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范例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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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维护学校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具体应急预案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行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或任何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应急小组各负责人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应急领导小组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向公安、消防、救护、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8、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二)、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领导或校长报告。
2、保卫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应当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学校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卫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要封锁大门。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拨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现场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当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三)、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和风管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保卫人员、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学校领导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幼儿园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魏澜(校长兼书记)
副组长:刘朝晖(德育分管副校长)
组员:金忠校(学校应急办主任)、陈燕锋(政教处副主任)、沈悦(大队辅导员)、毛晨蓉(政教主任助理)、张亚杰(心理辅导员)、李花(政教干事)及各年级组长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电话:6851199568514225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年6月―9月
1.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排查建档。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心理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年9月底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已发生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幼儿园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第三篇】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中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我校结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号的要求,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要求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现将有关治理活动应急预案制定如下: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中层干部班主任
二、主要领导职责:
一把手:负责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做总体安排。
副校长:负责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德育处:负责学校欺凌专项治理防治及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具体工作。
班主任: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及学生反应的情况的落实。
中层、德育处职员:负责校园学生活动场所的早晨、中午、晚上安全及巡视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校园。
各班主任:负责具体向学生讲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相关知识,并开展相关活动加大宣传和预防力度,负责每日班级安全情况,有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加强学生晨检,中午、晚上三个时间段的巡视及德育处职员的课间巡视落实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采取个人预防,学校预防,科技预防(学校有多个电子摄像)相结合的办法,沉着、科学、有效地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划方案《中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应急预案》。
四、落实防范措施
1、班主任要了解班级实际情况,有问题及时进行有效干预。如需要协助要求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天值班的中层干部。
2、每天三位值班教师要按时按岗巡视校园,发现苗头,及时处理。
3、借助电子设备,加强对校园多角度的监控,确保校园无欺凌事件的发生。
4、通过升旗讲话,校会,班会,公安人员的相关教育等方法,消除个别学生侥幸心理,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5、学校密切关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及时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教工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相关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预防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五、紧急情况应急处理
当学校发现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立即向德育处报告,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由德育处或值班中层负责对整个事件的应急处理。班主任做好相关情况的调查取证工作后及时通知家长,使其了解实际情况并协助进行教育。重大事件上报上级领导或行政部门。
幼儿园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认真落实贯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充分认识开展反校园欺凌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反校园欺凌意识,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分工与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警戒疏散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负责维稳和救助。
3、善后处理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学校安装好室内外监控录像装置,及时掌握和保存校内外动态。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摸排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成立值日教师工作队伍,加强校园值班巡逻,落实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管理责任制。
7、建立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四、处理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事件发生后,在场知情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家长)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向班主任或值日领导报告。班主任和值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况后,立即通知副组长和各工作组组长启动应急预案。
(二)处置与救助
欺凌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对现场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保护现场,保存物证,并根据事件性质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保护与维稳
应急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维持秩序,疏散师生,监控案情,关注事态发展,作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统一口径,将影响减到最小。
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告与通报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处理进度,并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视情况通知受伤者和责任人的家长或家属。
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随意传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实。
(五)事件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置工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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