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制度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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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制度遵循

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今年,中共中央首次制定出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百年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宝贵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规范,对于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推动全党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具有深远意义。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学习党史、传承党史、借鉴党史。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就对党史学习教育给予了关注。在党早期创办的一些培训学校中,设置“中国共产党略史”“最近中国革命运动史”等课程。延安整风运动时期开展的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回顾、研究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教训,厘清了当时党内存在的分歧与错误思想路线,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历史认知和理论修养,推动了全党对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正确路线的认同,巩固了党的团结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强调“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要求全党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弄清楚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弄清楚中国共产党人是干什么的、已经干了什么、还要干什么,弄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学习党史才能观照现实、指导未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条例》指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统一、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具体来说,就是要把握学习重点,做好贯通和结合。

一是要认真学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全面系统学习党史。三个历史决议对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进行了宏观概括,梳理了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主题主线和发展基调,对党史中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提法进行了科学界定。在此基础上,学习党的各个阶段的历史,更能把握历史的主流和本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坚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同学习党的历史相贯通。放眼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就是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就是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过程。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一个政党、国家、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一刻也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离开理论创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必须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相贯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进程中确立文化主体性、巩固文化主体性的历史。才能真正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伟力,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三是要做到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相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绝不只是做“书斋里的学问”,而是一个开放互动、内外循环的过程,具有鲜明的现实关怀和实践指向,因而必须将党史学习教育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做到开门搞学习教育;将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成果转变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衔接起来,把从党的历史中汲取的智慧转化为解决问题、干事创业、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着力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使党史学习教育更加富有实效。

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用好各类党史学习教育资源,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支持保障和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史记载党的过去、现在与将来,承载着党的性质宗旨、价值追求、目标使命、奋斗历程。同时,党史又勾连着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铭刻着一连串时代性、地域性、民族性、世界性的历史文化记忆,构成我们统一意志、持续进步的精神价值根基。因此,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门、党史和文献部门等应当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充分发挥党史中蕴含的价值引领功能,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等关系,旗帜鲜明反对歪曲党的历史、丑化诋毁党的形象等历史虚无主义行径。

二是要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制度约束,引导全党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着眼于解决党的建设的现实问题,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确保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三是要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在方式方法上,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团校、“三会一课”等组织渠道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在传播渠道上,要综合运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开发利用红色资源,让干部群众切身感受艰辛历程、巨大变化、辉煌成就。在理论源头上,要加强党史重大问题的学术研究,澄清对一些重大历史问题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更好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要加强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加快构建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向中国与世界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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