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签发管理制度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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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签发管理制度大全篇1【第一篇】

为削减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引导作用,特订立本制度。

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依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登记签收。

2、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适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适时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管。

3、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依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分送承办部门阅办,紧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开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刻办。

(2)、一般文、函、电等,分别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别情况例外)。

4、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送回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看法”,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切忌横传。

(4)、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刻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适时归档周转。

文件签发管理制度大全篇1【第二篇】

防止在服务过程中因公用设施和服务过程无标识或标识不当导致各类不合格的发生。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总经理或授权人负责公用设施、仓库内物资、重要、危险部位及其他服务过程标识的监察。

部门主管和岗位责任人负责标识的安装和检查。

公用设施的标识。

机电设备按各设备名称、设备责任人标识,标识牌挂(贴)在设备显眼部位。

消防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处设置相应消防标识。

配电室、水泵房、泳池机房、监控中心、仓库、办公室、公共卫生间等部位在出入口上方或门上贴上有部门名称的标识。

所有设备间出入门上应有'机房重地,非请勿进'的标识。

所有阀门上应作上标识以确认阀门开闭状态。

仓库内的物资名称和用途需挂贴于货架或物资上,并在库房门上贴'严禁烟火'的告示牌。

楼层的标识贴于本楼层的显着位置。

在进天台的通道上应有'天台重地,非请勿进'的标识。

变压器和高压环网柜上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告示牌。

游泳池必须标明水的深度。

天台显眼部位应挂贴'高空抛物,手下留人'等字样的警示牌。

服务过程的标识。

高空作业时,在危险区域周边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域,对区域内的财产要做好防护措施,并放置有'危险勿进','高空作业,注意安全'等字样的告示牌。

配电设备维修时,必须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告示牌。

清洗办公室及其他较光滑位置的地面或天气潮湿时,应在显眼部位放置'小心地滑'的告示牌。

在公共场所刷油漆时,如果油漆未干而现场又无工作人员时,应在显眼位置放置'油漆未干'告示牌。

泳池、儿童娱乐设施、会所等设施暂停开放期间,在显眼部位挂放'暂停使用'告示牌,清洁时挂放'清洁中'字样的标识。

维修公共卫生间设施时,应放置'维修中'或'停用'字样的告示牌。

楼内保洁员在进行楼梯道、楼层保洁工作时,应在单元防盗门或明显位置悬挂'此区域在清洁中'字样的标识。

对于其他有追溯性要求的服务过程(如一些清洁、保安、设备维护服务)标识,应通过制定明确的服务规范和做好质量记录予以实现。

各部门自行制作的标识,必须严格参照公司ci手册标识所规范的样式,所有ci手册所规范的标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各部门如需设置中英文对照标识,需将中文及译文内容报品质主管审批。

如发现标识已经被污染、涂抹、撕毁、破损或已失去标识意义,应及时更换、替补或撤消。

当设置标识的位置需要更改或撤销标识时,必须经总经理或授权品质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

《ci标识手册》。

文件签发管理制度大全篇1【第三篇】

第一条减少归档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归档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於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文件(除厂领导订的外)均由厂归档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後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归档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後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文件,厂领导封後,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後,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後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後再分转处理。

3、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後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後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後,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後,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第八条归档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归档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归档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归档,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归档。群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馀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归档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归档范围。

2、党委、厂部下归档件主要用於: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归档主要用於: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後,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归档,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归档。

第十条归档程式规定:

1、各单位元需要归档,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6、经两办审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列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列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後,按批准许可权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後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列印;

11、文件列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归档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後,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叁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8)反映本厂生、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第十七条对於多馀、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文件签发管理制度大全篇1【第四篇】

一、学院的公文均由董事长、党委书记或院长签发。

1、学院对外公文、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和内部重要的行政、财务、资产管理等公文由董事长签发。

2、学院教学、科研、招生、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和副处级以下干部的任免等内部公文由院长签发。

3、学院党委的公文由党委书记签发。

二、学院公文拟稿与签发程序:

1、公文拟稿需经学院领导同意或交办。

2、公文内容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主办单位或部门在拟稿前应与协办单位商议形成共识。

3、拟稿人对行文的目的与内容要了解清楚,所拟公文要条理清楚、简明严谨、文字规范。

4、拟稿人拟稿后交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文稿内容及其表述形式。其内容不得与国家法规、政策、政府有关文件和学院有关规定相抵触。审查完毕签字后转交协办单位负责人会签;会签者无论同意与否,均须用文字明确表述意见。

5、会签后的文稿由分管院领导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6、分管院领导审核后的文稿由院办公室或党委工作部进行文字与格式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7、院办公室或党委工作部审核文稿后按本制度第一条之规定送请有关领导签发。

8、签发后的文稿由学院办公室或党委工作部负责编号、印制、盖章和发送。其格式要符合公文规范;校对由拟稿人负责,做到准确无误。

9、未严格按程序办理的文稿,院办公室或党委工作部不得受理。

三、呈送上级的公文,其文件红线左上方设置文号,右上方打印签发人及其姓名;属于“请示”类文件,须在印鉴与日期的左下方,用括号打印联系人姓名与电话号码。

四、部门公文由各部门拟稿、核稿、校对,由分管院领导审定签发。格式审定和编号由院办公室或党委工作部负责(详见下表)。

注:

1、共产党员和教职工处分类文件,由纪检监察室拟稿,视错误程度和类型分别用纪检监察室、院纪委或院党委、学院的文件公布(通知)。

2、学生处分文件,由学生工作部拟稿,除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用学院文件外,其余用学生工作部的名义发文公布(通知)。

3、凡为了规范统一,需用学院函头纸打印下发的资料(文稿),不属此列。

附件2:

一、学院文件资料的制发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学院的文件、公函以及院领导交办需印制的资料由文印室办理;各部门需印制文稿的,按《公文签发管理规定》中的程序完成审批后,由院办公室缮印。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文印室不得印制。

三、文印程序:

四、文印室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增强职业道德素养,严守文件机密,不断提高文印质量。

五、院办公室要加强对文印室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办文。

文件签发管理制度大全篇1【第五篇】

为维护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的管理。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收发和轮阅文件。

1.凡上级和有关部门发、送本公司的文件,均应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开拆、登记。

2.收到文件要及时拆封,及时分送。综合办公室文件收发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需送阅的文件应登记后及时送阅。时效性较强的会议通知和文件等,应立即交总经理阅签。

3.各类文件送阅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拟办,并提出拟办意见。

4.经总经理批办的文件,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如需复印、打印的文件,则由承办部门按规定办理。

5.各职能部门需要发文件,先由各职能部门自行拟稿,经部门负责人审稿,交办公室负责人核稿,再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最后由总经理签发。

6.收到已签发的文件后,办公室专门人员应及时编好文号,确定印制份数,并逐项将文件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印编份数等记入发文登记簿。同时,留二份与底稿一并归档。

7.文件材料一般由各职能部门装订封发,送综合办公室邮寄。机密和挂号文件在封发时需注明,由综合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1.文件轮阅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部门轮阅文件一般不超过两天。因故不能及时轮阅的,应将文件送回,待后补阅。

2.轮阅时不得擅自将有关轮阅文件取走。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应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天,复印件应妥善保管。

3.文件轮阅完毕,办公室专门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存查,并按规定立卷归档。

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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