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档案解密管理制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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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档案解密管理制度1

1、保密范围

涉及国家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的文件以及关系到本单位利益、安全和内部团结不宜公开的文件材料均属保密范围。

2、机关全体人员均有保护国家秘密的义务。

3、密级具体范围和划分

密级档案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

“绝密”:是最重要机关秘密,泄密会使机关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机关秘密,泄密会使机关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机关秘密,泄密会使机关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1)绝密事项

武装战备的设施、规划、动员计划、部署方案、措施、装备和图表。

干部录用考试的报审试题、试卷、备用卷签案及评分标准。

(2)机密事项

档案库房的库藏、内容、数量及保卫措施。

重要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内部讨论情况证据及未公布的调查报告处理决定和内容通报等。尚未实施的工资调整办法、机关干部调整方案。

违纪案件的控告材料、检举材料、检举人、举报人、证人姓名、地址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情况。

五年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

对外谈判中内部掌握的方案。对外招标的标底及方案,统一对外,联合对外的具体措施办法。数据库及计算机识别检索编码、计算机系统中的网络节点编号,入网号码、用户帐号及口令。党工委会议、行政会议、纪委会议记录、民生生活会和专项会议记录。

(3)秘密事项

尚未出台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及方案。

尚未公布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查处一般违纪案件的计划、内部讨论情况、内部通报、处理决定。正在审计的、一般审计事项、审计结果及审计资料。

劳动工资年报、会计年报、业务生产统计年报基本建设年报、档案统计年报等

干部考察材料。

基建项目的工程设计文件材料和竣工文件材料。

4、保密规定

(1)不得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和机关的秘密。

(2)档案室是机关的机要部门,非档案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不得随意翻动档案。

(3)为维护本单位利益,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提供、或者利用公开的宣传工具传播密级档案材料。

(4)密级档案要按规定范围阅读,超过阅读范围要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阅读密级档案不得摘抄和复印,不得外带,只限在阅档室阅读;如需带出档案室或需摘抄、复印要经党政办负责人批准。

(5)发现泄密事件,追究泄密者责任。

涉密档案解密管理制度2

为加强本公司档案的保密管理,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档案的一般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档案保密管理。

2、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电力工业国家秘密及其他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能源部、国家档案局)

3、管理职能

综合管理部是本公司档案保密管理的职能部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制度,保证企业档案的绝对安全。

严格掌握档案材料和资料的查(借)阅范围及审批手续,一般档案材料、资料查阅应办理查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并登记备案。

已归档的文件材料和资料一般仅限于在档案阅档室内查阅,不得外借,任何部室和个人无权擅自扩大查阅范围和公布档案内容。

查阅档案材料一般不得摘抄、复制、拍照、翻印,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作好记录。

外单位人员查阅一般档案应持有效介绍信并经领导同意。查阅带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同意。

归档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公司,特殊情况必须带出的除办理借用手续外,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携带档案材料或资料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查阅涉及机密性质的档案材料或资料,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档案一般不借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借用应说明借用原因及归还时间并确保借用期间档案材料的安全、完整。

档案材料或资料的转移,批量的必须有指定人员监运,小量的应采用机要邮递和专人护送。

档案的销毁必须由指定的监督人员监销,不准作废纸处理。

涉密档案解密管理制度3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提高安全保密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警惕,严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2、档案库房每天检查一次,做到门、窗、橱柜牢固无损,非工作时间将库房门、窗关严锁好,并切断库房电源。

3、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放易燃物品,注意清洁卫生,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努力做到“九防”: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

4、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以确保安全。

5、库房内备有温度计,每天按时记载库内温度,并选择有利时机通风。

6、对破损、字迹不清等不易继续保管而又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裱糊和复制。

7、爱护室内一切设备,确保设备完好。

8、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要严格执行交接手续,在没有交接前,不得离职。

二、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1、档案材料必须根据其保管期限进行鉴定,对于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可予以销毁。

2、组织档案鉴定销毁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档案室牵头,有关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

3、通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编制清册,并由鉴定领导组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室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写出鉴定小结和销毁报告,报请所在地区档案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5、要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销毁,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处理或任意分散。

6、销毁档案时,须由二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日期。

7、销毁后,必须在原目录()上注销,并说明鉴定和销毁日期。

8、销毁清册归入全宗卷,妥善保存。

三、归档制度

1、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字迹材料耐久,底稿齐全;文件处理单填写完整。

2、制作档案分类大纲、归档文件分类科学,排列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

3、归档文件材料应当按规定分类组卷、归档,完成的案卷能正确反映本单位活动的基本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装订材料符合档案保护要求、装订规范,档号不重、不漏,归档章填写规范。

4、会计、科技档案采用国家标准卷皮、卷盒,卷面、卷脊各项目填写准确,备考表填写齐全准确。

5、实物档案编号准确,照片有底片或光盘备份,编写照片说明

6、档案移交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履行点交和签字手续。

四、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对党和国家的机密,不说、不问、不外传。

2、任何人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凡借阅涉及保密内容的文件资料,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3、档案人员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如发现情况要冷静分析判断,应及时报告领导。

4、不得隐匿、损毁、丢失、出卖和擅自销毁档案。

5、不得涂改、伪造档案。

6、不得公布、抄录、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档案。

7、不得将档案、机密文件资料带到宿舍和公共场所。

8、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

9、对档案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泄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档案调阅(利用)制度

1、凡调阅利用档案资料者,需严格履行手续,填写“调阅档案登记簿”和“利用效果登记表”。

2、本单位工作需要借阅者,只限于在调阅室里查阅,确需借出时,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限期归还。

3、凡外单位借档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阅。

4、查阅档案应在调阅室内进行,调阅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5、查阅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污损、圈点、划线、涂改,不得翻阅其他无关资料。

6、查阅者摘抄或复制的档案资料,须经本室工作人员核对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无效。对摘抄或复制的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摘抄或复制有关机密资料,必须先经分管领导批准,如有失密,由摘抄人或复制人负责。

7、本室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一周内用毕归还。

8、查阅人员须按规定交费。

六、档案统计制度

1、充分认识档案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纳入档案室工作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认真落实。

2、对档案室保管的各门类档案资料,每年要进行统计,按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格式、项目、要求和计量单位逐项统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确保年报质量。

3、在接受、移出、销毁库存档案时,必须及时登记统计。

4、对立卷档案,必须及时抄好案卷目录,以便统计。

5、对档案资料的利用、借阅人次、卷数等要详细登记、以便年终统计。

6、统计人员要认真对待统计工作,积极收集和积累原始数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统计工作要及时,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负责对所属单位和部门专(兼)职档案统计人员的辅导和培训。

7、对统计数据要进行综合分析,从中探索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规律,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

涉密档案解密管理制度4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理。

(三)、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

二、涉密文件的收文与传阅

(一)、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应在专用的登记本上予以登记。登记后,交局办公室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

(二)、文件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行传阅。送阅涉密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相关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滞留他处的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或者复印件退还文件管理人员。

三、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借阅、复制、下载

1、借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单位主管领导请求并经制发单位批准。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存

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2、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时存放在文件柜中。

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全部如数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5、需要归档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四、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清退销毁

(一)、每年对本单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要逐件进行清点,除需留存或者存档的资料外,一律填写《销毁文件目录》和《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送区保密局统一销毁,禁止私自销毁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二)、严禁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作为废品出售给物资废品收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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