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新版整理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应明确借阅流程、书籍分类、归还时间及责任,确保书籍安全与整洁,培养学生阅读习惯,促进知识分享与交流。下面整理的优秀范文,供您参考学习之用。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1篇】
一、每日按时向师生开放,满足师生的要求。
二、凡本校师生到图书室阅览或借阅书刊,须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必须遵守“图书室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
三、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四、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对图书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五、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六、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
七、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八、密切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2篇】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图书借阅规定:【第3篇】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4篇】
1、图书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规范图书管理。图书室应当建有规范的图书帐册;所有图书、杂志上均应盖有公章,贴有标签,严格按有关规定规范编号、分类存放;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定期开展清点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及时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要时刻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和避光环境,注意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
5、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
6、爱护图书,损坏要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的。图书,如有遗失,视其情节按照赔偿制度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7、管理员每学期末汇总图书室总体情况向校长室汇报,自觉接受学校督察;负责图书赔偿的收缴工作,并向总务处汇报;因管理疏忽造成损失的,由管理员本人负责所有赔偿;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同时扣除“教师发展评价”考核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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