元工作餐费,与工资一同发放;

11.7假期工资

11.7.1病假:3天之内的病假(含3天),按基本工资发放,其他项目按天扣除、病假超过3天,所有工资项目按天扣除;

11.7.2事假:事假按天扣除全部工资;当月连续或累计事假超过10天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当月连续或累计事假超过20天的,扣除当月全部考核工资。

11.7.3工伤假:在工作时间发生工伤事故,以医院和用人部门证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7.4倒休:经批准的倒休不扣工资,未经批准擅自倒休的按旷工处理; 11.7.5婚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各项补贴

11.7.6产假:与公司,产假期间由北京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用。外埠以及签订聘用协议的女员工产假期间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各项补贴。

11.7.7丧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各项补贴。

11.7.8旷工:当月旷工一天扣当日全部工资及全月考核工资的20%;旷工两天扣当日全部工资及全月考核工资的50%;当月旷工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的扣全月工资,同时公司将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2.奖惩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1原则:

12.1.1据实原则:奖惩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事实依据;

12.1.2恰当原则:奖惩的轻重应与贡献的大小或所犯过失的程度相符; 12.1.4激励原则:奖惩是要使员工明确继续努力的方向或改进的目标和应遵守的规定;

12.1.5及时原则:奖惩应具有实效性,当奖则奖,当惩则惩,及时表彰先进和纠正错误;

12.1.6记录原则:所有奖惩均应有书面记录; 12.2奖励办法

获得公司奖励,不仅是个人价值的充分体现,也是公司对个人工作成绩的积极肯定,公司在晋升、调职、加薪等方面会优先和重点考虑获奖员工;对有贡献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12.2.1奖励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个人,由部门提名,管理人员或团队由公司提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实施,由公司颁发荣誉证书,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彰,记入员工内部档案;

12.2.2奖励项目: 1、优秀员工奖

每年评选一次,奖励在本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优秀员工数不超过总员工人数的5%,同一年度有惩处记录的,无资格评选此奖项。

2、优秀管理人员奖

每年底开评选一次,奖励对精通业务具备管理能力和意识,节俭团队取得优异工作成绩的管理人员进行嘉奖。同一年度内有惩处记录的无资格评选该奖项目。

3、优秀团队奖

每年底评选一次,奖励对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或项目监理部的奖励。4、突出贡献奖

1.为不定期评选类项。奖励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被采纳并效果明显的;为 公司创造显著效益;非本职工作,为公司独立承揽工程项目者;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者;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奖励方式 1、物质奖励

适用于各种奖项,分为现金奖励或同职级内工资上调,最高至同职级最高档; 2、精神奖励

适用于各种奖项,分为口头嘉奖、通报表扬; 以上奖励既可以单独奖励也可以双重奖励。 惩处办法

公司员工发生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均按本规定进行处理,除轻微过失外其它各类惩处都要填写《过失单》,并送达员工本人查收,公司综合办记录备案;

轻微过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应当给予口头警告; 1.休假(病、事假、倒休、年假)未按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未按时归岗又未申请续假的2.上班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当月累计3次(含)以内的;

3.在工作时间闲聊、大声喧哗和私自外出、吃零食、浏览无关网页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因主观过失导致工作失误,后果轻微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活动的;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的;

7.粗心大意或非主观过失造成公司财物或文件资料丢失或损坏,造成损失不大的。

8.上班时间接私人电话时间超过3分钟的; 12.3.2一般过失;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以书面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30% 1.同事之间打听、同事之间打听、传播公司机密(包括工资收入)传播不利于公司的小道消息;

2.恶意诽谤、贬损或攻击同事,破坏团结的;

3.虽经申请,但由于工作原因未获得相应部门批准而休假的; 4.上班迟到或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含3次)的或旷工一天的; 5.不服从上级管理,当面顶撞领导,造成不良影响;

6.不听从工作分配、指挥、调动、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财物损失在000元以下的或给公司名誉造成不良后果;

7、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经发现及时纠正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8.酗酒上岗影响工作的; 9.一年内累计两次轻微过失的;

10.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认定为一般过失行为的; 11.在本权限内领导不力,发现错误行为不及时纠正处理的。12.3.3严重过失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处以降职、降薪、调离原岗位等。

1.日常工作差错较多,不思改进给工作带来影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包庇纵容其他员工,情节严重的;

3.对领导不满,不通过正常渠道陈述或提出建议而是进行侮辱、谩骂的; 4.故意或严重过失,将公司文件资料或物品丢失或造成严重损失及损坏的; 5.不服从上级管理,当面顶撞领导造成不良影响的;

6.发生重大事情向公司隐瞒事实真相,由此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 7.不听从工作分配、指挥、调动、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荣誉损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或经济损失1000以上损失的;

8.有意损坏公司物品(含办公设备、证章、文件、报表)的; 9.擅自向媒体或外界发布各种与公司有关的信息的; 10.仿造上级领导签名擅用公司名义行事的;

11.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到5次以上(含5次)或旷工2天以内的的(含2天);

12.一年内累计2次一般过失;

12.3.4其他违反公司制度认定为严重过失的; 12.3.4重大过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处理,填写《员工过失单》、《人事变动报告》,并于三日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涉及经济处罚的,处罚实施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干部处理;

1.员工因违法被司法相关处理的;

2.利用职务之便,向合作方索要贿赂和接受贿赂的(包含现金实物娱乐场所请)

3.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饰物公司经济、信誉、名誉、志监理工程质量);

4.对公司、领导、同事有不诚实行为,弄虚作假(包括盗用印信、涂改账单、伪造凭证或请假单、加班单),欺骗公司性质恶劣的;

5.不服从公司调动或拒绝接受上级合理指挥管理,严重消极怠工的; 6.威胁主管,违抗命令,擅离职守的;

7.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8.发表煽动性言论,干扰公司或项目部正常工作秩序或给公司或项目产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8.未经公司许可,在公司组织非法募捐集资、集会或宣传活动; 9.故意滥用、破坏公司设备财产的;

10.工作时间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或对其他员工进行人身侮辱、威胁或攻击的;

11.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12.当月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全年旷工超过5天(含5天的); 13.一年内累计两次严重过失的;

14.与他人串通,采取非法手段损害公司利益的;

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认定为重大过失的行为的;

13.保密守则

13.1凡公司员工均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的经营、技术、经济、业务、各类档案、工资收入、财务信息、印信等秘密文件或物品。

13.2无论在其工作期间或已离职,均不能将以上资料、信息透露给其它单位和个人。

13.3凡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上述秘密,应做到不打听、不收集、不外泄。

13.4凡从事或接触上述秘密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内容。

13.5负责公司秘密文件、背包袱和其它物品的员工,必须使用保密设施安全的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报修。

13.6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上述秘密文件或物品,必须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

13.7属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它活动,主管人员应向参与人员规定保密 要求。

13.8凡公司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露和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 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接到报告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做出应急处理。13.9凡违反保密守则的员工,公司将从严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 议或追究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14.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公司机关或项目监理部一旦觉察办公区域内有火灾隐情,如烟、油味、声音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立即向有关负责人员报警。

14.1报警

发现火情的目击者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如初期小火且自己能将其扑灭,应当先利用消防设施灭火后报警。遇火情难以扑灭时,在公司机关的应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在项目监理部应及时通知施工现场安全保卫部门。

14.2公司机关发生火灾,综合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首先及时组织各部 门疏散人员和抢救重要文件资料,同时向物业部门报警。

14.3危急关头应以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为重,负责部门和相关领导认真检 查火场区域各个办公室,保证每一位员工均能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14.4火灾扑灭后,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和布置,保护好火灾现场。14.5配合清理已经勘察完毕的火灾现场,各部门统计文件资料、设备物资 的损失情况,并如实上报综合办公室。

第2篇 行政管理制度

1.设备物资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1每年综合办公室应对第二年的办公用品采购做出预算。2.申购、领用

2.1办公用品、设备由综合办公室按各部门的需求情况进行统计,制定采购计划,定期购买。急用物品为不影响工作,经领导批准后及时购买。2.2建立办公用品、设备台帐,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2.3办公设备统一编号,登记造册,确定设备的使用部门,由责任人签字。工程项目结束,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应前往清点、回收物资设备,直接转到其它项目的,应做好交接手续,及时登帐。2.4每年底,对全公司办公设备进行一次盘点,清查数量,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派修。

2.5办公设备、物资包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相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空调、电扇、电暖气等。

2.6专业技术工具、设备使用检测按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3.图书资料管理办法(待定)4.档案管理办法(待定)

包括:专业技术档案、人事档案、资质证件。5.印信管理办法(待定)6.出差管理办法(待定)

第3篇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待定)

第4篇

监理工作制度(工程部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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