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0篇)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产品符合标准,提升生产效率,保障顾客满意,维护企业声誉,如何有效实施?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部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2.生产部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3.生产部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4.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3)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厂分管领导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5.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向生产部门提出,报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或其它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生产部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6.基础资料
(1)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2)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
(5)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6)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7.检查与考核
(1)公司设备管理部每季度对各使用单位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本单位的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
(2)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a.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
b.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c.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d.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器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器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器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本制度所称仪器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以及数显仪表等。
三、仪器仪表设备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在主管设备管理的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器仪表设备的管理。
四、设备动力管理部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器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器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2)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3)检查各单位执行仪器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4)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5)负责审批公司各单位上报的仪器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采购部门采购,负责审批公司各单位上报的仪器仪表设备报废和检修计划。
(6)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各单位仪器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7)负责公司仪器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自动化仪器仪表技术状况表。
(8)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器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9)负责组织仪器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10)参加公司仪器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器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督促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11)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五、维修部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仪器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2)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3)上报仪器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到设备动力管理部门。
(4)参加仪器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
(5)负责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6)参加重要仪器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并参与重要仪器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7)参加仪器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到设备动力管理部门。
(8)建立健全仪器仪表设备维修台帐及档案。
(9)制定仪器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六、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1)维修部门应建立和健全仪器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2)仪器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3)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4)仪器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5)仪器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6)仪器仪表检修要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7)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七、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1)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2)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3)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4)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5)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3
1.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工艺工装设计时,以及试制试验新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2.在检验产品质量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
3.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厂规、标准等的制订;
4.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和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合理化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4
1、所有设备执行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润滑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故障,立即停车检查报告,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知检修。
3、操作者应认真按三级保养要求保养设备: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和丝杠等处无油污,无碰伤,无划痕;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杯清洁,油路畅通;
4、爱护设备,不得任意拆卸机床的零部件,机床床身、导轨及滑动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时,禁止猛击机床,不运转时,要关闭电机。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闭照明灯。
5、设备的`维修人员(电工、机修)应经常巡视、负责监督设备的合理使用,有权提出意见,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使用。
6、在生产和实习工作中如果发生设备或人员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保持设备现状(如果有人员伤害情况发生,应即时对伤员进行相关处理或送医院治疗。相关处理办法见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心领导、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责任鉴定。
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为确保自动化仪表设备(计量、检测、控制、电子计算机等)准确灵活好用、控制平稳、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职责
(一)生产动力科负责仪表设备检修、试验管理工作。
(二)维修保养单位应加强自动化仪表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执行定期检修校验工作。
(三)市场营销科负责仪表设备的采购工作。
三、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一)仪表配件、设备、材料以及外委加工件、进口备品备件计划由生产动力科审核、汇总。
(二)对仪表供电、供风,维修车间、生产动力科和各车间协调配合,保证专线专用,达到仪表的技术要求。
(三)维修单位仪表班必须按照有关仪表操作规程检查、维修、保养仪表设备,认真填写设备欠缺,并按时上报,使仪表四率(完好率、使用率、控制率、泄漏率)不断提高。
(四)各生产装置的自动化仪表的检修、临修、校验工作由维修单位安排月、季、年度计划,经生产动力科审查,生产副经理批准后下达。
(五)仪表班必须及时更换仪表记录纸。
(六)公司计量仪表由维修单位仪表班负责日常维护。
(七)仪表启停注意事项
1、事先与生产人员取得联系。
2、按有关操作规定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3、未经授权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仪表设备。
(八)仪表设备发生事故时,车间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要查明事故原因报生产动力科。
(九)全公司仪表设备除仪表维护班进行维护外各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也负有下列责任:
1、正确使用仪表:如仪表启用工艺参数不得大于全量程的1。5%,不能擅自调整仪表比例度。积分时间、微分时间,如需调整时应征得仪表人员的同意。
2、防止油、水及其它污物溅污仪表设备。
3、保持控制室、仪表盘及二次仪表的清洁。
4、发现仪表设备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通知仪表班检查处理。
四、仪表设备拆装、改装、委托检修、交工与验收规定
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仪表设备由机动处负责归口管理。各单位在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机动处在主管设备管理的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机动处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各单位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公司各单位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供销部采购,负责审批公司各部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各单位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督促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七条检维修部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三)上报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到机动处。
(四)参加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
(五)负责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六)参加运行部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运行部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七)组织参加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八)参加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到机动处。
(九)建立健全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十)制定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第三章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八条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
第九条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十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二条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
第十三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四条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五条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六条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七条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0或ISO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九条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1~07008-2004)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一条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倍。
第六章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机动处、仪表队应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五条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装置提出,运行部到生产处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机动处,由机动处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条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增加信息管理系统必须打报告到机动处,机动处报到公司主管仪表副总工程师批准后安排施工。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7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03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03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03年)
3 管理机构与职贯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 (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 (组)长组成。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管理目标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管理要求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 (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管理条件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管理方法
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管理程序
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竣工报告;
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为了加强通风队仪器、仪表、器材管理,确保仪器、仪表、器材安全稳定可靠,正常运行,为全矿井安全提供原始数据资料,做好系统的监测监控,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 仪器、仪表、器材管理制度
1、对所有通风仪器、仪表、器材按其型号,出厂日期进行统计,登记入账。
2、对所有仪器、仪表、器材分类存放,固定位置,专人负责管理,保持环境卫生,符合存放规定。
3、对所有仪器、仪表、器材准确使用,用前检查鉴定,无问题才能发放使用,并有发放人,领用人签字确认。
4、仪器、仪表、器材必须按周期进行送检调校,未经调校过期的仪器、仪表、器材,不得使用。
5、对各种仪器、仪表、器材必须建立检查维修管理制度,记录在册。、
二、自救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1、自救器应集中存放在发放室内,室内要保持清洁干燥,温度在5—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应远离热源,避免日光直射;存放自救器的室内,不得同时存放易燃和腐蚀物品。
2、矿等超市工作人员要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检查,查看有无损伤;(如封条是否损坏,外壳有无严重的磕坈、裂纹、穿孔等),对有问题的,应停止使用,立即检查修理或报废。
3、每季度用自救器气密检查仪检查自救器外壳气密一次,若受剧烈撞击,怀疑漏气时,应随时进行气密检查。
4、用过的或报废的自救器应妥善处理,严防自救器中的生氧剂流出烧坏皮肤或衣服,不要用锤子砸或放在火中烧,防止烧人。
5、故意损坏或丢失自救器,要照价赔偿。
6、自救器的管理,维修检查由矿等超市班组长具体负责,日常检查由每班负责。
三、光学瓦斯鉴定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1、仪器在使用中要建立必要的登记和记录制度,对每台仪器的正常使用、调校、送检、故障、处理等情况逐一记录备案。
2、仪器应固定专人管理、维护,具体由矿等超市班组长负责,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和调校,严禁随便拆开仪器。
3、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合理的进行充、放电,对零点,测试精度和报警点要定期进行调校,并做好记录,若未超差可继续使用。
4、对光学瓦斯鉴定器要及时更换电池,定期检查:
(1)螺针是否拧紧;
(2)照明电路是否良好;
(3)检查测微刻度盘转一周是否相当于条纹移动1%;
(4)检查条纹清晰程度;
(5)检查通气是否良好和漏气,一般检查周期为一周。
5、应及时清洗粉末、保持内外部清洁干净。
6、损坏与丢失要照价赔偿。
四、测尘仪、采样器维修管理制度
1、测尘仪、采样器按照每15天检验一次,检验过程严格按照检验步骤进行操作,防止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
2、检验结果要真实可靠,及时填写到台账上,确保有据可查。
五、凡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定期校验、修理人员要填写校验图表。
六、各种仪器、仪表的校验时间为:
1、光学瓦斯鉴定器 1个月
2、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7天
3、风表 6个月
4、测定仪15天
5、采样器15天
七、对经常使用的光学瓦斯鉴定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甲烷传感器每天都要进行对照,出现误差超过允许值时,并以显示值最大为准,及时采取措施,必须在8小时内对其调校完毕。
八、除特殊情况外,校验仪器由使用者亲自送取,否则不予校验。
九、送验时,必须说明仪器的说明使用情况及故障,以便校验,如有零件丢失或损坏者,必须说明原因并经领导批示方可校验。
十、领取仪器仪表时,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并在校验台帐上签名,否则取出后出现问题,后果由领仪器者负责。
十一、经送检人员和修理人员共同鉴定,确认仪器故障太多,影响使用,必须向有关领导提出并及时更换。
十二、修理室内严禁从事与校验仪器、仪表无关的工作,保证整洁卫生,仪器仪表的校验按有关规定进行。
十三、校验合格后的仪器仪表,必须填写好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待查。
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 篇9
1.目的
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工种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特种作业人员。
4.程序
特殊工种的范围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压力容器操作;
高、低压电工;
电焊、气割。
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人力资源部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公司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格处罚。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10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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