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生活8项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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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生活8项制度篇1

基层组织是市委会的根基,健全支部组织生活,是加强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和教育,以提高党员*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积极作用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也是增强支部凝聚力,搞好支部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工作成效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坚持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特作如下几项规定:

一、支部应把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一项日常的主要工作来抓,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应每2个月召开一到二次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的内容应紧密围绕民革市委布置的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实际工作需要来安排,形式不拘一格,力求灵活多样,应特别注意讲求实效。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应自觉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向支部请假。

四、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一旦形成决议,党员都要自觉服从,不同意可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

五、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老党员可根据自身健康情况来参加组织生活,对于这些老同志,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向他们传达有关活动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优的内容。

党的组织生活8项制度篇2

1.“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分处置党员,听取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王要内容是: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交流,听取党员思想工作汇报,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党支部一般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听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到基层党组织讲堂课。

2.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安排。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罢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

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淡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3.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就多次谈。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5.党日制度

主题党日要开展组织生活、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党员交纳党费、参加服务群众等。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党日进行。要突出党日活动的政治性,根据党支部实际情况确定党日主题,策划设计组织生活“菜单”,确保每次活动都有实质性内容。党日当天党员要按规定自觉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要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

6.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着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汇报思想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党员和党员的监督。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日活动,坚持以身作则、示范带动,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党支部或党小组开展党的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做好准备,按照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7.请示报告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每年党支部班子要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报告年度工作,包括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和支部建设、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等情况,接受

党员评议。党员一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自己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

8.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对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不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党员意识和党的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和帮助。

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召开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批评中进步,使党内生活更加健全、更加健康。

党的组织生活8项制度篇3

(1)“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党员必须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一般至少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

(2)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工作日的第1个星期三为全市支部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元,紧扣“两学一做”内容,根据不同领域党组织功能定位开展活动,包括开展“三会一课”、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党员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群众等。

(3)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安排。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一般应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5)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6)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带头执行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汇报思想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7)请示报告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每年党支部班子要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报告年度工作,包括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和支部建设、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一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自己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

(8)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对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不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党员意识和党的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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