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管理制度细则最新版最新4篇
志愿者管理制度细则明确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及激励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提升服务质量,能否有效增强团队凝聚力?下面是美丽的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志愿者管理制度细则最新版最新4篇优秀文章,欢迎阅读参考。
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有效使用志愿者资源,保证志愿者队伍素质,进一步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区教育的发展和深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六个有”:
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二、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志愿者每个月应至少参加一次服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主动,服从分配的任务。
(六)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将原因告知组长,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教育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帮困服务、治安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有限。
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全体社区成员,重点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
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0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
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本院工作人员、实习进修人员、在校学生及社会爱心人士,利用业余时间参与门诊志愿服务活动,组成门诊志愿服务队。
二、坚持以奉献爱心、服务患者、服务群众为目标,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塑造蓝马甲的志愿服务形象和品牌效应。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志愿者服务章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履行志愿服务义务。
四、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不闲聊,不得从事与志愿服务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以便安排替补人员。
五、维护志愿者的公众形象,工作时穿志愿者服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态度亲和,以微笑、热情、文明的言行,为患者提供服务。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服务对象尊重、平等,一视同仁,主动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自觉维护其合法权益,保守秘密,不泄露隐私。
七、在志愿服务时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与周围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报门诊部,协助处理。
八、不得以医院志愿者身份从事盈利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九、遇突发事件,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立即上报门诊部,按应急预案处理,以维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十、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登记,定期组织考核、评价,颁发志愿者证书,评选优秀志愿者,以激励先进,逐渐形成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志愿者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志愿者服务活动”有效发展,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维护医院和志愿者的形象。
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医院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地展开各项工作。
第三条: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遵守工作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换岗时按要求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如遇到特殊情况,按规定及时请假。
第五条:按照微笑、热情、文明、专业的标准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饮酒,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吃零食。
第六条:珍惜志愿者的公众形象,上岗时统一披挂“武警医院青年志愿者”的绶带,并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
第七条: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愿者服务。如果不能有效的解决情况,要及时联系院内志愿服务团队给予帮助。
第八条:遵守各项工作纪律。针对媒体采访的各项要求遵从所在团队的工作安排,展示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第九条:不可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关系,不得向服务对象所要签名、礼品或小费,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工作时间不主动与服务对象合影。
第十条:如遇到突发事件,在确保置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范的应急流程果断处置,遇到无法处理时,第一时间向院办公室及时汇报,注意维持良好的正常秩序,避免扩大事态。
第十一条: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所在服务岗位的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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