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规章制度(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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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在公司上班期间注意事项

1.上下班时间:每天早上8:30上班,17:00下班。市内业务人员以早上签到时间为准。

2.上班时:每天要拜访30个终端,并对终端内的情况进行记录,并由综合组人员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视为为走访终端。

3.熟记行业知识、简单操作方法、市场机会、了解公司与市场基本情况。熟知我司现行的优势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的理论。

4.上班时严守自己的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5.因公因私不能上班时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二、业务员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下期市场操作计划,确定主攻方向和目标。

3.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诚信机会。

6 .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7.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8.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终端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0.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三、农村及周边业务员

⑴农村业务员必须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公司报到,以示其真实性。

⑵业务员在市场期间,不得关机,否则每一次关机罚款50元。

⑶农村走访的业务人员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要有工作计划,走访终端要有终端的详细档案,并分析竞争对手信息,并及时像公司汇报,以便做出下步的市场分析计划。

业务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采购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及宴请。

2、采购部门所有采购必须按预算计划、组织进行采购,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按照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活动和验收程序。

3、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特殊性、临时性急需购买物资需申报调整预算,并完善相关手续。

6、对大宗设备、物资进行采购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务、修建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控制。

7、对小额的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8、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价格,监督验收入库和完善采购计划。

9、单位领导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10、财务科负责审核采购方式、发票真伪并执行付款结算。

11、采购完毕必须做好采购资料的存档、备份工作。

12、本制度从二〇xx年十二月起执行。

销售业务员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任务制定

1、公司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当年公司销售情况,市场预测分析和销售队伍能力制定下一年的销售任务。

2、20xx年销售任务由各部门主管制定部门任务,公司制定公司总任务。

3、各部门根据全年任务量拟定人数,并合理分配销售任务。

二、管理规定

1、销售主管要做出本部门销售计划,该计划包括所负责地区,或产品销售任务,人员定位。增加现实销售量的设想,开拓新市场的设想,拟安排客户访问次数,时间的分配,合理的访问路线,预期销售成果,以及乘车费用等要项。

2、销售人员负责合同履约,产品发送,验收及理赔。重点在催促应收货款。

3、洽谈合同的各条款时,授权范围内销售人员可自行决定,如遇疑问和授权范围外的,必须汇报主管或有关部门。

4、每月定期提交各类销售总结报告,业绩费用报告,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5、公司制定销售价格方针和具体定价标准,制定各种销售条件和优惠政策,折扣标准,以及明确每位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

6、客户报价或还价低于定价标准或超越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警报主管批准后方可成交。

7、公司内部报价单和折扣标准为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8、年终考核应依据:销售计划完成率,销售额增长率,销售价格保持率,销售毛利润率,销售费用率,欠款回收率,访问成功率,顾客意见发生率,新客户开发率,老客户保持率。

9、销售人员适用于一般员工的奖励与处罚条例,对业绩突出者予以晋升,发一次性年终奖金等;予业绩不良的降级,尤其是不能回收货款,形成死账的,被诈骗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付连带赔偿责任。

三、人员

1、销售经理1名,对总经理负责,负责整体市场营销工作的统筹策划及人员管理;具有业务信息的分配权、人事权、奖惩权和本部门相关制度的制定权。

2、商务助理1名:属公司行政兼业务人员,由总经理直接管理,业务工作由销售经理负责。负责业务人员考勤;按照销售经理提供的业务员工作日记,检查所有业务员的工作日记并核实,向主管汇报核实情况;销售热线的接听和记录;对业务来电保密;负责将业务来电信息交予销售经理;负责各部门客户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分类;负责客户电话回访;解答客户简单技术问题;负责协助各部门人员业绩月报的工作;客户投诉意见归纳,并反馈各部门;协助业务人员制作销售合同;负责合同统一归档管理;对打样申请表信息进行统计,提交给销售经理,以备对市场需求信息进行分析,公司商讨提供更好策略。协调实验室安排研发工作,以及技术部服务人员支持安排。

3、业务员4名:对项目负责,与营销总监签订年度销售任务并努力完成。业务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上班时间不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外出公干必须有外出记录,下班必须提交当日工作日记,特殊情况需向营销助理报告,次日补交工作日记,出差必须用当地座机给营销总监汇报工作,回来后第二个工作日提交工作总结。听从公司市场区域战略安排,跨区域信息需及时汇报公司,交由专人联络,不得对外泄露。

4、业务信息管理

5、销售热线来电只能由营销助理接听和记录;助理不在时,由营销总监或主管接听,除非来电为指定电话,助理可转交相应的人员接听,任何人不可占用热线电话,助理和营销总监均不在时,业务人员方可接听并做好记录。

6、业务人员只可用公司座机及配备手机号码向外联系业务。

7、通过销售热线联系到的业务信息,由营销助理接听,记录并保密。营销助理须及时将业务信息转交营销总监,由营销总监指派能够胜任的业务员负责该项业务的跟踪和公关。对于业务信息的分配,营销总监要坚持“胜任这有限分配,兼顾均衡分配”的原则。

8、业务人员必须对公司的项目技术保密,如有违规,按公司劳动合同执行。

四、薪金管理与提成制度

1、新招人员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及商务助理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公司提供免费工作餐(午餐、晚餐)。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xx00元)+提成+通迅补贴(50元)+全勤(100元);转正后:基本工资(1500元)+提成+通迅补贴(100—300不等)+全勤(100元)+交通补贴+住房补贴(100元)+奖金+社保。

3、提成制度:

a、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b、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c、提成计算办法:

涂料销售提成=销售额×3%+高价销售提成

(当销售额低于本月任务额30%时不计提成)

设备工程提成=项目工程额×5%+奖金

(提成依照收回款数额计算)

4、低价销售:业务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产品的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需低价销售的必须向销售经理以上领导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5、高价销售提成:为规范价格体系,维持销售秩序,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恶性竞争,如果业务员高于公司规定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的,高出部分的10%将做为高价销售提成。

6、薪金发放:

营销助理基本工资按月足额计算发放。

业务员的工资发放与本人的业绩挂钩。每月的业绩和工资挂勾。发放月薪=底薪+提成(80%)。余下提成年底随年终奖一起发放。若当月无业绩,而且无累计的业绩,则只发其基本工资;若连续叁个月无业绩,则予以解聘。

五、业务费用管理

1、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标准为50元内)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2、外地出差住宿标准为80元/天(依当地情况而定,需电话与经理申请),餐补20元,车费另计,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3、业务招待费,礼品费不得超过该项业务合同额的5%;并请示销售总监同意。

六、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三种销售激励方法:

1、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500元奖励(月销售冠军必须超额20%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2、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奖励1500元;

3、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奖励4500元;

4、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次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如业务员未工作到年底,年底奖金和另半数提成不予发放)

5、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老板不参与评奖;

6、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三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业务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规范乡镇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建立运转高效、职责明确的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采购制度及其遵循原则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其中:

(一)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集中采购目录:是指由省人x政府或者其授权机构(省、市财政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目录。

(三)采购限额标准:是指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应当进行政府采购(已纳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规定的额度标准。

政府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乡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一)乡镇政府采购工作在乡镇政府领导下,由财政所负责实施。

(二)成立乡镇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乡镇领导、党政办负责人、财政所所长、其他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财政所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政府采购日常事务。

三、乡镇政府采购工作职责

(一)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按季度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上报县政府采购办备案。

(二)依法对采购项目拟定采购方式。财政所负责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单项采购预算在县公共资源交易进场标准(以下简称进场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进行审批(所长负责审批),其余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报县政府采购办审批、备案。

(三)负责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收集代理机构委托协议、采购文件、评审报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应当归档的采购资料,并按年度建档;督促代理公司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建立政府采购台账,并按季度向县政府采购办上报采购统计报表。

(四)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

(五)完善集中采购操作办法,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六)监督供需双方履行协议,协助县政府采购办处理政府采购的投诉事宜。

(七)办理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四、政府采购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政府采购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采购。政府采购的范围是指省、市财政部门依法制定并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五、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争性磋商。

(一)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人)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由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采购人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的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随机选择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是指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方式。对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六)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采购工作程序

(一)乡镇各部门在编报部门预算时,根据省财政厅发布的《政府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都要编报预算,不得漏报或瞒报。

(二)财政所对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实行批复制度,政府采购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执行。

(三)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预算不能割裂,不得在部门支出控制之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虚列预算项目。

(四)乡镇各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要在实事求是地进行市场调查基础上进行,采购项目预算价格要与市场价格基本保持一致。财政所依据编制的部门预算,汇总编制乡镇级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和实施要求),分别下达给各有关预算单位。

(五)各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所下达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在采购项目实施前一个月内将采购项目向财政所报送采购清单,填制《桃江县乡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其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技术规格、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方式、采购理由等。财政所根据采购清单和《桃江县乡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制定具体采购方案。

采购预算低于进场标准的采购项目,财政所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类别、需求、规模等审批采购方式,并按照采购方式的法定程序组织采购;采购项目预算超过进场标准的,必须经县政府采购办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采购。

(六)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在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交财政所备案。

(七)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组织验收,并填制《桃江县乡镇政府采购验收单》,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提出付款申请,经采购人同意,报财政所审核无误后,财政所按照合同约定金额和采购(付款)进度办理采购款支付手续。

七、监督检查

县政府采购办负责对财政所和采购当事人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法律规定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徇私作弊的行为进行查处。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销售业务员管理制度【第五篇】

1、员工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方可外出。

2、员工出差如需欲借差旅费的,到财务处填写欲借差旅费单,经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领取欲借差旅费。欲借差旅费最多不可超过500元。

3、交通费:签单,公司报销出差过程中交通总费用的60%(且不超过此次成交额的2%,超过的部分由员工自行负责)。没签单,公司报销出差过程中交通总费用的30%。

4、住宿费: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内,当天可以往返的,公司不予住宿补助。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和部门经理说清楚,申请住宿,经许可后方可住宿。签单,公司报销15元住宿费,不签单,公司不予报销。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签单,公司报销每人每天30元住宿费用,不签单,公司不予报销。

5、单笔订单金额超过10000元,需请客户吃饭的,如与客户成交,公司报销成交额的2%,不成交,不报销。

6、出差去外地见同一客户,最多不可超过两次,两次之后的费用,自行处理。如果同一客户,第一次出差见面没有成交,第二次见面才成交的,则按交通费,住宿费的报销标准,给予报销。

7、每次拜访客户,最多不可超过两天,超过两天之后的费用自行处理,超过4天,按旷工处理。

8、尽量做到自己的客户自己见,减少出差人员,如果邀同事一起去见客户,那么受邀人员出差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公司均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必须在一周内,拿着有关报销票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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