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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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第一篇】

近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印发施行,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4月28日,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了《规定》,集体学习后,我又进行了认真通读与学习,对从严治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整体突出“严”字当头

《规定》第四条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应当遵循原则,整体突出一个“严”字。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的颁布、实施以及一系列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的公布、处理,痛批“四风”与“四风”蔓延态势的有效遏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起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查处腐败分子,坚持“苍蝇”、“老虎”一齐打,证明了以***同志为总***的党中央“严”字当头的治党风格。

二、从严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

《规定》第五条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只有从严管党治党,才能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对我们这样一个有八千五百多万党员、在十三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总***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三、需要不断提升潜力素质

“打铁还需自身硬”务必掌握过硬的本领。随着生活阅历和工作实践的积累,对自己的要求也要不断提高,不能因为工作和生活的“安稳”就放松警惕、降低要求,要时刻持续用心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状态,不松懈、不懈怠,不断提升工作素养和处理具体问题的潜力。有了潜力,就有了做事的“底气”,有了前进的自信。坚定了信心,就能更加从容地应对遇到的风雨、困难和挑战。

五、端正工作作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工作作风上,务必发条紧绷、警钟长鸣,要端正工作态度,增进对工作的感情,在工作中充分向支部每位共产党人学习,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勇气和更高的热情,时刻持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踏踏实实为民服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第二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组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下面,我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就落实主体责任谈一下我的一些思考和想法。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就我们国土系统而言,治党不严的问题还存在,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党组和班子成员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组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国土资源系统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局党组细致研究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逐级传导压力,强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基层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除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外,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

(二)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两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些单位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学习不深,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三)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单位负责同志抓主体责任落实、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责任追究不痒不痛,局纪检组要充分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我们要结合实际运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等多种惩处方式,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今天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请你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细节!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第四篇】

(一)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第五篇】

**区委、**区纪委:

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中心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分工,明确责任制。党委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并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别落实给党政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形成了上下贯通,逐级负责,横向到每个科室、窗口,纵向到每个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责任网络。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思想教育,努力提高中心人员政治觉悟。制定了学习方案和计划,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争做合格党员和服务群众的先锋。今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并组织召开旁听会,组织干部党员学习48次,各支部每季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带头给党员讲党课。邀请了区委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区纪委常委金海玲同志作题为《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的辅导报告,工作人员深受启发和教育,进一步树立了爱国主义观念,增强了凝聚力和党性观念。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准则》《条例》,组织开展了“思廉日”活动,结合身边的党内违纪案件及我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选择性地开展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同时做好廉政风险干预系统短信干预等,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的安排部署。通过召开中心党委会、机关干部大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把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四)健全机制,完善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先争优、作风建设等活动,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了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防患于未然。1.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2.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中心全年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廉政教育日制度,开展党员干部党风廉政专题集中教育,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增强党性修养。3.与各支部及机关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并予以公示,与党支部考核评先,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4.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财物采购和管理规范。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规定,并规范家属亲眷的行为。6.各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了支部凝聚力,丰富了党内生活

(五)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与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三是考核与评比相结合,严格按照自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三个步骤对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红旗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二、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要求,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抓好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体干部、特别是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各自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主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的全年工作考核中,确保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不滥用权力,不乱花公款。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精简会议和文件、财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整改了区委巡察组、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巡察和检查出来的问题,做到不掩盖、不回避、不迁就,确保巡察效果。

(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勤政务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执行“五个一”制度,及时听取分管科室的工作汇报并研究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够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同时注重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言传身教,带动周围的同志照章办事,不越轨,不犯纪。

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年,中心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廉政文化宣传氛围不够浓厚。虽然平时加强廉政文化宣传,但宣传方式不够灵活,宣传力度还不够。

整改措施:强化廉政文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继续加大党风廉政知识宣传、宣讲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廉政知识竞赛、网络宣传廉政故事、增加廉政标语等形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宣传,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激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廉政监督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政舆论氛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深入扎实的开展,取得更大成效。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由于窗口单位工作的特殊性,有些党员干部忙于工作事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是抓学习。积极组织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写好学习读书笔记,并经常组织交流研讨,以此推动干部思想认识的提高。二是抓教育。今年以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心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三是学典型。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

四、**年主要工作思路

**年,我们将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克服和完善,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查缺补漏,认真总结,迎难而上,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加强宣传。多渠道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宣传力度,大力表彰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氛围,使党风廉政思想深入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心中。

(二)加强学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不断增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作风转变,突出抓好工作效能的提升,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前,把对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完善制度抓好落实。不断充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严格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

(五)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的业务工作一起落实到位;二是继续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制度;三是继续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拓宽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做到公开透明;四是不断完善和充实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抓住“一把手”工程不放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五是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防微杜渐,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认识。通过学习教育,使每位同志进一步增强党性,切实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从而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第六篇】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责任落实

第十条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监督追责

第十九条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三)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第七篇】

根据市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的通知》(XX党委﹝2017﹞72号)文件要求,下面我将XX分公司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领导责任

1、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规划

为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我县分公司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树立起不做好从严治党工作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年初,我县分公司召开了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严格执行党内各项监督制度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和要求,按照市公司部署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参加支部书记、纪委书记述职述廉约谈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目前公司内部未出现需质询的事项和问题。

3、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第一,强化监督机制。强化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和纪委委员监督责任,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追究内容、追究标准、追究形式。第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锤炼,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制度。第三,强化廉洁意识。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下发各类廉洁过节通知10余次。

(二)教育责任

1、列入会议内容,提高从严治党意识

2017年以来,我县分公司共组织集中学习研讨4次,总时长8个小时,学习中涵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内容,提高领导人员从严治党意识。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为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前期成果,我县分公司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常态、发挥长效。同时为提高党支部学习质量,还制定了《2017年XX县分公司党支部2017年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3、积极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长效机制

根据集团公司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和省公司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党支部深入开展整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专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两次研讨会、在支部书记与每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实现100%谈心谈话,对照文件中的七个问题一一进行剖析整改,并撰写了活动的心得体会,使公司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明显提高。

(三)管理责任

1、遵守规定,反对“四风”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通报力度,密切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要求及省、市公司安排部署,构建深化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一是坚持标准。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两学一做”:学党章,学党规,做合格党员。二是完善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选人用人标准相结合,组织考察推荐与竞聘选聘有机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干部标准要求加强人才管理。

3、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一是加强对员工的绩效结果应用,将员工的绩效、工作能力、长处、责任心、个人意愿做为岗位调整的维度,实现了竞争选聘竞聘与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有机统一,促使干部员工队伍素质和结构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凡是提拔、重用的都要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四)示范责任

1、坚持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通过“三会一课”、党的十九大专题活动,认真学习了党章党规党纪、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时刻以一名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在工作和生活上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在政治上做明白人,在生活上做廉洁人,在工作上做带头人。

2、坚持廉洁自律,保持民主作风

认真履行好职责,当好党建带头人。在工作中,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带头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循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慎重决策求实效。

3、建立健全机制,落实廉政责任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总体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的同时,把加强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贯彻到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中,把责任落到实处。

(五)发展责任

1、及时了解市场及竞争对手信息

及时了解同行业产品市场变化情况,定期向公司提供所辖区域的市场状况信息,为公司的总体布局提供可靠的依据。

2、以生产经营为首要任务

担当发展第一责任,集中精力投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带领XX团队攻坚克难、积极应对业务发展、市场竞争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我县分公司年度KPI指标全面完成,推动XX移动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落实两个责任还有待加强

一是主体责任在落实考核中细化不够,考核标准不够具体,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二是监督执纪力度有待加强,暂未形成常态化。

(二)标准化建设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尽管标准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但是在党员责任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未真正落实。二是党员教育活动的形式较单一。

(三)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仍存在差距

一是思想上认识不够,通过学习,党建意识有所提升,但更多地还是停留在规定动作上,在自我学习方面力度还有欠缺。二是方法上创新不够,在寻找抓党建与抓发展的最佳结合点上有所欠缺。

三、2018年党建工作思路

(一)强化理论学习,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的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党纪党规等。二是加强集中研讨会的学习,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强化思想建党。三是加强学习方式创新,注重学习氛围营造,注重理论水平提升,注重用学习成果引领发展推进工作,用工作业绩检验学习效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深刻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树立起不做好从严治党工作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二是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积极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阅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强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坚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研究部署生产经营工作时,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三)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以加强学习教育为基础,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常怀律己之心,绝不能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坚持以履行职能为重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坚持以率先垂范为途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认真学习的表率、严于律己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敢于坚持原则的表率。

(四)着力抓好党建标准化建设,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

严格按照市公司下发的党建标准化工作模板来规范、完善我县党支部党建工作,规范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员管理,不断推进党建工作模式标准化、工作程序规范化、工作内容科学化。

(五)加强党建工作与生产发展相融合,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发展同发展

将“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观念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中,做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中实施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队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党建党建工作与生产发展同发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第八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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