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管理制度精选5篇
危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与人类健康,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循环。如何有效落实这些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危废管理制度精选5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危废管理制度 【第一篇】
依据《固废法》相关要求及上级环境保护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强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促进本单位清洁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具体内容以下:
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依据本单位上年度利用情况及管理计划期限内利用计划情况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订。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订标准和要求
(1)、依据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制订。
(2)、表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关键防治标准,表现对危险废物利用、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全过程监督管理标准,表现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充足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标准。
(3)、依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订和立案指南》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立案每十二个月12月30日前,向寿阳县环境保护局报送下十二个月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
指定专员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应该最少保留5年。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环境保护部门汇报:
(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2)增加或降低危险废物类别;
(3)新建或改建、扩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理设施;
(4)因改善工艺、调整产品或搬迁而停止利用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搜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根据危险废物特征分类进行,预防混合搜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理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防护方法,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不一样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需设置显著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依据《固体法》相关管理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措施》相关要求及上级环境保护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以下: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落实
由专员负责严格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过相关程序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要求和要求
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同意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汇报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抵达时间汇报接收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该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应该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⑶、如实填写联单中利用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试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它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⑷、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应该根据联单填写内容对危险废物核试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收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收单位应该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收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利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利用单位自留存档,联单保留期限为五年;联单第二联副联由利用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危险废物转移责任人职责
(1)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订、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按要求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申领、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要求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时联单交接工作。
(4)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在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汇报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抵达时间汇报接收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6)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后,跟踪和督促危险废物接收单位按要求准期回交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并负责按要求把联单第二联副联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接收危险废物,必需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员管理危险废物入库登记台账。
2、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置相关危险废物标识。
3、应保持储存点场地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齐。
4、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堆放管理。
5、专管人员天天必需对贮存危险废物进行检验,贮存场所必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它预防污染环境方法;不得私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发觉问题,根据技术要求立即处理。
6、严格根据国家对危险废物相关要求和企业相关要求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7、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需符合《中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要求。
8、在贮存库显眼位置必需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危废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节能环保技术中心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节能环保技术中心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室、队组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工作中。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节能环保技术中心
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
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
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
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根据《固废法》有关规定及上级环保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标志,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转运设备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的依据和标准
⑴、固废法》有关规定
⑵、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⑶、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
⑴、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⑵、危险废物贮存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设置泄漏、溢满事故收集、处理防护设施。
⑶、禁止将不能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危险废物标识的设置和管理
⑴、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标识牌上应注明贮存的危险废物代码、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等内容。
⑵、设置的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规格尺寸比例和颜色要求,喷涂和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
⑶、各种标识标志的设置要牢固,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色、损坏、危险废物利用暂存、处置场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标志。
危废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危废物品的管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格林电池有限公司的危废物品的`管控。
三、管理责任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拟定;
2、公司各部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管理标准和要求
1、本企业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铅渣(灰)、废旧劳保用品、废弃含铅包装物,纳入危废物品的管理范围。
2、所有危废物品一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中的政策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把关,设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企业建立危废物品管理计划,设立危废物品的回收、贮存、处置台账,记录反映整个危废物品的收集量、处置去向和处置数量。做到记录详细,完整。
4、企业设立危废物品贮存专用库房,分类贮存,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产生。
5、所有危废物品的收集,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规范的危废标志。
6、所有危废物品应交环保备案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回收、利用,在转移过程中应按环保规定向主管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转移联单,杜绝非法转移。
7、及时收集整理危废物品管理的记录档案,以备查询。
8、制定危废物品管理的应急预案,预防危废事故的发生。
9、按照环保要求,在危废品包装上应标明标签。
危废管理制度 【第四篇】
1、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本企业危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其他几方面:
①生产车间废弃铅板、铅渣
②废气处理装置收集铅尘、厂区内地面清扫铅尘
③含铅废水预处理站污泥
④沾铅员工口罩、衣物
⑤其他沾铅废物
3、职责
公司环保组负责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生产的危废物集中指定处置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公司对危险固体废弃物制定管理措施,并进行运行监控。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按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危险固体废弃物。
4、危废分类收集
严禁危险废物收集中混入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同时严禁危废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确保全部收集。
车间废铅板、铅渣统一采用设置有危险标志的编织袋收集。
含铅废水处理污泥定期清理,采用塑料桶装转运干化池,风干后采用密闭袋装。
建立(工作服、手套、口罩)发放、回收管理制度,①劳保用品的发放
仓库发放劳保用品的时间为每周一13:00――15:00,其余时间不发放劳保用品(新员工到岗除外)。领取劳保用品需填写领料单,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交仓库管理员,之后办理劳保用品领用手续。员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按使用时间计算,以便替换。领用劳保用品,必须以旧换新。试用期满后,能继续使用的,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及旧劳保用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②员工劳保配制
员工工作服分冬夏两季各一套,更换时间为每一年一次。员工佩带的口罩、手套于每月更换一次,更换方式以以旧换新。
③使用规定
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在下发时间以旧换新。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带口罩、需要的工序必须佩带手套。所有员工在搬运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手套。就以上几点规定,违规者每次每人10元考核。
④劳保用品的回收、处置
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在每月下发时间以旧换新。生产管理部每月统一回收后,用编织袋打包整理好,贴上危废标签,交至库房统一管理。
每日填报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
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危废储存、危废申报、转移处置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示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对危险废物包装物设置识别标识。
危险废物按照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间隔。
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危险废物产生场所、贮存场所、利用处置设施应有详细台帐记录(如出入库记录、利用处置记录),并配有计重设施。
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市环保局申报登记。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处置;不按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进行限期改正;限期结束后仍然不按照规定处置,由质量安全部按照公司规定负责处罚。
在搬迁、转产、终止之前,必须对已经产生尚没有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消除可能产生的污染,将评估报告报环保组备案。
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危废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落实实施《中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照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要求,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时计划、同时实施、同时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
2、企业责任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全方面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置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议、监督和协调。
3、节能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根据“管生产必需管环境保护”标准,节能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方面领导责任;各部室、队组必需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工作中。全体职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企业颁发各项环境保护要求,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步骤,降低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5、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
节能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1)主持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污染物防治情况;
(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企业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3)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表)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实施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4)按“事故四不放过”标准",组织污染事故调查;
(5)编制环境保护考评指标,立即考评;
(6)组织落实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停提升职员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和生产建设同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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