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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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第一篇】
1、2#厂房工作区域实行人脸识别考勤方式,员工出勤时应在考勤机上人脸识别考勤。
2、部门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管理工作,负责考勤系统里本部门人员维护、班次管理、人员排班等工作。
3、人脸识别考勤时间:员工正常出勤时上班前1小时内人脸识别签到有效,下班后无加班任务的1小时内人脸识别签退有效。未经部门同意也无加班任务的禁止在工作区域逗留。
4、员工中午休息时间不需要人脸识别考勤,但要求在规定时间吃饭和出勤,部门(班组)考勤员做好考勤记录,公司将不定期抽查监控录像,对于出现迟到和早退的将给予处罚。
5、班车晚到的,需在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填写《离岗登记表》,注明班车到达厂区的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当天未填写的按迟到处理。
6、上班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需当天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到达2#厂房员工入口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下班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需在第二个工作日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离开2#厂房员工出口的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未按要求填写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人脸识别考勤无效的,进入2#厂房后需先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到达2#厂房员工入口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所在部门(班组)考勤员需记录其当天出勤情况,班组考勤员需及时将考勤反馈至部门考勤员。当天未填写的按旷工处理。连续两次人脸识别无效的,请联系人力部重新注册人脸信息。
8、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月度内前两次不扣考核分,第三次月度考核扣2分,第四次月度考核扣6分,每出现一次在上一考核扣分基础上累加4分计算。
9、员工当月因私外出离岗时间累计计算,每累计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10、因有事晚到公司的,提前2小时告知主管负责人(班组员工除告知领班外,也需告知分管工程师或分管部长)的不记为迟到,到公司后需立即填写《离岗登记表》,因私晚到超过2小时的需填写请假单,离岗时间累计计算,每累计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11、员工除需人脸识别考勤外,部门和班组考勤员也需记录考勤。
人力资源部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单位应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数应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同时报告部门主管。
六、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第三篇】
1. 目 的
为杜绝员工因违纪吸烟而间接导致安全事故,防止火灾火险事故的发生,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结合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同仁、华奕及相关供应商(入厂施工人员)
3. 权 责
管理部
规划厂内吸烟区的设计及制定其辅助设施、安全管制措施等;
对吸烟区进行日常监督管制,对违规违纪人员给予制止或提报处罚;
保安负责监督管理吸烟人员违纪行为及吸烟时间;
各烟民
遵守吸烟区的管理规定,配合总务部门对厂内吸烟区域的管制;
4. 吸烟区开放时间
白天:09:50~10:30 午饭休息时间:11:30~12:40 14:50~15:30
晚上:22:00~22:40 夜餐休息时间:00:30~01:40 04:00~04:40
5. 管制要求
除厂内指定吸烟区外,其余场所禁止吸烟。
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吸烟必须在吸烟室,烟头集中丢放烟灰桶内。
所有吸烟人员必须配合安全管制,在警戒线以内吸烟,严禁跨越境界线外吸烟;
所有吸烟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吸烟区的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乱扔烟头及乱弹烟灰等;
吸烟人员应自觉维护吸烟区之安静,不得大声 、吵闹及嬉戏;
非吸烟人员严禁在吸烟区逗留、闲聊;
吸烟完毕后,必须将烟头熄灭丢入烟灰桶内。
吸烟完毕后,应立即离开吸烟区,无故不得在吸烟区内滞留、闲聊;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可燃物品(图书、报纸等)或食品进入吸烟区内;
严禁将烟头以外的其他物品丢入烟灰桶内;
任何人员不得破坏吸烟区的各项标志及设施;
清洁工对吸烟区进行卫生清洁时,暂停吸烟。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义务监督举报吸烟人员违规行为;
6 .罚 则
员工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吸烟区记小过处分一次;
在吸烟区随处乱扔烟头、吐痰等记警告处分一次,两次以上者记小过一次;
在吸烟区内嬉戏、吵闹,记警告处分一次;
在警戒线以外吸烟,记警告一次,罚款20元;
在吸烟区内不配合安全管制或者破坏内部设施设备等,记小过处分一次;
其他入场施工人员(供应商)违反本规定,直接进行经济处罚,每次500元,罚金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进吸烟区不带离岗卡者,记警告一次;
进、出吸烟区不刷卡或超过5分钟者,一律记警告一次。
其他未明事项,由管理部按实际状况进行处分或罚款;
7.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董事长批准后分发实施,修改亦同时。
分发:光学事业处 触屏事业处 财务部 管理部 战情中心 营业课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第四篇】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审批权限及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引用标准及规定
《公司安全技术管理标准》
3、一般规定
凡是进行有一定危险环境与条件下作业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行业所做出的规定、制度。
在作业前必须向公司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申诉作业理由,危险因素和危险程度等。同时编写专向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作业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必要时要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经审批后方可作业。
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检查所用工具、防护设施,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作业;作业时最低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进行监护;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进行重大危险作业(如攀登大烟囱、开挖深基坑、密闭管内作业等)的人员,必须在作业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作业。
未考取特种作业工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殊作业。
4、危险作业范围及审批权
下列危险作业须经安全管理部批准,计划经营部备案:
进入低矮、狭窄、黑暗或含有害气体的地下电缆沟、暖气沟、储备仓、罐、下水道进行作业。
在距离含有废气、燃油、氨气、氧气、氯气等易燃易爆物质和气体的设备、仓库、管线十米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解决有毒有害气体储罐、管网的泄漏问题、保温工程时。
易燃易爆及密闭金属容器(包括装酸的)槽、罐、管道等的切割及焊接作业。
从事接触有严重毒害物质的作业。
横穿铁路及在铁路两侧五米内的施工工程。
横穿马路及在马路上的施工。
从事各类工程施工爆破作业。
三米以上无保护设施的登高单层作业。
380V以上的带电作业,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及电缆附近的电工施工作业。
起吊二十吨以上的设备或物体。
高大建筑物及金属构架拆除工程。
5、危险作业证申请手续
凡需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事先必须申请危险作业证或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对擅自批准或进行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必须严肃处理。
危险作业必须有申请单位领导签字。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危险作业证应根据情况一式四份,批准单位、备案单位、作业单位各一份,以备存查。
对重大危险作业,除经上述部门批准外,还必须由批准单位报请总经理批准,并由批准单位监护作业。
对经常性的危险作业,可经一次审批即可,但遇作业内容和防护措施改变或负责人、监护人更换时,应重新申请。
危险作业应于作业前三天办理申请手续,遇节假日、下班后以及突然性的危险作业或抢修等特殊情况时,由申请单位负责人报请安全管理部与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次日向有关部门补报备案材料。
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知该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不离开作业现场。
外包工程除登高作业外,其它各危险作业,由分公司通知配合队伍执行。
6. 危险作业前的准备
做好与本危险作业有关单位及受影响单位或人员的联系。
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和有经验的指导人员,重大危险作业还必须有现场救护人员,并做到作业负责人、作业指挥人、作业人、安全监护人员等分工及职责明确。
对参与作业的各种人员讲解作业内容,可能发生的问题,有关防护问题及意外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必需的安全设施及工具的准备。
7. 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
保证安全作业的注意事项。
防止发生事故的具体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意外情况发生时,采取的补救方法和处理方法。
发生意外人员事故时的救护措施。
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8. 危险作业六个“不准干"
没有危险作业证不准干。
不指定总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不准干。
不同有关部门联系好不准干。
作业中出现问题不解决不准干。
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可靠、不落实,作业人员操作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准干。
油罐、爆气管道、氧气设备、管线动火时,分析不合格不准干。
9、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