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卫生城市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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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根据《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爱卫办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责任全覆盖,执法全天候,检查全方位”的原则,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突出抓好市容环境整治,拆除乱搭乱建,着力解决影响城市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工作重点
加强主干道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小广告的规范管理;开展好出店占道经营专项治理活动,拆除临街乱搭乱建和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对中心城区和主次干道,确保较高的常态管理水平;对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配合东昌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抓好辖区市容环境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阶段(5月上旬前)。按照市政府召开的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动员会的会议精神,制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二)自查迎接省级复审阶段(5月底前)。各科室队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台账,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完成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复审要求。同时,办公室做好各项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好迎接省初审的准备工作。
(三)巩固提高迎接全国爱卫办复审阶段(6月份至12月份)。各科室队针对省级复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各负其责,查缺补漏,限期整改到位。巩固和提高省级复审成果,适时组织检查,切实做好接受全国爱卫会暗访和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为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对部门职责进行了如下分工。
(一)执法支队。一是重点加强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两侧、重点区域、商贸市场、城市主要出入口、学校附近、车站及医院周边等地的流动摊点、沿街门店占道经营、骑门经营现象进行整治,特别是对五星百货及商厦周边、商场附近、干渠西岸、商业街、西门、贸易学校附近、医院周边等地的各类大型摊点群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对城区内各路段的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整治。
(二)局各科室。配合执法支队做好小广告的清理和露天烧烤的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为加强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执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完成时限,精心谋划,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市执法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市容环境组合督导检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定期对迎接复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巩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0〕29号)。为便于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掌握《六盘水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内容,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7年7月我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要求,2020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将迎来全国爱卫办组织的三年一次暗访复审。为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容市貌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促进各项国家卫生城市指标全面提升,有效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始终保持良好的城市面貌。
(二)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各级各部门要强力推进疫情防控、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环境整治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疫情防控知识等宣传,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级巩卫(爱卫)办要加大巩卫工作督导力度,同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照标准查找不足,落实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三、《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
(一)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一是加强清扫保洁。二是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三是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四是加强社区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五是加强建筑立面、城市景观管理。六是加强“门前三包”管理。七是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八是加强主次干道环境管理。九是开展清理河道水体专项整治活动。
(二)加强爱卫组织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爱卫组织管理,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及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做好控烟工作。四是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三)加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
一是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二是规范公示栏、制度、宣传栏设置。三是规范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管理。四是进一步形成常态化管理。
(四)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网络。二是加大科普知识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毒、传染病预防等指导力度。四是规范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五是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六是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七是降低婴儿、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率。
(五)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进一步巩固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治理成果,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完善春、秋季集中消杀和日常综合治理。
(六)加强重点场所、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管理
一要加强餐饮业市场监督管理。二要开展卫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指导。三要加强重点公共场所监管。四要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五要加强窗口单位管理。六要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
巩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提升国卫创建成果为目标,大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集中解决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市容环卫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干净、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为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时间安排
从x月10日至x月20日,共100天。
三、整治重点
着力“治脏”,对地面脏、墙体脏、设施表面脏、积存垃圾脏、绿篱树坑脏、生活垃圾运输车体脏等脏的现象进行治理,确保辖区干净整洁;全面“治乱”,对门前三包乱、车辆停放乱、灯箱广告乱、摆摊设点乱、占道洗车乱、杆线乱及乱贴乱画、乱拉乱倒等乱的现象进行治理,规范城市市容秩序。
四、任务分工
(一)由环卫所负责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清扫员全额、全员上岗,实行全天候动态保洁,组织开展主、次干道“三灰带”清洗、绿篱、绿化带、果皮箱清掏、行道树木刷白等整治活动,严格标准,精细作业,确保辖区卫生无死角,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不断提升保洁质量,使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2)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发动沿街门店、单位,对门头牌匾、卷闸门、建筑立面的积尘进行集中清洗,坚决取缔各种落地牌匾和过时、残缺、破旧的宣传条幅和对联。沿街的商户牌匾要整齐划一,一店一牌,多余的牌匾要一律取缔,橱窗上的广告要全部清除干净,按照整治要求,督促各沿街单位、门店认真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目标责任,“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98%以上。
(3)“野广告”清理工作。及时清理辖区沿街建筑物和公共设施表面乱喷涂、乱涂写的“野广告”,要求野广告随涂随清,原色覆盖,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4)公厕管理工作。抓好公厕清扫保洁,及时修复破损设施,全面达到“一全三净五无”,即设施全;地面净;立面净、便池净;无积尘、无蚊蝇、无乱画、无杂物、无污水。
(5)垃圾清运工作。督促各清运公司适当增加垃圾收集频次,有效对接投放、清运时间,实现垃圾定时定点收集,严禁在道路上堆积垃圾,垃圾及时收集,密闭清运,日产日清。确保日产日清率达到95%以上,杜绝垃圾当街堆放、马路中转等现象。
(二)由民政办牵头,各社区负责做好社区和单位内部卫生工作。
(1)督促各单位、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单位、社区内部的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整治,积极动员市民群众全面清理小区内、楼道内、阳台上堆积的杂物,全面清理乱倒的生活垃圾、基建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
(2)组织社区各单位认真抓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四害”等工作。
(3)加大对单位社区内部环境卫生整治的检查考核力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由创建办牵头,各包村组办负责做好城中村卫生工作。
督促各村负责清理公路沿线两侧的卫生死角,消除村内“三堆”,清理“野广告”,各村委会督促村民全面清理门前乱堆乱放,及时拉运自家建筑垃圾并将建筑材料堆放整齐,不占道堆放物料。各包村组办要切实负责,督促所包村严格按标准整治环境卫生,创建办要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组办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市容环境卫生百日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这项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二要明确任务。各相关组办要对照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认真梳理薄弱环节,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做到明确职责、明确人员,做到早安排、早落实。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强化督查。在做好夏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同时,各包抓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加强检查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切实将夏季百日整治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巩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了确保我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济南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创卫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济南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案》的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为主线,以加强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为重点,以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为主要任务,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省市联动、属地治理、一岗双责、突破重点的原则,在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集全院之智,举全员之力,全面完成我院承担的各项创卫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局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创卫职责,负责做好市卫生局创卫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工作。通过宣传动员、全面创建、巩固提高等阶段,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指标任务,针对重点、难点,研究工作措施,实现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创卫任务全部达标。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3月上旬)。召开全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科室部门,签订责任书。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院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
(二)全面创建阶段(20**年3月中旬至20**年6月上旬)。各科室、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迎接全国爱卫会的初审和暗访。
(三)巩固提高阶段(20**年6月中旬至20**年12月)。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提升,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
三、工作任务
各科室、部门要认真学习《济南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案》和《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手册》,按照《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案》要求,完成以下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2、有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积极搞好院内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活动记录。(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物业管理科、总务科)
(二)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
(1)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形成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能随时提供近三年来有关健康教育的完整资料。
(2)健康教育机构编制人员落实,有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包括电脑、彩电、投影仪、照相机、录像机、幻灯机等,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健康教育活动经费。
(3)健康教育部门有管理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检查考核。经常组织对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4)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可自编制作,每年不少于8种。
2、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资料齐全,按年度装订成册,管理规范。
(1)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和读报栏。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板报每月更换一期,做到图文并茂。
(2)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健康教育专项培训。健康教育列入常规工作制度。
(3)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展健康教育咨询。门诊和病区必须使用市统编健康教育处方。卫生报刊发行到科室和病房,并通过候诊、就诊、住院、出院座谈会及口头交流、文字宣传、音像等形式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
(4)积极参与社会性健康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各类健康节日的宣传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充分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5)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在询问调查中应能解答出相关的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
3.开展创建省级或市级无烟医院活动,医院有禁烟制度和标志,做到地面无烟蒂,有控烟劝导员,会议室、接待室、候诊室和病区等室内禁止吸烟,无吸游烟者,设有室外吸烟区,控烟工作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考核,落实奖惩。(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爱卫办、安保科)
(三)环境卫生
1、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设置专人管理,有规章制度,有经费支出计划。实现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目标,全面提高整体环境质量。
(1)路面全面硬化、平整、无破损、无坑凹,环境整洁。
(2)下水道完好,井盖齐全,排水畅通及时,无垃圾堵塞现象,无污水溢出路面,路面无积水。
(3)建筑物整洁美观,无违章建筑,无乱贴、乱写、乱画现象。沿街房屋建筑遮阳篷设置规范美观,无破损、污垢。临街楼房其阳台封闭应统一式样、材质、规格,在道路上视野范围内看不到阳台内乱堆乱放。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乱挂等现象。
(4)保持公共环境的整洁卫生,垃圾收集容器要密闭,配置齐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地面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瓜皮、果壳等杂物以及痰迹。无乱挂、乱晒的衣物及其它物品。严禁焚烧枯草、树叶及生活垃圾。
(5)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6)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秩序、包看护)责任制,做到有管理规定、职责计划和检查评比总结,日常管理规范。
(7)广告牌匾、门牌设置规范、美观,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破损和油漆驳落。禁设布条类横幅广告。
(8)照明设施完好。积极推行供电、通讯、有线电视、路灯等各类线路进入地下管道。
(9)环境卫生整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无积压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渣土,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和宠物现象。
2、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定时定点投放,定时定点清运,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应为水冲式,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好、排水通畅、管理规范,保洁达到六洁四无要求,即:门窗、地面、墙壁洁,蹬台、蹲位、隔断洁,尿池、便槽、粪道洁,厕内附属设施整洁,工具间、管理间整洁,周边整洁;无尿碱、无异味、无蝇蛆、无蜘蛛网。设有规范的纱门、纱窗,达到防蝇要求。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各类垃圾、粪便运到指定场地统一处置。
3、院内景观水面清洁,水质良好,无飘浮垃圾、杂物。
(四)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1)有甲、乙、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计划,有传染病疫情、院内感染、消毒药品、生活饮用水的年度、季度监测资料。
(2)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网,充分发挥卫生防疫、防病业务指导作用,不断加强对各科室部门的业务指导。
(3)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定期分析、研究、制定年度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开展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社会宣传。
(4)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后,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5)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有专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应详细记录传染病报告卡片所有应填写的项目。
(6)定期组织医院传染病漏报调查,做好记录,并有专门的调查报告。
2、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及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1)在综合医院内设传染病病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传染病门诊。
(2)感染性疾病科有专职或兼职人员。
(3)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医院开设肠道和发热门诊。
(4)不发生因医院管理不善、消毒不严导致传染病交叉感染而引起的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3、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死亡事故。
(1)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等)、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2)加强疾病监测、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制定针对性预案,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3)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监测和监督,掌握消毒质量和影响消毒质量的因素,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4、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
(1)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实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2)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发现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和有关的病原携带者,应及时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漏报率应低于2%。
5、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入托、入学须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1)预防接种门诊按日接种或每周至少有2次以上接种日,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2)常住人口儿童建卡(证)率达98%以上。
(3)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卡介苗、乙肝、麻疹、百白破、脊灰)接种率均达95%以上。
(4)产房、新生儿室工作人员应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并同时规范填写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严格按照山东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的有关标准与工作要求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接种程序和操作规范,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6)社区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
6、建立健全输血科的管理制度;工作符合规范要求,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7、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医疗废物收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和落实各种医疗用品的用后处理制度,做到管理上有制度可查,处理上有章可循。
(2)设置各种医疗用品的使用账册,将各种医疗用品的进货、使用、回收纳入规范化管理,该账册应清楚地记录医疗用品的种类、来源、数量、处置方法和最终去向。
(3)使用后的医疗废弃物专人收集,按要求分类存放于医疗垃圾暂存处,暂存处标示、存放规范,清运及时,防蝇防鼠摄食设施健全,医疗废弃物由环保部门指定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处理。明确区分标准,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4)严格遵守《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应建造污水处理站(房),污水处理站(房)应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所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装置应符合环保部门管理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5)被病原菌、病毒污染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污水消毒工艺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选用的消毒剂安全有效。
(6)含有放射性、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下水道。
(7)污水排放到有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时,以解决生物性污染为主,采用一级处理;医院污水排放到地面水域时,应根据水体的用途和环境部门的法规与规定,对污水的生物性污染、理化性污染及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全面处理,采用二级处理。
(8)按照环保部门的指导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源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健全、维修、维护等各项工作。
(9)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监测方法和要求开展自我监测工作,没有条件进行检测应主动将经过消毒处理的污水送当地环保部门检测,消毒效果不达标的机构应积极组织整改。
8、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无虚假非法医疗广告。
(1)医院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务人员均持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卫技人员职称证书)上岗。
(2)报纸不刊登、广播和电视不播放虚假非法医疗广告,院内无虚假非法医疗广告牌、标语。
(五)病媒生物防制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1)建立除四害工作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除四害工作。要配有除四害专(兼)职人员,所有专(兼)职人员应培训合格后上岗。除四害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和措施落实。
(2)根据季节特点和四害密度情况,有效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灭鼠、灭蝇、灭蟑、灭蚊活动。
(3)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注重环境治理、消除四害孳生地,疏通下水道沟,填平坑洼,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和闲置各类容器积水,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堵塞鼠洞,堵抹缝隙等。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对所选用除四害药物要进行抗药性测定,有现场试验报告和应用评价。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所用药物由有关专业机构监测、许可。
3、按全国爱卫会相关规定要求,对辖区内的四害密度进行监测,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按月、季、年整理四害密度监测资料,按要求整理归档。
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如下范围以内:
(1)灭鼠标准: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厘米×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建有布局合理的灭鼠毒饵站,站内有合格的灭鼠毒饵。
(2)灭蚊标准: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3)灭蝇标准: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标准: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六)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责任领导:左金良<院感>、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餐厅、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
2.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二次供水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目标考核组(三个)、宣传动员组、经费保障组、志愿服务管理组、督查组。各科主任、负责人是科室部门创卫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高质量完成创卫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
(二)加强督导,快速推进。创卫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工作组及科室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市卫生系统及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案》和《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导手册》有关内容,把创建重点和难点作为主攻方向,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有效的工作措施,在督导检查和自检自查过程中要严格标准,做到指导到位、措施到位、查处到位、验收到位,要设立督导架构,确保各项创卫工作迅速推进。
(三)加强跟踪问效,实施行政问责。医院创卫领导小组对创卫工作进度和实效进行督促指导、抽查验收,对创卫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进度迟滞、严重影响创卫工作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和曝光,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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