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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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的制度范文1

关键词社保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思路

社保是国家实施的惠及弱势群体的福利制度,对改善弱势群体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而社保档案管理是社保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建立与完善社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使得政府相关部门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企业生产运营中打破了终身聘用模式,增加企业工作人员流动性的同时,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人员的失业。为保障社会稳定,这些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需由政府承担,因此需建立与完善社保档案管理制度,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解决失业人员生活问题。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涵盖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保险四个层面,尤其社会保险极其重要,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可有效解决失业人员生活保障问题、老龄化问题、医疗问题。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构建与完善社保档案管理制度,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当前社保档案管理现状

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社保部门在社保档案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档案管理不够重视。部分社保管理部门对社保档案管理工作意义认识不充分、不深刻,缺乏一定的管理意识,未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同时,缺乏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支撑,导致档案管理工作随意性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另外,部分地区的社保档案管理未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而是由其他人员临时负责档案管理,由于缺乏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导致档案管理工作出现较多问题。

(二)档案管理不够系统。当前我国社保档案管理部门较多,职权划分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系统性,给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阻碍。例如,社会保障中心负责管理保险资料、医疗资料、养老资料等,而民政部门负责对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较为分散,严重影响办事效率,尤其需要借助社保证办理其他业务的公民,往往多次往返管理部门之间,甚至还会遭遇“踢皮球”的不良状况。

(三)档案管理不够透明。受传统管理观念影响,我国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存在保密问题,公民无法查阅相关文件,有时即便能够查询也受到较多限制,档案管理工作这种不透明性,严重影响参保人员的积极性,给社保体系的长远、健康发展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同时,当前信息技术发展迅速,借助信息技术提高社保档案的共享性能充分挖掘其应用价值,然而社保管理部门认为社保信息并非属于公共资源,不注重与其他单位的信息共享。另外,部分社保档案管理人员信息专业水平不高,仅会一些简单的计算机操作,高素质人才较为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保档案共享的实现。

三、建立与完善社保管理制度的思路

针对社保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职能部门应加强认识,立足档案管理具体实际,认真分析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寻找建立与完善社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思路,不断提高社保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与质量,为促进我国社保体系进一步完善贡献应有力量。

(一)深化社保档案管理意识。社保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需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尤其应注重社保档案管理意识的进一步深化,使职能部门及档案管理人员提高思想认识与觉悟。首先,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宣传。社保档案主管部门应认真贯彻国家社保相关政策、方针,结合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状况,做好档案管理宣传工作,定期组织社保档案管理主要负责人召开宣传工作会议。一方面,认真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社保档案管理要求,要求各负责人对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另一方面,鼓励、动员各负责人定期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教育活动,为广大档案管理人员讲解社保档案管理的意义及重要性,提高其思想觉悟及工作责任心,依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其次,做好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科学部署。社保档案管理是一个长期工作,为确保档案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应有职责,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科学部署,既要制定明确的开展目标,又要制定完善的实施计划,确保档案管理细节工作的认真落实。最后,积极开展社保档案管理抽查工作。职能部门应定期抽查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优化方案。

(二)构建统一档案管理机构。为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办事环节,国家职能部门应注重构建统一的社保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社保档案管理职权,不断完善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弊端。一方面,做好社保档案管理调研工作,搜集社保档案管理相关信息,从长远角度对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加以科学规划,成立专门的社保档案管理部门,避免职权分散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针对当前社保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向社会征集良好的解决方案,集思广益,认真分析征集的意见,并成立专家组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分析、论证,吸取可取之处,通过试点总结成功经验,而后逐步在全社会推广,改善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不足。另外,加强社保档案管理人员责任意识的培养。职能部门做好社保档案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培养,定期选举出先进的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及精神奖励,以肯定其在社保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优秀表现,提高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在部门开展学习先进的活动,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促进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推进社保体系法制建设。为充分发挥社保体系作用,为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支撑,国家职能部门应加快推进社保体系法制建设,立足“以人为本”思想,切实“为人民服务”。首先,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职能部门应将社保体系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注重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出台针对性法律法规,弥补现有社保制度存在的不足,为社保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其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其次,加强执法力度。在完善法律法规前提下,要求社保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避免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出现违法违章行为。同时,职能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工作的查处,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促使社保档案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最后,做好总结与分析。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法律建设中难免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国家职能部门应加强法制建设工作的总结与分析,认真分析辖区内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状况,尤其认真听取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的汇报,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协调相关资源,为社保工作尤其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构建全国联网管理系统。当前我国信息技术发展迅速,职能部门应注重利用信息技术构建全国联网社保档案管理系统,提高社保档案管理工作效率。首先,加大联网硬件设施投入。国家职能部门应增加在社保联网硬件设施方面的投入,尤其应拨付专门款项支持各级社保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社保管理部门信息化水平。其次,提高社保档案管理工作透明度。社保档案管理各级部门应在遵守国家相关规范基础上,加大社保档案管理工作透明度,尤其应向外界提供可查询平台,使更多的人了解自身的参保情况。同时,借助网络技术实现与其他部门信息的共享,防止人们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辗转多个部门,尽最大努力为人们提供服务,提高参保人员的积极性。最后,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信息化水平。当前形势下,为提高社保档案管理水平,职能部门应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社保管理人员信息化水平。一方面,加强在职档案管理人员信息化知识培训。根据社保档案管理状况,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信息化知识,使其了解相关操作软件使用方法及工作原理,做好社保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另一方面,面向社会及各大高校招聘掌握档案管理及信息技g的高素质人才,并通过提高待遇及福利条件,将其留在社保档案管理部门,不断提高整个社保档案管理队伍水平,为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结语

随着我国社保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保档案管理工作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本文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对社保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进行探讨,得出以下结论:一是社保档案管理对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因此,职能部门应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社保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与落实国家职能部门的政策方针。二是职能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分析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积极寻找完善与建立社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策略,不断提高社保档案管理水平与质量。

参考文献

[1]尚立冬。社保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办公室业务,2016(18):154.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2

档案行政管理体制包括若干环节、要素,完善档案行政管理体制要做的工作也是多方面的,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文仅从档案法制的协调、统一这一角度,阐述对档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些看法。

一、档案法制冲突、抵触的现象及原因

法规的不协调、不一致现象,在我国相当普遍,已成为困扰法制建设的一个严重问题,不少行政规章政出多门,缺乏统一性,一些规章甚至与法律法规冲突或不协调,使公众和企业无所适从。

档案法规也同样如此,一些部门制定有关档案工作的行政规章,站在本部门的角度看待档案工作,按照自己的要求制定档案工作管理规范、办法,从而产生与档案法律法规不协调的现象。至于各种规范性行政文件,这种现象就更突出了,很多行政管理部门从自己的业务工作出发,对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而不少具体管理要求实际上已超越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业务管理规范的范围,违背了业务规范的原则。特别是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行业、专业、系统具体业务考核、验收工作中,设立超越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的要求,从而造成档案管理的混乱、无序,影响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听到不少这样的反映,为了应付某项检查、验收,基层单位的档案常常要按该行业的要求重新进行整理,或者另行整理一套,造成大量文件的重复,许多不该归档的文件材料也进入档案,甚至有文必档;按照该条线的要求,自行划定保管期限。显然,这是对档案业务建设规范的擅自超越,严格讲,这是违反《档案法》的规定的。《档案法》第三章第十条明确了“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由此可见,作为非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本无权设定档案的归档范围。

分析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首先是相当多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本位主义思想严重,过分强调部门利益,在对档案工作提出要求时,往往只考虑本部门工作方便,从而把该部门的档案工作游离于整个档案工作之外。尽管其主观上是加大了对档案工作开展的督促力度,把档案工作列入了多方面工作的考核要求。但结果影响了档案工作的统一、协调,割裂档案资源的内在联系,不利于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

其次是档案法制意识淡薄。政府各个部门应该是依法行政的主体,从理论上讲,应该是法制意识比较强的部门。但事实上,政府部门不依法行政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这主要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依权行政,行人治而非法治,“红头文件”可以不遵循法律法规。一些部门的法制意识还很淡薄,档案法制意识就更差了。为了协调、统一档案行政规章,《档案法》实施办法作了明确,“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档案事务的主动性不够,宣传工作不到位,满足于在本系统学好有关法律法规。对于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内容,以及贯彻落实情况,宣传监督不力;更有甚者,有些违背档案法规、行政规章的规范性文件竟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这就更令人担心了。它起码说明了我们不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档案法规的掌握还不是很透彻、很全面的,执行得也不严格。有时,在联合发文时即使觉得有些内容不够妥当,也会认为人家重视档案工作,我们要积极支持、配合,不能打击人家工作的积极性。殊不知,这样一来却是好心办错事,自觉不自觉地知法违法。

二、档案法制不一致的后果

档案法规、规章及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相互冲突、抵触,对档案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会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高效有序运行起到阻碍作用。

1. 不一致的规范,多头要求,使基层单位无所适从。开展档案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规章、规范显然是最具权威性的,也是各单位应该遵照执行的。但是,要做好其他方面工作,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验收认证,却又使得基层单位不得不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相当多的考核验收都要求有完备的档案资料,这本是好事,问题是不少要求偏离了档案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标准、规范,另行其事,单独设立标准。如果仅仅是作为基层单位的内部资料考查倒也罢了,可若干部门却将其列入档案序列,与原有档案并存。这就使得基层单位很矛盾。有很多单位只得另起炉灶,重新整理一套档案,从单位原有档案中复印一部分文件,再收入大量无须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应付检查。

2. 有关主管部门随意扩大档案的归档范围,大量提升档案保管期限,造成了有文必档、重复归档,加重了基层单位的负担。

3. 从对整个档案资源的管理上看,容易造成档案资源管理的混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统管全国档案资源,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相应地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资源,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资源管理体系有利于国家对档案资源的管理、监控,便于从整体上发挥其作用,而规章规范的不一致,打乱了这一体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

4. 法规、规章的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使人们对档案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产生怀疑,进而影响档案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贯彻实施。由于这些有悖于档案基本法律法规的各种规章、规范的存在,搅乱了人们的认识,一般人根本无从分辨,从根本上动摇了人们的法制信念。这不仅会对档案工作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还会使人们对政府的管理机制、能力产生怀疑。加入WTO后,这种状况必须有根本性改变。

三、协调统一档案法制的途径

协调统一档案法制,可以从多方面入手做工作。就法律、法规这一层面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已有了明确规定。《立法法》对法律冲突问题设计了三种解决机制,一是明确了五个法律适用规则;二是规定了备案审查制定,主要实行被动审查;三是规定了对冲突法规的裁决和改变与撤销制度。

对于各种行政规章、规范而言,《档案法实施办法》也已有明确规定,各部门制定具体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需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这为这一层面的规章、制度设立了协调统一机制。

如何有效地落实各种协调机制,是我们统一档案法制的关键。

1.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行使好自己的权利,严格审查把关,特别是对一些与档案部门合发的规范性文件更要仔细斟酌,防止冲突情况的发生。这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了。首先,档案法制工作人员的素质要进一步提高,对档案的基本法律、法规要相当熟悉,而且要能吃透其精神,把握精髓,深刻理解,这样才能从法制的一致性角度来审视各种相关规章、规范。其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管理手段要进一步完善,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提高信息化程度,完备检索途径,及时全面掌握各种法制信息。第三、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内部要有一定的制约机制,档案行政人员的法制意识要进一步提高,严格依法行政,已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审查或同意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发生与现行其他效力更高的法规相冲突的情况,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

关键词人事档案;管理;探讨

一、人事档案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对档案的重视程度不够。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人包括部分领导干部对档案工作的认识都存在一些误区,认为档案工作就是抄抄写写、保管的事务性工作,不是单位的主要工作,不能给单位创造经济效益,只要“守好摊”,不丢失,不泄密,能应付外调、查档就行了。这表明一些人对档案工作缺乏了解,忽视档案工作,这种轻视档案工作的思想已无法适应现在的管理需求。

2. 人事档案交接手续不严密,重视不够。档案管理人员大多不是专职的,所以在离岗或调动工作时,移交档案、手续不按程序办理,该检查的不检查,该清理的不清理,该签字的不签字,导致档案数量、材料等问题责任不明、界限不清。甚至有人认为,档案交接只是一串钥匙的问题,使得人事档案交接工作前后脱节,出现人事档案管理硬件设施不完善、档案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等现象。

3. 管理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落后。大部分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档案知识培训,对档案的重要性、管档要求,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装订等业务不太了解,档案收集意识淡薄。而且大多数档案管理人员身兼数职,对档案工作精力投入不足。一些归档的材料还不够真实准确,归档材料未能及时、准确地得到补充,使存档的材料不能真实地反映本人现实情况,导致人事档案的不完整。

4. 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重要性宣传不到位。一是档案管理人员对人事档案的重要性未进行广泛宣传,使得本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中缺少的材料不能及时补充、完善、更新;二是人事档案管理基本上是兼管,属于非专业人员管理。由于受专业和时间限制,档案管理人员也不能及时地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新知识、新技术。

5. 档案管理人员对人事档案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只要有一份好工作就行了,档案可有可无。对个人档案采取忽视的态度,有些人连自己的人事档案在哪里都不清楚,甚至有人认为自己的档案不应在本人所属的单位,而由本人保管;有些应该归档的材料不能及时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这些思想和观念必然导致人事档案材料不全或缺失。

6. 人事档案管理手段落后。在档案管理手段上,没有单独的计算机和档案管理软件,查阅人事档案信息仍采用手工查找。档案的存储依旧使用古老的铁皮柜,占地面积大,使用空间也不能完全合理应用。

二、人事档案管理对策及思考

人事档案是对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内容的真实记载和反映,所以,只有加强人事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利用价值,才能更好地为党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工作参考,为人民服务。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思考及对策。

1. 严格按程序交接。人事档案交接是一项认真细致、手续严密、责任重大的工作,应按程序办理。档案交接手续:一是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到账务相符;二是对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催还,整理好借据,并在借据上注明原因及催还情况;三是对未整理的零散文件材料要分类存放、清理排序后及时归档;四是按档案移交要求进行移交,并在交接手续上注明交接时间、地点和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的姓名职务及移交清册、页数等,还应在移交文件上签字盖章,要做到对交接工作负责。

2. 强化档案管理意识,严格档案管理程序。强化领导干部的档案管理意识,完善档案管理硬件设备,增加档案库房,购买空调、除湿机、档案密集架和电脑。引进计算机管理软件,建立人事档案的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档案管理是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个人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应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主动性,从根本上确保人事档案材料准确完备、及时归档。此外,还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努力做到档案收集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可靠。

3. 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工作制度必须遵循以下要求:第一,规章制度要体现合理性、科学性。建立起来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单位特点和档案管理实际,以适应单位档案管理的需要。第二,简明实用。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其建立应以方便实用、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为目标,以便更好地发挥制度的指导和规范作用。第三,坚持制度约束的双向性。既约束领导又约束职工。领导的行为和形象直接影响着制度的顺利执行,而职工是单位的主要构成群体,是制度的主要约束对象和执行者。第四,坚持制度执行的严肃性。档案部门既是制定档案规章制度的主管部门,又是规章制度的执行部门。在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做到有功必赏、有过必罚,充分体现制度的权威性。

4. 建章立制,有章可循,规范操作。积极主动做好档案收集工作,做到制度上墙,操作人员有章可循。建立职工借阅档案登记簿,职工档案转入、转出登记簿,职工档案材料转入、转出登记簿,档案材料移交表等。对由于历史原因,确实收集不到的档案材料,要查明原因,登记说明,为以后的查找工作提供方便。因此,我们在收集档案资料时要做到口勤、手勤、脚勤,及时追补和补充新的资料,真正起到人事档案的依据作用。

5.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对收集的材料要认真核实,把真实可靠的材料收入人事档案,把好质量关。在档案鉴别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充分认识到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重要性,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业务素质。在鉴别过程中,能明辨是非,坚决把那些虚假的资料拒之门外,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

6. 提高人民群众对档案材料重要性的认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人事档案重要性的认识,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有关人事档案的管理知识,使其认识到,人事档案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对本人今后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二是加强对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做到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保管等各个环节科学规范。三是加强收集工作,完善档案内容,及时补充档案缺失材料,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

企业档案部门要更好地迎接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就必须从现在开始尽快认清形势,顺应时展的潮流,采取得力措施,尽快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和技术,加强对企业电子档案的管理,以适应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企业电子档案如何管理也就成了企业档案部门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

一、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企业电子档案管理重视不够。

少数企业领导错误地认为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就是收收管管的事务性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发展建设比较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也不理解电子档案管理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与此同时,一些基层的档案管理人员也存在思维方式和观念陈旧的问题,对企业电子档案管理没有足够的认识,对电子档案管理存在不少误解,有些人习惯上认为纸质文件材料才是档案,而将电子档案拒之门外,或者只作为资料或副本保管。正是由于一些领导的不重视和部分企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自身就对电子档案管理不够重视,导致企业电子档案会出现归档不及时、遗漏等现象的发生。

(二)企业电子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一些企业电子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电子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相对滞后,对企业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不够明确,使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往往无规可蹈、无章可循,不能满足企业电子档案管理的需要。由于缺乏企业电子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现有规章制度对电子档案的管理问题没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旦电子档案出现受损情况时,往往无法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的界定。有些企业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些管理规章制度,但是在实际的执行方面力度不够,效果自然也不够好。

(三)企业电子档案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企业电子档案在发送、接收、保管、归档时面临着病毒的入侵,同时也存在被窃听、泄密、篡改和伪造的可能性。尤其是对于企业档案部门来说,由于电子档案的修改、复制相对容易,并且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就将原电子档案材料进行变更而不留处理痕迹;另外,互联网病毒也会侵入到企业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在网络中不断扩散,一旦造成到病毒侵犯,电子档案将会出现丢失、打不开、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

(四)企业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很多企业电子档案管理人员都不是档案专业毕业的,缺乏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电子档案管理也是相当的陌生,进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目前来看,许多企业档案部门缺乏现代高技术人才,其中档案、信息处理复合型人才就更奇缺,企业电子档案管理人员中缺乏既懂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又精通档案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无法对电子档案进行有效管理,企业档案队伍的素质与企业电子档案管理的发展还不相适应。

二、加强企业电子档案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对企业电子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

电子档案的出现也就是近些年的事情,对许多人来说还是一件新鲜事物,对这样的新鲜事物只有通过宣传,才能提高人们的认识。尤其是提高档案管理人员,还包括企业的领导及文件工作者、计算机技术人员等的档案意识。通过增强档案意识,使企业从上到下摆脱传统管理理念的束缚,真正认清电子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因此,我们要想将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做好,就必须说服企业领导及有关人员,让他们能真正地意识到电子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进而支持电子档案管理。只有不断地提高企业领导及有关人员对电子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才能使电子档案管理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健全企业电子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企业电子档案管理仅有理念引导和技术支持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完备的管理制度作保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企业电子档案管理,首先必须遵循国家已有的电子文件标准与规范,还必须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电子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体现技术的前瞻性、包容性和可操作性,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反映企业档案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对于企业来说,必须不断健全现有的电子档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将责任明确到部门和个人,对电子档案在生成到利用进行严格和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要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探索企业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化的道路。

(三)确保企业电子档案的绝对安全。

对电子档案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企业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对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首先,可以在系统内部设置专门的访问控制技术,即要求必须输入密码才可进入,此外,还应该构建文件的备份和恢复系统,一旦发生信息的丢失,只需?_启这个系统就能将丢失的信息恢复。对各种网络病毒进行预防,要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措施,进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其受到外来侵犯。在电子档案接收、鉴定、存储、应用等环节,也要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工作,科学防范人为破坏、病毒侵扰、传递丢失等风险。

(四)强化企业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企业电子档案管理是一项需要多学科知识、多专业配合、多部门协作、多环节配套的工作,要求企业电子档案管理人员不仅具有档案学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知识,还必须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熟练运用计算机及现代通信设备来操作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为此企业要以档案专业人才、计算机专业人才为基础,以复合型人才为重点,加强企业电子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他们掌握最新的管理技术,进而能够做好电子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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