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规定【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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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管理,维持其良好的安全性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特制定条例。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储运部经理和车辆管理员具体分管车辆管理工作。

2、每年按时购买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建立每辆车的完整档案资料,各种单证分类归档,各种数据输入电脑保持。

4、驾驶员每天必须做好出车前和回场后的。一循环例行保养和清洁保养。

5、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制度,到交通部门认可的公司指定的单位维修保养。按规定对车辆维护周期进行一保、二保、三保,取得每年度的《汽车二级维护合格证》和《四川省机动车性能检测报告》。

6 、车辆小、大修完毕,要有检验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车辆方可出车运营。

7、严禁“病车”从事运输业务,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

8、加强轮胎管理,每条胎编号登记,定车定胎合理使用新旧轮胎。

9、 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电梯、消防等)交与专业公司定期维保养护。

10、每半年由总经理责成仓储部经理、安全部经理等进行一次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大检查,以自查互查的办法,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写出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不断完善车辆、设施设备的等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车辆管理制度【第三篇】

住宅园区车辆出入、停泊管理制度

一、进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及时交费。无证车辆不得入内。

二、车辆出入停车场,必须出示停车卡,并配合保安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车辆出入停车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方向停放,不得对其它车辆的出入及车位使用造成障碍。

四、车辆按指定位置停好后,请锁好门窗,车内不得留存贵重物品及现金,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五、严禁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六、车辆出入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限速(5km/h)行驶,不得在停车场内练车、修车、洗车及非正常鸣笛等。

七、出租车不得驶入园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门卫保安人员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车辆装载大件物品离场时,业主本人应该先到保安部门登记签字证明后,方可放行。

九、货运车辆(2吨以上)进入园区,应预先向物业管理处有关部门申请,获准的方可驶入,但不能长期停放,如造成污染由司机及业主负责。

十、任何车辆和人员不行损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十一、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物业管理处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区或实施处罚后住逐出园区。

业主阅后请签字:

aa物业管理处

二o**年*月*日

车辆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提升完善我院在教学车辆和办公车辆的管理,专门设立车辆管理组。车辆管理组同时归宿学院办公室和教务部的双重领导。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 负责所有学院新购教学车辆和办公用车的保险、上户工作。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将车辆和相关的车辆资料移交给使用和保管部门。

二、 负责所有车辆的保险的续保和理赔业务。按照车辆上一年保险的到期日为准提前一个月购买下一年审周期的保险;学院所有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管组必须配合安全组做好保险的理赔工作,并按规定填写事故经过和处理报告(报告由车管所组保管,每月整理上交一次)

三、 负责学院办公用车和直营教学车辆的维修保养。车管组必须对上述车辆做出纸制和电子档案的信息表,根据记录督促使用部门或人员完成车辆的定期保养。所有车辆的维修都必须由车管组出具保修单后在指定的修理点进行维修。

四、 负责学院办公用车和直营教学车辆的燃料补充事务。所有其他部门和人员都必须按车管组的规定和燃料补充标准在指定地点进行燃料补充。车管组要及时登记‘统计燃料使用情况,并形成文字报表每月向学院办公室和教务部上报燃料费用情况。

五、 配合安全部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小组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车辆管理工作。车管组必须形成每日值班制度,全年(包括节假日)都必须

车辆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保证学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学校要对本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三、学校每天安排值班教师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四、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超载、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五、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六、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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