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管理制度怎么写8篇
安装工管理制度应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培训要求及安全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如何有效执行?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安装工管理制度怎么写”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安装工管理制度 篇1
一、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一)主要设备、合格证
1、据目前的管理水平,规定所有的电气设备,材料及构件都应有合格证尚有困难。为此,本公司电气设备、材料及重要配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技术质量鉴定文件。
2、电气设备、材料及构配件出厂合格证,一般应具有该产品的型号、规格、容量、额定电流、短路阻抗、接线组、绝缘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量、试验编号、技术标准号等内容。主要电气设备是指熔断器、开关柜(盘)低压配电屏(盘)、控制盘(箱)、电力变压器、电机、照明配电箱、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备铭牌上的技术参数是安装、调试使用的依据,因此电气设备必须有铭牌。主要电气材料是指绝缘子,绝缘油,电缆、电缆桥架、线槽线材管材,避雷装置用的型钢、开关、护座、装饰灯具和电气绝缘材料等。凡不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地方标准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严禁在工程上作用。
(2)制性管理的电工产品(包括进口)必须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发[1992]438号文《关于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产品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取得安全认证并按要求按要求使用安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方可在工程上使用。首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气产品(工程上使用)有: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漏电断电器、漏电断路器、漏电保护插头插座、组合式漏电保护器等)、DZ15等系例塑壳式断路器、家用及类似场所用断路器、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及屏蔽电线、电风扇、房间空调器等。第二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工程上使用)有:低村空气式隔离器、开关、隔离开关和熔断器组合电器、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交(直)流断路器、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电工用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家用和类似插座和固定装置开关、电气装置件暗装面板,嵌入式灯具、可移式灯具、荧光灯用镇流器、荧光灯用交流电子电子镇流器、荧光灯用启动器、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普通照明灯泡、螺口灯座、插口灯座等。
(3)、塑料管、塑料线槽及其配件的耐火及防延燃性必须符合要求。塑料制品属炭氢化合物,常以氯指数()作为材料耐燃烧性能的重要指标:氧气流量=━━━━━━━━×100。氧气流量+氮气流量氧指数越高,表明材料的阻烯性和耐火性能越好。可烯性材料和阻烯性材料的氧指数的临界值为26。条文中氧指数不低于27是低要求。目前国内生产的塑料管、塑料线槽氧指数一般均在30以上。层前工程中应采用聚氯乙烯阻烯型塑料管。现场燃烧检查方法一般可抱塑料管、塑料线槽放在火源上燃烧,然后离开火源1—25内熄灭者为阻燃型材料,继续燃烧者为可燃性材料。
(4)、建筑弱电是电是建筑电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弱电系统的设备,部件及材料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定型产品是指有生产许可证且已形成工业批量生产,并经鉴定的合格产品,作为科研成果的产品,未经鉴定不得在系统工程中使用。
(5)、要特别注意一些粗制滥造的次等产品,虽有合格证,但实质上是不合格产品。因此,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与检查合格证的基础上,在安装前应做到现场的设备开箱检查和材料质量检验工作,以便发现设备、材料有否存在缺陷和问题,其型号、规格、材质等技术性能及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设备开箱检查应根据设计施工图和装箱清单,核查产品合格证、检查记录、说明书和必要的原理图、接线图以及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核对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及其它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全部零件、部件、附件是否齐全;检查电气设备外观是否有锈蚀及机械损伤,件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和伤痕,制动部分是否灵活、准确,开关控制经的触是否有足够的压力,接触是否良好,铁芯表面是否清洁,有无锈蚀等。若对设备内在质量有怀疑时应解体检查。材料质量检验应建设照设计施工图,检查产品合格证、检验记录是否齐全;核对其型号、规格及其它技术参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标准;检查其表现质量是否存在缺陷。若对工程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有异议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送法定检测部门检验、测试及鉴定,合格后方可安装。
(6)、建设单位不得强行为施工单位提供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确工程所需情况下,工程项目部应与建设单位办理现场鉴证等有关手续,明确质量责任施工方有权拒绝,而且必须拒绝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合格设备,材料及构配件。
(7)、同型号、规格、材料,一般应根据施工计划、工程进度,有计划地分批采购,不宜另星采购,而且一般应采用现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同某些客观原因,造成不同批采购,且不能满足是现一生产厂家产品的需求时,不同生产厂家的产品均应提供合格证。设备的合格证者只能证明本台设备是否合格,要求每台设备均应提供合格主。
(8)、把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及构件的合格主或技术质量鉴定文件进行分类整理,逐一编号,一般编顺序依次为设备、构配件、材料。同品种、同一型号就依次按规格顺序排列。
(二)、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1)、电气设备在试运行前,必须进行试验和调整,以判断电气设备在运输、交接过程虽否遭到损坏或发生变化,进而根据全面的试验报告作综合性的分析判断,以决定电气设备能否投入试运行。电气设备试验调整项目和标准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规定。
(2)、低村线路、低压电气和照明器具试电检查主要包括动力系统、照明系统、建筑弱电系统的电力线路和照明配电箱内和各个低压电器器件、电度表及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等。试电检查均应在各单体设备器件和器具经过试验,调整合格以及设备、器件、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证,方可进行。由于线路可能发生折断,与设备、器件、器具的连接接触不良,以及线路接错误和设备、器件损坏等现象。因此,设备、器件、器具及线路安装完毕,应进行试电检查,即各路的线路、设备、器件(熔断器、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等)、器具(灯具、开关、插座、电风扇等)均试电检查。例如:自动能否通断;漏电保护器漏电状况下能否可靠动作,切作,切断电源;开关能否切断相线及退断情况,插座接线是否正确(相线接在面对插座的面孔端子上,零线接店面对插座的左孔端子上,保护线接在插座孔端子上)及其线路中工作零线车保护线是否混接错接;灯具是否正常发光;电度表转盘能否旋转,计量是否准确;线路中的相线与中性是否接错,接地线(或保护线)是否漏接或不可靠;配线与设备、器件、器具的接线是否接触良好等等。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结论应明确,记录应实。果建筑弱电专业安装工程由弱电专业安装队伍施工,其试验(调整)报告(记录)和设备系统联运试运行记录等“质保资料”在工程结束后就及时整理,并移交到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并与电气分部工程“质保资料”归档装订一起,以保证“质保资料”的完整性。
3、绝缘接电阻记录
1)、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项目和内容应齐全,测试方法应正确。
2)、绝缘电阻值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若绝缘电阻值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值时,应加以处理,并重新测试,复测值应符合要求。
3)、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若接地电阻值大于设计值时,应重新处理,并重新测试,复测值应符合要求。
4)、绝缘电阻测试记录中的设备名称、线路名称、同路编号、设备位量应与设计施工图相一致;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中的接地装置名称类别,测点部位应与设计施工图相一致。
5)、测试记录中数据应真实,签证齐全。
6)、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应有检定证书,测试月期应在其检定有效期内。
二、建筑水卫安装工程
(一)、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主要包括给排水,管件及其附件、附属设备等,对非标产品应有检验记录等。
2、设备除有合格证外,不必须有铭牌、产品说明书等完整的设备技术文件资料,新型材料、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合格证及技术质量鉴定文件。
3、出厂合格证所证明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验收和开箱检查,核验该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格产品严禁用于工程。主要设备开箱检验情况应填写在质保(安)表1中。
5、对设计或规范有要求检验的附件(如阀门等),或质量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及抽样试验,检查试验结果应详细记录。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管材和管件进行抽样每次进场都应抽查,每批按同牌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根(一个),如有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检查,(由验情况可记录在质保(安)表2中。内径、壁厚、承口深度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外观有严重缺陷的管材和管件,严禁使用。
7、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统一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若确保需由建设单位订货,供货,其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具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质量鉴定文件。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查或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8、所有合格证应编号,然后将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名、出厂日期及批号、进场日期、安装部位等填写在质保(安)表3中。管道和设备纺度,严密性试验及焊口检查记录
1)、应包括单项试验系统村两方内容。
2)、单项试验是指设备及附件等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单体试压,经试村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有解决办法和处理结论。阀门安装前,应作耐压纺度试验。试验应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如有漏裂不合格时应在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逐个试验。对于安装主干管口起切断作用的闭络阀门,应逐个作强度试验。强度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出厂规定村力。阀门试验情况应按质保(安)表4要求填写。
3)、系统试压是在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主要包括给水管道采管管道、热水供应管道及煤气管道的试压,系统试压一般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隐藏前(埋地、管道井、吊顶、墙体内等)和明露管道试压。室内给水管道试压时试验压力不应小于α测似为强度试验合格。硬聚氯乙烯给水管试验压务应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倍,但不得小于α,试验时将村力升试验压力稳压1,观察接头部位是否有漏水现象,然后补压规定的试验压力值,15㎜的内的压务降不超过α这合格。系统试压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填在质保(安)表5或质保(安)表6中,填写试验记录应具体清楚明确,无漏减项目或部位,建设(监理)单位代表、质检员、施工员、操作人员的签证应完整,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返修,重新试压,直至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并经有关部门验收签证。
4)、严密性试验应包括给水系统及在其主干管口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热水供应管道、设备附件以及设计有要求的项目,应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系统试验和逐件试验。
(1)、阀门:严密性试验一般应以公压力进行,在能够确定工作压力时,也可用倍的工作压力进行试验,以阀瓣密封面不漏为合格。
(2)、给水供应管道:强度试压合格后,将试验压力除至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在工作压力下对管道进行全面检查,接口处未发生渗漏现象,则严密性试验合格。
严密试验的项目和部位齐全,无漏试,试验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记录在质保(安)表4中,质保(安)表5或质保(安)表6中,并经有关单位签证。
管道焊接完后,应对焊口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按焊口数量抽查10%,且不少于10个焊口,如焊缝缺陷超过规定标准,应按规范要求进行修整,抽查结果,按质保(安)表7要求认真填写。
5)、设计有要求做探伤检查的焊口应按要求进行探伤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应进行修整,并做好修整情况记录。
(二)系统清洗记录
1、系统清洗记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管道和设备安装前,清除内部污垢不杂物,管道和设备安装完毕,进行清洗除污;饮水管道有使用前进行消毒。
2、管道和设备安装前应清除内部污垢和杂物,清除的方法及过程应填写在质保(安)表8中。
3、管道、设置以及水箱,水池安装完毕,应进行冲洗除污。工作介质为液体的管道,一般应进行水冲洗;工作介质为气体的管道应用空气吹扫;蒸汽管道应蒸气吹扫;油的管道,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脱脂处理。清洗过程出现的总是及修复的情况应填写有质保(安)表8及质保(安)表9中。
4、饮用水管道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消毒,消毒完后,再用饮用水冲洗,并位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方可使用。消毒过程记录在质保(安)表8中。
(三)、排水管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1、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应包括暗装或埋地(地下、结构内、沟井、管道井、吊顶内、夹皮墙内或包箱内)的排水管道和建筑物内及地下的金属雨水管道,在隐藏前必须按系统或分区段)做灌水试验。
2、埋地管道的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地面高度,雨水管道的灌水高度必须达到每根立管最上部内水漏升,满水15㎜后,再灌满,延续5㎜,液面不下降为合格。
3、暗装或埋地管道未经灌水试验或灌水试验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隐藏。试验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填写应质保(安)表10中,记录庆完整、准确,不得缺项、漏项。
4、室内排水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通水能力试验。按给水系统的配水点同时开放,检查各排水点是否畅通,接口处有无漏。高层建筑,可根据管道布置采取分层,分区段做通水试验。
5、所有排水管和落水口者应进行通水试验,不得缺漏,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试验过程中若有流不畅,堵塞等现象发生,应按质保(安)表11如实记录下来,并及时返修疏通,给有关人员复验签证。
安装工管理制度 篇2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根据我国的建筑法和安全法制定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的环境,防护用品,操作行为的正确性等等做了一定的规定,其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员工的人生安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律图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的内容:
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3、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6、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8、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技术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值班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一般包括一些安全制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开工前开工后的安全进行了保障,施工之前一定是要对工地的环境安全进行检查,为了加强施工的安全性,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增加安全值班制度,但是其主要值班人员是经理。如果发现有人违反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话,应该进行相应的惩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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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建立施工组织安全、现场安全、土石方工程安全、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管理、拆除工程安全等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建筑、安装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4、程序:
施工组织安全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报请主管付总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应分部、分项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工程施工部门,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必须熟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本制度,本工种,本岗位安全规程,否则不能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凡施工中有关焊接,高处作业,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等,均按安全检修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参加施工人员和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按安全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应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仓库,搅拌机,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堆放的位置。
施工现场内危险地段的坑、井、沟、陡坡、电气设备、线路等必须设置“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设红灯信号。
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
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铁线,脚手工具,边角废料等要及时清除。
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土石方工程安全规定:
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挖土施工必须按土质情况留有一定边坡(坡视土质情况而定)。
挖土的土方距离沟边至少米,堆土高度不能大于米。
在雨季或土质松软遇有流沙时,必须设固壁支撑,支撑应有足够强度。拆除支撑时必须按顺序从下至上进行。
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对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主体工程主体结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吊物重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宽比大,精密,贵重以及施工条件特殊困难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技术付总批准后方可进行。
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各种起重机在吊装前必须对机械,安全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2).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禁止超载使用。
(4).起重设备工具在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确认无疑方可使用。
(5).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生产性建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6).不停车大修或技措工程的吊装施工,必须作出吊装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装。
(7).所有起重吊装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持工作安全许可证方可进行。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传动和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设有联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各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装工管理制度 篇4
一、为加强对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改造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安装工管理制度 篇5
1.新设备到公司后由设备科会同申请单位分管设备主任或机械员开箱验收设备随机附件及技术文件。(随机附件交申请单位保管,技术文件设备科收回后交资料室,随机备件入备品库保管)
2.工艺科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并与使用车间、设备科共同确定新设备安装地址并绘出平面示意图、地基图委托技改办施工。
3.基础施工完成后,由设备部门向机修车间下达设备安装任务。
4.安装单位负责对设备进行调试,调试中后设备的平稳性、可靠性、精度保持性等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技术规范并详细记录在自检凭证上。使用部门派将专职人员共同检查记录。
5.安装部门凭自检合格凭证向设备科申请验证。
6.设备部门会同计检科和使用单位,对照设备按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7.设备投产使用前,由设备科负责设备编号,装订固定资产标牌,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建立设备档案,并会同使用单位确定操作人并负责考核及发放操作证,同时通知生产科设备已交付使用,通知财务科确定设备使用年限,折旧率,建立设备折旧台帐。
8.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交使用单位使用一个月,试用期内发生问题由机修车间负责排除。属设备自身质量等问题由设备科负责向生产公司家协商解决,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向对方提出解决。
安装工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施工方、监理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
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人员。
第二章施工手续办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安全资质,办理施工手续需提供安全资质、营业执照、施工作业时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条施工前需签订施工安全合约书,施工安全合约书由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法人受权人员签名。
第六条施工单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额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证金,作为施工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支付金。
第七条施工单位需办理临时用电、高空作业、临时动申请,取得批准证后,才能进行相对应的施工作业。
第八条施工单位人员施工前需接受广州日美达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业资格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九条施工单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年检证件及特殊操作人员操作证,设备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审查承包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安全保障条件进行确认,并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条总务科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办理施工手续的相关资料,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合约书。
第十二条总务科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对施工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总务科负责施工单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确认,设备设施经总务科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总务科确认的设备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公司项目部门对本部门施工现场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及时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整改。
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每天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对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的权利,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监理单位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履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好施工期间安全的’全过程,指定现场施工安全员,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督管理,每天必少于两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存在安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开施工作业安全会议。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由政府部门认可的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无损坏,及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负责。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临时电源管理:
1、临时电源控制柜、配线、发电机等,应使用电气试验无问题、无劣化和破损的产品,产品有合格证;
2、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专职的电工,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电工操作证,电工负责施工现场通电、断电、接线等,及对配电柜(箱)实施上锁管理;
3、电柜内必须配置单线接线图(配电系统),电箱、电柜必须装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安装与负荷相一致的熔断器;
4、为了防范触电,要有提示[注意高压电]、[用电危险]等标志,明确管理责任人及联络方法;
5、临时线须架空安装或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电源线连接可靠,电源线无驳接或绝缘无破损;
6、电源线严禁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
第二十条临时动火管理(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证):
1、动火作业时需带好防护遮光眼镜,皮手套等保护用具;
2、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好灭火器材等灭火工具;
3、动火作业区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止向下燃烧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装入易燃性的液体和气体的容器和配管时要事完全清除内部杂物;
6、未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禁止动火作业。
第二十一条高空作业(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
1、2米以上的作业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要正确佩戴带安全头盔(在安全有效期内)和安全带,安全带扣必须在高处稳固位置或设有固定的安全生产命线,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业时原则设置安全可靠的作业面,当不能设置作业面时,要设安全网;
3、不得在高处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抛物品;
4、高空作业时禁止在强风下作业(10分钟的平均风速在每秒10米以上时);
5、作业人员必须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才能进行高空作业,未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禁止高空作业;作业时必须穿软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脚手架安全可靠,轮子必须带有效刹车装置及脚手架必须有高防护栏;
7、作业人员禁止站在高空作业下面,及禁止站在脚手架上移动脚手架;
8、使用金属梯或其它梯完好无损,及梯子有防滑包脚;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业时仰头向上作业及二人同时登高作业;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坚实的地方、脚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坠落危险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机和升降机要符合国家安全使用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管理
1、电焊机必须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及电源接头保护罩,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电源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符合安全要求;
2、手持电动工具完好无缺陷,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电源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并且每三个月必须对绝缘电阻检测,及有检测记录;
3、照明必须用射灯,不得用太阳灯,并且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插头无破损,符合安全要求;
4、切割机、锤路机等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
5、空压机罐体、压力表、安全阀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并且取得相关检验合格证,皮带要有防护罩,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
6、砂轮机必须有安装可靠的防护罩,防护罩与砂轮之间的间隙要匹配,砂轮与罩壳板正面间隙应为20-30mm,罩壳板的侧面与砂轮间隙为10-15mm,并且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
7、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放置,距离必少于5m,且离明火10m,瓶完好无损,气管无破损,并且有防撞圈、回火阀和年检标志;
8、叉车轮胎完好、刹车(手刹)装置灵敏可靠,升降系统安全可靠,并有年检标志;
9、升降机或吊笼防护装置安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木工机械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插头无破损,并且旋转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
11、设备调试运转调整前需切断主电源开关,操作柜上要有[禁止通电]的标志牌,调试运转时需指定开关操作者操作,确保安全;
12、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加油和进行清理。
第二十三条挖机管理
挖机作业时必须由熟练者操作,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不熟练者操作;离开驾驶席时,挖机等作业装置要放到地上,机器要挂上手闸、关闭发动机及拔走钥匙。
第二十四条起重作业管理
1、车辆型吊机作业时要由具备资格者操作,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无具备资格者操作,作业结束时将吊构按规定放置好;
2、禁止使用1根钢丝绳起吊货物,及起吊时人不得进入吊件的下方;
3、钢缆卷起准备起吊,吊绳一旦绷紧离开地面绷紧时,并要确认货物稳定后再起吊;
4、起吊时必须确认吊车的指挥者,指挥者必须具有相应起吊指挥经验;
5、车辆吊机操作人员每天都要对钢丝绳和吊具进行点检,确保钢丝绳和吊具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电气作业处理
1、电气处理(配线等)作业要持有电工操作证人员处理,操作时禁止带电作业;
2、电气线路安装及设备安装维修作业前要确认停电范围,断开开关需要挂上[不要合闸通电]的警示标志牌,禁止人员混同作业;
3、断开的电源线末端要进行绝缘包扎处理,确保电源线不裸露;
4、通电前要用验电器(试电笔)检测电源通电情况。
第二十六条进入机械内部作业
1、必须切断电源、确认没有来自惯性、残压、自由落体落下的危险,并在控制开关上挂[不许按开关]警示标志牌;
2、身体进入机械设备或者安全栏中、禁止开动机械,悬挂[机器内有人作业]的警示标志牌,并指定专人在机械外监视;
3、进入备有安全锁功能设备的内部时,要锁好安全插销;
4、机械设备启动,先确认机械内部运转部位没有人员进入之后再进行设备启动。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作业区域禁止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2、挖坑深度在米以上时,周围要设置棚栏防止翻落,并确定土坑进出口,出入口处要设置写有注意事项的警示看板;
3、打桩时必须具备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操作,在桩机周边要设置禁止进入围栏措施,并在吊桩的作业范围内要采取禁止进入的措施;
4、在缺氧地方作业时,必须用送风机先进行30分钟以上的送风,送风结束后用动物(鸡)进行测试,测试时为30分钟,确认以后才能进入施工;作业时必须有2人以上,其中1人要在外面监视(没有缺氧危险的地方),并将缺氧作业场所在现场公示;
5、切断、切削作业时,工具上要设置安全罩,并正确穿戴好眼镜、口罩、手套等保护用具;
6、钻凿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震手套、耳塞、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7、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围闭作业,悬挂安全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第二十八条做好施工现场5s工作
1、作业区域每天要实施二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整顿工作,确保现场整齐整洁;
2、作业现场材料的摆放和堆放要杜绝崩塌和翻倒隐患,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米;
3、材料要放置在指定区域,放置在区分摆放场所规定的场所;
4、防火设备和急救设备前不能摆放物品;
5、每天要清理作业场所残余材料和垃圾,并确保通道畅通;
6、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工地时必进行冲洗干净。
第五章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凡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广州日美达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进场作业许可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作业许可证必须戴在左侧胸部便于检查。
第三十条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相对应劳动保护用品,在施工作业中禁止穿短裤、七分裤、拖鞋、露指鞋等。
第三十一条作业人员禁止安装电器设备及电源线和操作特种设备(除持有相对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外),并且禁止作业人员在宿舍乱拉乱接电源线和在电线上晾晒衣服,及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极棒等危险较大的电器用品,宿舍使用的电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相关规定规范安装。
第三十二条作业人员需要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取得高空作业相对应的(高空作业许可证)人员,才能在批准的高空部位作业,未经批准高空作业项目,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作业时安全带必须挂在生命线上或牢固的挂钩上。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每天必须参加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组织的班前班后安全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安全会议。
第三十四条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搞好5s工作,不准在施工现场奔跑、打架、吸烟等不良习惯的发生,发生电器火灾事故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生火警必须马上进行扑救,控制无效后应立即报打119报警,并报告广州日美达安全部门。
第六章违章处罚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行为按《广州日美达建筑施工安全违章处罚标准》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解释权属管理部总务科。
安装工管理制度 篇7
1.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建筑安装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人员要做到十不准
(1)不准酒后上岗。
(2)不戴安全帽不准上岗。
(3)不穿工作服不准上岗。
(4)不穿工作鞋(电焊工绝缘鞋)不准上岗。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准上岗。
(6)不是电工不准接线拉电。
(7)不准串岗会客。
(8)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9)不准打闹闲聊、谈情说爱。
(10)不准偷工减料、损公肥私。
以上每出现一项罚款20~100元。
3.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施工队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项目部设有专职安全员。
(2)项目责任人或施工人员均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对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讲安全,总结工作必须总结安全。
(3)对工程的施工机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标准和要求,让每一个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项,谨防乱用乱放、只用不管的现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坏机械设备、机具按实物价值2倍处罚。
(4)在施工中无论采取哪种作业方法,都必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现象发生。
(5)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铁掌的鞋,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层同时作业。高空作业者不得随意向下扔掷物体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体必须用绳拴牢,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
(6)施工现象电气设备及用电线路调整或故障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线路不得乱拉乱接,加强电路保护,保障用电安全,如有违返罚款30-60元。
4.施工现场机具安全
(1)各种气瓶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时不能碰撞。
(2)氧气瓶与乙炔瓶使用时间距不能小于6米,要隔离存放。
(3)使用中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
(4)使用气割时发生回火,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用折管子的方法,将火熄灭。
(5)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采用防护措施。
(6)移动电焊机时,须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7)施焊过程中,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他导电的物件上。
(8)龙门吊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9)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立即修理。钢丝绳严禁做地线使用,磨损超过报废标准的锈蚀缺油的严禁使用。
(10)起重吊装人员应分工明确,工作中要设专人统一指挥,起重人员应熟练各种起重和指挥起重机的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1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和安全速度,龙门吊必须装有起重限位器,必须装上排绳器,轨道必须安装夹轨钳。
(12)起吊前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起吊,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太高,不得长时间悬吊。
(13)起重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吊,进行处理。
(14)起重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现场。
(15)雨天不准露天施焊,在潮湿地带焊接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鞋。
(16)进入设备容器施工时,照明灯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7)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操作高压、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8)在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5.配电箱安全管理
(1)开关箱内必须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必须匹配。
(2)配电箱内开关上必须有与设备相符的标志。
(3)配电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罐内照明要使用安全电压,闸刀开关熔丝参数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
安装工管理制度 篇8
1总则
为保证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以下新安装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3kV及以下滑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包装完整,密封件密封应良好。
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外观检查应无损坏、变形、锈蚀。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范围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起重机上部的顶棚不应渗水;
(2)混凝土梁上预留的滑接线支架安装孔和悬吊式软电缆终端拉紧装置的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应正确,孔洞无堵塞,预埋件应牢固;
(3)安装滑接线的混凝土梁,应完成粉刷工作。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构架、钢管、滑接线支架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腐漆或镀锌。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司机室与起重机本体用螺栓连接时,应进行电气跨接;其跨接点不应少于两处。跨接宜采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两端压接接线端子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当采用圆钢或扁钢进行跨接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扁钢截面的宽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4mm。
起重机的每条轨道,应设两点接地。在轨道端之间的接头处,宜作电气跨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滑接线和滑接器
滑接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在有汽车通过部分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6m。
滑接线与设备和氧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与易燃气体、液体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3m;与一般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m。
裸露式滑接线应与司机室同侧安装;当工作人员上下有碰触滑接线危险时,必须设有遮拦保护。
滑接线的支架及其绝缘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支架不得在建筑物伸缩缝和轨道梁结合处安装。
支架安装应平正牢固,并应在同一水平面或垂直面上。
绝缘子、绝缘套管不得有机械损伤及缺陷;表面应清洁;绝缘性能应良好;在绝缘子与支架和滑接线的钢固定件之间,应加设红钢纸垫片。
安装于室外或潮湿场所的滑接线绝缘子、绝缘套管,应采用户外式。
绝缘子两端的固定螺栓,宜采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灌注,并应能承受滑接线的拉力。
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接触面应平正无锈蚀,导电应良好。
额定电压为以下的滑接线,其相邻导电部分和导电部分对接地部分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30mm;户内3kV滑接线其相间和对地的净距不得小于100mm;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滑接线应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起重机在终端位置时,滑接器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固定装设的型钢滑接线,其终端支架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800mm。
型钢滑接线所采用的材料,应进行平直处理,其中心偏差不宜大于长度的1/1000,且不得大于10mm。
滑接线安装后应平直;滑接线之间的距离应一致,其中心线应与起重机轨道的实际中心线保持平行,其偏差应小于10mm;滑接线之间的水平偏差或垂直偏差,应小于10mm。
型钢滑接线长度超过50m或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时,应装设伸缩补偿装置。
辅助导线宜沿滑接线敷设,且应与滑接线进行可靠的连接;其连接点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2m。
型钢滑接线在支架上应能伸缩,并宜在中间支架上固定。
型钢滑接线除接触面外,表面应涂以红色的油漆或相色漆。
滑接线伸缩补偿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伸缩补偿装置应安装在与建筑物伸缩缝距离最近的支架上。
在伸缩补偿装置处,滑接线应留有10~20mm的间隙,间隙两侧的滑接线端头应加工圆滑,接触面应安装在同一水平面上,其两端间高差不应大于1mm。
伸缩补偿装置间隙的两侧,均应有滑接线支持点,支持点与间隙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间隙两侧的滑接线,应采用软导线跨越,跨越线应留有余量,其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源导线的允许载流量。
滑接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连接后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且无明显变形。
接头处的接触面应平正光滑,其高差不应大于,连接后高出部分应修整平正。
型钢滑接线焊接时,应附连接托板;用螺栓连接时,应加跨接软线。
轨道滑接线焊接时,焊条和焊缝应符合钢轨焊接工艺对材料和质量的要求,焊好后接触表面应平直光滑。
圆钢滑接线应减少接头。
导线与滑接线连接时,滑接线接头处应镀锡或加焊有电镀层的接线板。
分段供电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段供电的滑接线,当各分段电源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为20mm;不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比滑接器与滑接线接触长度大40mm;3kV滑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分段供电不允许并联运行的滑接线间隙处,应采用硬质绝缘材料的托板连接,托板与滑接线的接触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滑接线分段间隙的两侧相位应一致。
滑接线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高压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耐压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滑接线固定装置的构件,铸铜长夹板、短夹板、托板、垫板、辅助连接板及接线板等在安装前,应按设计图制作完毕;当所采用的型钢、双沟铜线分段组装时,应按相编号,按缝应严密、平直。
软电缆的吊索和自由悬吊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终端固定装置和拉紧装置的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其最大拉力应大于滑接线或吊索的最大拉力。
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小于或等于25m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大于25m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
滑接线或吊索拉紧时的弛度,应根据其材料规格和安装时的环境温度选定,滑接线间的弛度偏差,不应大于20mm。
滑接线与终端装置之间的绝缘应可靠。
悬吊式软电缆的安装,应符号下列要求:
当采用型钢作软电缆滑道时,型钢应安装平直,滑道应平正光滑,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
悬挂装置的电缆夹,应与软电缆可靠固定,电缆夹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m。
软电缆安装后,其悬挂装置沿滑道移动应灵活、无跳动,不得卡阻。
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应比起重机移动距离长15%~20%,并应加装牵引绳,牵引绳长度应短于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
软电缆移动部分两端,应分别与起重机、钢索或型钢滑道牢固固定。
卷筒式软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机移动时,不应挤压软电缆。
安装后软电缆与卷筒应保持适当拉力,但卷筒不得自由转动。
卷筒的放缆和收缆速度,应与起重机移动速度一致;利用重砣调节卷筒时,电缆长度和重砣的行程应相适应。
起重机放缆到终端时,卷筒上应保留两圈以上的电缆。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按设计规定或根据不同结构型式的要求进行,当滑接线长度大于200m时,应加装伸缩装置。
安全式滑接线的连接应平直,支架夹安装应牢固,各支架夹之间的距离应小于3m。
安全式滑接线支架的安装,当设计无规定时,宜焊接在轨道下的垫板上;当固定在其他地方时,应做好接地连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安全式滑接线的绝缘护套应完好,不应有裂纹及破损。
滑接器拉簧应完好灵活,耐磨石墨片应与滑接线可靠接触,滑动时不应跳弧,连接软电缆应符合载流量的要求。
滑接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滑接器支架的固定应牢靠,绝缘子和绝缘衬垫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导电部分对地的绝缘应良好,相间及对地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有关规定。
滑接器应沿滑接线全长可靠地接触,自由无阻地滑动,在任何部位滑接器的中心线(宽面)不应超出滑接线的边缘。
滑接器与滑接线的接触部分,不应有尖锐的边棱;压紧弹簧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槽型滑接器与可调滑杆间,应移动灵活。
自由悬吊滑接线的轮型滑接器,安装后应高出滑接线中间托架,并不应小于10mm。
3配线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符号下列要求:
起重机上的配线除弱电系统外,均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多股电线或电缆。多股电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多股电缆截面面积不得小于。
在易受机械损伤、热辐射或有润滑油滴落部位,电线或电缆应装于钢管、线槽、保护罩内或采取隔热保护措施。
电线或电缆穿过钢结构的孔洞处,应将孔洞的毛刺去掉,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起重机上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电缆引出的先后顺序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强电与弱电电缆宜分开敷设,电缆两端应有标牌;
(2)固定敷设的电缆应卡固,支持点距离不应大于1m;
(3)电缆固定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5倍;电缆移动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8倍。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排列整齐,导线两端应牢固地压接相应的接线端子,并应标有明显的接线编号。
起重机上电线管、线槽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管、线槽应固定牢固。
露天起重机的钢管敷设,应使管口向下或有其他防水措施。
起重机所有的管口,应加装护口套。
线槽的安装,应符合电线或电缆敷设的要求,电线或电缆的进出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4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前,应核对设备尺寸;其设备安装的部位、方向及管线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配电屏、柜的安装,不应焊接固定,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
户外式起重机配电屏、柜的防雨装置,应安装正确、牢固。
电阻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阻器直接叠装不应超过四箱,当超过四箱时应采用支架固定,并保持适当间距;当超过六箱时应另列一组。
电阻器的盖板或保护罩,应安装正确,固定可靠。
制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制动装置的’动作应迅速、准确、可靠。
处于非制动状态时,闸带、闸瓦与闸轮的间隙应均匀,且无摩擦。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其制动器的动作时间应一致。
行程限位开关、撞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机行程限位开关动作后,应能自动切断相关电源,并应使起重机各机构在下列位置停止:
(1)吊钩、抓斗升到离极限位置不小于100mm处;起重臂升降的极限角度符合产品规定;
(2)起重机桥架的小车等,离行程末端不得小于200mm处;
(3)一台起重机临近另一台起重机,相距不得小于400mm处。
撞杆的装设及其尺寸的确定,应保证行程限位开关可靠动作,撞杆及撞杆支架在起重机工作时不应晃动。撞杆宽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横向窜动范围的要求,撞杆的长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最大制动距离的要求。
撞杆在调整定位后,应固定可靠。
控制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控制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与监视,操作方向宜与机构运行的方向一致,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的规定。
照明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机主断路器切断电源后,照明不应断电。
灯具配件应齐全,悬挂牢固,运行时灯具应无剧烈摆动。
照明回路应设置专用零线或隔离变压器,不得利用电线管或起重机本身的接地线作零线。
安全变压器或隔离变压器安装应牢固,绝缘良好。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两台电动机应有同步运行和同时断电的保护装置。
起重机防止桥架扭斜的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起重机的音响信号装置,应清晰可靠。
起重量限制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限制器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电动机的电源,并应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5工程交接验收
起重机进行试运转前,电气装置应具备下列条件:
电气装置安装已全部结束。
电气回路接线正确,端子固定牢固、接触良好、标志清楚。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电源的容量、电压、频率及断路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和使用设备的要求。
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
电动机、控制器、接触器、制动器、电压继电器和电流继电器等电气设备经检查和调试完毕,校验合格。
安全保护装置经模拟试验和调整完毕,检验合格。声光信号装置显示正确、清晰可靠。
无负荷的试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操纵机构操作的方向与起重机各机构的运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运转应正常,并测取空载电流。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器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配电屏、柜和电动机、控制器等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
各运行和起升机构沿全程至少往返三次,应无异常现象。
采用软电缆供电的机构,其放缆和收缆的速度应与运行机构的速度一致。
两台以上电动机传动的运行机构和起升机构运转方向正确,起动和停止应同步。
当进行静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逐级增加到额定负荷,分别作起吊试验,电气装置均应正常。
当起吊倍的额定负荷距地面高度为100~200mm处,悬空时间不得小于10min,电气装置应无异常现象。
当进行动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加速度、减速度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应在倍额定载荷下分别进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应测取各电动机的运行电流。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竣工图。
设计变更证明文件、设备及材料代用单。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检查、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调整试验记录(包括设备、线路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试运转记录等)。
备品备件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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