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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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公司聘用的员工,由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二、入职手续

新聘员工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证等证件,并提供1寸彩色免冠相片二张,如实填写《入职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确定工作岗位,试用期一~三个月。

三、试用期

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岗位业务娴熟者可申请提前转正。

2、试用期薪资根据岗位及工作经验、能力由董事长(总经理)确定;

3、试用期满15天前,由员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行政部审核后,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正式员工薪资待遇由董事长(总经理)确定。

四、聘用终止

1、员工转正之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提交书面通知。

2、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协议书,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离职手续

1、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员工离职前必须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否则公司有权扣发当月工资及各项福利和奖金。

2、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3、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公司有权追索当事人赔偿损失。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聘用原则:

1。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3)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1)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6、录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7、录用准则

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9)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8、临时员工、兼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各部门或分公司如临时有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确需雇佣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必须填写《新增员工申请表》,说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议,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管理部核准经审批的申请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与录用流程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2)招聘临时/兼职员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其素质与专业技能必须满足岗位要求。

3)临时/兼职员工入职当日须与公司签定《临时人员协议书》,规定协议期限,无试用期。临时/兼职员工工资参照公司薪资级别及市场情况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临时/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由其任职部门或分公司负责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之列。

5)如临时/兼职员工表现优秀,并且所在部门有相应职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临时/兼职员工可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公司内工龄。

三、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3)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4)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2、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参考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4)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1、审批流程

四、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职位名称。

4)办公时间。

5)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工作纪律。

7)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保密协议》

12)《担保协议》

3、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公司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3、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辞退

下列情况,公司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严重违反公司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公司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对工作不胜任。

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公司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辞退

有关部门或分公司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员工辞职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公司内部转移

部门或分公司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公司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公司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公司。

2)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 、离职流程

注:辞退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第三篇】

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 理,明确人力资源工作职责及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ABCD(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量才使用,有 效激励及约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 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总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 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 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

第七条 公司的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

第八条 公司机构设置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总裁审议通过后,报 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员编制核定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报总裁审议。

第九条 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 求。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建设与完善,掌握公司现有人员的 能力、业绩及各岗位的需求等情况。

第四章 招聘与录用制度

第十一条 招聘及录用原则:

(一)定岗定编原则。

(二)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面试考核人应回避本人亲属、朋友 的面试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用人部门可推荐但不得自行招 聘。

(四)录用者须符合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岗位说明书)。

(五)曾被公司违纪辞退、开除者不得再次录用。自动离职者重新入职须经用人 部门负责人提出使用意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能录用。

(七)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岗位实际情况或用人部门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 进行背景核实调查,调查结果发现有作假者,将不予录用。

第十二条 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转正录用。

第十三条 招聘审批权限按公司已授权权限执行。

第十四条 各级员工聘任程序:

(一) 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二) 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三)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由总裁聘任。

第十五条 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须进行试用考核,达到考核要求才能办理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 格或经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优异者, 可提前申请转正评定,经权限人批准可提前转正。

第五章 员工调岗制度

第十六条 员工调岗类型:晋职、平调、降职。

第十七条 公司可根据管理和业务需要对特殊岗位作定期轮调。

第十八条 调动原则:

(一)符合任职资格原则。调动人员符合拟调动岗位的主要任职要求。

(二)合理性原则:根据员工表现和能力,安排和调动合适岗位。

(三)员工调动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 员工培训制度

第十九条 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

第二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安排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各部门负责岗 前、在岗、转岗培训。

第二十一条 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员工情况制 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 对自行申请培训、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等情形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 议,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一部分。员工须遵守培训协议约定,如违约则承担相应赔偿 及责任。

第七章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都必须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与公司签订 劳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其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履 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 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岗 位须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 人部门,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对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 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员工离职时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及工作、财物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员工应在辞职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若不按规定的时间提 出,或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公 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符合员工奖惩制度开除情形的,公司有权开除员工,且无需事先通知 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含)以上的行为视 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损失的,公司保 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与公司终 止劳动关系。因公司需要其继续留任的拟退休员工,须经所在用人部门提议,经权限人 批准,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每次协议 有效期不能超过1年。

第三十五条 员工因违法、违规、人为因素造成公司损失的或违反约定的,应按规 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离职时须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一)员工离职不按规定提前书面提出,因工作衔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

(三)员工在专项培训或福利约定的服务期截止日期之前离职的。

(四)员工违反其他约定,导致公司损失的。

(五)员工移交的财物短缺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员工工时制度。员工具体上班时间以公 司公告及通知时间为准。

第三十七条 因工作及岗位需要制订特殊工时及考勤制度的岗位及部门,可由用人 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权限人审批,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以公司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为准,考勤 以有效的考勤记录为准。

第三十九条 考勤记录应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如有因虚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 对责任用人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和员工按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十条 考勤是薪酬发放依据之一,各部门应重视及加强管理。公司人力资源 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员工考勤工作。对考勤异常部门及个人应及时反映及按规定跟 进处理。

第十章 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公司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

第四十二条 正常情况下,员工任何类别的假期须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门负责人 事前批准,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前征 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繁忙需要员工加班的,用 人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向公司权限人书面提出加班申请,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原则 上安排员工一年内调休完毕。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员工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条 员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 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条 员工薪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十六条 薪酬原则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竞争力、激励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四十七条 分别采取以下四种不同类别制度:

(一)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权责相关的年薪制;

(二)与岗位、目标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与劳动定额相关的计件和计时薪制;

(四)与固定劳动范围相关的固定工资制。

第四十八条 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则调整。

第四十九条 员工必须在每月发薪日前到财务部签收工资单。如对工资有任何疑 问,须即时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

第五十条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二)与公司签订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三)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五十一条 员工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目的: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使 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升员工的绩效。

(二)员工绩效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绩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业绩、能力、态度。

(四)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调配、薪酬、福利、奖惩、培训等人事决 策的客观依据之一。

第五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 案;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十三条 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可领取离职前未结算的工资。 未按手续办理离职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并停放工资直至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 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听、攀比、议论他人工 资情况。管理者和员工有义务对自己或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凡违反本规定,将按公司 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五十五条 福利: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缴纳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节假日福利等,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员工奖惩制度

第五十六条 目的:为表彰先进,树立良好工作作风,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规范员 工职业行为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条 奖惩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有依原则:奖惩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3)结合原则:奖励以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惩罚以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4)分明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5)适当原则:功奖相称,过罚相当。

(6)时效原则:奖惩要及时,必须要有激励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条 员工被处罚时,若存在领导责任的,应同时追究其上级领导责任, 给予连带责任处分。

第五十九条 奖惩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三章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确保资料保密、手续完 备并及时归档。

第六十一条 员工档案资料不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须权限人批准。

第六十二条 查阅档案按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须经公司权限人审批同意;

(二)查阅档案时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四)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资料。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本人保证提供及填写的资料属实,以后如有变更个人资料员工有 义务及时(最迟不超1个月)提供书面资料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虚假或隐瞒, 后果自负,并自愿接受公司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公 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 行。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草拟、修订及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 总则

1、 目的:为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公司员工在开展工作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 招聘制度

1、各部门、分子公司应根据定岗定员标准,在编制范围内制定招聘计划。

2、公司招聘新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

3、招聘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缺编缺岗情况,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写明人数及详细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配制名额,对符合标准的招聘计划实施招聘,与用人部门共同筛选把关;岗位配置名额以外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总部员工招聘工作:

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初试后,由分管领导复试确定。

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进行初步面试后安排相关测试项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项目后,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测试项目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人员组成项目答辩小组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就答辩小组提出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最后沟通,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各分子公司员工招聘工作:

部门经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副总级(含)以上人员:招聘程序同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总公司面试确定。

第三章 试用制度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3、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需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专业资质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的原件,提供市属三甲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重要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职单位或求学机构或我公司高管人员的推荐信。

办理入职手续:

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到总经办领取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4、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部资源部进行相关企业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5. 员工试用期间每月上交部门实习报告一份,用人部门可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试用。

6. 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了解试用期人员的工作状况。

7.试用期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8.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向部门领导提出辞职,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9.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公司工作要求,连续缺勤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6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其试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或申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第四章 聘用及任免制度

1、 聘用制度:

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

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

任免程序:

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 调配制度

1、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员工个人能力、特长,公司有权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配员工要服从大局,任何员工若无理拒绝工作调动,公司视其自动辞职。

2、跨部门(公司)人员的调配,首先应得到现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再经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协调考察后,向总经理提出调配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分、子公司内部人员岗位之间的调配,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后,调配情况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任职部门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论处。

5、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接上级指派部门人员暂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调动,公司将安排审计。

第六章 辞职与辞退

1、 员工辞职

员工有辞职权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

总公司一般员工的辞职: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总公司部门经理级、分子公司副总级(含)以上人员辞职:在员工提出辞职后,先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领导与辞职人员沟通,再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组成离职面谈小组进行沟通,最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辞职申请批准后,员工持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

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下员工辞职按分子公司程序办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因员工辞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2、 员工辞退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公司有辞退的权力。

普通员工的辞退报告由部门经理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的辞退报告由分管领导提交总经理审批。所有的辞退报告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人力资源部接到批准的《辞退员工审批表》后,通知被辞退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在交接完工作,经查无挂帐欠款、借用设备物品等事项后,方可结清工资,解除关系。

辞退人员若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3、离职谈话

总部人员、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离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分管领导应和离职人员谈话。

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离职,其主管和分管领导应和其谈话,了解其离职的原因。

离职谈话记录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七章 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规定

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须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员工本人分别打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应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员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处罚外,薪金予以下调100元。

3.迟到早退

每月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3分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

每月迟到一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2小时(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4.旷工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

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经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个工作日,不足个工作日以个工作日计。

对旷工的处理:

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发放。

每旷工个工作日,当月薪金降100元。

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全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请假规定

员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职员请病(伤)假、事假须依相关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请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病假应于上班后第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普通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一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3天以内(含)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同意。

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应填写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办理审批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医疗期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十二个月。

7.婚假

职工结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规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婚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请婚假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婚假原则上应于结婚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8.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丧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丧假。

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生育假期

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

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30天。

晚婚晚育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 天。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 培训制度

1、 为使员工胜任岗位职责的规定,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培训必须有效地开展和坚持。

2、培训试行积分管理。

目的:

为激发员工不断学习以提高工作技能和整体素质,建立学习型组织,并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员工与企业同步发展,特设立培训积分。依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目标和部门培训计划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西藏药业全体员工。

积分的作用:

年度累计积分的多少是员工晋级、晋升、年终奖金发放的参考依据之一。

培训积分方法:

由各部门组织的员工岗位技能培训积分的细则:

积分方法: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积分满分为5分/次,每次加分至满分后不再加分。

部门岗位技能培训每月进行一次,每次按时参加得积分1分。

每次培训后进行考试的,按成绩给予积分。考试成绩分A、B、C、D、四档,成绩为A时得积分4分;成绩为B时得积分3分;成绩为C时得2分;成绩为D时不得积分。

对于违反培训、考试纪律的,将予以扣积分处理:旷课的,不给积分并倒扣积分2分/课次;迟到、早退和中途擅自离开课堂30分钟及以上的,扣1分/课次,其它课堂、考试违纪行为扣1分/课次。

因公出差、请假并获得批准等原因未能参加培训和考试的人员,可自学培训内容后进行补考,按考试成绩给予积分。

积分程序:

部门培训计划实施→考试题目、考试成绩或问卷记录存档于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

管理层干部的积分细则

积分方法: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管理层干部培训积分总分为5分/次。

管理层干部培训每月进行一次,每次按时参加得积分1分。

在培训过程中积极发言、提问,互动性好,得积分1-2分。

每次培训按时(培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交学习心得、总结或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富有建设性意见的合理化建议类的文章(不少于300字),每篇得积分2分。

延期上交学习心得、总结、建议性文章的每篇得积分1分。

公司统一组织或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参加的外部培训

积分方法:

培训单位颁发资格证书的,积分按获得资格证书的级数分别计分,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给予2分、3分、5分的积分。

培训单位不颁发资格证书的,以培训总结的优劣打分。上交了培训总结的得积分2分;总结中写出了对公司有建设性方案的加奖积分2分;总结中写出了对公司有建设性方案的并在公司实施的再加奖积分1分;未上交培训总结的扣积分2分。

积分程序: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上交培训总结或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

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外部培训(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资格证

与岗位工作相关的培训和学习,取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奖励积分1分、2分、3分。

积分程序:向人力资源部上交资格证书原件→人力资源部留存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

员工担任讲师进行内部培训的,积分按2分/小时计,不足1小时不积分。

积分程序:人力资源部或部门安排的课程→人力资源部实施积分。

学习培训积分奖罚

奖励:

年度培训积分在同层次员工中排名靠前的15%的员工,给予其奖励,奖励金额为200元/人。

年度完成培训计划,员工全部达标的部门,并且其积分累计人均第一名的部门可给予其部门奖励,部门人数为5人及以下奖励额为300元,部门人数为5~10人奖励额为500元,部门人数为10人以上奖励800元。

处罚:

管理层干部年度培训积分在40分以下、员工年度培训积分在30分以下,扣年终奖金20%,并不得升迁、加薪和参与评优。

年度培训积分有不达标员工的部门,扣除部门负责人年终奖金100元/人。

其他事项:

积分以年度进行计算。

学习培训积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记录及时填入员工《学习培训积分表》,并存入档案。

每个员工的学习培训积分将在公司的行政论坛上定期公示。

3、 培训内容及分工: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文化、人事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各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职能、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相关制度以及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4、 培训对象及培训形式:

新入职人员的岗前培训:

根据入职人员的多少具体安排,人数多时采用集中培训,人数少时,采取入职人员与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直面培训。

岗位技能培训:

各部门的岗位技能培训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实施,每月进行一次。

各部门负责人应于每月5日前制定出当月的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管理层干部的培训每月进行一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统一选派外出学习、培训

由人力资源部制订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员工个人发展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向相关部门分配送培指标,初定培训人选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审核个人资格,上报总经理批准

个人履行培训手续

外派培训差旅费用报销标准:

培训时间在10天(含)以内按出差费用标准报销。

培训时间10天以上,可以报销以下费用:

往返路途、住宿费依据出差标准报销。

伙食补助费:省会城市30元/天;省会城市以下地区20元/天。

培训费中包含了食宿费用时,不另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5、 培训纪律

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服从培训安排,不得在培训计划内自作主张、私自离岗参加任何形式的学习

和培训。

外出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必须提出申请,经研究审批,否则按有关规定扣发考勤奖金。

培训结束后,采取工作汇报、学习总结或绩效评估的方式进行培训反馈,以此检查 员工掌握的新知识、新技能和工作态度的变化以及员工对培训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以利于改进今后的培训工作。

6、业余时间培训不计发加班工资。

第九章 薪酬制度

1.薪酬理念

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才。 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没有必然关系,但是和业绩、能力

密切相关。

薪酬保密: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职员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其他职员的薪酬。

2.薪酬构成

职员现金年收入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动收入两部分。

个人所得应缴纳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发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公司按职员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为每月8日,支付上月1日至当月30或31日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薪金调整机制

年度调薪

年度调薪按公司薪资规定执行。

即时调薪

(1)因转正、职位变动、专业级别调整、违纪而进行的调薪,属于即时调薪。

(2)转正调薪自转正之日起执行,其他即时调薪依据审批意见执行。

各分、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办公会通过的《薪酬方案》标准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员工个人能力、绩效调整员工薪资。超出标准范围内的调薪,由分、子公司总经理申请,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

病假:职工患病(含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

连续工龄不满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90%发给。

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事假

当月3个工作日以内,全年累计10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工资计算基数统一按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日工资的50%确定。

当月3个工作日以上,全年累计10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期间不予发放薪资,福利补贴的扣除依据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丧假

婚假、丧假期间照常支付薪金。

6、特别提示

职员若属于从公司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情况,其司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

第十章 考核制度

1、 考核的目的:

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为年度评优、薪酬调整、岗位调整、末位辞退与教育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以促进公司绩效实现。

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

2、 考核的原则

公开公正原则。考核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

内容确定原则。应当根据岗位的职责、岗位的要求确定考核的内容。

量化操作原则。对考核内容项进行评分,考核的结果量化到具体的分值。

3、考核形式(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试用期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决定员工是否转正或延长转正时间及转正后定岗定级。

平时考核:各级负责人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季度考核:于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决定员工季度绩效工资。

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考核结果决定年终奖的发放及金额。

4、考核对象及办法

中层人员:

基层人员:

(具体细则根据公司确定的考核方案)

5、考核结果的运用

季度考核结果核发员工季度绩效工资。

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等级,作为奖惩、岗位调整的依据。

能力考核结果为员工培训提供方向。

6、考核管理

对员工的考核结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各级考核主体应严格遵守考核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所有考核结果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一。奖励

1、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嘉奖:

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2、予以记功: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体制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卓有成效者。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3、予以记大功: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畏困难,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4、奖励的标准:

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5、公司另行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

公司金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制定。

敬业奉献奖:对在公司服务满10年(含)以上,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的职员的奖励。

各分子公司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职员奖。

二。惩罚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不同,予以批评教育、口头警告:

在办公区域内吸烟者。

不服从直接上级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牌者。

未经批准私自带人参观办公区或生产区,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不按规定保持办公桌上的整洁,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者。

在工作场所或交通车上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者。

2、以下行为予以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怠误工作者。

损坏公司财物,情节轻微者。

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者。

工作时间上网聊天(外部网)、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者。

口头警告的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并记入档案:

工作时间喝酒(宴请客户除外)。

在公司聚众赌博。

工作时间打牌、玩电脑游戏。

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者。

隐瞒事故或报假情况者。

当月旷工1天者。

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擅离职守、私下改变生产工艺,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私自带人进厂参观者,造成企业机密泄露,情节恶劣者。

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开除:

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或与对方单位勾结在一起侵害公司利益者,包括将收取的供应商、经销商、或其它经营往来单位给予的馈赠或折扣等财物占为己有。

对所负责的工作,因玩忽职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者。

故意泄漏公司技术、商业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一年内累计两次记大过者。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屡教不改者。

6、除以上有明确规定外,其它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经济处罚、降级、撤职、开除等惩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涉嫌刑事犯罪的,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7、盗窃、欺骗、挪用公物、公款、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的惩处,书面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2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9、经济处罚标准:

口头警告一次,罚款50元。

书面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记过一次,罚款500元。

记大过一次,罚款1000元。

10、以上所有收取的罚金,全部转入公司的《爱心基金》帐户,用于公益事业。

第十二章 加班管理制度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将给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2、 加班申请

加班人员在加班前需填写《加班申请表》,平时加班由部门领导批准,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由分管领导批准。

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加班申请应于加班前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加班考勤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考勤卡,记录加班时间。

若因特殊原因加班不能回公司打考勤卡,需由本人写情况说明经部门领导签字证明情况属实,方可视作加班,否则不做加班处理。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有关手续。

4、 补休:

员工休息日加班,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员工补休;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但可以享受补休。

第十三章 福利制度

1.休假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期间照常支付薪金。

职员转正后可享受国家规定带薪假期,包括:婚假、丧假、生育假。

2.社会保险

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职员办理社会保险。

3、医疗健康

公司设有医务室,员工在医务室就医可享受免费诊病,药费按医务室规章制度执行。

公司为保障职员的身心健康,每年将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4. 贺仪与奠仪

贺仪

公司职员结婚、子女出生、子女入读高等院校,公司都将致以600元贺仪。

奠仪

职员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公司将致以1000元奠仪。

5. 职员活动

职员均有机会参与公司内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例如运动会、节日庆祝活动、郊游等。

第十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实施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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