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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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1
为加强机关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优秀的机关公务工作形象,实行科学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出勤缺勤
以科室为单位,按日记载出勤情况,在工作期间内不得打牌、下棋、玩游戏或上网聊天,不得随意串岗聊天或在工作时间办私事。
第二条迟到早退
由局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迟到早退情况1—2次,抽查情况记录备案,纳入个人年底考核评比。
第三条集中学习
局内定期安排集中学习,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确需请假的,区管副职干部向局长请假,其他干部向党委副书记请假。所有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任何人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第四条病假
三天以上病假须凭医院诊断证明,按病休天数据实记载,逾期未上班者按缺勤处理。
第五条事假
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由科长批准,二天(科级干部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三天及以上、科级干部二天及以上由局长批准;区管副职干部事假一天由局长批准。
第六条奖惩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均由局办公室及各科负责人做好记录,年终按区人事局和局机关百分考核办法执行兑现。
考勤的管理制度2
1.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本人到指定地点通过企业钉钉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
2.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处罚金500元;
公司实行钉钉考勤机或钉钉手机APP蓝牙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天9:00和18:00须在公司关联的钉钉考勤机或蓝牙上打卡(每天共计打卡2次),人事行政部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出勤的依据。
《假期申请》、《出差申请》等作为每月打卡记录未打卡部分的补充。
依据每月打卡记录、《假期申请》、《出差申请》等作为依据进行每月考勤汇总计算。
漏打卡指员工因工作原因,个人原因及其他原因导致的未打卡。
非特殊工作(因加班等与工作相关的特殊情况)原因,可以查看监控方式补卡,忘记打卡以视频监控的时间依据为准。
因考勤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打卡的,须立即告知人事行政部,经人事行政部登记确认的可视为正常出勤。
补卡须填写《补卡申请表》并逐级至部门主管、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后,方认为有效。
补卡需在当天完成,最晚不超过第2天须办理完相关手续,第2天未完成补卡一律视为旷工。
依据每月打卡记录,《假期申请》、《出差申请》等作为依据进行每月考勤汇总计算。
人事行政部对每月考勤情况进行检查,遇异常或违规,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员工不按时到岗或提前离开工作场所的行为视为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1-30分钟,将扣100元/次,迟到或早退30-60分钟,将扣200元/次,如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旷工一天与迟到罚款并罚;
当月迟到3次给予警告并额外经济处罚300元,当月迟到达到5次公司保留辞退或无偿开除额外给予经济处罚500元。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旷工行为,旷工期间工资按旷工天数*2扣除。
①无故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含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③擅自离开公司外出,又未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且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
⑤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分配或调动,未按期到岗上班的。
⑧严重违纪公司可不经预告,不给予任何赔偿予以辞退。
因公外出办事,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外出,且外出未打卡的需在钉钉提交《补卡申请》,写明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未打卡,又未提交《补卡申请》,将视做旷工。
员工外出前,需在出差前在钉钉《出差申请》,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出差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如若出差往返时间遇上周末上午12:00前出发调休1天,下午12:00后出发调休半天以车票时间为依据。
加班定义: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公休时间及下班时间上班的认定为加班。
①员工需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安排好工作任务,并在下班前完成本职工作,因特殊或紧急工作安排加班的,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提报加班。
②所有的加班都需要提前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经过批准后实施的加班方被认为有效加班,人事行政部备案,依据打卡记录核算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薪资(标准待定)。
③零星加班:员工因未完成计划内工作或个人发展需要,自愿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零星加班,不再另行安排补休或计发加班工资。
①加班时间计算从整点时间开始计算,以实际发生的小时数为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不足1(含)小时不计入加班。
②加班时间计算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和打卡考勤记录为依据核定,无打卡考勤记录的一律不视作加班。
③有效加班时间应以人事行政部最后核准的实际打卡时间为准。
④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19:00以后下班补贴40元/次,21:00后可凭打车发票或付款截图实报实销);
员工请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病假、婚丧假、生育假除外)。
负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负责人应该根据请假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审批,并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假期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生育假、哺乳假、丧假。
员工因有私事需请假处理且有正当理由的,可申请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详细写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的需微信或电话等形式告知,并在钉钉上申请审批,并注明无法提前请假原因。
无特殊原因,请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连续超过2天,年度(指自然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员工若在试用期内累计事假超过3天(含)的,将影响其试期转正考核结果。
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而暂被停职,停工的、停职或停工期间按事假处理。
事假的最少以天为计算单位,不满天按天计算。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受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可请病假;按照相关请假流程审批后方可有效。
请病假须于上班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的需微信或电话等形式告知,并在钉钉上申请审批,员工应于病假后上班1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诊断证明书及休假建议条、门诊病历、医药费收据、挂号证明、出院记录等证明原本,行政部留相关复印件备案,如缺证明则按事假计。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会支付其病假工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方式发放(不含绩效奖金、提成、全勤奖等):国家有相关规定。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者,按本人工资的70%计算。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者,按本人工资80%计算;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者,按本人工资90%计算;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8年以上者,按本人工资100%计算。
未经批准休病假或者未按照公司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旷工;
员工不得采用虚假证明(含骗取、伪造、篡改、涂改病假证明),否则视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给于旷工处理;
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自杀、自残的行为导致需要停工治疗的,不视为病假,按事假处理。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的,享有5天的年休假,将从次年起享受带薪年休假。
所有年假有效期为1年,可1次性使用或分段使用(同一部门的,不得同时超过2人以上休年假);不得跨年度使用,年底可以基础工资形式兑换,不享受绩效奖金、提成、全勤奖等;
连续3天以上的年假须提前1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应妥善安排好在休假期间的工作移交。
周末、法定节日加班优先安排调休,每年度最后一天12月31日清空调休,未休完调休可按照薪资计算并发放。调休不得预支。
员工入职后,符合法定年龄,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且结婚证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之后,可享受婚假3天,凭结婚证办理休假手续;或在结束婚假返岗当日将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交行政部核验备案(原件将在核验后交还员工)。
原则上婚假需提前一周申请,在转正后且工作满一年的,才可申请休假。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六个月内提交休假申请,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若婚假期间,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完婚假的,可另外调休。休假前应安排好本职工作。
婚假包含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须连续休完,不可拆分使用。
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奖金、提成、全勤奖等。
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生育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生育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生育假15天。
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假。
员工怀孕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对女员工的工作量进行调整或者给予调换岗位,以减轻工作对怀孕女工的影响;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整的,员工应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任何员工或部门不得以怀孕为由申请或批准休长假(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月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对未经批准擅自休长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申请生育假需提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休假提交《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准生证》等;生育假结束后提交《出生证明》等;生育假证明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怀孕女员工,确因怀孕原因造成身体严重不适而无法正常上班的,需申请病假,且必须提供正规医院证明。
女员工休完生育假后,需按时返回公司上班,确因自身健康原因或婴儿健康原因不能及时正常上班的,需凭医院证明,在不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间按事假处理,一般申请不超过30天。
生育假中假期天数以自然天连续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生育假期间工资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奖金、提成、全勤奖等,涉及到事假、病假等,薪资和手续参见相关条款。
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的,不享受生育假,同时公司有权保留追朔的权力。
前提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已婚、计划内生育)。
①、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包括路途时间,也可合并为每天一小时,但不能累积存休)直至婴儿一周岁。
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名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
③、若哺乳期满时值盛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1-2个月。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酌情延长。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给予员工3天丧假。
休丧须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休假结束返岗2个工作日内补相关流程。
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受绩效奖金、提成、全勤奖等。
①员工请假须提前2天在公司使用的审批系统中填写《假期申请》,写明请假事由,按权限审批,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同时报备人事行政部。
②员工因特殊原因(如临时生病或遇突发事件、紧急事故等)无法事先按照流程请假的,需及时向人事行政部负责人通报请假,获批准后有效,并报该请假员工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备案。请假手续需在本人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补齐。
③员工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员工请假手续未获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从离岗之日起计算为旷工。
①假满后确需续假的,应提前(最晚不超过假期结束当天)向直属部门负责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待返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续假手续。
②假期已满但未及时到岗上班亦未办理续假手续的,超假期间视为旷工。
考勤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保障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标准考勤时间为:
公司上下班时间统一为7:30至17:30。生产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加班。若生产车间晚上加班,办公室管理人员应上班至19:00。
二、公司采用指纹考勤机和手工打卡两种。上班指纹考勤时间7∶20至7∶30;下班指纹考勤时间5∶20至5∶30。所有员工必须在上班规定时间前和下班规定时间后考勤,属有效考勤记录,若在上班时间内考勤,按迟到或早退记载;如因公司系统故障无法打卡必须到人事部备案。
三、迟到或早退1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主管以上人员10元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罚款20元一次,主管以上30元一次,迟到或者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三天工资。
四、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或月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给予结算工资。
五、公司员工〔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并在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未在行政人事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字;请假二天以上的,主管签字后经生产副总审批;主管请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内的,生产副总签字;二天以上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七、事假:员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以填写《请假条》为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遇紧急情况须在休假当日,以电话方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八、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工作,须在休假当天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请病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并出具医生证明。
九、其它请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十、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需要离开应请示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十一、管理人员在一个月内无缺勤记录者均可享受200元的全勤奖。
除公司规定的休假外,请假者无全勤奖,并扣除请假工资。
十二、新进员工上岗当天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员工档案,录入考勤。试用期内旷工的,按照试用不合格处理。
十三、门卫开关门时间:早晨6∶00——晚上11∶00。超时未归者,后果自负。〔上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办公室、车间吃早餐和零食。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十四、本考勤管理制度自20xx年4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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