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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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公司财产及公共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确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1、公司营业网点必须二十四小时留人值守,一旦出现烟火报警等险情,在切断电源的同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

2、利用网络电视监控系统无限时地对每个区域实施不间断监控,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安保部门迅速组织人员消灭火灾隐患;

3、明确各通道、区域的疏散标识,经常对安全应急灯、门及安全出口进行检查,遇有险情,保证人员能紧急疏散;

4、公司安保部门必须经常对消火栓、、灭火器、电路等进行检查,保证灭火器具及电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合格率,确保人员生命及财产的绝对安全;

5、办公、营业等公共场所绝对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

6、一旦发现火警,须采取如下措施:

(1)拨打火警电话(119),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等情况;

(2)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3)关掉一切电源开关,关闭火警现场的门窗;

(4)迅速呼唤同事援助;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服从现场最高领导指挥,见义勇为,身先士卒,奋力扑救。

三、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群策群防

1、公司各部门领导及公司主要领导尤其要重视消防的防范意识,把工作做在前面,切实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与消防部门的密切协作,定期聘请专业消防人员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3、经常组织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不定时地进行消防灭火训练和演练,做到公司上下人人知晓消防常识,遇有险情人人都能熟练操作灭火器具;

4、所有员工都应积极参加防火演习,了解有关消防知识,熟记火警电话,熟悉电源开关、出口通道、灭火器具位置及使用方法等。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公司所有人员都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时刻把它放在心上,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人员人身和财产绝对安全,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地发展。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宾馆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宾馆酒店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要则。

第二条宾馆酒店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宾馆酒店内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确保宾馆酒店的消防安全。

第三条宾馆酒店应落实逐级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逐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宾馆酒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酒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可确定一名宾馆酒店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宾馆酒店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向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宾馆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酒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酒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统筹安排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向主管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本宾馆酒店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五条宾馆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本宾馆酒店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宾馆酒店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变更使用性质的工程,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营业。

第七条宾馆酒店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火灾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第八条宾馆酒店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散畅通。

第九条宾馆酒店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条宾馆酒店应当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二)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五)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六)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七)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八)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十)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十一)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十一条宾馆酒店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二)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三)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六)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七)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于每年12月30日前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宾馆酒店应制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十三条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四)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五)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第十四条宾馆酒店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四)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米以上的间距;

(五)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六)宾馆酒店内的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第十五条宾馆酒店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三)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四)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五)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六)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七)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第十六条宾馆酒店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四)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宾馆酒店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二)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三)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以及场所使用或者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十八条宾馆酒店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应每日开展,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十九条宾馆酒店防火巡查、检查,应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并记录存档。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第二十条宾馆酒店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应通过张贴图画、视频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酒店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顾客和员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一条宾馆酒店的下列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特种岗位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宾馆酒店应当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宾馆酒店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酒店,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宾馆酒店每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第二十三条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一)灭火行动组: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二)通信联络组:负责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三)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第二十四条宾馆酒店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五条火灾扑灭后,应保护火灾现场。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六条宾馆酒店应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处理。

消防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第四篇】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五篇】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体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对商场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月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专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

4、每年组织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

7、建立商场消防档案,组建志愿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商场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将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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