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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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总则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员工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一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入住前学习本管理制度及相关宿舍管理规章,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二条入住员工即代表已明确此文规定,并自愿遵守规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条人离开宿舍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灯具等;尤其是手机充电器、电脑电源不拔等情况,易导致“电火灾”。
第二条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丝炉、自制电器(拖线板)等,违者规定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没收设备。
第三条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不合格的拖线板,更不允许私自将插座改造成拖线板,容易有触电、短路、起火的危险。请选用合格的拖线板插座,并正确使用。
第四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拖线板)放在床铺及潮湿地面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短路起火,电击事故,违者将给予处罚。
第五条选用拖线插座应注意功率范围,禁止将多个大功率电器插在同一线路上同时使用;避免超负荷使用时过热起火。
第六条严禁员工私拉乱接插座及线路,如必须增设线路请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联系酒店电工进行安装;违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电瓶车充电需由公司统一安装固定的充电插座,严禁私拉乱接插座。
第八条损坏的。电气设备及发现电线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应及时停用并报管理员安排人员检修,确认安全或更换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九条国家、公司规定的违禁物品、危化品等严禁带入公司宿舍;违反致事故发生者,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正确使用蚊香,燃着的蚊香应尽量远离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尽量熄灭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烟,使用烟灰缸存烟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调食物。
第十一条严禁破坏、挪用、堆堵、盗卖宿舍内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监控等;一经发现核实后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宿舍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上报酒店保安部。如火情无法控制经酒店保安部经理上报总经理后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第四章安全防盗管理规定
第一条同寝室内的员工应该团结互助,每次最后离开寝室的员工应随手锁门。
第二条非本寝室员工不得单独进入室内,或在寝室内长时间逗留。
第三条员工洗涤的衣物应在本寝室内晾晒,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区,本人应该随时查看,就寝前必须收入室内;如有遗忘,请互相关照、帮助收进室内保管。
第四条如发现物品被盗,应第一时间通知宿舍管理员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到员工宿舍进行处理。
第五条所有住宿员工应互相监督,如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以及盗窃线索,应向酒店保安部举报。
第六条宿舍人员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杂物、垃圾、烟头等,宿舍内卫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员不定期监察;责令整改并依据有关酒店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宿舍严禁黄、赌、毒、酗酒、赌博、盗窃、斗殴等事件,违者视情节严重移交公安处理并终止劳动关系。
第八条员工宿舍钥匙严禁私自复制、转借等,更不允许社会人员未经酒店批准入住宿舍,由此导致财物失窃,人员安全事故等将追究其相关责任。钥匙遗失上报宿舍管理员进行复制,搬离宿舍需办理手续并归还钥匙。
第九条员工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等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宿舍丢失个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将协助调查,但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员工在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属酒店直接管理,发生盗窃等安全事件应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联系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与酒店其它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合并互补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况由酒店行政管理层商讨处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监督实施。
酒店保安部
宿舍的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充分发挥宿舍楼的作用,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住宿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把综合楼作为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基地、真正做到宿舍是我家,我们共同爱护它,强化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坚持物尽其用,损坏赔偿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物管理措施
1、宿舍使用的桌椅、床铺、壁橱等统一编号,造册记卡一式三份,做到人号对应,登记完好程度。各宿舍、宿管室、总务处手持一份,以便平时和学期末时进行检查。
2、公共设施: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盥洗间、浴室、门厅、过道、热水房等处的墙壁、门、窗玻璃、灯、扇、指示灯、电器设备、消防设备、给排水设施、监控设施、音响设施等具体落实到宿舍或学生,责任明确,以便检查。
3、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任何同学不得开启走廊内的总控开关、空调插座,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器,不得随意修理灯扇,严禁任何同学私接乱扯电线。
4、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文明用电、用水,做到人走水停灯灭。
二、检查制度及赔偿规定
(一)、检查办法
1、各室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每天对所负责的各类公物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宿管老师汇报,协助宿管老师查找损坏的。原因和责任人。若查找不到由负责人赔偿,由宿管老师及时报给总务处认定价格赔偿后及时维修。
2、宿管老师对所负责楼层的各类公物随时检查使用情况和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3、值班领导、总务处人员对宿舍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对宿管老师和学生进行处罚。
4、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总务处对各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对保管好的宿舍、楼层的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宿管老师进行适当的奖励。对损坏公物又未及时上报维修的,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二)、公物管理减分与赔偿标准
1、 打破一块铝合金窗玻璃,大块减10分,赔偿60元;小块减5分,赔偿20元;打破大门玻璃一扇减50分,赔偿200元;
2、损坏铁床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0元,一块床板减10分,赔偿50元;壁橱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0元,一扇壁橱门减5分,赔偿30元,壁橱门扣一个减2分,赔偿5元。桌子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元。
3、损坏各宿舍的门一扇减20分,赔偿20--150元,损坏房门的拉手插销减3分,赔偿5元。
4、故意损坏水龙头一个减5分、赔偿10元、地漏一个减10分、赔偿100元、其他水路设施视损坏情况给予50—500元的赔偿。
5、损坏小开关、插座一个减5分、赔偿20元,电灯一个减5分、赔偿40元、电扇一个减10分、赔偿150元,指示灯一个减5分、赔偿50元;总开关发现开启一次减20分、赔偿50元,若有损坏一次赔偿200元,
6、宿舍内私自更换大功率灯泡减20分,乱拉电线,乱接插座和多用灯减20分、罚50元。使用充电器除没收外,一次减10分、罚10元。
7、消防设施私自开启一次减5-20分、罚10-500元。
8、墙壁发现一处污迹一次减10-20分、罚50-500元。墙砖一块减5分、罚10元、地板砖一块减10分、罚20元;损坏楼梯扶手一处减5-20分、罚50-500元。
9、发现擅自攀爬六楼屋顶者一次减20分、罚100元。
10、晒衣铁丝、系蚊帐铁丝损坏一根减5分、赔偿10元。盆架一个减5-10分、赔偿10-50元。
宿舍管理制度【第三篇】
1、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2、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3、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4、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5、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6、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8、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9、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
宿舍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提供服务,方便学生的。在校生活,学校在每栋宿舍楼配备了洗衣机,为保证学生安全有效地使用,特制定管理规范:
1、洗衣机为自助式全自动洗衣机,洗衣时需插入洗衣卡,洗衣时间为45分钟/次左右。
2、学生要爱护洗衣机,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轻开轻放,严禁随意拨动电源,发现异常声音应停止使用并报告门卫。
3、门卫要每天检查洗衣机是否正常工作,如有故障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维修事宜。
4、洗衣卡办理:新生入校时,按自愿的原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每张洗衣卡押金15元,毕业时如卡面没有损坏,则退还押金15元。新生入校时,卡内可用次数为9次/学年,以后为10次/学年。
5、洗衣卡冲值:每学年末(6月末、7月初),宿舍管理中心会通知各个学院,将学生的洗衣卡收上来(卡面未损坏),以院为单位统一交到宿舍管理中心,由洗衣公司重新冲值10次,开学初返回学生手中(注:剩余次数不累计);卡面损坏或丢失,如需重新办理,则需再交15元押金。
6、发现洗衣卡不能正常使用的,请及时到宿舍管理中心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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