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最新14篇)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实验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流程,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实验环境整洁有序,如何落实这些措施?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实验室”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场所。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准入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校、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院属实验室(课题组)三级管理。各级单位的行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要求,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并检查落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完善全校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考核评比。
第六条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行政××是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职责为:组织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等人员,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院属实验室(课题组)负责人是部门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所(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设;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第八条每位实验用房使用者是本房间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实验用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负责健全实验用房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建立本实验用房内的物品管理台账(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病原微生物台账等);根据实验危险等级情况,负责对本实验用房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定期、不定期搞好卫生和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结合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实验用房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九条在研究所(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自我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学校实验室安全三级管理部门都应负起安全教育责任,分级建立学校、学院、部门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建立安全知识网站、安全知识手册、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各单位对新进入实验室学习与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应进行系统全面的教育与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学习学校有关实验室规章制度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知识和安全应急程序,通过学校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网上考试并获得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与工作。
第十二条从事特种作业(电线电缆铺架、电气焊、特种设备操作、危险品管理等)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取得证书者,按要求年限进行复审。
第十三条技术安全管理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核心任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下列有关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辐射安全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暂行规定》、《华北电力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院属实验室(课题组)应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应安装空气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须按安装要求接地线。
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
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电热器、计算机、饮水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化学类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应先切断或关闭电源。
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完好性。
第十六条每个实验用房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必须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统一制牌,并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督查和联系。
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使用电子门禁的大楼和实验室,必须对各类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对门禁卡丢失、人员调动或离校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办理报失或移交手续;各单位或各实验大楼必须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单位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保管,以备紧急之需。
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
按照学科性质的不同需要,要给实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第十七条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第十八条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实验室意外事故紧急处置制度,防患于未然。
第十九条各学院(部、中心)应设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用于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应急救援物资的购置,以及实验室技术安全隐患的整改等。
第二十条建立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的报告体系,一旦发生技术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事故报告体系逐级上报。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第一发现人为首报人,首报人应立即向本单位技术安全第一责任人报告,事故单位技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向保卫处及资产处报告,由主管单位向主管校领导报告。
第二十一条学校、学院(系)、研究所(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资产处每学期组织一次全面的技术安全检查,此外还不定期组织专项抽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将予以网上通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不整改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将进行封门,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二条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的日常检查由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组织对各分室的检查。
第二十四条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向所在学院(系)、保卫处、资产处报告,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所在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分别交保卫处和资产处备案,并配合学校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七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各级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凡违反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根据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管理规定。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为保障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实验室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要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各学院、实验室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并经常督促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实验室主任为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二、实验室要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尘、防潮、防震、防锈、防磁,要预防细菌、病毒和辐射的危害,要有应急设施和应急措施。
三、实验室消防器材要备齐存放,电器电路要符合安全规范。仪器设备的安全保护设备要可靠。出现意外事故,实验室要有必要的`应急措施。
四、贵重药品、贵重金属要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可靠的地方。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细菌、病毒、放射源要专库储存,要有存放、领用管理规定和处置措施。要严格执行上述物资的计划购置、运输、存放的规定,对品种、性质、数量要严格登记入档,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药品等要存放整齐,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乱堆乱放。
六、实验室用过的实验动物,废瓶、废渣、废液要集中存放,按安全、环卫管理要求,统一处理。
七、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
八、有温度、湿度要求的实验室,按规定控制温度、湿度。
九、实验室照明、噪声、通风须符合要求。
十、水、电、暖管道走线和实验设施布局要安全、合理,实验室环境要整洁美观,符合规定要求。
十一、实验室各种标识清晰、完善。
十二、实验室安全要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前更应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严格执行我校《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2、各单位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品须加强管理、安全存放、责任到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工作。
3、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订购,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写明品名、规格、数量和用途,经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审核签字,一式三份交供应科统一办理。
4、对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库,必须有正确计量和记载,严格保管。
5、一般危险品(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除外)的领有量不得超过三天。
6、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领用,必须有负责人审批、限量发放(不得超过一日用量)、双人签名、双人领用。
7、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使用的容器、变质料、废溶液残渣,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乱抛。用剩的'以上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铁柜内,并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的保管制度,任何人不得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
8、学生实验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剧毒物品。确因教学等需要而必须使用剧毒物品时,必须由指导老师在场指导,检查使用情况,严格审核使用记录。严禁学生单独进行实验,严禁把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外。实验完毕,使用剧毒物品后的残液必须妥善处理和保管,严禁乱倒乱放。
9、一般危险品价拨外单位,必须经基建后勤处审批,剧毒、麻醉品应报分管校长批准,并经校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同意。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凡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除正常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外,未经学校实验管理员许可,任何实验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要责任到人,铭牌标示。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的存放要规范、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学校对新上岗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入学新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所有人员都要具备消防安全常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留宿;不得在实验室接待与实验教学或科研等事项无关的人员。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擅自扳动电闸、乱接滥扯电源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烘箱、电烤箱、马弗炉、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现场管理,用完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正常工作用电。
八、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实验室制造、传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准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设备。
九、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专人保管;对剧毒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
十、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做好设备、器材、工具等的复原及实验场所的清洁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状态。工作人员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等,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学校(或实验教学中心)对各实验室的房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一把钥匙交由学校集中保管,以备急用。各处室责任人或负责人要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须对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实验室要加贴封条。
十三、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所制定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指导教师必须对实习学生行焊接特种作业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严守各项安全规程。焊接实习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2、对各种电弧设备要定期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漏电。严禁使用有故障的'电焊设备。
3、每日上下班时对各种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严格执行气表年检制度。
4、加强对各种电器开关的使用管理,严禁学生乱摸乱接和乱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制度。
5、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对各种输气管路级每日每班进行检查,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6、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带好劳动保护用具,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场内排气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证实训场内通风。
8、做好下课“五关”:关门、关窗、关电、关机、关气,加强安全防范。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实验室是生产、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不经允许不得带外人来实验间,尤其带小孩来操作间。
二、必须遵守本制度。
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章总则。
化学实验室主要有易燃易爆的高压气体、强酸碱及有毒药品、精密及大型仪器等。在事发时现场教师、实验员及事故责任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及时有序地疏散学生,对现场已伤人员作好自助自救、保护现场、切断事故源,尽量阻止事态蔓延,保护人身及财产。及时准确根据情况判断向学院、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
实验室应有必要的技术防范手段,预防为主、责任到人。对实验室里可能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及善后工作。
第二章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
第三章突发事件防范应急的实施。
一、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实行负责制。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实验员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每次在实验室开放使用前要检查电路、电器、水管、多媒体设备等各类硬件设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每天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水、电、通风系统等;大型仪器管理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管理,确保安全。
3、实验室主任督促各实验员进行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经常性的随检工作。对各实验员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
4、实验室中各类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等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施。任何人不准私自借用任何物品。实验员应经常检查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的安全情况,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危险、有毒药品从严管理,巨毒药品采用保险箱存放。平时要经常检查有危险、有毒药品保管室(柜)的安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
5、必须在理论教学中教会学生如何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并教会学生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如何自我保护、相互救援、安全撤离。
6.实验室中常备有效灭火器、沙桶和简单医药箱,楼顶水箱能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
二、事故应急预案:
1、化学强腐蚀烫、烧伤(如浓硫酸)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皮肤,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用适合于消除这类化学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仔细洗涤烫、烧伤面。对眼部烫、烧伤后,立即用纯净水洗涤(不得用水直冲眼部)眼睛,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2、化学药品(气、液、固体)引发的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清洁处,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帮助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送医务人员治疗。也可通过排风、用水稀释等手段减轻或消除环境中有毒物质的浓度,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保护好现场。
3、化学危险气体爆炸事故发生时,应马上切断现场电源、关闭气源阀门,立即将人员疏散和将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转移,用室内配备的灭火器扑火,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4、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5、用电仪器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将人员疏散,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6、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立即向学院和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7、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8、事故现场的每一个人都有保护好现场的责任,有媒体介入采访的,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接待采访及安排发言。
紧急电话:匪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废”处理办法办法。
一、三废的处理。
废气的处理:本实验室主要为基础化学类实验,几乎没有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产生少量有机、无机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被空气稀释。
废液的处理:
3、有机物废液,集中后进行回收、转化、燃烧等处理。
4、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化学试剂进行实验。
废固的处理:
1、能够自然降解的有毒废物,集中深埋处理;
2、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进废水管道中,集中焚烧或用化学方法处理成无害物;
3、不便于实验室处理的废固、不能丢进废纸篓内,收集送专门处理单位处理。
二、改革与环保教育。
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对废渣、废液容器和通风、排风设备进行检查、清理以保证三废处理的实施;加强实验研究,实行教学改革,在保证学生实验操作训练,在有利于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的前提下改革实验内容和方法,尽可能地减少三废的排放。实验教学中注意培养教师、学生的环保意识。
(四)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2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需要。实验室要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发挥最佳效益。
第3条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门科学,实验室应积极开展仪器设备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渐形成一套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体系。
第4条实验室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使用、移动和调换仪器设备,全系师生员工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要选派政治思想好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并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业务考核及奖罚办法,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五)计划管理。
第八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发展规划,实验室设置,教学、科研、生产实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购置计划。
第九条仪器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应由实验室会同教研室及其他使用者在每年3月以前书面提出,经实验室汇审平衡,主管系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业务部门审核,列入学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和财务计划,提请主管校长批准后,按学校规定的采购程序执行。
计划外临时需要的仪器设备,亦应按上述精神,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必须提出书面可行性论证报告,其内容应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及使用条件等。由主管系主任组织实验室工作咨询小组成员及有关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通过后,报学校主管部门,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购置。大型设备的采购应采用招标形式。
第十一条自制仪器设备(包括请外单位加工制造的)使用者必须向实验室申报计划并应对其技术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进行论证,一般设备经实验室同意后进行试制、大型设备按第十条程序审批后试制。试制结束,经实验室牵头组织技术鉴定,合格后验收入帐。
第十二条仪器设备的统计资料,是制定计划的主要依据。管理使用人员要随时掌握仪器设备的品质、数量、技术性能及使用情况,经常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工作,以进一步加强计划的科学性,提高管理水平。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按实验室的要求,如期报送各类统计报表,作到时间及时、数字准确,情况真实。
第十三条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是实现仪器设备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实验室要在人力,技术和设备上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第三章技术管理。
第十四条技术管理的目的,是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提高完好率。
第十五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由责任人根据使用情况和仪器性能,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由实验室组织专人负责技术安全监督工作,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制度。
一般仪器设备到货后,采购人及时通知实验室,由实验室组织技术人员,库房保管人员会同采购责任人及时开箱清点检验和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采购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以及管理责任人要在验收单上签字,注明验收结果。保管员建帐,使用人办理领用手续。
大型仪器设备和精密贵重仪器应由主管系主任组织有关专家制定验收方案,逐项进行技术验收,并请主管校长和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验收工作,验收原始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对质量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提出索赔报告,完成赔索工作,以免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管理使用,设备责任人应会同使用人员对设备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确保仪器设备精度和性能。计量校验等工作要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标准进行。
第十七条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需拆改时,要履行审批手续,一般是实验室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系主任批准。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特别是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应包括仪器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从购置报告到报废整个寿命过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检修、校验等记录和文书资料,使之成为仪器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技术档案由设备管理责任人保管,管理责任人变化时办理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要重视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技术改造应考虑使用和经济效益的合理性。
第四章经济管理。
第二十条要通过研究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济规律,逐步确定技术状况、完好率、利用率等综合性考核指标,进行经济技术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努力提高仪器设备投资的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供应室设置与学校仪器设备主管部门对口的仪器设备分类总帐,并应设置对应的仪器设备分户帐,总帐和分户帐载明仪器设备分类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单价、规格型号、出厂号、厂家、购置日期、经费科目等信息。仪器设备调拨、报损报废等均应以批准凭单为依据,办理转帐及核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和不同的使用要求,进行经济和技术论证,作到合理选用,适时更新,精度和性能下降的可由责任人向实验室申请降级使用或调往其它使用单位。
第二十四条为避免仪器设备盲目重复购置,造成积压和浪费,精密贵重仪器和通用性强的一般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提倡集体或个人有偿使用仪器设备进行科研和生产试验、技术开发,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五条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人为因素造成积压浪费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六条仪器设备耐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按报废处理,对因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的,按报损处理;维修费用低于设备原值三分之一的,原则上申请维修。
第二十七条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维修应由管理责任人随时向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相应表格,由实验室组织技术鉴定,按设备管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报损、维修。供应室凭批准的报废单,报损单核销帐卡。维修设备待技术鉴定后,方可报销维修费用。
第二十八条无论何人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原则上应照价赔偿。同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十九条实验室要制定出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奖惩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和浪费的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化学系化学基础实验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其它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六)常见事故的简单处理。
一、起火:有机物着火应立即用湿布或砂扑灭,火势太大则用泡沫灭火器扑灭。电器设备起火,首先切断电源,再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不能用泡沫灭火器。
二、触电:首先拉开电闸切断电源,或尽快地用绝缘物(干燥的木棒,竹竿等)将触电者与电源隔开,必要时再进行人工呼吸。
三、割伤:先将在伤口中的异物取出,伤势不重者用生理盐水或硼砂液洗控伤处,再涂上紫药水,必要时再撒上消炎粉,用绷带包扎。伤势较重先用酒精洗消毒,再用纱布按住伤口,压迫止血,立即送医院。
四、烫伤:被火、高温物体或开水灼烫后,立即用冷水冲洗或浸泡,洗灼伤处,涂上风士林或烫伤药膏。
五、酸、碱腐蚀:首先用多量水冲洗,然后,酸腐蚀用碳酸氢钠饱和溶液冲洗,碱腐蚀用1%柠檬酸或硼酸溶液冲洗,再用清水冲洗,涂上凡士林。若受氢氟酸腐伤,应用水冲洗后再以稀苏打溶液冲洗,然后浸泡在冰冷的饱和硫酸镁溶液中半小时,最后再敷以20%硫酸镁、18%甘油、%盐酸普鲁卡因和水配成的药膏。若酸、碱液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多量水冲洗(或用自来水),然后再分别用稀的碳酸氢钠溶液或硼酸饱和溶液冲洗,最后滴入蓖麻油。
六、吸入有毒气体:吸入br2,cl2或hcl气体时,可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混合蒸气,使之解毒。吸入h2s气体而头昏痛者,应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
七、毒物进入口内:将5—10cm3稀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中,内服,然后用手指伸入咽喉部,促使呕吐,再立即送医院治疗。
(七)工作档案制度。
总则。
一、每学期各类实验的题目及学时数由何人具体负责。
二、每学期对外协作的具体内容,执行结果。
三、对各类仪器的使用维修及现行状况的评法,是否要增加或更新。
四、对各类有毒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记录。
五、各室与各教研室之间的协作状况及新教学实验研究结果,是否报请上级加以实施。
根据基础化学实验室人员工作职则,特制定如下实验室人员工作记录细则。
一、实验日志。
记录每次实验的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及其工作等基本情况。
二、实验室人员工作流水记录。
记录每天的工作情况。
三、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使用记录。
建立易耗品的购置、使用帐,记录低值易耗品购置名称、数量、价格及使用情况。并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将实验仪器设备名称、规格、价格、存放地方及变动情况、完好情况,使用情况等输入计算机进行管理。做到帐、物、卡一致。
五、实验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并记录维修实验设备名称,维修情况,时间等。
六、实验仪器设备损坏及赔偿记录。
记录学生损坏实验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时间及赔偿情况。
七、对外交流记录。
记录外来检查、参观、学习人员的到访时间,内容以及建议。
(九)实验人员年终考核等级及标准。
根据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特制定基础化学实验室人员年终考核等级及标准,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具备以下各项条件的为优秀: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学院和系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法校纪。
2.事业心强,工作积极,能出色完成本岗位的工作,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
3.实验室各项记录规范、完整。
4.在设备器材管理方面做到设备建卡率达100%,帐卡物相符情况达100%,有完善的领用、借用手续,对设备做到经常保养,及时维修,完好率达100%以上。
5.努力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有关实验的基本原理,参与实验方案的设计和一般实验装置的改进与研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
6.在进行实验研究方面,积极申请并完成校级以上教学科研题目,或在实验教学中有实验方法、技术方面的改进项目。
7.实验环境干净、整洁,安全设备齐全,使用状况良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不能遵守校纪,多次迟到、早退、旷课(工),耽误正常工作的进行。
2.学生反映不好的。
3.工作量不够或拒绝承担实验室的工作任务。
4.缺乏实验室记录的。
5.在设备器材管理方面做到设备建卡率低于95%,帐卡物相符情况低于95%。
6.由于本人工作疏忽、失职等原因,致使实验室出现意外事故或大型实验设备出现不应有的故障造成学校较大的损失。
人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制度。
一、实验室各类人员都要热爱本职工作,掌握技术本领,钻研业务知识。
二、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根据实验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
四、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考核、晋升、奖惩制度,不合格者退回人事处待分配。
五、学校每年年末进行业务考核,不合格者本年度不得晋升职称,两年不合格者调离本岗位。
六、化学与材料科学系要定期开展实验室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实验室和实验工作人员要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和系的发展思路,全面规划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
2.根据发展规划,组织力量进行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包括大型仪器设备的申购的选型论证、选购、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护及功能开发,实验室的环境改造和维修等工作。
3.确定基地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定期进行工作考核。
4.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负责制订实验室管理细则,实验化学课程管理制度,实验化学课程基本要求、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实验建设管理文件。
5.关心实验室技术队伍的建设,积极组织实验室的教研活动,组织业务进修和培训,不断提高实验技术和科研水平。
6.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仪器使用,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等方面的改进,革新和研究等学术活动。
7.做好兄弟院校来校参观学习的接待工作,与兄弟单位互相交流经验,做好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注意了解国内外同类实验室的动态水平,积极积累有关资料。
8.配合学院工作,以及配合设备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做好管理和统计工作。
(十二)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极强的责任心和优良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和实验教改的辅助工作。
2.服从实验室安排,接受并完成校、院、室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校院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养与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完好率。提出并办理本室仪器的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
5.积极参与教学内容和体系的改革工作以及仪器设备的改制工作。
6.保持工作环境和实验室的整洁卫生,做好安全检查和预防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避免完全事故的发生。
7.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主动完成实验室主任分排的各项任务。
(十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负责当天全室所有实验室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当天出现的安全危险点源要及时解决或通知相关责任人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由第二天值班人员继续监督解决,直至安全隐患解除为止。
2.值班人员负责当天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地面、桌面干净、整洁。
3.值班人员对当天重要通知、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切勿延迟。
4.值班人员负责当天全室人员的考勤、病事假等的登录和日常事务的接待工作。
(十四)工勤服务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极强的责任心和优良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实验教学的服务保障和后勤事务工作。
2.负责本室的教学、科研、测试用合格蒸馏水的制备、搬运。
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4.保持实验室及设备和cai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5.负责本室公共天平室、分光光度室和马弗炉室的管理及清洁卫生工作。
6.协助库房管理人员搬运物资和物资发放工作。
7.保证本岗位的实验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不出责任事故。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保管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和优良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实验教学的服务保障和帐物管理工作。
2.热爱本职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和优良的服务态度。负责全学院教学实验材料库房保管和管理工作,对实验技术人员提供的化学药品、小型仪器设备及消耗材料计划,进行认真汇总、把关、避免重复购置和漏报,并将综合后的总计划表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保证计划按时实施。
3.按学校及上级部门规定负责全院实验室国有资产的登记和清查工作。
4.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保证库房的人、财、物安全和清洁卫生。
5.药品应分类规范、放置合理,标识清晰。对贵重、易燃、易爆、剧毒、剧腐蚀性药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分库存放,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6.认真做好药品、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的进、出库及登记工作,保证帐物卡相符,特别要把好药品、材料的发放关,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7.要有强烈的安全忧患意识。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引入任何火种,严禁烤火取暖。认真保护好安全设施和标识,经常检查保证完好适用。
8.负责全院实验室的劳保及卫生用品的发放。
基本任务:该岗位主要管理色谱/质谱仪与相关教学服务工作。负责色谱/质谱仪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仪器维护,功能开发,制定和落实本试验室的建设方案。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极强的责任心和优良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和实验教改的辅助工作。
2.服从实验室安排,接受并完成校、院、室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互相帮助。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养与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完好率。提出并办理本室仪器的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
5.保证本岗位实验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不出责任事故。
6.积极完成学院、实验室下达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任务。
基本任务:该岗位主要管理icp-oes/红外光谱与相关教学服务工作。负责“icp-oes/红外光谱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仪器维护,功能开发,制定和落实本试验室的建设方案。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极强的责任心和优良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和实验教改的辅助工作。
2.服从实验室安排,接受并完成校、院、室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校院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互相帮助。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养与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完好率。提出并办理本室仪器的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
5.保证本岗位实验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不出责任事故。
6.积极完成学院、实验室下达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任务。
(十八)化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基本任务:该岗位主要承担普通化学基础、现代化学(部分)等实验课的准备工作。
1.服从实验室安排,主动完成实验室主任分派的各项任务。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活动,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
2.负责本实验室和准备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持工作环境和实验室的整洁卫生,负责本室的安全检查和预防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国家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管、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教学的正常进行。
5.负责实验室所需药品材料计划的申报和管理,提出仪器设备的补充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交室主任审核。
6.对实验急需仪器、材料、药品应提前与库管联系沟通,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室主任汇报。
7.积极完成实验室下达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任务。
(十九)有机化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基本任务:该岗位主要承担有机化学化学基础实验课的准备工作。
1.服从实验室安排,主动完成实验室主任分派的各项任务。遵守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活动,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
2.负责本实验室和准备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持工作环境和实验室的整洁卫生,负责本室的安全检查和预防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国家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管、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教学的正常进行。
5.负责实验室所需药品材料计划的申报和管理,提出仪器设备的补充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交室主任审核。
6.对实验急需仪器、材料、药品应提前与库管联系沟通,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室主任汇报。
7.积极完成学院、实验室下达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任务。
二、试剂配制应标明试剂名称、试剂浓度、配制日期。
三、试剂瓶放置应按分类排放整齐。
四、试剂瓶要清洁卫生,标识清楚,吸液良好。
五、易燃、有毒药品应有专门标记、实验完后有专人管理。
六、药品、试剂配制要注意安全操作规则。
七、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清洁卫生。
八、实验完后要打扫卫生、水池内无异物,清点仪器,检查水电门窗。
(二十一)无机化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基本任务:该岗位主要承担无机化学化学基础实验课的准备工作。
1.服从实验室安排,主动完成实验室主任分派的各项任务。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活动,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
2.负责本实验室和准备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持工作环境和实验室的整洁卫生,负责本室的安全检查和预防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国家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管、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教学的正常进行。
5.负责实验室所需药品材料计划的申报和管理,提出仪器设备的补充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交室主任审核。
6.对实验急需仪器、材料、药品应提前与库管联系沟通,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室主任汇报。
7.积极完成学院、实验室下达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任务。
(二十二)现代化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基本任务:该岗位主要承担现代化学基础、普通化学(部分)等实验课的准备工作。
1.服从实验室安排,主动完成实验室主任分派的各项任务。遵守校、院、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活动,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
2.负责本实验室和准备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持工作环境和实验室的整洁卫生,负责本室的安全检查和预防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努力学习并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独立承担两门课以上的实验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实验准备工作,对所配试剂,从品名到浓度应按国家标准工整书写,准确无误。对新开实验,要配合上课老师做好准备实验,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4.熟悉本室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保管、维护和校验。负责简单故障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教学的正常进行。
5.负责实验室所需药品材料计划的申报和管理,提出仪器设备的补充调剂、淘汰和报废意见,交室主任审核。
6.对实验急需仪器、材料、药品应提前与库管联系沟通,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室主任汇报。
7.积极完成学院、实验室下达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任务。
(二十三)开放实验安全、卫生保证协议书。
(一)为了实验的正常进行,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实验室的绝对安全。
(二)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防火措施,对没有安全保证的实验坚决禁止进行。
(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和气体必须按照有关制度及规定执行。
(四)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制度,使用烘箱必须留人值班,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关好水、电、煤气和门窗,确保安全。
(五)使用仪器时认真操作,及时记录;使用后认真管理,保持仪器内外的清洁;仪器出现问题立刻报告,并及时维修,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仪器不得擅自借出或搬到其它实验室。
(六)做好物品领用登记记录,严禁浪费各种药品、耗材,不得挪作他用或给其它实验室使用;贵重药品等要妥善保管,丢失将按原价赔偿。
(七)对实验项目的关键技术负有保密义务,不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与企业、科研部门等洽谈与本项目有关的合作。
(八)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吃零食。值日生每日一定要认真打扫实验室卫生,摆放好实验物品,保持室内卫生清洁,杜绝其他事故的发生。
(九)违反以上规定者,实验室的主管人员可以随时终止实验。
(十)晚上做完实验回寝室的同学一定要搭伴同行,保证同学的自身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保证账、物相符;对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和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提倡分工协作、专管专用,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4、一起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档案材料的填写、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6、未经负责人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占用实验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观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教师指导,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仍杂物。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掌握所用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3、实验课不得迟到,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准将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认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5、实验完毕后,经教师检查仪器、工具、器皿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教师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8、要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禁止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器材和设施。
9、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0、对不遵守纪律和实验不认真者,教师有权令其停止或重做。
1、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规定、防盗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每个实验室、库房都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3、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否则不得进行。
4、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并有专人妥善保管,要严格领用手续。
5、安全用水、电、气,不得乱拉电线;水、电、气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
6、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煤气炉、电炉、电暖气和大功率加热器,因教学、科研需要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7、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放在明显的位置,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8、各实验室的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制度。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认真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严格要求学生按实验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5、要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账、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结,保持账、物一致。
6、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不得随意借用,更不允许私人占用。
7、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维修技术,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实验项目的开出率。
8、认真学习实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1、易燃、易爆物品贮藏室内禁止闲人入内,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剧毒物品专柜存放,锁匙专人保管,且双人双锁,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作详细纪录,剩余量及时退还实验室,任何人不准带出实验室。
3、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属纳、钾、液溴、乙醚等,极易燃、易挥发的物品专室存放,并定期检查。
5、浓硫酸、苛性碱等强腐蚀性的药品,要从严控制,加强管理,教师实验所需用量,应事先说明,用后要及时交回实验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室常年备好沙箱、灭火器、急救箱。
7、对有毒的废液、废渣要集中处理,严禁向下水道倾倒。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基地,为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优化学校环境,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突发事故模拟演练,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三条物理系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包括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组织、协调、督促各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根据学校的实验安全工作计划开展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实验室应设定一名兼职安全员(研究生),安全员协助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安全违章行为。
第四条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统一认识,确保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第五条各实验室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张挂在实验室明显区域,严格贯彻执行;制作适合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片,以直观形象的图片、通俗易懂的语言、具体详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向实验人员进行实验安全基本常识、安全原则教育。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新进实验室人员必须先接受学校设备处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
第六条实验室安全检查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技术安全工作档案。
第七条按照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学校安全管理相关部处与物理系、物理系与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与各实验室成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第二章消防安保
第八条各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显、取用方便之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非应急状况下,各种安全设施不准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保持实验室设备、设施及环境清洁卫生。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保持走道畅通。严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挡消防安全通道。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对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禁超负荷用电。实验电气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必须有人在场监管,确实需要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实验,电气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监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电、水、气等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安装,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实验室应定期对电源、水源、火源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要有记录,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安装接地装置,对出现老化现象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第十四条无需配备加热设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各种类型的电加热器具。实验中必须使用明火时,须加强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离人,危险范围内要清除可燃物品。
第十五条涉及化学合成及材料探索、晶体生长的专业实验室,仅限经专业系统培训的相关专业研究方向教职员工及其学生于专业实验室范围内开展合成及制备等实验工作,严禁在其本专业实验室或院系指定样品合成公共实验室外任何区域开展合成与生长相关实验。
第十六条实验楼(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需要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十七条各实验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实验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剩余药品必须妥善保存。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及时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完好性。
第十九条实验室在从事涉及压力容器、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二十条实验室应采取适当的防盗技术手段,安装必备的防盗设施,理工楼等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门卫和晚间值班人员,门卫和晚间值班人员应按门卫制度和值班职责,尽心尽职。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做好实验室防盗安全工作。一旦发现盗窃事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第三章环境安全
第二十一条各实验室严禁饮食,以保障实验室成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实验室环境和设备安全。
第二十二条各实验室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废气、废液、废渣和噪声的处理与排放的管理,不得污染环境。严禁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抽烟﹑和乱丢垃圾。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第二十三条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有毒有害废液、化学及生物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处理工作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的工作原则。学校设备处委托化学系指定教师定期收集和处理有毒有害废液和固体废弃物,各实验室需积极配合。
第二十四条盛装化学废液的容器应是专用收集容器,不得使用敞口容器存放化学废液,容器上应有清晰的标签。一般化学废液,分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等三类废液收集桶分别收集和存放;剧毒物质与放射性同位素废弃物,必须单独分类存放,并按剧毒试剂或放射性同位素管理的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具体细节遵照学校委托专门负责学校废弃物教师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新建、改造、扩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并坚持竣工合格验收制度。
第二十六条废放射源的处理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待处理的废放射源必须妥善保管,严禁随意堆放、掩埋、焚烧和丢弃。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废弃装置,在没有取出放射源的情况下,不得对其装置进行任何处理。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安全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或产生预定水平χ、γ电子束、中子射线等的电器设备。
第二十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实验室要认真贯彻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账目,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物相符。
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实验室要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实验人员必须配备防护装备方可参与有关实验。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监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实验教学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条须经常对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规范化存储和使用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三十一条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专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安全措施,坚持“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物质不同特性分类、分项存放,性质或防火与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一起存放。对存放中的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存放地点要安装防火、防水(潮)、防泄漏、防盗设施,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必须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向具备经营资质的单位统一购置,严禁其它单位与个人私自购买。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领用,须做好详细的领用和使用记录。使用剧毒品、放射性同位素,应按同一批次实验的需求量按需申领,使用情况当日报告,实验剩余当日清退,严禁存放、带离实验室,严禁私自销毁、丢弃或借予他人。
第三十四条转移和运输剧毒品、放射性同位素及强酸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危险品,必须妥善包装,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过程须派专人随行监管。
第三十五条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实验室,入口处必须贴放射性危险标志,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联用锁及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装置。实验工作人员须佩带个人放射计量仪,定期接受个人放射剂量监测,做好安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严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规定。
第五章特种设备安全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系实验室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第三十七条物理系购置的特种设备,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取得许可的单位。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的维护工作原则上由生产厂家负责实施,以确保安装、维护的质量和使用安全。特殊情况需由其他单位承担的,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证书。
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毕,自检合格并经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检验合格,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到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且将登记标志固定在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凡未按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第三十九条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整理、登记并妥善保管随机文件和资料,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组织做好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工作;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规范、安全。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应的培训与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四十一条各实验室应制定服役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检修。
第四十二条易燃气体气瓶与助燃气体气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且配备泄露监测装置的场所。各种压力气瓶竖直放置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第四十三条严禁使用超期气瓶,超过检验期的气瓶应予以避免并及时联系相关购置单位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各种压力气瓶应避免曝晒和靠近热源,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敲击和碰撞压力气瓶;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压力气瓶要专气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第四十五条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存有安全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第四十六条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室内无人时,禁止使用易燃器具。
第六章仪器设备安全
第四十七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维护,保持良好的性能和准确的精度,并处于完善可用状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学校有关部门停水停电的通知和气象部门的恶劣天气预警通知,注意贵重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措施,如遇台风、暴雨、冰雹、雷暴等恶劣天气,应提前对贵重仪器设备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小外界影响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失。在发生恶劣天气情况时,须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值班。
第四十九条各类实验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上机前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并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上机时严格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后必须有人值守,用完仪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对不遵守者,相关设备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员有权对其劝阻、纠错直至拒绝其继续使用。
第五十条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各种随机资料,要按规定存放,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携出或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批准,向管理人员办理出借手续,并按时归还。
第五十一条贵重仪器设备及其附属的安全装置,未经申报批准,不准随意拆卸、改装和报废。确需拆卸或改装时,应书面请示院系领导批准,并报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方可实施。
第七章保密安全
第五十二条各实验室应定期清查本室承担的科研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划定密级;按照密级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第五十三条实验室承担的涉密科研项目的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按科技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资料。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十四条涉密项目的实验场地,一般不对外开放。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参观的,必须报学校保密相关部门批准,并划定参观范围。
第五十五条实验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的,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应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对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泄密事故。
第八章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五十七条发生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险情,应立即报警。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实验室和个人,物理系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令其限期整改。凡被责令整改的实验室,要采取相应的限期整改措施,经各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五十九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忽视安全而造成了被盗、火灾、中毒、人身重大损伤、污染、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逐级报告物理系、保卫处、设备处等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对隐瞒或歪曲事故真相者,将予从严处理。
第六十条对安全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处理意见。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追究肇事者、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 学生前往实验室应该以班级为单位,由体育委员和课代表共同负责整队并排队前往实验室。进入实验楼后要保持安静、有序,任何人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2. 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有关内容,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和主要仪器的性能。
3. 实验课前任课教师要预先分好实验小组,每组推选组长一人,并在实验桌上编号。上课时小组与桌号应相符,并保持秩序。
4. 上实验课时学生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提前进入实验室自行摆弄实验器材。进入实验室后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5. 学生实验应在教师指导下按实验步骤进行,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使用仪器,仔细观察、详细记录、积极思考、完成实验报告。教师或组长对组员要进行具体合理的分工安排,不得出现无所事事的同学。
6. 学生应爱惜仪器设备和药品材料,做到轻拿轻放,不得乱拿别组器材,不得用仪器玩耍打闹。
7. 实验中要加强安全观念,确保人身和仪器设备不受损害。教师要经常向学生进行防电、防火、防爆、防腐蚀等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教师要求进行实验,不得随意改变实验程序,增减实验器材或药品量。实验中损坏仪器,应及时向教师报告,并按情节轻重相应赔偿。
8. 在实验中发现仪器设备和实验装置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向教师报告,采取妥善措施处理。
9. 实验完毕,每组学生应清点、整理、洗涤仪器或玻璃器皿,处理好废液杂物,并按教师要求摆好仪器或送交器材室,不得私自带走。
10. 实验室应常备防火、防爆、防毒器材,以便应付实验中出现的不安全事故。实验时严禁学生乱拉、乱接或用湿手触摸电源。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 、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及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
金湖学校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金湖学校化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二、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实验时应注意安全,使用玻璃仪器时,当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腐蚀性、有毒性试剂时,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四、用过的药品、试液应集中到在规定的桶内,不得乱倒乱抛,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五、实验完毕后,洗干净所用过的实验器材并整理好,摆放整齐。
六、室内要尽量做好防尘、防潮、防磁场等。
金湖学校化学实验员职责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教学大纲和教材,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实验技能。
二、积极参加教研组活动,熟悉所管年级的教材和各种实验。开学初主动向任课教师了解本学期的实验计划,每学期把它们按年级、按章节写出实验一览表,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准备。
三、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药品的保管、使用帐目,做到进出、缺损、消耗登记,做到账物相符,仪器、设备摆放有条理、科学、美观。努力做到三清:账卡清、数量清、质量清。四懂:懂性能、用途、操作、维修保养。经常检查仪器设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保证仪器、模型、标本等的完好率。
四、根据教学计划,独立地提前做好学生实验及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按时完成。课前认真备好教案,积极协助教师辅导学生上好实验课。实验完毕,认真验收仪器,标本等设备。认真填写实验记录。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保管、使用,要按公安部门规定严格管理,并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安生,保护好国家财产。
六、协助教师积极开展科技实验,自制教具和仪器维修等活动,培养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
七、加强责任感,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教学仪器使用、保养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对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敢于制止。
八、每学期初,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期末总结实验室工作情况、任课教师实验情况、仪器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制定下学期购物计划。
九、搞好室内卫生,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十、认真遵守实验员守则,遵守作息制度,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及思想水平。
金湖学校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金湖学校化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收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金湖学校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理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要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同放。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3、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4、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做仪器的定期保养
5、实验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停止使用,能修则修,不能修由实验员和学校领导处理。
6、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维修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4%。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仪器的技术档案。
9、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总务处负责,经校长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金湖学校理科教师实验教学守则
一、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会同实验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精心设计实验方案,写好实验教案,师生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演示实验和上好分组实验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根据实验所需的教学仪器和材料,填写《演示实验通知单》和《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分别提前三天和一周报实验室。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必须课前预做,为顺利进行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三、进行演示实验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便于学生观察、理解。实验操作正确、规范,实验现象直观、准确,示范效果明显。注意指导学生提高观察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
四、学生做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讲清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实验方法,指导学生掌握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在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加强辅导,引导学生认真观察,积极思考,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操作错误,确保实验安全、顺利地进行。启发学生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实验现象,归纳实验结论,如实填写实验记录。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按照“学生实验守则”中的规定,整理器材、药品,洗涤玻璃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实验成果,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五、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尤其对有一定危险的实验,教师须镇定自若,操作熟练,动作协调,一丝不苟,严防事故发生,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积极开展师生自制教具和课外科技活动,促进理科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七、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在实验教师的配合下,认真做好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的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八、在实验教学中,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教学过程,突出教材重点,攻克难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金湖学校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1、实验教师要根据学校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教研组的教学进度计划,制定本学科的实验教学工作学期计划。
2、根据本学科教材的要求,要保证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正常开出,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3、实验教师要刻苦钻研业务。要通读本学科教材,熟练掌握本学科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操作技术,并对实验现象做出恰当的理论解释。
4、要按时开出实验课,积极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好学生的实验课,保证实验课正常进行,并认真填写好实验记录单。
5、与任课教师一起组织好学生的科技活动、实验竞赛、实验复习和考评工作,为学生实验技能的训练和提高,提供有效的服务。
6、熟悉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管理规则,熟悉仪器业务知识,及时编报仪器采购计划,对仪器要精心管理,科学存放,及时维护。掌握一套检测和维修的过硬本领,保证仪器的完好率,要适应新科学、新技术在实验教学中应用的新形势,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
7、要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效果,大力开展自制教具的研制活动,积极自制,代用和改进教具,创造条件,多开实验。
8、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的实验习惯,要求他们遵守实验室纪律,爱护设备,精心使用仪器,体现文明礼貌的作风。
9、做好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卫生工作、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仪器设备性能,定期完成维修保养工作。
10、调进或调出实验室,要办好交接手续,及时完成教学仪器帐目管理任务,帐目清楚,实物点清,以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
实验室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措施
1.创伤(碎玻璃引起的)。伤口不能用手抚摸,也不能用水冲洗,若伤口里有碎玻璃片,应先用消过毒的镊子取出来,在伤口上擦龙胆紫药水,消毒后用止血粉外敷,再用纱布包扎。伤口较大、流血较多时,可用纱布压住伤口止血,并立即送医务室或医院治疗。
2.烫伤或灼伤。烫伤后切勿用水冲洗,一般可在伤口处擦烫伤膏或用浓高猛酸钾溶液擦至皮肤变为棕色,再涂上凡士林或烫伤药膏。被磷灼伤后,可用1%硝酸银溶液,5%硫酸铜溶液,或高锰酸钾溶液洗涤伤处,然后进行包扎,切勿用水冲洗;被沥青、煤焦油等有机物烫伤后,可用浸透二甲苯的棉花擦洗,再用羊脂涂敷。
3.受(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碱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4.受(强)酸腐蚀。先用干净的手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nahco3)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若酸溅入眼中时,先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5.液溴腐蚀,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涤伤处;氢氟酸腐蚀,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nahco3)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苯酚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4体积10%的酒精与1体积三氯化铁的混合液冲洗。
6.误吞毒物。常用的解毒方法是: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芥末和水、或服鸡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缓和刺激,随后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注意磷中毒的人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内服,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7.吸入毒气。中毒很轻时,通常只要把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松衣服(但要注意保温),使其安静休息,必要时给中毒者吸入氧气,但切勿随便使用人工呼吸。若吸入溴蒸气、氯气、氯化氢等,可吸少量酒精和乙醚的混合物蒸气,使之解毒。吸入溴蒸气的,也可用嗅氨水的办法减缓症状。吸入少量硫化氢者,立即送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中毒较重的,应立即送到医院治疗。
8.触电。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如果触电者在高处,则应先采取保护措施,再切断电源,以防触电者摔伤。然后将触电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休息。若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治疗。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四、赔偿处理权限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金湖学校化学学生探究分组实验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禁学生以手(包括皮肤)接触,以口尝或以直接嗅闻任何化学药品。
(二)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三)如有药液溢出,应立即用水洗净。如遇酸类或其它腐蚀性药液灭及衣物而浸至皮肤,应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冲洗。
(四)经如热之玻璃仪器或其它未能确知温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却前不可用手触摸。如需移动,须使用挟持器具。
(五)以试管加热物质时,不可将试管闭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热可燃性或挥发性溶剂时,应在排气橱内为之,绝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或将盛装此等溶剂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实验中如发生意外燃烧,应立即以湿抹布或细沙熄灭,必要时应使用灭火器。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八)如有药液(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机化学实验时,应将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严禁学生在没有化学老师在场指导之下,私自进入化学实验室,操作化学实验。
(十二)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十四)学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实验相关药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药品。
学生实验室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兼顾科学研究活动,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赔偿。
一、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预先已了解该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功能,明确熟悉操作过程,并有使用经验或有对该仪器设备使用过的人在场指导下,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应及时汇报给主管教学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无使用该仪器设备的经验又无对该仪器设备懂行的人在场指导而使用,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属于责任事故,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赔偿。
三、属于专职保管的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善、疏于职守而发生仪器设备丢失者应予以配赔偿。
四、对于借出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应由所借人赔偿。
五、学生实验课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在有经验的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否则按此条款三规定应予赔偿。
六、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指专职保管人员及借用仪器未还者)由于疏于维护而发生仪器设备损坏者亦应赔偿。
七、赔偿金额大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报系主任研究后决定。
金湖学校学生实验守则
1、做分组实验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操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重要作用。因此,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珍惜每一堂实验课。
2、学生在实验前要认真作好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以及实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不预习不准作实验。
3、进实验室时要保持良好秩序,按实验小组顺序就座,实验时要遵守纪律,不准喧哗、不打闹。
4、实验开始前要认真听取教师讲解有关实验问题,看清教师的示范。
5、实验开始须首先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及时向教师报告。
6、实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实验步骤,操作要规范,仪器的连接和安装要稳固,取用药品要适量,接通电源,点火加热,接触药品或动力时要注意安全。实验时如发现异常现象或仪器损坏等情况后,立即停止实验并及时向教师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实验过程中要认真观察实验现象,仔细分析思考,实事求是做实验记录。
8、实验结束时要切断电源、水源、火源等,清洗容器,清理实验用品并摆放整齐,遇有损坏、丢失仪器时应及时报告。废液要倒入废液缸,其它废物扔入垃圾箱,严禁将废液倒入水槽中,经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实验要注意安全,节约水电及实验材料,要爱护室内一切设施和用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不要乱扔碎纸和杂物,下课时轮班值日,打扫卫生。
10、实验课后要及时写出实验报告,对失败或漏做的实验要申请重(补)做。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实验室安全规范
穿著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7.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9.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10.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2.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5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环境卫生
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
4.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2、安全防护
防火
1.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3.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4.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灭火器灭火。
防爆
化学药品的爆炸分为支链爆炸和热爆炸
1.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2.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xx基甲苯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防爆措施
1.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防灼伤
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防辐射
1.化学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X-ray,长期反复接受X-ray照射,会导致疲倦,记忆力减退,头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护的方法就是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
3、“三废”处理
废气
1.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
2.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废渣
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废液
1.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
2.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
3.实验室内大量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
4.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
5.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
6.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
7.重金属离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处理
4、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
普通伤口
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
烧烫(灼)伤
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食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化学药物灼伤
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室负责人为该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主任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实验室内的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对于不经常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定期通电、保养。
四、实验室内的实验人员必须掌握实验室设备、仪器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实验室负责人有责任监督实验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在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要远离回转、移动及起吊位置,不得超载使用起吊设备,注意他人和自身安全。
六、实验室门钥匙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管理,技术中心需到实验室
管理管理人员处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续。钥匙不得随便交给他人,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电气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工作完成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室内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八、负责实验室管理的人员,下班前应检查实验室的门窗及电源都关闭且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九、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时,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十、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 实验室管理人为本实验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室成员均有对本实验室消防安全负责的义务。
二、各实验室应按照有关消防安全条例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实验室管理人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以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遇突发事件时正常使用。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相应的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本实验室的电源等设备是否已经完全处于安全状态。除了必须24小时不停机的设备之外,下班前必须将所有设备关闭。
五、实验室管理人定期检查供电线路,发现有裸露、泄漏、老化等安全隐患应立即维护解决,不能维护的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解决。
六、电子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认真查对使用说明书和实际线路,保证线路、开关不超负荷运行;大功率电气设备如空调等应尽量配备独立供电线路、控制开关,并定期检查。
七、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事后应协助查明火灾原因,向学校有关领导写出书面报告。
上一篇:信息管理制度最新14篇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