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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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

一、施工安全控制的程序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控制方针,确定安全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是减少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具体可包括:a)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b)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c)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等。

2、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有效地实施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5、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二、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必须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才可开工。

2、总承包单位和每一个分包单位都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上岗。

4、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检。

6、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7、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8、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9、施工机械(特别是现场安设的起重设备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1、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尽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危险源。

3、如果是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应努力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

4、在条件允许时,应使工作适合于人。

5、应尽可能利用技术进步和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来改善安全控制措施。

6、应考虑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7、应将技术管理和程序控制结合起来,有效开展预防活动。应有可行的、有效的应急预案。

8、作为最终手段,还应考虑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篇】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及荣乌高速LJSG—1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管理。

一、基本规定

极贯彻和宣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负责贯彻实施确保安全生产。

协助项目部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监督检查项目施工队伍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安全科负责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各级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帐及安全管理资料的建立和归档工作。

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身份基本信息收集、归档,临时暂住证的办理工作。

2、确保公司相关安全生产资质、全员人员保险有效性。

3、根据安全标准化指南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依据施工进度情况实时进行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并进行相关资料备案管理。

4、根据安全标准化指南及总监办先关文件要求,在特殊季节、特殊施工环境等实时进行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工作,并进行相关资料备案管理。

5、根据施工动态实时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纵向延伸到施工班组全体作业人员,重点做好现场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并进行相关资料备案管理。

6、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贯穿施工过程,分层次、分岗位、分工种实施;对“三类人员”、特殊作业工种、特殊作业环境、转岗换岗等作业人员按年度培计划进行安全课时教育培训,培训情况计入个人档案;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

7、根据年度安全计划、及现场特殊施工环境、特殊季节,及时做好相关应急演练工作,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进行相关资料备案管理。

8、根据“一机一档”对现场特种机械设备(龙门吊、搅拌站等)相关合格证件、检验、维修、保养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9、对火工品安全管理,做好进出、库台账管理归档、备案工作。

10、对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人员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安全管理领取、发放统计工作;协同合同计划科做好专项安全费用计量相关费用清单、审批资料准备工作。

三、现场安全检查管理

1、安全检查

日常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生活区)临时用电、隧道二衬施工、挖孔桩及现场临边安全防护、高空作业安全施工、火工品使用管理、施工机械、人员有无违规操作等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综合安全检查:对全线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处理(每月不少于两次)。

2、安全隐患整改

对于在日常安全检查及综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不能立即整改的,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对施工对负责人及现场工长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安全整改,并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回复,留存先关资料;对未及时进行整改的根据项目部规定下发红头文件进行通报批评。

根据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和使用相关要求,对工程项目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使用管理有监督、检查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有权检查、监督管理作业人员“三宝”使用情况,监督其是否符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发现问题责令其改正。

3、安全标准化建设、文明环保施工

根据标准化建设要求,对项目部、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安全警示标识、临时用电情况、现场环境保护等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检查规定

认真执行各项法规、标准,制止违章,对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章施工、违章作业,有权下令停止施工,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对违反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者,经说服无效,可进行批评教育或罚款。在安全工作中享有按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及罚款权;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3、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4、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5、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8、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9、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10、各部门应当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1、标识管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2、申报登记制度

(1)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向安全环保部进行申报登记。

(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

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人、财、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每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

2、医院每周召开医院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每月末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3、医院每月科主任例会时要布置有关安全工作,科主任要汇报安全情况。

4、医院各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各科主任组织本科室职工学习贯彻医院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等。并结合本科室特点加强安全工作方面的'教育。

5、每月初第一周,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医院要坚持在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有人员、时间安排。

7、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全院安全教育大会。

8、医院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医院要抓住时机,结合实例,及时召开大会,对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9、每年举行一次全院性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团结新村派出所来院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10、根据医院阶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院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11、每年召开各科室主任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科主任做好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12、每年末,医院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

13、以上各项会议都要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五篇】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为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强化各类监控措施落实,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3定义

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臵、设计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臵、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

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 职责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安全巡检保卫部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对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按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安全巡检保卫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建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工作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车间主任直接对所辖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安全巡检保卫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

安全巡检保卫部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专业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达至相关从业人员。

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负责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的演练。

安全巡检保卫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 工作程序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

根据GB 18218-20xx《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的汽油、溶剂油、原油、液化石油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

安全巡检保卫部组织相应的生产车间,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根据计算结果,按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评估人员应具有相应能力,应安排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进行。

安全巡检保卫部每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并由相应机构出具符合规定的评估报告: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臵、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臵,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臵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臵;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臵装臵。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四)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规定的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臵、重点部位分包的责任人,承包人定期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臵办法。

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培训教育、公告栏等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

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应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重大危险源现场处臵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臵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臵、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出现规定所列情形之一时,要及时更新档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相关记录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与基本特征表

重大危险源档案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六篇】

制氧站、输氧管道属于重点防火保卫部位,为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禁火区的安全生产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点防火部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均为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严禁在制氧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五条严禁任何机动车辆进站。

第六条制氧站消防道路、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堵塞。

第七条输送压缩、液化气体和液体的管道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第八条严格执行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第九条加强值班、巡检工作,严守岗位,不脱岗、漏岗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用电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及保险装置。

第十一条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要做到定时、定期、定人检查,对用电方面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或电加热器采暖。

第十三条在禁火区内检修,凡能拆卸下来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物应事先拆下,拿到非禁火区去动火,凡能用其他方法切割连接的尽可能用其他方法代替,避免动火。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动火证办理审批、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制氧站职工当班必须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织品严禁穿着入站。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教育,职工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十七条新工人要经过防火知识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岗作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要进行消防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制氧站、输氧管道要划分放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十九条除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外,制氧管线、工艺管道任何检修不能搭接接地回路,乱搭乱割。

第二十条凡在制氧生产区内,严禁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七篇】

1、根据xxx风电场及《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xxx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安全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项目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组织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项目部员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x局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

6、项目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机动车辆的大、中修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组织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安全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项目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查、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审查,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

8、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项目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

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

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

13、项目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14、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15、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为驾驶员岗位,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考评合格备案的驾驶员。项目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驾驶员,如项目部需要使用驾驶员,应与分局人力资源部联系,并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聘用;未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未经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的,私自聘用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项目部领导承担责任。

16、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调配上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上报名单备案,以便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管理。

17、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教育驾驶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

1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档案,对不适宜安全驾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19、车辆驾驶员应按所持证照规定的驾驶车辆范围进行驾车,从事客车驾驶和临时性使用平板车替代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大客车驾驶执照,并满足安全驾驶的能力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0、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车时,应对驾驶人员精神状况进行了解,合理安排,严禁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驾驶带故障车辆。

21、未经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岗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于他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2、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并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严禁逃逸事故现场。立即上报水电x局安装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进行事故处理或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3、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修复,同时,对车辆损坏的部位进行拍照,以便事后进行理赔。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员受伤,在事故处理时伤者必须提供治疗终结的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

25、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后,须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辆定损书、保险公司现场勘察书、车辆损坏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员受伤,必须提供治疗终结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如受伤较重的,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备以上资料,由分局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7、对交通肇事驾驶员的处罚:

(1)一年内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都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

(2)由于酒后驾驶或严重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现场),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同时负有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60%、40%、30%、20%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在收到文件15日内由事故单位垫付一次性上缴到分局财务部。

(4)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且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一年内不得驾驶小车(含皮卡)。

2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车辆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作为检查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发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

29、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正常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进行处理结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在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处理的情况下,由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结案,根据事故性质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30、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处罚通则》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车辆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和场内道路安全状况。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八篇】

1、卧室要空气流通、宽松,不阴暗潮湿,安全无噪音。

2、为幼儿适宜的睡床、被褥、枕头。

3、中大班幼儿上床后自己摊好被子,小班幼儿由教师事先摊好被子,不用被子蒙头,各种姿势都能够。

4、对睡高低床的幼儿要注意安全,离窗户的床头尤其要注意安装栏杆,防止幼儿坠落。吊扇下不摆放高低床。靠墙的床附近不能有电源插座或开关。

5、幼儿起床后,保教人员要检查幼儿是否穿戴整齐,观察幼儿的'精神、情绪、面色等是否有异常。

6、保育员负责整理床铺、卷好窗帘、开窗通风。

7、对睡眠中发生的异常状况,如发热、哮喘、流鼻血等要及时通知保健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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