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通用14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旨在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与信任,如何落实更有效?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自查表》,归档管理。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
五、学校对通过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好相关记录。若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六、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对市场药食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保存。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2
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3
一、加强“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由校长或副校长主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依法办事,执证上岗,必须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培训证三证齐全。
四、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隐患,有防蝇、防霉变措施。食品操作间有专人负责,严防闲杂人员随便入内,非工作时间,食堂关门上锁。
五、食堂食品、食油必须是通过正规,采购的合格食品和食用油,定期检查食用油日期、色泽、气味,防止使用变质油。
六、保持餐具清洁卫生,配备消毒,定期消毒。
七、生食物与熟食物,清洁与不清洁食物必须分放,食品储藏间不得与杂物混放。
八、严格掌握食品有效期,保鲜期,定期清理储存食物,严防食物过期、霉变、鼠咬虫蛀。
九、食品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不得留长发和长指甲。
十、学校必须定期每月自查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并将自查结果由主管领导签名后存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八、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九、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将相关问题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需要向县教育和体育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按程序上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4
一、安全体系
1.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
常见问题:
①未制定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②从业人员不知道本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③未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④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未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
⑤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未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⑥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常见问题:
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置、有害生物防制、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学校现场分餐管理等制度。
二、诚信自律
3.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常见问题:
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未在就餐区醒目位置或餐饮信息平台公示;
②幼儿园、中小学食堂未向师生和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③幼儿园、中小学食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未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或餐饮信息平台进行统一公示。
4.入网餐饮单位信息公示。
常见问题:
①未在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未更新;
5.证照情况。
常见问题:
①超范围经营;
②证照过期;
③经营地址与证照地址不一致;
④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 ⑤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未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加工行为。
常见问题:
①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
②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再次加工制作食品; ④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⑤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⑥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⑦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如织纹螺等); ⑧在餐饮经营过程中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三、质控管理
7.食品安全自查。
常见问题:
①未开展食品安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 ②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未存放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避免被误用或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 ③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④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未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⑤发现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未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8.投诉核查和应急处置。
常见问题:
①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时未进行核实; ②经核实确有异常的未进行及时撤换; ③未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④未对有食品安全风险的同类食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⑤未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
⑥主要管理人员不了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9.学校集中用餐陪餐。
常见问题:
①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未与学生共同用餐; ②无陪餐记录。
10.检验检测。
常见问题:
①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未制定检验检测计划;
②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未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等进行检验检测。
四、人员管理
11.培训考核。
常见问题:
①食品安全管理员未参加培训或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②从业人员未经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直接上岗;
③餐饮服务企业每年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④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半年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⑤自备检验室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检验检测人员未经过培训。
12.健康检查。
常见问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未对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的健康状况检查,做好记录。
13.人员卫生。
常见问题:
①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制作;
③从业人员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披散头发; ④从业人员工作时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清洁;专间和专区人员加工制作前未更换浅蓝色专用工作服和帽子并佩戴口罩;
⑤从业人员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外露;
⑥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未洗净手部;专间和专区人员未严格清洗消毒手部;
⑦加工制作过程中,未保持手部清洁;
⑧使用卫生间、用餐、饮水、吸烟等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后,未重新洗净手部。
14.工作服和私人物品管理。 常见问题:
①食品处理区内加工制作食品的从业人员使用卫生间前,未脱去工作服;
②专间内从业人员离开专间时,未脱去专间专用工作服; ③食品处理区存放私人物品。
五、设施设备
15.布局流程和防护设施。
常见问题:
①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原有功能间区和流程; ②与外界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等未做到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
③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空调等)与外界连接处有空隙;
④天花板连接处有空隙;
⑤无有效防鼠设施;
⑥餐饮食品摊贩无防尘、防蝇、防虫的设施; ⑦餐饮食品摊贩无废弃物收集设施。
16.设施设备配置。
常见问题:
①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清洗池未分类配置(小型餐饮可采用移动式专用清洗盆);
②食品加工工用具和容器未按“红绿蓝”颜色进行标识; ③未配置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专用清洗水池或设施设备;
④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专用清洗水池设置位置不合理有污染食品的隐患;
⑤食品处理区未设置洗手设施,或其位置不利员工操作,水池附近无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⑥工用具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 ⑦加工制作用水的水质不符合要求 ⑧自备检验室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检验室设施设备与产品检验项目不相适应; ⑨配送有温湿度保存特殊要求食品的使用车辆,不能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17.专间或专区设施。
常见问题:
①专间墙裙未铺设到顶;
②专间传递食品的窗口为非可开闭式; ③专间门不能自动关闭;
④设置明沟,地漏不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⑤专间未设置独立的空调设施; ⑥专间未配置温度计;
⑦专间未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⑧专间入口处未配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水龙头未采用非手触动式开关;
⑨专区入口处未配置洗手、消毒设施,水龙头未采用非手触动式开关;
⑩专间或专用操作区未配置足量专用的工用具。
18.设施设备维护。
常见问题:
①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 ②未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③未定期更换紫外线灯管、净水设备滤芯、制冰设备滤芯等,无更换记录。
六、采购运输
19.采购。
常见问题:
①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未查验相关资质; ②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20.索证索票。
常见问题:
①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未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②未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③未保存相关记录。
21.原料运输。
常见问题:
①原料运输和盛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聚积食品碎屑; ②运输过程中,无防尘、防水措施;
③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混放运输; ④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
22.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评价。 常见问题:
①未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②未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 ③未定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七、食品贮存
23.原料贮存。
常见问题:
①库房无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 ②冰箱外温度显示器损坏未配内置温度计; ③冰箱内积霜严重;
④设置冷藏(冻)库的,未配置能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监测装置,冷藏(冻)库内未设置防爆灯; ⑤未分区、分架、分类、离地离墙存放食品; ⑥散装食品储存(食用农产品除外)未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⑦食品添加剂未专柜(位)存放,未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
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未配置精确的计量工具; ⑨无存放清洗消毒工具和洗涤剂、消毒剂等物品的独立隔间或区域;
⑩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24.贮存管理。
常见问题:
①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开存放;
②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开存放;
③未按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贮存;
④未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八、清洗切配
25.清洗切配。
常见问题:
①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类清洗或切配;
②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开使用分类管理、定位存放;
③接触食品的容器和工具直接放置在地面或者接触不洁物;
④在食品处理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
⑤在辅助区内加工制作食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
⑥食品原料未洗净使用;
⑦使用禽蛋前,未清洗禽蛋的外壳。
九、烹饪加工
26.烹饪加工。
常见问题:
①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②烹饪食品的中心温度未达到70度;
③油炸类食品用油未定期更换,未定期拆卸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④烤制食品时直接接触火焰; ⑤火锅类食品重复使用火锅底料;
⑥糕点类食品使用烘焙包装用纸时,使用有荧光增白剂的'烘烤纸;
⑦使用自制蛋液的,未冷藏保存蛋液。
27.调味品和添加剂使用。
常见问题:
①盛放调味料的容器感观不清洁,使用后未加盖存放; ②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调味品或食品添加剂,在盛放容器上未标明调味品或食品添加剂名称,未保留原包装; ③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④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28.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高风险食品制售。 常见问题:
①制售冷食品类食品;
②制售生食类(瓜果除外)食品; ③制售裱花蛋糕;
④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十、专间专区
29.专间或专区使用。
常见问题:
①专间和专区未做到专人加工制作; ②生食类食品未在专间加工; ③裱花蛋未在专间加工;
④冷食类食品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⑤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冷却、分装未在专间加工;
⑥现榨果蔬汁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⑦果蔬拼盘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⑧在专间和专区内从事非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30.专间或专区设施设备使用。 常见问题:
①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未对空气和工作台进行消毒;
②专间内温度高于25度;
③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开使用分类管理、定位存放;
④专间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未使用专用清洗消毒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⑤专区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未进行消毒;
⑥空调未定期清洗消毒。
31.专间或专区食品传递。
常见问题:
①未及时关闭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
②蔬菜、水果、生食的海产品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传递进专间或专区;
③预包装食品和一次性餐饮具未去除外层包装传递进专间或专区。
32.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
常见问题:
①海产品可食用部分受到污染;
②加工制作后未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未放置在食用冰上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33.裱花蛋糕加工制作。
常见问题:
①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未做到当天加工制作、当天使用;
②蛋糕胚未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
34.加工用水。
常见问题:
现榨果蔬汁、食用冰等未按规定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备或设施处理后的直饮水或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十一、食品留样
35.食品留样。
常见问题:
①留样容器未经清洗消毒或感观不清洁; ②在留样操作过程中有污染食品的隐患; ③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未达到48小时; ④每个品种的留样量未达到125g以上; ⑤无留样记录。
十二、备餐供餐
36.备餐。
常见问题:
①未在专用操作区备餐;
②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养老机构食堂未在专间备餐。
37.供餐管理。
常见问题:
①加工好的高危易腐食品未在规定时间内食用; ②传递设施(如升降笼、食梯、滑道等)感观不清洁; ③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④加工制作围边、盘花等的材料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⑤使用感观不清洁的托盘等工具,从业人员的手部直接接触食品(预包装食品除外)。
38.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配送。 常见问题:
①中央厨房食品配送包装或容器上未标注中央厨房的名称、地址、许可证号、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 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容器上未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
③食品配送前,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未经过消毒或感观不清洁。
39.就餐区管理。
常见问题:
①垫纸、垫布、餐具托、口布等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物品未做到一客一换;
②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③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过期或变质;
④就餐区未设有对外直接可开启的窗户,或未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
⑤学校在教室分餐的,分餐环境感观不洁。
40.外卖配送。
常见问题:
①外卖箱(包)感观不清洁; ②外卖箱(包)未定期消毒;
③需要冷藏保存的外卖食品未低温保存;
④送餐人员未经食品安全培训,无食品配送污染防护知识;
⑤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
⑥自建网站信息保存时间少于6个月。
十三、餐具洗消
41.清洗消毒。
常见问题:
①未按要求对餐用具进行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感观不清洁;
②在辅助区(如卫生间等)清洗餐用具;
③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清洗消毒餐用具的,接触消毒后的餐用具前未更换手套;
④使用抹布擦干清洗消毒后餐用具的,抹布未专用,未经清洗消毒,感观不清洁。
42.保洁和使用。
常见问题:
①消毒后的餐用具未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 ②保洁设施感观不清洁或存放其他物品;
③使用未经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用具; ④提供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单位不具备合法资质,无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消毒合格凭证。
十四、环境卫生
43.场所卫生。
常见问题:
①天花板有裂缝、破损,霉斑、灰尘积聚、有害生物隐匿; ②墙壁有裂缝、破损,霉斑、积垢; ③地面有裂缝、破损、积水、积垢; ④排水设施堵塞和污水倒流; ⑤通风排烟设施有明显污垢;
⑥就餐区空调、排风扇灰尘积聚,地毯污渍严重、包厢有异味。
44.四害防控。
常见问题:
①电击式灭蝇灯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 ②餐饮服务场所内存放杀鼠剂;
③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存在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
45.餐厨废弃物管理。
常见问题:
①废弃物存放容器盖子为手动式; ②餐厨废弃物未分类放置;
③餐厨垃圾未及时清理;
④无索证、协议、回收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5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条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第四条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第六条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条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的管理。
第二章卫生安全制度
第三条餐厅环境要整洁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专职人员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4、仓库要保持阴凉、干燥。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第四条餐厅设备要洁净消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保洁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用消毒柜消毒。
3、板、刀具使用后要消毒存放好。第五条从业人员要健康卫生。
1、所有餐厅从业人员均要持证(健康证)上岗。
2、从业人员出现以下疾病或病症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并治愈后视情况重新确定是否能够从事职工餐厅工作岗位。
(1)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职工餐厅工作;(2)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是,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原因,治疗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和“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第六条食品卫生要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大宗食品采购时要定点采购,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筐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消毒。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5、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桶、分柜。
6、所有餐具设专人负责消毒。
第七条管理监督要严格有力。
1、监督协调小组负责对餐厅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严禁非餐厅人员随意进入灶房。
3、定时对餐厅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培养。
4、对餐厅卫生采取两套人马监督:一是公司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不定期督查;二是物业公司领导和餐厅负责人对职工餐厅安全卫生情况进行互相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返工,并进行一定的处罚。
第三章职工餐厅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八条职工餐厅工作人员必须确保个人卫生要求:
1、应作好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做好“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换衣服)。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戴好口罩。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6、在离开食堂或进入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衣帽,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第四章食品采购及验收要求
第九条建立健全有序有食品采购、验收要求。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不定价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3、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4、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一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珠肉类及制品。
三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全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餐厅厨师双方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额等项,并签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对肉类、乳制品、酒类、腐竹、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必须向被购入方索取品检验合格证或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对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
第五章餐饮具消毒卫生制度
第十条建立严格的餐饮具消毒卫生制度。
1、餐饮具洗刷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3、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必须符合食品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消毒后的消毒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7、餐饮具消毒有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消毒方法进行操作,并作好每次消毒登记。
第六章仓库巡检制度
第十一条建立餐厅仓库储存食品定时巡检制度。
1、食品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餐厅仓库。
2、食品进入仓库必须登记齐全。
3、食品贮存应当整齐、有序、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每种食品必须标挂食品标牌,并注明相应项目。
5、食品仓库应当保持清洁、防潮,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6、严禁在仓库内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物品。并做好进出食品记录和卫生工作。
7、剩下食品必须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有标记,生、熟、半成品分柜存放一,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第七章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规定,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职工餐厅不准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如发现食品有异味、发酵、液体混浊等现象,一律予以销毁杜绝出售。
2、入口食物一律要烧熟煮透:
(1)肉类食品切块不要太大,烧煮时要上下翻动,保证食品受热均匀;
(2)烧菜时不贪图生嫩,杜绝到外焦里生,油炸或烧烤类食品要防止大火过旺。
(3)防止烧煮时间过短,对外购熟食或隔餐隔夜食品,要回锅煮熟煮透。
(4)严格遵照食品的操作规程,不允许清洁食品被污染,特别对手工操作过程食品,对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容器应生熟分开。
(5)工作前、便后应洗手消毒,操作食品时应做到“三白”(白帽子、白衣服、白口罩),尝味时不用勺子。
(6)严禁用塑料盆、铝盆盛装熟食。
(7)不允许从业人员带菌毒接触食品。
(8)夏季不做生凉拌菜、冷盆菜和裱花蛋糕等食品。
(9)不售未经检验及病死的牲畜肉。
(10)加工食品时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食品添加剂(详见附件《禁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对于可使用食品添加剂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GB2760-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进行使用。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7
名称: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坏、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8
1目的: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规范运行,提高公司食品安全自我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2范围:原辅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现场检查、制度落实及过程记录等。
3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经理(兼质量负责人)担任,下设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产部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供销部长、车间主任和仓库主任组成。
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①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
②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具体执行与落实;③编制本公司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④组织对本公司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及隐患进行评估分析,必要时对评估结果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食品安全自查的内容
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不合格品管理情况;
食品标示标注符合情况;
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
标准执行情况;
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
从业人员;
接受委托加工情况;
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置记录情况;
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
企业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5食品安全自查频次
各科(室)、班(组)每季进行一次自查;
公司整体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查。
6食品安全自查的方法步骤
查阅文件;检查记录;调查询问;口试笔试;现场核查。
7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要求
坚持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原则;
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本公司全面自查工作; 自查记录要真实,情况评估客观;
发现可能存在食品风险时,要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并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9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严格遵
守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环境卫生管理等。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
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2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公司规定处理。
六、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一、 目的
使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及时、快速、安全的召回,避免或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三、 职责:
1、 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启动及审批。 2、 质检组负责产品召回实施监督与跟踪。 四、 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
1、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外包装不合格,外
观不合格,感官质量不合格等。
2、 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3、 对食品标签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
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并做好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
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 5、建立并执行从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7、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验人员职责
1、食品检验员要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对工作要认真
负责,严把质量关。
2、负责对所购的原材料进行监督检查,从源头杜绝食品安
全隐患。
3、做好留样食品检验的记录,以备检查。
4、保持检验室的清洁卫生,爱护检验设备设施,并对在用
的仪器按时检查,以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 5、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安全负责人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建立负责人制度
一、桶装水安全生产由公司经理亲自负责,经理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本公司把食品卫生安全列为公司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建立管理和监督责任制,以及各种管理的规章制度,落
实岗位责任制度,专人对食品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法规等教育培训。 四、负责对从业人员身体状况进行监督,并按要求经相关部门体检取得健康证,才能从事生产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0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测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授权范围依法经营,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悬挂或放置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记录,落实责任人,严格执行监督部门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管理人员和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检查、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定定定期或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测计划,采全面检测、抽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单位是否违反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改善,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的准备。
六、各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应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单位和部门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违反制度要求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开展检测评估,经营条件转变,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若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应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八、检测中发现的同类问题经过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和报告情况备案调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1
一、食品安全自查应至少每周一次常规检查、每月一次全项检查,开展全项检查时应邀请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内容见《食品安全自查评价表》。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重点环节(如烹饪加工、凉菜制作等)食品安全检查,对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或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要求的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负责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2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要求
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
负责人批准实施。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方位、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5帮助受检部门制定评价纠正措施。
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8提交自查报告。
纠正措施
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3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单位盖章: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4
1. 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食堂安全管理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2. 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3. 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4. 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5.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 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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