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安全管理制度【精编15篇】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维护社会秩序,防范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公众安全与财产,促进和谐社会环境,如何有效落实?以下小编整理的治安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治安、防火管理责任人。
(2)保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3)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4)项目经理部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5)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
(7)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
(8)针对施工现场治安保卫重点区域(办公驻地、便道路口、隧道口、料库、炸药库、油库等场所根据现场情况安全监控录像设备,加强治安保卫管理。
(9)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带出。
(10)定期组织进行安全保卫教育,经常开展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11)加强员工法制意识和道德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二、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逐级成立消防、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义务消防队。并按照以下制度和程序进行日常管理。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①各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整体的教育培训计划中,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各项规章制度、防火措施和火灾应急救援措施。
具体安全培训由各单位安质部门负责,结合对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②应针对岗位特点组织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2)防火巡查、检查
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②各单位应结合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工作。
③对于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项部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3)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①各单位在职工驻地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②在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尤其在桥梁、隧道等工地,必须设置安全逃生通道,严禁在应急疏散通道上堆放工程材料、机具和杂物。一旦出现险情,施工人员能够立即进行逃生自救。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①职工驻地、工地料库、油库、爆炸物品库房等场地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
②专职安全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发现异常应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③各单位应组织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领导并进行补充。
(5)火灾隐患整改
①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队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②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项目部安全总监报告,并由项目部安质环保部所发出限期整改火灾隐患指令。
(6)用电、用火安全管理
①用电安全管理:
a: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b: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专人负责。
c: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d: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工棚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炉等烤火取暖。
②用火安全管理
a:严禁在施工现场搭地炉生明煮饭、烧火取暖,烧荒、夜间驱蚊子。
b: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等祭奠活动,防止意外导致森林大火。
c:使用明火的部门如食堂、职工餐厅等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①爆炸物品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库房设置必须得到公安部门的批准,并经公安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起用,仓管人员必须由公安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②爆炸物品库房中,炸药必须分库存放,严禁炸药混合存放。
③爆炸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④爆炸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⑤爆炸物品存放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8)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
①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②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③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①由项目部安质部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②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③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④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⑤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0)义务消防队岗位职责
①积极参加消防保卫部门组织的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演习。 ②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③参加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⑤熟悉本部门设备(物质)性能和可能发生的火灾危险性,正确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基本灭火方法,协助保卫部门维护好本部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⑥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并积极参加扑救,协助疏散人员和物资。
⑦突击队除了承担以上各项职责外,主要任务是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和扑救火灾等工作。
⑧预备队除了承担以上各项职责外主要任务是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寺住持(方丈)为治安第一责任人,监院为治安直接责任人,对本寺院的治安工作全面负责。
三、在寺院内建立治安队伍,制订治安工作方案,落实治安任务,配置安全防范设施。
四、本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在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值班人员做好寺院治安监控,确保参加宗教活动信众安全,防止破坏和被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五、非本寺人员留宿,必须经寺院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
六、本寺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必须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经主管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本寺如有被盗及重大治安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事后应认真检查原因,总结教训,及时整改。
八、严禁任何人在寺院内进行不属佛教范围的迷信活动,更不得制造谣言,蛊惑人心,扰乱社会治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查处。
九、本寺的治安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寺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然,现制订有关制度如下:
一、本寺消防工作以“民族宗教无小事”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工作方针,以“水主管,水负责”为工作原则。
二、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的自查和协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对暂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立防火组织,建立并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制定灭火方案和应急疏散防范措施,定期组织灭火演习,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四、建立防火治安值班、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较轻,责任心强,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时发现、处理不安因素。
五、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善其应有的使用效果。
六、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台帐工作。
七、组织僧众、职工、临时工学习,讨论有关消防安全条例规定、文件及消防安全知识。
八、为了安全起见,寺内禁止使用微波炉和电炉,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电工对老化电线应及时整改,以防发生火患。
治安消防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采取措施整改,并做好台帐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负责人及整改的期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并做好台帐记录。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止开放整改,严禁其它人员接近。
治安消防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并在记录表上记录存档。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对外开放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万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治安消防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并做好台帐工作。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7、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8、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9、厨房所放置的煤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香蜡用火管理制度
一、燃灯、点烛、烧香、焚纸。应规定地点和位置,并制定专人负责看管,宜以殿堂为单位,采用“众佛一炉香”的办法,集中一处,便于处理。
二、佛像前的蜡烛、琉璃灯等火源,应固定设置,以防倾倒,发生意外。
三、放置香、烛、灯的木制供桌上,应铺盖金属薄板或玻璃板,以防止香、烛、灯火跌落在上面时,引燃可燃物。
四、所有的香、烛、灯火,严禁靠近账幔、幡帐、伞盖等可燃物。
五、佛前所供的香、烛必须在人员离开前熄灭。
六、焚烧纸钱、锡箔炉须设在殿堂外,选择靠墙角避风处,用非燃料制作。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板报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教职人员及义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己能力。
二、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三、消防宣传填写《消防宣传记录》;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并存档。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于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主要的内容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
二、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记录归档。
三、会议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场所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了打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的防治常见疾病,经校务会研究,教代会讨论,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教处、总务处及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常见疾病关键在重视,着力在预防的意识,切实做好各种常见疾病的预防工作,最限度的保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二、政教处要坚持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常见疾病预防和防治的专题知识讲座,教给学生防治的`常识、方法、措施,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防治各种疾病,维护自身健康,以便使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不受各种常见疾病的影响。
三、学校坚持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师生体检,对有传染性疾病的师生还要进行二次复查,已经确诊的患者,是学生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出具有关证明,办理休学手续,避免其他学生受到传染;是教师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学校签字,县局审批,办理病假手续,采取隔离治疗。
四、在每年常见疾病多发季节,学校、班级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治的措施和方法,并在适当时间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来校进行指导疾病防治工作。同时学校总务处要在校园喷洒防治药剂。
五、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坚决杜绝剩饭、剩菜和烂变质的实物出售;督促食堂从业人员坚持每学期至少体检一次。加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堂工作人员的病情传染给师生的力度。
六、诸如非典、禽流感等危害的疑难传染病,在其病发时期,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杜绝学生与外来务工人员的接触。同时,要对有外出务工人员归来家庭的学生,进行隔离,并要求该生及时到县以上医院检查,出具健康证明后,才能返校学习。学校也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预防措施。
七、学校要坚持开展校园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检查,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预防常见疾病工作经常化、群众化。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验证登记制度
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真伪,凭证登记,做到人证相符。证件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将旅客姓名、证件号码、户籍住址、入住时间以及房间号码等信息录入宾馆客房管理系统,同时将旅客信息录入苏州市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内容应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确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记率达到100%。
(二)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项目、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三)值班巡查制度。
1、宾馆应设立专兼职安保人员,负责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宾馆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
3、宾馆监控室,要明确专人值班,并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簿。工作中不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任务。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理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宾馆内各类应急预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巡查中应及时关闭应该关闭的门窗。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四)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宾馆应专门设置免费的旅客财物保管室,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字确认,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五)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自处理违禁品。
(六)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宾馆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宾馆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前台服务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七)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宾馆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旅客宣传住宿宾馆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应当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宾馆报告;旅客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宾馆;旅客严禁在宾馆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吸食毒品、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酒店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障宾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各部门对治安工作的管理。
职责
保安部及各部门严格执行宾馆总经理室的指示,完成宾馆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宾馆的治安防事故工作。
保安部负责处理(或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检查及巡视各值班岗位。
监控室负责宾馆24小时的安全监控工作。负责闭路电视、防盗报警及消防系统报警的处理,并作好记录。
后门岗、铁闸通道岗、超市岗负责控制员工通道进出人员动态及货物放行的执勤,并负责本区域各种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大堂岗负责大堂、中庭区域的值班巡查:掌握大堂客人活动情况,维持大堂秩序,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宾馆。协助领班、主管工作,配合监控室处理可疑人员的监控。
加强客房入住客人的控制和管理,督促客房部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保安监控设备由市新东方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并填写《新东方设备维修记录表》及所需维修费用,由保安部经理签名确认。
工作程序
制定规范
根据宾馆有关规定及部门的实际情况,保安部制定《巡查岗工作规范》、《监控中心工作规范》、《车场岗工作规范》、《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保安部工作规范》。
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各项岗位工作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主管。
日常工作
日常安全防范检查由领班、主管按“巡查岗的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监控中心值班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后门、超市、铁闸通道岗值班员要严格按照《进出馆货物放行管理规定》及各岗位工作职责落实。
各岗位保安员要严格按照《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要求上岗。
保安员按照《保安部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各班组按照保安部制定的“班组岗位轮值表”安排值勤,并将值勤情况登在《主管值班记录》上,重要事情需向部门领导报告。
保安部主管、领班在值班检查巡视过程中,如发现违反纪律行为的应立即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制止并采取措施。如遇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值班经理主动协助值班经理处理,并填写《保安部值班记录》。
各岗位在执勤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班、主管;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请参照COP-TY-22《重大及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并填写《重大事件处理登记表》。
消防保安器材管理
保安部建立《宾馆消防保安器材领用登记表》。
保安部监控室每半年对消防保安器材的数量及性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以确保消防保安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保安员技能培训
保安部每年制定《保安员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并严密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高星级酒店对保安人员的要求。
支持性文件
《巡查岗工作规范》
《通宵班(夜间)工作规范》《大堂岗工作规范》
《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进出货物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和遗留物品管理制度》《钥匙管理制度》
支持性记录
《保安部值班记录表》
《主管通宵值班记录表》《宾馆总值班记录表》
《监控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重大事件处理登记》
《失物招领记录表》
《宾馆备用钥匙借用登记表》《宾馆货物出馆放行记录表》
《消防保安设备器材领用记录表》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镇卫生院防疫人员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幼儿园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幼儿园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各校要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幼儿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幼儿园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幼儿园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 服务区应积极配合协助高速交警、地方公安等部门做好服务区的治安安全工作;
第二条 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熟悉服务区各种安全消防设施并会熟练使用;
第三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情况作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已处理的`向接班人员通报,未处理的说明原因移交下一班处理;
第四条 热情主动地为客人服务,维护服务区日常秩序,制止一切损害服务区利益、危害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 维护服务区广场的停车秩序,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发现有横穿高速、闹事及不文明顾客时,要及时加以劝阻、制止,方式方法要灵活,对严重扰乱服务区营业秩序、损坏服务区财物的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服务区利益;
第七条 执勤时不准吸烟、看书、打私人电话、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窜岗、换班;
第八条 工作人员端庄稳重,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纪律严明,讲究礼仪。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学生在校期间,校门卫要看好校门,学生不得无故出校门。
2、任何单位、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传达室批准,并由保安或教师派人到教室通知。如有事必须请假离校的,学生持由班主任签字的假条交给门卫方可。学生生病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陪同,持班主任签名假条交给门卫,方能离校。住宿生离校不能在宿舍就寝的,班主任必须通知宿舍管理员。
3、走读学生有事必须中途离校的,取自行车时要有班主任的批条。
4、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随意把学生驱逐出教室或校门,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批评。
5、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体罚学生。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人格上一律平等。
6、没有经过德育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学生从课堂带走。上课期间,教师要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若违反规定导致学生发生意外的,由该教师负主要责任。
7、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8、学校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9、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如遇学生遭受外来人员侵害或对有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视而不见者,学校将给予严厉处分。
10、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实验员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擦二楼以上的窗户玻璃,班主任必须在场,并教育学生注意安全。不准学生用湿抹布擦电器和电器开关。禁止学生随意动开关、电器。实验员要在大扫除之前把实验室的危险品存放好,并在打扫结束后检查危险品是否完好。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普及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加强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救护工作。
2、学校完善疾病防治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如遇突发情况疾病防治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突发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4、加强日常的监测工作,发现病历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5、保持学校环境整洁,及时采取消除“四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严格管理有毒、有害的物品。
6、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做到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7、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依法管理,统一管理。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卫生部门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乡镇幼儿园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加强幼儿接送管理。不得将幼儿交给素不相识的人,不得将晚离园幼儿交其他人员代管。
2、加强对校内各类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的.准入资质审查。新聘任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中关于“无精神病史”的规定,对已聘任后发病的要妥善安置岗位,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3、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各校要积极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各类暴力侵害师生的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4、妥善处理学生伤亡事故,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湖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对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5、幼儿园应当结合本地治安案件发生的特点,加强师生预防绑架、抢劫、伤害等教育或演练,提高学生防范伤害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条为保障单位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备和削减火灾、事故、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管理单位内部的消防、治安安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惩罚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经营管理的各种场所和对象,工作人员,包括外来人员进出、居住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级领导和部门应将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畴,依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承当各自的责任,共同维护管理单位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本单位应加强硬件设施的建设,新建或装修有关部门及场所时必需先经消防、治安部门检查合格,交验相关证件后方可使用;对于已有的硬件设施,应定期检查、修缮、保养。
第五条本单位应加强安全保卫的工作,建立消防、治安安全应急预案,为发生意外事件做好充分准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觉安全隐患应当适时排出。
第六条本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和宣扬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自救自护、火灾防范和防备盗窃的本领。定期开展相关宣扬活动,以提高员工和外来人员对消防、治安安全的认得。
第七条对于违反消防、治安有关规定的,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依法惩处。对于在管理中具有重点过失及渎职行为的管理人员,应予以相应的处置,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管理、维护本制度的全部责任由本单位消防、治安主管部门负责,并定期监督检查,发觉问题适时予以矫正和改进。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规定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消防、治安主管部门全部。
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惩罚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定。
消防、治安安全管理的原则:
以防为主、综合整治、科学防备、管严管实。消防、治安安全管理的目标:
保障本单位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备和削减火灾、事故、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消防、治安安全管理的工作任务:
1.组建本单位的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确定每一级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负责人和值班干部的职责。
2.订立本单位的'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部门明确安全工作要求并实施。
3.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新建、改建、装修全部经过消防、治安部门检查合格。
4.定期进行检查,对单位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立刻整改,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严格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引导,组织定期的消防、治安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6.积极参加社区化消防、治安服务,搭配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建立消防、治安安全应急预案,随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
8.如需对外聘请保安人员,应在公安部门备案并落实保安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的实在要求:
一、消防安全管理
1.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属公司安全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全部的人员必需依照常规基础学问加强对消防安全的认得,把握基本灭火技能。
2.严格遵守消防法规,杜绝在单位内部违反消防法规进行吸烟、乱丢烟蒂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加强机房、作业场所的警惕性和管控,提高消防设施的保养和维护和修理。
3.新建、改建、装修有关部门时,必需先经过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并交验有关证件方可使用。
4.消防设施、器材必需保持完好、有效状态,特别是大型压力容器、液化石油、燃气、油料库均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定期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5.加强对中央空调、配电室、机房等特别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6.监督消防隐患,定期进行抽查、演练,加强各类事故的防范,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当开展。
7.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学问和技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促进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养。
二、治安安全管理
1.本单位治安安全工作属公司安全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全部的人员必需依照常规基础学问加强对治安安全的认得。
2.加强对访客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加强财物保护,实行多种防备措施杜绝财产流失和人员安全事件。
3.对外聘请保安人员时,必需首先对保安人员进行岗位考核,认真审核人员节点证件,符合要求的进行录用,保安人员实在岗位要有明确责任和义务,负责内部安全的保卫工作。
4.严格管理各项工作手续,实行门禁制度和带管制度,保证与本单位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本单位。
5.新员工入职时必需进行安全教育,介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与本人相关的安全规定。
6.加强员工的安全学问宣扬,加强员工的劝阻职责,防范不法之徒对员工的侵害,建立不断完善的安全机制。
7.加强对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加强安全监管,交通指引、现场管理、消防及急救气力的组织,加大宣扬警示力度,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
总之,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每一个管理单位来说都是一项很紧要的工作,要加强各项措施的落实,对生产和人员的安全抓好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文明环境和良好的工作氛围。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区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区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人员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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