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的规章制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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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篇】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宿舍是学校的最基本单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场所,创“洁、齐、美”的寝室是全面提高素质的需要,也是成才的需要。

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洁、齐、美”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守纪律,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成才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学生寝室规范化管理共分三个规范,一个规定。

一、卫生规范

1、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舍务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卫生习惯养成等。

2、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每天一位学生负责。值日生工作范围包括:卫生打扫、清倒垃圾、物品摆放,离开宿舍检查门窗,有权监督其他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3、要求门窗整洁明亮,物品放置整齐划一,衣服凉晒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过道无积水,大花板、墙角无蛛网,墙面、箱橱、多用柜无污点。

4、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任何同学不得在室内外、公共场所乱扔杂物。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用膳、洗涤饭盆等。禁止学生随地倒水。

5、自觉维护好公共场所卫生(楼道、走廊、盥洗室筝),实行楼长负责制。

二、文明规范

1、同学之间团结互助,互敬互重,形成温馨友爱氛围。

2、讲究文明礼貌,不说脏话、不打架斗殴。

3、不准打朴克、杜绝赌博。不堆酗酒、抽烟。

4、垃圾人箱,不准把垃圾、生活用水从窗口倒下。

5、晚上熄灯后,不准讲话、敲墙壁等。禁止在寝室点蜡烛。

6、爱护公物,不准用脚踢门,开窗后用窗钩钩好。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7、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回家日回家,特殊情况回家,应向班主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给教导处及舍务老师。

8、按时起身就寝,认真参加旱锻炼,早锻炼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9、自行车要统一登记,办理好停车证,并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三、安全规范

1、离开寝室,关好门窗,不得将钥匙随意借给其他寝室同学。

2、寝室内如有失窃、丢失钥匙等应及时向舍务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应将贵重物品、钱、菜票、钥匙等保管好,以免失窃而造成损失。

4、禁止在寝室内私拉电线、玩火(点蜡烛等)。

5、通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外人。男。女同学之间不得相互串宿舍。

四、奖惩规定为了有效的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规范和卫生习惯,采用个人扣分制,具体规定如下:

1、个人内务不按规范要求整理摆放的,每项扣1一5分,劝导无效,可加倍扣分。

2、地面不扫。位权不倒、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扣当天值班人5一10分。

3、每次规定的大扫除项目,没有做到的,全室每人扣5一10分,局部没有做到的,扣分工负责人5一10分。

4、从窗口倒水或将水倒在室内、过道、楼梯口者,扣10一30分。劝导无效的可加倍扣分。

5、因使用明火(点蜡烛、焚烧废纸等),扣当事人5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负责一定的赔偿外,依情节轻重,由学校给予处分。

6、对寝室内用膳者扣20分,酗酒者扣50分。

7、熄灯后讲话,听收录机影响他人休息者,扣10分,劝导无效者,加倍扣分。

8、寝室内打扑克者扣20分,赌博、抽烟者扣50分。

9、私配钥匙者,扣20分。

10、回家不请假或私自在外住宿者扣20分,劝导无效的,加倍扣分。

11、不按时起身,早锻炼迟到者,每次扣5分。缺席者扣10分。

12、不服从舍各老师,无理取闹,妨碍正常工作者,每次可扣l0-50分。

13、每位同学的扣分情况每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每个学期内扣分累计满50分者,作书面检查。扣分满200分者,移交学校教导处处理,扣满400分者取消住宿资格。

14、每天上午或下午学校组织检查宿舍,次日公布分数。

15、以“洁、齐、美”文明宿舍每月评选一次,并给予公开表扬。

16、学期结束,根据寝室内学生扣分及评选“洁。齐、美”文明寝室光荣称号次数,评选出“模范宿舍”,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17、各个班级宿舍得分情况。评选“洁。齐、美”文明寝室次数与评选优秀班集体等挂钩。

18、每个学期学生扣分递交班主任,与思想品德评语、操行等第、评选三好学生等挂钩。

宿舍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患有传染病者。

有不良嗜好者。

不得携眷住宿。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4、保安宿舍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保安员宿舍管理,确保员工良好、舒适的休息环境。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奥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宿舍的`管理。

3职责:

行政部负责保安员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管理处负责对宿舍的具体安排、日常管理。

公司保安部、管理处经理、保安主管做好员工宿舍的内务监督工作。

4管理规定:

入住

保安员入职后,管理处保安主管根据宿舍的状况安排员工入住。

宿舍管理

入住保安员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与管理,遵守《保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

入住保安员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内设施设备的用途和增加新的设施设备,如需对宿舍内设施设备进行改动、增加,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管理处审核报公司行政部批准后实施。

保安主管编制每间宿舍的>,每天安排入住队员负责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

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入住员工要自觉遵守纪律,不得影响住户和他人的休息。

公司保安部经理、管理处经理及保安主管定期和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保安工作检查记录表》中,检查不合格的按照《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规定流程处理。

5相关文件:

附件:《保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6记录

《保安工作检查记录表》

保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1、管理处保安部主管负责员工宿舍的日常统一管理,指定队员房间、床位及使用配发的家具,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擅自增加家具。

2、宿舍的'公物,必须经行政部登记造册,管理处经理、保安主管和使用人办理领用手续。

3、宿舍人员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若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按《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ˇ理。

4、住宿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搞好个人内务,私人物品要摆放整齐,宿舍卫生实行轮流值日打扫。值日人员要做到扫净、拖净、垃圾要倒净,地面、桌面不得有烟头、杂物,无明显污迹。

5、要自觉遵守纪律,团结互助,互相尊重,不得在室内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

6、员工上、下楼、开、关门等要尽量小声,注意不要影响到他人。

7、不准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当事人按《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ˇ理,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8、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未经批准的功率的电器,违者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况追究责任。

9、节约水电,人人自觉从我做起,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10、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若有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责任人不明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11、公司保安部经理和保安主管对辖区的宿舍进行定期的检查、监督,对员工宿舍内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与员工考核挂钩,重违规事件将与部门领导考核挂钩。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息的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学校校园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

三、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向班主任领取宿舍钥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时,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时,有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认真遵守《宿舍卫生检查和文明寝室评比制度》,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不要在宿舍内放大额现金。离开宿舍时,一定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学生的有关责任。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自觉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电,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二、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十三、自觉遵守《学生宿舍进出管理规定》,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十四、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十五、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指导校学生自管会健全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八、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九、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十、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本规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

学校宿舍的管理制度【第四篇】

1、学生宿舍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寄宿生凭有关证件进入,迟归学生需登记说明情况,经值班教师准许方可进入。

2、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器。

3、学生离开宿舍,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及时关锁好门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4、保持宿舍区清洁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5、保持宿舍整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无脚印,无蛛网、污垢,无乱张贴、乱涂画,内外窗台无灰尘。

6、注意宿舍卫生,勤晒被褥,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7、宿舍须安装纱门、纱窗,定期消毒,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8、盥洗室瓷砖无积垢,便池、水池、地漏内无杂物。拖把、畚箕、垃圾篓保持洁净,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摆放。

9、床上、桌面物摆有序,床下、桌下无杂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10、讲究个人卫生,不随便动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洗头、洗澡、换衣。

11、按时起床、就餐、出操、早读、就寝。

12、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午休和熄灯后不讲话,严禁在宿舍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娱乐或文体活动。

13、学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条,临时不住宿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值班教师处登记。外客和非本室学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损坏、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设施。人为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由损坏者按规定承担维修赔偿费用。

15、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笼头。发生水电故障、门窗锁损坏,及时报告值班教师安排维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从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的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争创文明宿舍。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第五篇】

1、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手机、项链、戒指、现金、充值卡应做到随身携带以免丢失和被盗。

2、严禁盗窃他人物品,违者按盗窃价值10倍罚款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不得将宿舍房门钥匙转交他人使用或保管,违者处20元罚款/次;对因此而发生的室内物品丢失、被盗,追究转交人的赔偿责任。

4、晾晒衣物应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楼梯走廊内上搭下挂,违者处10元罚款/次。

5、讲究集体公德,不准在宿舍及楼道内跺脚、嬉戏、大声喧哗、打闹追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20元罚款/次。

6、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风扇无人空转等浪费现象,违者处20元罚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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