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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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

关键词:道路危货运输 新危规 危货运输企业 相关从业人员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社会生产和生活对危险品资料的需求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道路运输危险货物都在3亿吨左右, 其中剧毒氰化物就达几十万吨, 易燃易爆油品类货物2亿吨左右, 危险品物流已悄然形成。除运输量上升外, 危险货物的品种也越来越多, 危害特性也越来越复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覆盖了包括爆炸物品、氧化剂、气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固体、一级易烧液体、剧毒物品、一级酸性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二级易燃液体、有毒物品、碱性腐蚀物品、二级酸性腐蚀物、其他腐蚀物品等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列名的所有危险货物。大量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危险货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 形成了一个个流动的危险源, 致使运输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公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频发,造成的损失是惨重的。综观当下危险品运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承运人小、散、弱

当下承运危货的企业大多规模小,而且有相当一部分是用普通车辆抵充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 挂靠现象也比较多,真正能提供多品种、大批量专业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还不多。另不少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是自产自运,满足本单位生产经营的运输需要,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有能力组建专业的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变相地造成了当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小、散、弱。

(2)托运人法律责任缺失

交通运输部于2013年7月1日通过实施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危规)指出: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货。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对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和承运人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这一条款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下承运人小、散、弱的现状,跟托运人法律责任缺失有关系。加强危货运输管理应该从托运人的货源源头管理入手,过去托运人只看重承运人的低报价而不去考虑其实力和资质,是导致目前该行业管理水平提升不了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目前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统计分析来看,事故发生很大的原因是由于承运人没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不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并且不少从业人员也不具有相应专业运输知识导致的。

(3)从业队伍和行业管理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当前该行业总体来说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管理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驾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少从业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没有让相关从业人员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具备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装卸操作规程、运载途中保管、安全防范、应急事故处置等专业知识。在押运装卸业务忙不过来时,使用不熟悉装卸和押运危险货物的种类、名称、特性、包装要求的人;使用不熟悉装卸操作规程和装卸技术要求的人;使用不熟悉应急处置措施的装卸和押运人。有的甚至使用没有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人,给整个运输管理业务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更有甚者,有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在运输途中擅自离开岗位,让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脱离自已的监控视线之外。

(4)车辆技术状况、运输设备、设施等技术装备还比较落后

有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对车辆技术状况的管理缺乏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方法和措施,不能及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程度。企业安全管理的手段落后, 缺乏有效的教育、监管、激励、奖惩机制。企业往往忙于事后的事故处理, 疏于事前的安全教育、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事故的防范等等。

(5)危规运输企业异地运输不备案,驾驶员不能做到随身携带安全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异地经营指的是危货运输业务线路起讫点均不在该企业注册地市域内。据调查,现实中异地经营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及时向经营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监督的企业比比皆是。这种因行业监管缺失的违规现象,给不法危货运输人钻了很多空子。另一方面驾驶人员不能做到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6)重大节假日上高速公路危货运输问题突出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在运输危险货物时,不能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不能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在重大节假日通行高速公路的相关规定,导致一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伤及大量无辜,损失涉及面因人为因素而被放大。

总之,危险品货物的运输是复杂的,与普通货物运输相比,具有业务专营、车辆专用、人员专业等特点,要做好危险品运输,确保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实现危货运输效益,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危货运输制度。今年刚颁布实施的新危规在制度建设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值得广大从业队伍认真学习领会运用,现阐述如下:

(1)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我国《危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危规》第八条也规定“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两条具体法规的出台强制敦促广大从业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2)建立安全评价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早在2003年印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建筑、民爆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通知》(安监管三字〔2003〕43号)中,就提出了“在道路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并对一些省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评价。本次新危规又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评价制度的重要性,广大从业企业应该谨遵执行。

(3)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专项考试制度和豁免制度

“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危险性高,一旦发生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害以及对自然环境的污染都极其严重。为此新危规提出建立了“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制度,从源头管理抓起,加强对驾驶、押运、装卸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在原“危货”资格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资格认定。同样,新《危规》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和区别对待不同危险级别道路危货运输要求,对道路运输影响不大的危险货物运输,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豁免制度(按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要求)。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危险货物豁免仅适用道路货物运输环节,其他诸如生产、包装、经营、储存、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等仍应严格遵守《危化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4)建立“举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危化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危化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广大从业者提高了外援帮助的依据,最大限度地控制降低事故损失。

除了上述从制度上去完善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外,针对上文分析的当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还可以依托新《危规》从以下方面着手,去改善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实现运输管理的效益。

(1)调整和细化对危货运输专用车停车场的要求

包括明确停车场面积的最低要求;强调停车场地的设置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进一步明确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应当在停车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允许使用租借的停车场地,但加以3年的合同年限限制,并要明确停车场地位置。

(2)从运输源头抓起,保证载货罐车不超载

做到“一车一罐一品”要求,为保证罐车不超载,可按公式计算:罐车核定载质量(kg)≥罐体容积(m3)×许可运载液体危险货物的密度(kg/m3)。做到载货罐车在核定范围内装运。

(3)专用车辆维修应对口管理

根据新《危规》第二十五条规定“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牵引车以及其他专用车辆由企业自行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这一条企业应该严格遵照执行。

(4)危货车运普货应区别对待处理

《危规》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5)严格常压罐体检验记录

《危规》第二十八条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危货运输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装卸管理人员

《危规》第四十二条规定: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指派装卸管理人员;若合同未予约定,则由负责装卸作业的一方指派装卸管理人员。

总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风险,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根本在于管理。必须从宏观上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法制管理和制度建设,从微观上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全面全员管理,以提高危险货物运输的效率与安全性,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

参考文献:

[1]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Z].2013.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

关键词:电力生产班组 安全管理能力 成熟度模型

电力生产中具有危险性的因素众多,生产班组作为这部分危险因素的直面者,通过构建安全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的方式,能够使其满足电力生产的安全性标准与要求。各成熟度等级所对应的要素特点均有所不同,值得引起重视。

1 成熟度等级――初始等级

从电力生产班组安全管理的角度上来说,初始等级当中对于人、机以及环境要素的要求可以概括为如下标准:①从人的角度上来说,在初始等级当中,生产班组人员的管理呈现出明显的松散型特点,各个工作岗位对于技能的要求以及安全职责的规定均不够规范。②从机的角度上来说,在初始等级当中,电力生产作业所涉及到的相关设备在验收、投运等多个方面均不具备界定清晰的技术规范,设备维修养护的工作职责并没有明确到具体的责任人之上。同时,由于此等级中并没有构建可靠的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因此无法对设备在运行状态下的各类风险加以可靠把握。换句话来说,一但设备出现运行事故及故障,则只能够以事后补救的方式解决故障。同时,此等级下,电力生产作业也不具备可靠的作业管理制度,各项作业的方案的制定没有体现针对性。③从环境的角度上来说,在初始等级当中,电力生产作业的安全文化氛围基本无从谈起。针对电力生产作业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性气候条件而言,没有构建以保障设备运行安全的预控策略。

综上所述,从安全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的角度上来说,初始等级是最低级的成熟度模型。其主要的特点在于:①忽视风险因素对电力生产作业的影响。②生产作业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故障均依赖于事后补救。③电力生产人员素质以及安全文化缺乏严格的要求。

2 成熟度等级――可重复等级

从电力生产班组安全管理的角度上来说,可重复等级当中对于人、机以及环境要素的要求可以概括为如下标准:①从人的角度上来说,在可重复等级当中,针对电力生产班组的各个工作岗位技能标准进行了最低要求。举例来说,针对新入职的员工,需要在通过《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基础之上投入实际工作中。同时,特种作业人员也需要在持有相关特种工作证的基础之上,才能够开展安全生产作业。②从机的角度上来说,在可重复等级当中,生产相关设备的验收与投运工作仍然不具有清晰的技术要求,但类似工作以及经验的累积可以作为技术标准的参考。同时,针对设备运行中存在的各种事故,还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能够对事故隐患的规律予以有效地把握及控制。③从环境的角度上来说,在可重复等级当中,电力生产班组对于安全学习的意义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具备吸取同类型工作经验,应用经验完成后续工作的能力,同时也针对外部环境对生产的干扰,构建了相关的预控措施。

综上所述,从安全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的角度上来说,可重复等级是初始等级的发展与延伸。其主要的特点在于:①在出现安全问题的情况下,管理人员可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分析、及时处理。②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预处理,杜绝其演变为安全事故。

3 成熟度等级――已定义等级

从电力生产班组安全管理的角度上来说,已定义等级当中对于人、机以及环境要素的要求可以概括为如下标准:①从人的角度上来说,不但针对各岗位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做出了要求,同时也明确了电力生产中,各个班组的安全职责,各项行为的开展均在安全管理的框架内开展,通过对安全措施的全面、有效落实,以保障自身的安全。②从机的角度上来说,在已定义等级当中,针对设备在生产作业实施过程中的验收投运工作、运行维护工作以及隐患排查工作而言,此等级当中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规范,同时也针对包括应急保障以及作业管理在内的相关制度加以了补充与优化。③从环境的角度上来说,在已定义等级当中,电力生产各班组均能够结合班组在整个电力生产中所负责的工作内容,组织集中进行安全制度、措施的学习工作。班组内的各岗位工作人员对安全管理有全面的认识,同时也能够在应对特殊气候条件的状态下,严格执行相关的预控措施及策略。

综上所述,从安全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的角度上来说,已定义等级具备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点:①电力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能够以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为基础,且各班组的落实情况良好。②能够基于过程控制的相关要求,就电力生产的全过程行为进行评审,从而提高对相关问题与隐患的发现能力。

4 成熟度等级――已管理等级

从电力生产班组安全管理的角度上来说,已管理等级当中对于人、机以及环境要素的要求可以概括为如下标准:①从人的角度上来说,班组生产作业中各个岗位的技术能力要求明确、清晰。各岗位工作人员能够自主且严格的履行相关的安全职责与规范,在前一等级的基础之上,对电力生产作业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点进行综合分析,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②从机的角度上来说,针对设备所形成的制度规范涵盖了包括验收投运、运行维护、隐患排查以及应急救援在内的各个方面。所设置的作业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发挥对电力生产作业的指导价值。同时,实现对电力生产过程的动态跟踪与评审,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③从环境的角度上来说,电力生产班组具有自主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范的意识,同时能够在安全问题的学习中融入对事故案例的分析,提高学习的实践性。同时,能够建立在对历年来基本数据信息分析的基础之上,针对可能出现各种特殊气候因素,形成具有针对性的一整套风险预控措施。

综上所述,从安全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的角度上来说,已管理级具备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点:①能够建立在电力生产作业基础之上,实现对安全目标、以及生产质量目标的设定工作。②能够通过实际与目标的对比,及时纠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偏差问题。

5 结束语

在电力生产作业的实施过程当中,对安全管理能力的评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人;机;环境。以上三要素要能够达到和谐统一,则对生产安全的保障是至关重要的。在上述成熟度模型当中,各等级的成熟度由小至大分别为:初始等级

参考文献:

[1]宋毅,杨云。浅谈生产班组安全管理[C].//安徽省电机工程学会第一届电力安全论坛论文集,2008:249-251.

[2]徐枫。论新管理模式下加强电力生产班组安全管理[J].企业技术开发(下),2011(10):123,127.

[3]纪明波。当前我国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13(6):1-3.

[4]冯征国。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全面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J].中国煤炭,2012,38(7):119-121.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3

一、深入开展安全思想教育活动。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实现人的价值、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为宗旨。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环保责任意识,并落实在行动上,在企业内创造一个充分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氛围,形成一个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指导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营造和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创造安全生产和谐环境。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把安全责任目标列入各企业的年度经营工作目标,并结合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各企业在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基础上,层层推进,把安全生产权力下放,责任落实到所属企业岗位、个人,公司本部负责检查和督办。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落实重大事故、事件、灾害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不得隐瞒、拖延;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同时要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三、做好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进一步组织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广大职工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相关操作规程的基本要求,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技能。要严格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

四、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过程监控。

1、企业以生产现场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强现场人、物、环境的管理,认真落实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关联性作业协调指挥,严格生产现场动火作业、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操作票等审批,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规排放、违反劳动纪律,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控。

2、加强厂内房屋出租户的安全管理,并将其纳入所在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之中。

3、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生产过程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监控。

4、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5、加强安全保卫,做好防盗工作。

五、举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要完善应急保障系统,增强企业应对重大事故的能力,公司计划组织一次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六、加强检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各企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及专项检查,车间、班组每日对工作现场及机器设备的安全生产设施等进行例行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并把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公司在每季度和重要节假日前组织检查各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4

关键词:工业源 危险废物 管理现状 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X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c)-0001-02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加强。近年来,媒体上曝光的由于工业源危险废物引起的公共健康影响屡见不鲜,工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问题也摆在企业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眼前,如何深入剖析当前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科学研讨各项管理措施的实施效果,成为企业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1 工业源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而工业源危险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于工业体系庞大,种类繁多,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大且成分复杂,从其产生、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及处置等环节在时空上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工业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成为企业管理和环保部门监管的一大难题。

全世界每年的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08t,数量庞大,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危险废物具有富集终态和污染源头的双重作用;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和灾难性的危害。若不加以严格控制和管理,会对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污染环境,甚至直接危害人类健康及生命安全。因此,控制工业源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

2 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的环节

产生于工业生产使用的原材料

有些产品的生产需用到化工原料甚至危险化工原料等,这些原材料的容器或外包装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因此这些容器或外包装是危险废物,需要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产生于工业生产工艺过程

在某些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有些原材料在投入工艺流程后一部分转化为产品,一部分会在工艺某一或几个节点转化为危险废物而产出。此类危险废物产生的途径,对于不同的产品、原料、规模、设备技术水平以及管理水平,其产生量是截然不同的。比如线路板厂在其线路板蚀刻工艺过程就会产生蚀刻废液,一般企业会将蚀刻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但有些企业改造生产工艺流程,使用蚀刻液在线循环技术,实行在线循环处理,达到蚀刻废液零排放,从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产生于废物末端处理过程

企业的废水、废气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含危险废物的污泥、残渣或粉尘,比如皮革企业复鞣工艺后产生的含铬废水经处理后会产生含铬污泥,这些污泥经压滤机压水后入袋按危险废物规定处理处置;又如废气过滤处理后产生的活性炭也是危险废物,同样要按照危险废物规定处理处置。

3 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分析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分析

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对一些产生量较小的危险废物处置重视不够,随意倾倒、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到外环境;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生活垃圾混在一起进行简单处理;有的危险废物则出售给其他无相关资质的商家,非法转移牟取暴利,不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等相关制度处置。在日常执法中发现,更有甚者,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没有鉴别意识,认为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没有危害性,随意处置。对于一些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危险废物的处置更加随意,危险废物的去向不明,没有进出台账,对环境安全构成了重大危害。

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不规范

虽然认识到危险废物的危害性,由于企业的经济、技术与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危险废物的暂时贮存管理不规范,厂内危险废物随意堆放,露天堆置,贮存场所没有防渗防漏等措施,包装不规范等,没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妥善贮存,带来了二次污染,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危害。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分析

相关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近年来,虽然国家相继出台了不少的危险废物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但相关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跟不上现代经济发展潮流,出现滞后现象。比如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不够完善,长期以来,我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依托于环境统计和排污申报登记,这些依托来源都不是数据收集的重点,统计企业数量少,统计指标仅限于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利用量、贮存量、排放量和处置量等五项,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需要。同时,缺乏相关法规来支持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与危险废物的处置方面的法规不对称,造成可利用资源的浪费。

危险废物管理能力不足,执法能力亟待提高

全国大部分地级市环保部门还没有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也没有设立专职的管理人员岗位,企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执法能力和力度均不足。随着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大,种类逐渐增多,跨区域转移量不断增加,监管难度和工作量越来越大,对管理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能力;需要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技术过硬的专业队伍。

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力不足

由于环保部门在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上的不足和执法能力的疲软,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区域危险废物集中设施发展缓慢。因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市场回报率低,运行成本高,企业投资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建设进展缓慢,一旦环保监管跟不上,相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的发展将会受到影响。要积极推进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环保部门的行政政策推动力不可忽略。比如可以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运营和处置模式以及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通过征收行政代处置费用的方式,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处置。

4 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发展趋势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相关职能部门应该适时修订相关的危险废物管理法规规章,依据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做好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各环节的监管,确保每一环节执法到位,深化产废单位的申报和转移联单制度,全程监控,切实掌握和控制废物的流向。同时,也要完善现有危险废物的法规制度,在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去向的前提下,灵活多渠道利用资源化危险废物。比如上述的化工原料废容器或外包装,其实可以完全退回原料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但现行法规将其定义为危险废物,那么这些废容器也只能执行相关规定,但往往原料生产厂家没有相关危险废物回收资质,从而形成一种资源利用多样化的瓶颈,若法规能对这种情况进行完善的话,那么在确保全过程的安全的情况下,建立相关台账,完全可以达到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处置的资源浪费。

另外,加强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于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或是虽有环保审批手续但危险废物不按环保要求处理的企业,依法查处,杜绝危险废物脱离监管轨道。加大对无证经营、非法转移、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执法力度,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同时,要完善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对危险废物违法处置的举报和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减少和杜绝违法现象。

进一步加强环保固废管理队伍和管理能力的建设

当前,环保职能部门对于危险废物的管理主要依靠污染控制科(股)来管理,由于该科室业务量大,人手往往是不足的,同时危险废物的管理又是一项技术性比较强的管理,所以对固体废物的管理队伍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环保职能部门要积极调整职能,成立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充实管理技术人员,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提高工业源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废弃物只是相对来说的,如果放在合适的位置,它就是一种原材料,危险废物不例外。其实工业源危险废物很大一部分都是有其他用途的,只是信息的不对称、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水平的制约,造成绝大部分工业源危险废物都是直接经过末端处置,达不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减量化的效果。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信息沟通管理平台,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利用这个信息平台作为中间载体,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提高工业源危险废物的资源化水平,促进其减量化和资源化。同时,要鼓励科研单位积极与企业开展科研,加快工业源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开展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吸收先进实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减少工业源危险废物的产生或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5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工业发展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日益剧增,其环境污染现象屡见报端,对工业源危险废物的有效管理也就越来越重要,本文介绍了工业源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详细地分析了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的一般环节及管理现状,从而有针对性地探讨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发展趋势。然而,要有效地管理工业源危险废物,一要靠政策扶持,二要靠科学技术,三要靠意识提高,三者缺一不可。本文正是从这三方面出发,分别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以及鼓励公众参与等这几方面就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提出了若干建议,希望能对新时期的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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