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规章制度【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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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制度【第一篇】

为了实行公司的总体销售目标,激励员工全身心地投入销售工作,规范公司各项制度:公司执行以下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一般奖励:

1、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者,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2、销售总额达到2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2%。

3、年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5%。

(二)特别奖励:

1、一等奖设1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一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10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0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 元的物品。

2、二等奖设2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二第三名者: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1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万元的物品。

3、三等奖设3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二、处罚制度

1、个人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下岗,发生活费350元。

2、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部门内取缔1个人的浮动工资。

3、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 取消年终奖金。

4、半年考核一次,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万元的,7 月份起发生活费350元,部门取消1个人的浮动工资,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务5万元后,年底再补发半年扣发的部份工资。

三、考核方式:

1、以销售公司每位销售员、公司有任务的部门和各代销点、经销点、办事处、团购单位、金卡持有者为个体考核业绩。

2、由销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布一次当月销售业绩和累计销售业绩。

3、以实际回收货款进行统计考核。

奖励制度【第二篇】

1. 总则

项目工程人员的项目绩效考核奖励是公司为从事创造创新性技术开发之人员专制定的奖励。

项目绩效考核奖励是除岗位职级工资之外对工程人员所做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的一种激励。

为提高项目工程师的满意度,保障项目工程师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性,以推动技术工程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的持续改进。

为规范奖励报酬的使用,体现公平竞争、合理开放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 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重绩效,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坚持量化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衡量考核工程人员的工作绩效。

可变性原则,此考核办法每年审核修改一次。

工程师参与制定的原则,工程部门所有员工都有权参与本制度的修订工作。

3. 项目奖励资金的来源

来源于公司全体员工薪酬体系中的绩效奖金未得到的部分,由财务部根据年度员工考核得分系数提取设立。

来源于每年开发项目获得的开发奖励基金,即公司每年根据新产品销售额之系数提取的专项奖励资金。由公司高层设立。

4. 项目奖金的管理

公司为项目人员设立并提取的项目开发效益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可挪作他用。

项目开发效益奖励资金采取按项目顺利量产后提取、发放项目奖金办法,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进行管理。

5. 项目奖励评定办法

项目奖励类别及标的

项目类别

特类

A类

B类

C类

项目奖励

指标总额

6千~1万

4千~6千元

2千~4千元

1千~2千元

注:1)按项目技术难度、完成时间、投入人力、效益评估等划分奖励标的类别;

2)特类指全新开发产品,开发风险大、开发周期长、预期发展方向、销量、效益等有很大发展空间的项目。

项目类别计分评定方法是采用累加计分制:从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计分评估后累加,根据累加分数确定项目类别,分别是:

1)项目的技术含量及技术指标的先进性(25分);

2)项目开发工作量和自主开发难度(30分);

3)项目对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及对科技进步推动的效果(15分);

4)项目潜在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及其它相关因素(30分)。

90分以上为A类,70~89分为B类,60~69分为C类。

项目类别评分标准:见附件:项目类别评分细则。

项目类别评分结果的确定:在新产品项目立项时,由工程部高层对开发的项目进行评估评分,报公司批准备案。

项目开发完成后对原评估评分结果进行最后确认,确认程序是由工程部高层对开发绩效自评,再报副总审核,最后报总经理批准。

6. 项目奖励评定及分配办法

项目开发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办法:将项目考核分为进度考核、质量考核、成本控制考核三大块,为鼓励项目开发人员的积极性,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在进度考核方面设有奖励,在成本控制方面设有节省奖励。

(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见附件 )。

项目开发考核评价执行部门:工程部高层对开发项目依照以上评分标准对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阶段进度、质量、成本、产品技术水平、市场效益预测等)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经工程部高层报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向公司员工公布。

项目奖励基金的计提:项目开发成功或基本成功(基本达到项目立项时所确立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性能指标):按照本办法计提项目奖金。实际可计发项目奖金=项目奖励指标额×项目评价总得分/100。

项目开发奖金的发放:项目开发组获得计提奖金后,根据项目组参与人员承担工作的权重,提交分配所得奖金的结果经工程部高层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财务部给予奖金。

项目开发失败处罚 :

因人为原因致使项目开发失败,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信誉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对项目组责任人处以所造成损失5%~15%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工程师承担5%~10%罚款。并取消该项目组责任人下一年度项目组责任人的资格。

因技术水平达不到、开发方向错误或其他不可预知的客观情况出现导致开发失败,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原则上不罚不奖。

7. 考核监督

为保证项目开发绩效考核的真实性和有效激励性,人事部须对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记录,并备案存查。

人事部有权就项目开发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开发绩效的评价接受和处理有权投诉。

8. 本管理办法的施行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发之日起生效施行。

员工奖励制度【第三篇】

企业在奖励员工方面最常犯的有10大错误:

1、需要有更好的成果,但却去奖励那些看起来最忙、工作的最久的人;

2、要求工作的品质,但却设下不合理的完工期限;

3、希望对问题有治本的答案,但却奖励治标的方法;

4、光谈对公司的忠诚感,但却不提供工作保障,而且付最高的薪水给最新进和那些威胁要离职的员工;

5、需要事情简化,但却奖励使事情复杂化和制造琐碎的人;

6、要求和谐的工作环境,但却奖励那些最会抱怨且光说不练的人;

7、需要有创意的人,但却责罚那些敢于特立独行的人;

8、光说要节俭,但却以最大的预算增幅,来奖励那些将他们所有的资源耗得精光的职员;

9、要求团队合作,但却奖励团队中的某一成员而牺牲了其他的人;

10、需要创新,但却处罚未能成功的创意,而且奖励墨守成规的行为。

8大原则

科学的奖励应遵循如下几项原则:

1.具体性。即对具体的人和工作奖赏,应使人们明白为何得奖,怎么才能获奖。

2.及时性。什么时候做出成绩就什么时候给奖,这样能因老板及时关心员工的工作而激发出持久的工作热情。

3.广泛性。获重奖的人毕竟是少数,大批认为自己应该得到而没有得到的人会感到丧气。小规模的象征性的奖励是积极的庆功表彰目标,不应该成为争持的焦点,所以应尽可能的扩大奖励范围。

4.经常性。定期的奖励往往会失去作用,因为人们可对它做出预测。不可预期的间歇性的奖励效果会更佳,人们为了经常得到奖励,会时时努力工作。

5.关心性。纯物质刺激,其作用终难持久,而当管理者用宝贵时间关心下属,它应成为强有力的手段,关心比奖励本身更为重要,这也就是常说的更有“人情味”。

6.多样性。物质奖励以外还应有精神奖励,如给予荣誉称号,承认人的个性、自立性,给创新工作予以保护,提拔担任更重要的工作,给机会深造等等。

7.公开性。秘密奖励易产生神秘感,增加相互间的猜疑,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团结,并且获奖者不能作横向比较,只能作自我纵向比较,不易造成力争上游的气氛。

8.合理性。论功行赏,功大奖高,功小奖低,有大贡献的给予重奖,这样能鼓励人们尽力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奖励不当,小功大奖,大功小奖,倒不如不奖。

与奖励实施时的随意性相反,奖励并不象老板们想象得那么简单,也并非所有的奖励都能起到好的效果,发挥正向的作用!真正有效的奖励不仅能激励员工,还具有行为认可、导向和强化作用,企业的行为、习惯和文化,也就是在这种不断的认可、强化过程中形成的。

员工奖励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员工处罚

第五条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3、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0、连续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4、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数据转告他人或将记录相关数据的文件资料、表单等转告他人员;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四章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6、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取得某项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5、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8、员工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权责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五章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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