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最新15篇】

好文 分享 时间: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明确职责和权利,促进组织效率和员工发展,是否能有效执行?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

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1、凡公司员工均须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学历证原件

②郑州市固定房产复印件及该房产所有人书面担保。

上述两种形式,任选其中一种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保人。

3、担保人所负一切担保责任,决不因被担保人的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脱。

4、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5、被担保人离职一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本人发还经济担保相关资料。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十二条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均为一年。

第十三条连续两年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缴纳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五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XX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二十条员工档案自员工报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动态管理归类,依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管。若员工个人情况有变更,如:姓名、籍贯、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通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员工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应聘人中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档案管理人员应随时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员工离职时,其档案应以年度为单位归入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1、员工人事档案是为公司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据,并为人事统一分析提供资料。

2、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调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二十四条员工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第五章员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凡属公司的员工,公司对其拥有管理、调度和分配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服从公司安排是每个员工第一素质。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员工自进入公司起,就应受到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培训,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

第二十九条员工应尊重和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布;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义开展各种活动。

第三十条员工在服务期间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外的职务。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三十二条员工应爱护一切公司财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公司。

第三十三条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态度谦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骄傲满足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秩序妨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所有员工须按公司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及各项活动,期间违纪者按平时规定的3倍处罚。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条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行政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调整作息时间则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条考勤管理

规定

1、公司考勤记录实行打卡制,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无论任何情况均需打卡;

2、公司严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发现者,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罚款50元,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罚款200元,并各记大过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处以《出差、请假登记本》上的内容为依据,不在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第三十八条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未打卡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半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

第三十九条考勤处罚

1、员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个月迟到、早退合计5次(含)以上者记大过一次,第一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200元,第二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1000元;

3、旷工半天(迟到半小时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扣1天半的工资;

4、旷工1天扣3天工资;

5、在一个月内旷工两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辞退;

6、调休、出差、请假若在《出差、请假登记本》上无记录,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

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5天,晚婚者7天;

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丧假:有薪假

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二条公司住外营销人员每月可带薪休假3天,但休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当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奖60元;累计6个月全勤奖者,可报销所负责市场到郑州往返车旅费,同时享受7天特别带薪假。

第四十三条国家法定节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国庆(三天)春节(七天)共计14天

第四十四条若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符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通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内容

(一)、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接受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必须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3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4

1、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2、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要求

通过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科学的管理、分配,达到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的目的。

第二条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员工的薪酬按照员工向公司提供的劳动量和成果进行分配,以岗位职责、业绩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

2、投入产出原则。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与员工劳动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润紧密挂钩,随之浮动和调整。

3、市场调节原则。公司在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时,要以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市场工资为参照,并根据同行业薪酬适时进行调整,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4、遵守法规原则。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国家《劳动法》和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有关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的规定。

第三条薪酬水平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按照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以员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参照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合理确定。

第二章薪酬结构

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及福利等部分组成。第四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员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它是计算员工辞退补偿、带薪休假及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五条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是非营销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风控部)根据各个不同岗位而设定的一种补贴,一般根据不同岗位或职务高低设定不同的等级,岗位津贴纳入工资考核范围。

第六条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的`一种经济补偿。第七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营销部门根据业绩任务而针对不同岗位设定的与绩效挂钩的工资,以绩效考核为计算依据,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发。一般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为计算依据。

第八条奖金

奖金分为年终奖(年底双薪)、业务提成奖、分红、特别奖等。年终奖(年底双薪)原则上每个员工都可以享受(因违反公司制度等被取消年终奖的除外),一般在春节前发放,金额由公司董事会在年度终了后决定(或相当于个人月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奖一般是针对营销类职员设定,非营销类职员如果能联系到业务的,也可以参照营销类职员的提成办法计发,非营销类职员可以根据公司的业务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的后勤服务提成奖或管理提成奖;业务提成按该员工接单业务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发,业务提成办法另行制定;分红本来是属于股权收益,如果公司年度净利润达到一定的数额,年终经股东会决定由公司股东拿出一部分利润来分给全体员工,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可适当给予虚拟股份(或期权股),凡拥有虚拟股份(或期权股)的员工,享有与原始股同等的收益分配权,虚拟股份(或期权股)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特别奖是平时由公司颁发的奖,给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在某些突发事件中的有功人员。

第九条福利

福利包括各种现金补贴和物资。现金补贴如通讯补贴、出差补贴、工龄补贴、房租补贴等,一般按月或按次发放,按月发放的计入工资表中;物资一般在过年过节时发放。

出差补贴按公司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工龄补贴是对转正一年以上的员工给予的一种津贴,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补贴增加100元,最高1000元封顶。

第三章薪酬等级

第十条薪酬等级非营销类职员,薪酬等级分为A、B、C、D、E五个级别,分别对应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主管、职员五个级别的岗位。每个级别再各自划分为6个等级,总共30个薪酬等级。

营销类职员,薪酬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分别对应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业务员四个级别的岗位。每个级别再各自划分为6个等级,总共24个薪酬等级。

薪酬划分标准见附表一《薪酬等级表(非营销类)》和附表二《薪酬等级表(营销类)》。

第四章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对考核录用的新进员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按营销类或非营销类员工确定其岗位薪酬标准,在试用期内,按其岗位薪酬标准的80%计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按其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发放。

第十二条薪酬的调整

公司整体薪酬水平随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动和公司效益的变动适当进行调整;员工个人的薪酬水平要随岗位、职务及业绩的变动而作相应的调整。

一、薪酬调整分类

1、个别调整

员工岗位变动或升职、降职,则工资随岗位变化和级别变动而相应调整。

2、特别调整

公司对于给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以给予破格晋升职务或薪资等级的奖励;对于违规、违纪、违法,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降低职务和薪酬等级的处罚。

二、薪酬调整程序

由部门经理提议,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申报,经异动员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五章薪酬考核

第十一章员工薪酬考核

非营销类:各级员工考核指标由其直接上级制定(一般不低于10项,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岗位津贴为薪酬考核基数,每个员工都必须进行月度考核,由其直接上级进行100分制打分,职员由其主管进行考核,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部门经理(副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考核,副总理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共同考核(考核权重为3:7)(我公司的组织架构里总经理、董事长是同一人)。考核结果分(百分比)乘以岗位津贴基数即为考核后实发岗位津贴。连续三个月考核分60分以下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且不需要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营销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任务,每个月进行考核,员工按业绩目标任务完成百分比和绩效工资基数来计算实发绩效工资,任务完成百分之多少,绩效工资就发放百分之多少。连续半年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半年累计未完成半年目标总任务的50%的员工,公司可以予以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章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正常情况下的工资发放

公司月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至月末,于下月15日前发放。行政人事部按考勤统计和考核结果计算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补贴及其它福利,然后将工资表(附计算依据)交财务部核算每月每个员工的奖金及各种提成,工资表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交公司总经理签发。

工资发放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推迟。工资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

第十四条工资的扣减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要扣减工资:

1、请事假缺勤的;

2、超过带薪婚假、丧假、生育假规定时间缺勤的;

3、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的;

4、员工受到惩戒处分勒令停职期间的;

5、不按照公司指令进行工作的;员工过失罚款。

6、按公司规定的考核办法,不合格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公司考核规定扣减;

7、员工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依法要其赔偿,如需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赔偿费,按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收入的30%扣除,扣除的剩余工资不低于本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工资的代扣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从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

1、代扣代缴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代缴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工资的延期发放

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发放工资的,经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一个月左右发放工资(最长不得超过50天)。延期发放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员工。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20xx年9月28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6

入职手续

(一)证件必须经人事部门确认新进人员核准聘雇应依下之规定向公司人事部办妥下列手续方能入职:

1.个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张.

2.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持临时身份证者应在有效期内补交正本).

3.近期个人身体健康证(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

4.个人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入职人员必须填写入职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

(二)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人事部的培训,熟悉公司相关制度

1.新入职员工报到后,人事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之事项进行入厂培训.

2.人事资料建档:员工之人事资料由人事部门于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建妥人事资料并存档保存(包括电脑档案).

3.新员工之工作分配:员工报到后依上级主管之指派分发工作,由人事部将新员工介绍给所属部门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进行上岗前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变更)。

(三)晋升:公司全体员工晋升机会均等。

(四)试用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至3个月(特殊岗位例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表现突出者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期。

离职手续

(一)如果在试用期内无法适应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随时终止劳务关系。

(二)试用期满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领导核准后交接完毕方可离职。

(三)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交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由人事部转交公司领导审核并存档.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人员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证明其所有工作事项、物品移交完毕)后在门卫处等待,由财务部核实交接表无误后领取工资。

(五)所有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内食宿。

(六)特殊情况的离职人员,做特殊处理。

奖惩制度

奖励:对改善管理、提高品质质量有重大贡献者.严格控制成本、

对节约开支有显著贡献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卓有成效者.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检举违纪违规人员、揭发腐败行为者.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业绩突出者,对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由各部门主管提报,经公司领导评估后,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物质奖励、特别加薪或者晋升等不同形式的奖励。

处罚:对违反公司制度,将依据违纪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合并处分,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凡违反劳动纪律、住宿规定、就餐规定、门禁制度、安全卫生守则、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及有无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处以上款所列相应之一处罚。

投诉制度

公司任何员工都享有投诉的权利,投诉的方式为:

1.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处理或上交。

2.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至公司领导。

考勤制度

2.公司依据《劳动法》之规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班计时,作息时间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后为开始加班时间。

3.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依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

4.上班时间起至三分钟内(含)打卡视为正常出勤,超过三分钟则以迟到论处,迟到半小时内给予扣款10元处理,迟到半个小时以上以旷工处理,每月迟到四次,第五次起即视为旷工半日,以矿工半日处理.旷工一日扣除三天工资处罚。

5.有事请假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示并经主管批准将请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未经请假或主管未批准就擅自不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有突发急病或者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但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主管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补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

6.各部门主管每日必须将人员出勤异常情况及时报备至人事部,不得包庇或袒护,否则一律负连带责任从重处罚。

7.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每次以旷工半日处理。

8.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四天者以自动离职处理(未按离职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厂者也视为自动离职),不发薪资及补偿金,自动离职者需承担违约责任,因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代打工卡或托人代打卡者、弄虚作假、私自涂改考勤卡者一经查获予以除名处理。

10.如果因卡机故障未打卡者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卡,否则做未出勤处理.

11.人事部将不定期对工卡进行查核,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7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8、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委会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xxx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教务处主任批准;一天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委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xxx天、病假xxx天以上者扣发全部考勤奖;一学期事假累计xxx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考勤奖;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第三个月起,按社会发展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xxx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xxx%-xxx%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由学校校委会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善于创新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8、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8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担保书

一、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六、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一、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考核制度:

事业单位考核制度是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对其所属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而且一此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依据的制度。

二、工资制度:

工资是对劳动者进行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工资制度是有关工资形式,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原则、办法的总称。工资分配原则有一下四点:

1、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建立体现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机关的工资制度挂钩。

2、通过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津贴、奖励制度、是工作人员的报酬与实际贡献结合,克服平均主义。

3、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工作人员的工资,并能与企业相关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保持平衡。

4、对到边远地区及在脏、库、累、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要在工资政策上给予倾斜。还要建立地区津贴制度,理顺地区工资关系。

三、专业技术人眼职称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是具有明确责任,任职条件和任期,并具备专门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的人能担任的工作岗位。

四、培训制度:

培训是单位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在社会中的形象,使其成员通过学习和培训,在知识、技能和工作态度上得到改善、发展和完善的,有利于单位和社会发展,有利于个人成长的一项有计划,有目的和系统的活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历程

1994年人事部发布《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办法》初步规范我国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评定制度。

1995年的郑州会议拉开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序幕。

XX年6月中央办公厅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提出一系列指导建议,包括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推行聘用制度,建立推行岗位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指导以及发展规范人才市场等。

你,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科技、高等学校、文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建议。

XX年,国务院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为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

XX年人事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规定提出推行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同时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程序、聘用合同的内容、考核制度、解聘辞职制度以及委聘人员安置等作出规定,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

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人事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是为了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而制定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新亮点。

XX年,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在组建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尽快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争取条例早日出台。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态度、知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本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6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大专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为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3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所执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

□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外地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企业或机构;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项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3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任免

第一条各级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经理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进行职务加薪,其数额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部门经理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经理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五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中心总监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有关机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表明。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职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骄傲自满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发生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事情。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由部门经理签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加班,后由中心总监签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交接。

(二)三级以下人员交接。

第二条

《公司人员分类表》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三级以下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三级以下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资料名录。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三级以上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中心总监监交,三级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经理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中心总监核定。

第七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一、试用期、转正

(一)试用期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凡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可录用为合同制员工。

(三)试用期内,公司将对新员工进行在职培训。

(四)员工转正

试用合格的新员工,应填写《转正申请报告》,包括:(试用期工作总结,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公司的建议等),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事部门审核,须考核的人员,应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有关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转正期,合格者经人事部门批准后即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二、淘汰、辞退

(一)公司每月对全体员工进行月评,每个季度末对员工进行一次综合测评,对以下人员进行淘汰。

1、工作期间严重违规违纪者;

2、工作不尽心尽责,消极怠工者;

3、在员工中制造舆论,损害企业形象者。

(二)公司有权辞退有下列情形的人员:

1、辞退以下人员,应提前30天通知:

a、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者;

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辞退以下人员,无需事先通知:

a、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者;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e、法定的其它情形。

三、离职

(一)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1)、提前十五天(特殊岗位如:收银员、财务人员可适当缩短期限)上交《离职申请报告》,由离职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定后,公司总部员工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分店员工交人事课备案;

2)、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课批准后,领取并填写《离职手续办理表》;

3)、离职人员必须于离职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所有手续,逾期作自动离职处理;

4)、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离职后必须在三日内退还住房及房内公物;

5)、离职人员必须于离职后两个月内将本人的行政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走,逾期将按200元/月收取保管费;

(AdWords)6)、辞退人员需立即办理有关手续。

(二)薪资计算

1、离职人员按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后,薪资计算至该员工最后工作日;

2、作辞退处理的,有关部门应将赔款、罚款等情况在意见栏中注明;

3、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须扣除水电费;

4、如合同期未满,则须按合同规定赔偿有关费用。

(三)离职面谈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副主管级(含)以上人员面谈,其他人员由人事课安排面谈。

四、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程序

(一)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名,并经公司研究同意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文件,人力资源部进行任免;

(二)所有职务晋升都必须经过任前公示,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列为公示对象;

(三)所有提名的人选都必须有书面的申报考核材料;

(四)没有经过任前公示的,无审核、考核意见的或未经核准,而事先安排代理相应职务的,均视为无效;

(五)分店课长、主管级职务人选由各分店张榜公布,公司职能部门经理、副经理、科长职务人选和各分店店长、分店店长助理职务人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总部和分店张榜公布;员工可客观真实地反映拟任命人选的优秀和突出方面,也可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对任命人选进行检举和揭发。

五、职位晋升

当公司某管理层职位空缺时,公司向全体员工公布应聘条件,员工有优先获得该职位的机会。

(一)公司对空缺职位采取竞聘方式择优录用;

(二)参加竞聘的员工,需符合竞聘条件,填写《职位申请表》;

(三)竞聘采用积分制评分办法,主要考查学历,工作经验,面试、述职演说,绩效考核,专业知识考试等方面;

(四)竞聘上岗的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根据员工意愿可安排回原部门工作。

六、工资

(一)岗位技能工资

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工资、岗位津贴等其他津贴和非经营性补贴。

(二)岗位工资等级

员工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分店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当地的工资标准拟定,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三)抽调人员工资

就高不就低原则:现有工资高于新工资标准,工资维持不变;现有工资低于新工资标准,按新工资标准执行。

(四)工资定级办法

1、新入职人员的工资定级,按拟就任岗位,参照公司规定执行。

2、转正、调级在公司规定范围之内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超出规定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五)发薪办法及规定

1、公司员工薪资及各项加薪、补贴,视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而定。

2、公司对员工的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也应对本人的工资保密,不得公开或私下议论,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六)工资晋级

1、符合工资晋升条件的员工,应向其所在部门提交工作总结,并由部门责人签署意见。

2、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课对员工工作总结及部门签署意见进行核实、综合评估、业务测试后,在规定范围内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批,超出规定范围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分等级的岗位人员,工资晋级采取理论与实践双重考核的办法,合格后方予晋级。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摘要:

科技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将被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所代替。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是指采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来完善当今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

关键词:

档案管理;信息化;完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各个行业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也在逐年攀升,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成为了人事档案管理区域的发展趋势和结果。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艰巨而繁琐的系统性工程,它涉及到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只有提高和深化档案工作者对于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才能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建设出适应时代发展的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为我国的公共管理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和市场化经济体制的改革深入,传统人事档案管理的弊端和不足也逐渐凸显出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遇到了改革的机遇和挑战。

(一)档案内容不够精确。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各种人事流动也愈加频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与我们的个人生活工作是息息相关的,由于在最初的人事档案建设过程中的大意,导致了不少人事档案资料不齐全或千篇1律的结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失去了它反映真实情况的作用,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落后于社会的发展,面临着无法落实到个人的尴尬局面。

(二)管理方式的落后。在我国政治经济的改革过程中,许多的机构和单位都进行了重组建设,频繁的人事任免导致了人员流动性较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也变得繁琐。在不少事业单位或机构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方面,仍然采取的是手工记录方式,这显然与社会发展是脱节的。我国在经济、文化及其政治方面的发展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在公共管理体系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全面的完善我国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我国公民人事档案准确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二、建设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

建设出一个独立的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机构是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革新目标,是整合我国的人事档案资源和实现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途径。

(一)完善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完善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要严格要求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人事档案保管与保密制度》、《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人事档案转递制度》、《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等五个基本规章制度,让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加快步入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发展轨道的速度。

(二)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素质水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个以人为主的工作,档案工作的质量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档案工作者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素质水平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加强对档案工作者的政治教育,提高档案工作者的职业素养,才能使档案工作者在从事枯燥单一的档案工作时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减少档案工作的失误和差错,积极的去探索科学的工作方法,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迈向科学、实用的信息化时代。

(三)信息化的管理手段。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将信息化手段运用到人事档案管理中来,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目前,国外的人事档案大都已经使用了计算机系统来实现管理,国内也在不断发展之中,要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不仅要使用信息化的手段,还要注重人事档案管理的’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档案工作者的素质培养。

三、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是人事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但是新事物的发展过程往往是曲折向上的,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就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缺乏组织性。在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传统的工作方法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完全被信息化手段覆盖,缺乏总体的规划。缺乏总体规划也就意味着每个地区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是不同步的,这种没有组织性的局面为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设置了路障。

(二)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有待完善。人事档案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资料的采集,在有些单位中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基础差,且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了人事档案质量不高、档案的更新不及时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制约了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和普及。

(三)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受到挑战。

人事档案信息化主要是借助计算机系统来实现,但是在网络环境的影响下,人事档案信息的安全面临着威胁,其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由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不强,对于档案数据没有严格的审核和管理,缺乏相关的计算机安全知识,没有及时对档案数据采取安全保密工作,是威胁人事档案信息的最大因素。二是由于有些档案部门没有配备专业的计算机管理人员,没有在计算机系统中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使得人事档案信息处于危险状态。

(四)信息化人才匮乏。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对档案工作者的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实现信息化的管理过程中,必须要建设一支拥有信息化知识的档案管理队伍,不仅要有熟练的档案管理能力,还有掌握一些必要的自动化、网络化等现代科学技术。目前我国的档案管理系统中,虽然已经补充了一些掌握信息化技术的人才,但是档案管理队伍总体还是处于低水平位置的。信息化人才的严重匮乏,严重的阻碍了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和普及。

四、完善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善于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首先,要制定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划。一是要注重各部门间的密切协作,做到合理分工、各司其职,逐步的实现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二是要对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兼顾,使整项工作能够有计划的进行。

其次,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这是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档案管理部门要从经充分调查和研究的结果出发,借鉴国际上人事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人事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规范,为我国的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再次,由于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工作容易受到人为和网络所带来的安全威胁,所以档案管理部门要严格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信息做到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并在计算机系统中安装有效的防护软件,避免受到网络病毒的侵袭,确保人事档案信息的安全。

最后,要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的步伐,就必须配备一支既有熟练的人事档案管理能力,又掌握信息化技术的人才队伍。档案管理人员要深入的学习信息化知识,重点掌握自己管理区域内的技术知识,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应用能力,以良好的信息化技术来推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进程。

五、结语

人事档案管理是一种以社会信息为依托,服务于社会大众的工作。在信息化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人事档案管理也要实现向信息化的改革。只有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来发展人事档案管理,才能早日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①顾彩霞。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中的症结及解决途径[J]。黑龙江档案,20xx。2。

②刘思洋。从档案管理制度浅谈当代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xx。20。

③冯相茹。浅析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J]。中国科技纵横,20xx。16。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第一条协助总监组织、领导、管理人事系统工作,带领团队实践公司“德、忠、实、勤”的企业文化,并对分管的工作承担责任。

第二条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层的要求,协助总监编制、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科学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分配部门及岗位的职能、职责。

第三条协助总监组织、拟订公司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并组织全员学习和贯彻执行。

第四条负责组织公司岗位职责的编制,不断修订、完善部门和员工岗位职责;贯彻、落实、督导全体员工学习、掌握并履行好岗位职责。

第五条负责劳动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拟定公司劳动合同,并组织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协助总监完成人员招聘、录用、任免和调配,()做好人员招聘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负责优秀人才(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知名企业优秀人才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优秀管理人才)的招聘渠道开发与维护。

第八条负责公司员工人事档案、人事制度及其他人事管理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第九条负责执行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拟定年度、季度和月度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负责培训团队(教师团队、院校、机关、协会、会议等资源)和培训机构的组织、联络、建立和维护工作,提升员工培训质量和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负责公司各部门每月绩效与任务考核、季度考评和员工年度评定工作,向总监和公司领导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二条协助总监贯彻执行公司薪酬与福利管理制度,负责员工薪酬与福利的日常管理事务。

第十三条负责搞好考勤与薪酬、福利的核定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宣传、建设,组织员工宣誓,让每位员工将企业文化“牢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

第十五条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及离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公司廉政制度,清正廉洁,杜绝腐败。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机密。

第十八条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每周/月工作计划,负责检查、跟踪、反馈每项任务的执行情况,并按时提交考核意见,供总经理参考。

第十九条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学公正、准确透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考勤时间

(一)教师每周三午时进行上下班签到(退),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为:

午时签到:12:30-13:30

13:31-14:00为迟到,

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二)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教学系部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周一至周五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如下:

上午签到:8:40之前

8:41-9:10为迟到

9:11-11:40为旷工半天。

上午签退:11:40-12:10

午时签到:13:15-13:30

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轮休上班的教职工,上班期间按照相应岗位的考勤时间签到签退。夜间上班的.教职工增加一次夜班签到考勤,考勤时间为21:30-22:00

三、考勤地点

1.图书馆一楼大厅

2.坤元楼二楼大厅

3.尚德楼东侧门厅

4.南平房办公区西侧

全体教职工按照考勤信息采集时选定的考勤地点进行定点考勤。

四、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机是对教职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人脸识别考勤,必须本人亲自签到(退)。所有考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二)实行每一天四次签到(退)制度,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职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退视同旷工。

(三)严格执行病、事、婚、产、丧假、进修、公务出行等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制度,并按程序将请假条交组织人事处报备,请假条本部门需留存一份,作为核对考勤的凭证。教职工凡请假5天以内,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凡请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还需请假者,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轮休人员调班需提前出具调班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未出具调班说明或私自调班的,将以考勤记录为依据,缺勤视同旷工。

(五)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班车延误,或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导致上班延误,或因外来源理公务未能按时签到(退)的,须于当日将情景说明报组织人事处,否则以考勤机记录结果为准。

(六)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上班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上班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工作时间。由教职工本人自行选定哺乳时间,需提前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七)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和各类请假材料的汇总工作,及时提交本部门教职工的请假、出行证明材料,每月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表》(附件一),并于月底将考勤表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于每月月初将全体教职工考勤信息进行公示。各部门未能按时上报请假材料的,以考勤机的记录结果为准。

(八)因特殊原因,导致考勤机未能记录教职工当日考勤信息时,以当日监控录像为准。

(九)考勤机及其附属设备由资产管理处负责防护,防止被盗或故意损坏。凡故意破坏考勤机者,按破坏公物处理。

五、缺勤管理规定

(一)当月迟到一次不计算,迟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当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四次及以上的,扣发半月岗位津贴。

(二)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内的,每旷工半天扣罚一日日均工资,旷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发全部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旷工五天以上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资福利及补贴分配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版)》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____________厂组织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凡本厂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组长、副组长——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门(本厂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厂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十条本厂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厂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厂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厂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厂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厂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厂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工厂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订。

(九)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第三条本厂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

第四条工资结算办法

(一)计时工资结算办法

(二)计件工资结算办法

第五条前条工资标准所列特殊岗位、职务、工龄津贴无等级之分。

第六条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__日。

(二)员工工资每月__日发放。

第六条本厂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准。

第七条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节调迁

第一条本厂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二节出差

第一条本厂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节给假

第一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二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生产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注:产假系指已婚女性员工,未婚女性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四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厂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五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除事假不发薪水外,其余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发给基本工资的60%。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照发,且其治疗费用凭治疗单据全额报销。

第六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企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七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副总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总经理核准,超过三天层呈董事长核准。

(二)(副)部长、(副)主任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董事长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部长(主任)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节考核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月一次,应按《____________厂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条凡年度考核列A等者,经总经理报请董事会核准后发给特别年终奖金(数额由董事会商定,但不应少于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列B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之年终奖金,列C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终奖金、列D等者不发给年终奖金、列E等者予以辞退。

第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组长及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部长(主任)核定。

第二节奖惩

第一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厂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工厂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工厂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着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工厂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工厂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工厂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二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3、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4、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5、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工厂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工厂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11、在工厂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工厂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四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五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厂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本厂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

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厂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厂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本厂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厂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厂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训练

第一条本厂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训练。

第二条有关教育与训练,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本厂为教育与训练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本厂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各种教育与训练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程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呈请董事长核准修订之。

45 4193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