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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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除信件、私人文档等纯属个人物品外,其他所有行政和医疗管理类信息及病人临床信息均归医院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部门均不得视信息为私有或部门所有。信息的所有权与信息的发生地和录入者没有关系。
一、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将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任何信息资源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院外用于任何目的。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信息资源的共享权限要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由信息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三、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信息的共享是双向的。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不需要共享其它部门的资源。任何一个部门无权拒绝其它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录入和管理的数据的共享,当然,这种共享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合法的。
四、各部门对信息的录入必须保证其及时、准确和完整。
五、医生有权从计算机中读取容许其处置的个体病人的全部诊疗信息并用于辅助诊疗。不容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采取任何借口和手段予以拒绝。医生无权成批地检索病人信息,如因教学、科研确有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六、医生不得不经信息发生和录入部门的同意私自将计算机中的病人信息用于科研、教学和任何公开发表的文献中。
七、对临床应用来讲,公布给全院计算机屏幕显示的病人检查、化验结果,图形、图像应当与其它介质公布的结果相一致,并且拥有同等效力。信息的产出科室对录入并公布的计算机内的数据、结果与对其它介质公布的数据、结果负有同等责任。
八、未经医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我院提供给病人、院外和进病案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的正式报告仍保留现有的形式和管理制度,由医技科室签字后发出。医生或其它任何人无权从异地计算机打印正式报告。计算机打印的非正式报告格式应与正式报告有区别。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医务、护理、信息、经管、财务、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等。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置、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管理。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置,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置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
6.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结工作。
7.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工作站模块登录口令密码的设置并做好记录。工作站操作人员更换时,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据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负责人提出各子系统和模块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分配方案,报请领导小组核准实施。
9.系统负责人管理全面技术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应遵循《信息系统应急恢复工作制度》处理。
(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库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系统负责人和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网络系统数据或信息的丢失、破坏或失密。
3.利用用户名对其他用户进行使用模块的访问控制,以加强用户访问网上资源权限的管理和维护。
4.用户的访问权限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领导小组核准,应遵循《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处理。
5.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
6.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查询、监控,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的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软盘,必须经过网络中心负责人同意和检毒,未经检毒杀毒的软盘,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漫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8.信息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在工作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10.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静电、防高压磁场、防低磁辐射等安全工作。
11.信息工作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五)工作站管理
1.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信息系统工作站录入人员管理制度》各工作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信息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精力集中,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快速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3.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认真做好信息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设施。
5.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安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6.机房内不准吸烟、进食、会客、大声喧哗;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
7.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我院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国家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部门所使用和运营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
第三条在我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定级和保护的指导、上报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科室依照本制度及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本科室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的定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应当依照本制度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对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履行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和保护
第六条信息等级保护坚持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轻微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子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三章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科室依照本制度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报到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审核后,统一上报到郏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工作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指导意见,按照国家规范,完成我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定级工作。并完成相应的安全保护和制度建设工作,对定为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按照相关规定报平顶山市公安局备案。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
第十条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运营、使用部门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06)、《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06)、《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06)、《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671-2006)等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该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运营、使用部门应当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06)、《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等管理规范,制定并落实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部门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运营、使用部门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部门对本部门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梳理,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新建信息系统在设计、规划阶段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
信息科部门职责
(1)职能:
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工作。
(2)请示与上报:院长、分管副院长
(3)任务与职责:
1、信息科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3、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做好医院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医院网站的建设及管理。
信息科岗位职责
一、信息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信息科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负责组织全院各类应用系统的管理。
(四)负责组织与外部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交换
(五)负责组织全院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
(六)遵守医院各项保密制度。
二、成员岗位职责
(一)参与制定信息化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二)负责信息化相关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院内对外数据交换
(七)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档案管理
(八)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收发、运转和档案资料管理。
(九)协助中心领导办理行政、对外交流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行政事务工作。
(十)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全院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请示报告制度。
2.对所属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3.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向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反馈资料。
4.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成本效益分析工作,向院领导提供医疗、管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5.模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信息科管理目标
为医院总目标的实现,信息科管理符合三甲医院及山东省基本现代化医院的基本要求,做到:
1.加强对医院总目标的贯彻,严格遵守科室综合目标责任考评细则。
2.建立、完善医院信息系统(HIS),使其促步系统化、完整化,逐步实施PACS。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端正工作作风,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科室成员素质。
4.加强网络设备的维护,使其正常运行。
5.监控网络运转,保证数据畅通运行,做好数据备份。
6.做好数据统计,确保信息统计的准确性,提供决策依据。
7.做好充足的准备,随时应对网络的突发事件。
信息科业务工作规程与流程
一、信息科科长工作规程与流程:
(一)组织协调好全科各项工作。
(二)组织落实制定全院信息化工作应用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对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组织落实计算机设备、网络的使用和维护,对硬件故障、设备报废情况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长;
(四)组织落实全院信息系统的论证、调研、系统分析、开发及应用软件的使用与维护。
(五)组织落实全院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综合管理岗位工作规程与流程:
(一)协助部门领导,起草全院信息化工作应用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对计划情况的检查。
(二)协助部门领导,制定医院信息化工作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落实信息化技术培训计划。
(四)按照上级规定及要求,完成信息化相关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以及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
(五)经领导同意,负责对外交换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处理,做好登记工作。
(六)计算机设备、耗材的购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各部门的需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论证后,拟订设备购置计划报告报主任。
(七)要建立设备档案,同时与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内容包括型号、设备配置、设备来源、安装地点及变动情况、启用时间、使用科室
(人员)、设备故障情况及检修记录等。遇到设备变更,应及时登记变更。
(八)负责注册用户、设置口令、授予权限,并适时加以修改,以便增强系统的保密程度。
(九)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收发、运转和档案资料管理,并及时归档。
(十)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本院各项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监督,办理行政、对外交流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内部行政事务工作。
(十一)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三、网络系统管理岗位工作规程与流程:
(一)协助部门领导起草网络建设及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对计划情况的检查。
(二)网络建设必须采取防火、防水、防雷击、防电磁干扰、防盗等防护措施,确保全院的通信设备及网络设备的安全与畅通。
(三)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1、每日检查计算机网络的运行情况,确保线路畅通、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做好运行日志。
2、运用防、杀病毒软件、防火墙对网络实行实时防护,一旦发现病毒或“黑客”侵入立即向主任汇报并迅速组织清除。
3、定期检查内网计算机是否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断。
(四)负责落实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用户管理,做好客户端操作系统权限控制、应用系统操作权限分级控制、数据库操作权限分级控制。
(五)做好网络运行状态监督与数据库数据备份工作;对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和大型数据库系统的运行情况每工作日进行检查,有异常的立即向主任汇报并迅速组织排障。
(六)负责网络管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七)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八)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硬件设备管理岗位工作规程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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