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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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标准、监测流程、培训人员等措施,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安全可靠,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如何有效落实这些措施呢?以下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护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需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需要冷藏销售的食品在运输、贮存、销售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2、冷链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食品进出必须建立专帐;

4、食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定型包装液体食品等在2℃—8℃条件下贮存;

5、食品保存期间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测量1次食品温度,记录检测结果;

6、冷链设备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整洁,电

7、销售食品时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

8、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

9、设立一个存放台帐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帐管理。

10、批发记录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申请经营乳制品的,增加以下内容)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制度保证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符合有关乳制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进货

1.进货时需向乳制品供应商索要加盖公章的有效证照资

质证明与相关乳制品的检验报告。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示。

2.不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

者标签残缺不清的,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二)运输

运输乳制品车辆必须有防尘、防蝇、防晒、防雨设施。

需冷藏的乳制品要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并有专人对运输车辆温度进行测量并做记录。配备必要的

保温设备,已保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乳制品安全的冷

藏、冷冻温度。

(三)贮存

乳制品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时要检查食品的质量、

卫生状况、

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乳制品名称、批号相符;

储藏乳制品应隔墙离地20公分,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根据乳制品存储要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库房,冷藏温度应当符合乳制品标签明示温度以及食品安全要求。仓库要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要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

(四)销售

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所销售乳制品的质量。对需要低温

保存的乳制品,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严禁销售变质、破损或者不符合乳制品质量安全国家

标准的乳制品。严禁销售的乳制品出现包装污迹、破损等影响顾客看清乳制品出厂日期、批号、特征、品种等情况。

2、需冷藏销售的乳制品必须放置在冷柜中。每日早中晚

分三次对低温乳制品所在的冷柜进行温度记录监控,由责任人填写《温度记录监控表》。

3、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履行不合格乳制品的更换、

退货等义务。

(五)退市

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

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乳制品,并记录追回情况。

对自行发现销售的乳制品有前款规定情况的,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并通知乳制品生产企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学问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方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学问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阅历,批判和嘉奖,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关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状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需有记录。

五、发觉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设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四周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修理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需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需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保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洁净卫生,经营食品必需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二、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三、 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刻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四、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状况等)进行公示。

食品选购管理制度

一、选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选购各类食品应留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选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选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选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特殊、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选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六、选购人员应记录选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留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一、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需认真做好上柜及仓储食品的经常性检查,如发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需立刻撤下柜台或清除出库,停止销售:

1. 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 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

3.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发觉其生产加工的原料、关心材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违反国家禁令或其生产工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对已经售出的严峻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需依据销售台帐立刻召回,并准时向工商部门报告和退还货款或进行赔偿。

四、对已经售出的严峻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在发觉后一个小时内营业场所公示,并选择能够掩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示,通知购货人立刻停止销售、使用,负责将该批产品召回并销毁。

五、不合格食品一经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场。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开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把握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把握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确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把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支配专人负责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二、将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禁乱倒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倒入工作场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废弃物应当实施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药店废弃物标识,洁净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散落。

五、禁止将废弃物交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六、建立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药店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状况,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废弃物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一、立刻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刻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二、准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刻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刻停止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县卫生应急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依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实行把握措施。

三、爱惜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爱惜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供应留洋食物。

四、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协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照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状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状况照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状况信息,造成严峻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诉处理规定

1、接到顾客投诉时,员工必需倾听,同时将顾客投诉的时间、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号码及投诉主题详细记录,并将相关信息准时反馈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投诉信息后,必需做好核实、分析,依据各种投诉性质和程度准时作出相应的处理方法,限期处理和回复。

3、将问题处理妥当后,须于2小时内反馈客户中心,以便跟进验证和回访顾客(回访时效在2个工作日内执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保健食品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保健食品许可证,无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保健食品流通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二、保健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5、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6、检查内容应包括保健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7、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8、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三、保健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2、采购保健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3、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4、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5、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保健食品。

6、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保健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四、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保健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3、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4、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五、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3、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4、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5、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6、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7、工作时严禁吸烟。

8、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9、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10、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11、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12、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13、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xxxxxxxx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xxxxxxxx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二条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培训目的:

(一)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积极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第四条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五条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第六条培训时间: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七、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八、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九、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十、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在幼儿园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机构,由园领导和后勤组长负责。这个机构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人员来管理食品卫生安全。

二、在幼儿园食堂开办之前,必须获得卫生局颁发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幼儿园食堂必须符合上级部门对食堂管理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定期进行体检,并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他们还应接受卫生知识的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工作之前,他们必须洗手消毒,戴上工作帽和口罩。

五、食品采购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食堂采购由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进行验收。禁止进入厨房的食品是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的食品。

(2)采购的原料必须是无害无毒的,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还必须遵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没有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信息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必须由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和点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必须明确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和发票必须与当天的菜单相符。

(5)食品原料必须按照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和防潮。加工熟食品时,必须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时,必须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每天要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和留样人员等信息。生熟砧板要分开放置,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要做到安全卫生。餐具和用具在使用后要及时清洗,使用前要进行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9)食堂必须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不能有积水和污物。垃圾桶必须随时盖好,并及时清理。还要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备全套消防设备。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煤气要每天进行小检查,每周进行大检查,使用后要及时拧紧开关。

六、饮水卫生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提供给幼儿的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2)由总务处负责,保健室监督,定期请专业人员对饮水机内部进行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员每天对幼儿的保暖桶和水杯进行消毒,严禁使用隔夜水。要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壶要上锁。

七、保健老师每天应认真进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有腹泻、皮肤发炎出脓等不适合工作的症状,应让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疗。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要将厨房的门锁好,工作时间内除非有特殊情况,不准离开厨房,保证厨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进入作案。

九、厨房仓库和储藏柜要及时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5、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证明等的复印件进行留存;

2、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3、查验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4、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5、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9、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10、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11、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12、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到货信息。食品到货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到货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贮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贮存地点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1、目的: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

2、职责: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3、管理办法:各责任产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和危险弃物分类存放和标识。

4、办公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和电池。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液、包装物。

5、质检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各办公区的废弃物由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安全管理员不定期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的监控。

6、办公、检验活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垃圾、办公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由专人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记录。

7、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

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

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

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7、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定义

a)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b)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3、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5、初次报告:尽可能清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6、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8、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为了进一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

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采购时问顺序进行登记(或粘贴)造册,确保查验证明文件真实有效,记录登记簿要保存两年以上。

2、认真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储存、销售的食品要及时检查和清理,对变质超过保质期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及时下架处理、停止销售做好退市记录。

3、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对食品标签的规定,依法规范标注散装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对食品经营场所、说备及设施的`规定:对经管环境和条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障卫生环境良好,防止食品污染。

5、保证不经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及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6、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信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和退货义务。

7、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的抽样检验工作。

8、对经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要积极召回,主动退市,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理机关报告。

9、积极接受工行政管理机关的日常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及消费者的监督。

10、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食品经营活动的其它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 目的

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确保与食品有直接接触的人员不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保证食品卫生与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员工健康管理

1、员工卫生知识培训与体检

公司每年统一组织一次体检,凡有可能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在职人员(包括生产部、品管部、研发部、销售部等直接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都必须参加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继续上岗。

凡患有细菌性痢疾或痢疾带菌者,伤寒或伤寒带菌者,病毒性肝炎或带毒者,活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有接触食品的人员,为健康状况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有可能与食品直接的工作,如原从事与食品直接接触工作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时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

2、工作过程中出现疾病或负伤的情况处理。

所有在工作中要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生病或受伤应及时向主管报告,由主管批假治疗。禁止带病带伤生产。

3、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保存

有可能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按部门、班组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每一在册有接触食品的生人员有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健康证明材料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毁。

按部门或班组建立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详细填写员的`健康状况,对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伤患的员工,还需注意处理措施。《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保存期为两年,超过保存期的可以销毁。

非生产检验人员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亦按部门建立好相应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健康证明材料可以是《健康证》以外的相关医疗部门发放的健康材料。

4、费用报销

凡在体检当月工作未满一年者,当期体检费用需从工资中扣除,工作满一年后,公司将全额无息退还。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体检费用由公司支付。 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 食品处理区应按照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置、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 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 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 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并且提供温水。

5、 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 用于加工、贮藏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的(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 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道具、砧板等公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 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地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 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食品库房应专用。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达到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要求,库房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及原料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和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备。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牛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七、冷冻设备定期化霜、除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

八、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可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首饰、涂指甲油、不穿不清洁工作衣帽上岗、不在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经营无关的事情。

五、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及综合考核。对德、能、勤、纪考核皆优者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综合考察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位或按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为保证餐饮食品卫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将手洗干净,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和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加工场所吸烟和磕瓜子等。

二、工作期间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三、操作加工时,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其原料。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四、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海产品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需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净。

七、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凡隔夜或隔餐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使用。

八、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执行。严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

45 4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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