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规章制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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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厂规章制度【第一篇】
1、为安全起见,生产车间、裁剪房、仓库内严禁吸烟。
2、在生产车间,裁剪房内严禁吃零食(茶水除外),违者罚款10元/次,管理人员20元/次。
3、上班时间不得把小孩带进厂房,如被动物咬伤或其它危险方面出了问题,一切后果自负,与本厂无关。
4、任何员工不得在厂里做私活,一经发现罚其月工资的三倍,造成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造成一切后果的自行承担。
5、本厂每月设全勤奖200元,养老金补贴365元,中餐免费,全年工资5%的年终奖。
6、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5元,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扣20元,半小时以上按半天扣除。
7、上班时间有急事外出必须要凭请假条(每月不能超出2次),否则按半天或一天扣除。
8、中途期间辞职者扣除一个月的全勤奖和养老保险(辞职者需提前一个月上交申请)。
9、设立奖与补贴目的是希望大家可以遵循本厂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保证生产流水顺畅,当月请假一天的,扣100元,请假二天的,全勤奖扣完,请假第三天的养老保险扣一半,请假第四天的养老保险全扣完(特殊病假除外)。
10、20xx年3月1号一20xx年12月31日内请假在3天内年终奖5%,请假在第 4天至6天的奖4%,请假在第7天至9天的奖3%,请假在10天以上不支持年终奖,中途离职不享受年终奖,次年一个月后发。
11、环境卫生从我做起,请勿随地吐痰,各人需将自己的卫生保持干净,下班前将衣物,板凳摆放整齐,以便打扫卫生。
12、以质量求生存,向质量要效益,每位组员需听从组长分配,统一安排,不得自行调配。
13、组长、组检需服从厂部统一安排,质量意识强,确保产品快速上手,准时出货。
服装厂仓库管理制度【第二篇】
服装厂仓库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
2.适用范围
__________服装公司财务部仓库管理。
3.职责
财务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
4.内容
仓库日常管理
仓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货品的性质、型号、类别分门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待检品、合格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
必须严格按管家婆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管家婆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管家婆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管家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损坏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公司领导及财务人员。
仓库的物资分类必须清晰明确,货架必须牢固整洁。
仓库物资摆放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防火、防虫、防霉、防尘。
仓库显要位置需摆放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并经常检验灭火哭的'压力表,确保有效备用。
仓库严禁烟火,下班应每天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方能下班。
入库管理
物资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出库管理
各类材料的发出,门店领用的物资由仓管员根据销售部提供的数量进行配齐,由后勤统一送至各门店。行政人员领用办公用品时,填写领用单,到行政主管签字,方可至仓库领用。
报表及其他管理
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需对仓库物资进行库存盘点,填报《库存盘点表》,交财务部,确保手工帐、电脑帐、实物相一致。
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
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急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货品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5.引用文件
6.记录
《库存盘点表》
《仓库帐本》
7.其它
本规定由财务部制订并归口管理;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服装厂规章制度【第三篇】
安全工作是公司的首位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亡,更关系到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维护广大员工生命安全,更是企业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为推动公司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制定的原则
1、整合一致原则。公司安全目标是各单位分目标的依据,各单位的目标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
2、均衡协调原则。各单位目标之间,要注意协调均衡,正确处理好主次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各分目标之间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3、分层负责原则。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任人,领导班子对公司目标负责,同时对各单位的分目标提出要求,各分厂的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目标负责。
二、目标制定的程序
1、公司每年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公司安全奋斗目标,并形成文件下发各单位。
2、各单位安全目标制定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
三、目标的内容
1、上级部门及公司所布置、安排的日常工作。
2、公司布置的重大安全工作。
3、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完善和强化的安全工作。
四、目标的实施
1、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所制定的目标,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检查督促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每月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奖优惩劣,增添措施,保证目标进度。
2、安管牵头按月检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安全办会通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今后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五、目标的考核
1、各单位按月总结每个责任人的目标完成情况,建立个人安全目标档案,作为个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2、由事务室负责收集各单位日常安全目标分析、评价考核、情况;由安管牵头对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服装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
1、目的
加强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严格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单位领导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总结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适应范围
适应于本公司各级负责人。
3、职责
事务室是安全事故的管理部门,根据安全委员会的指示意见组织事故调查,并按本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各有关事故责任单位负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展,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报告。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由生产设备处负责;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由安管部负责;火灾事故、治安事故由保卫处负现;交通事故由事务室负责。
4、安全事故分类
生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原料、半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安全装置、输送设备、建筑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的为设备事故。
伤亡事故: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医师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2/3以上的;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眼部伤害较剧,有失明可能的;手部伤害:大拇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轧断一节的;局部肌健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脚部伤害:脚趾轧断3只以上的,局部肌健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行走不能自如的残废可能的;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火灾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着火、造成生产财产产损失的为火灾事故。
治安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在公司范围内引起的财产失盗、受损等为治安事故。
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质量事故:产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料或产品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都属于质量事故。
5、事故性质的划分重大事故
一次死亡一人,一次重伤二人或一次轻伤三人以上的事故。
生产装置造成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的事故。
造成一个配电室供电区域全部停电的事故。
发生火灾或失盗造成经济损失元以上的事故。
一般事故轻伤一人,休工伤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生产装置造成的损失4000元之内的事故。
造成局部停电影响一个生产单位的事故。
发生火灾或失盗造成损失2000元以内的事故。
责任事故:因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禁火区域违反动火作业审批程序私自动火或已执行审批程序而未落实防范措施而发生的事故;因落实整改措施不认真、不及时,以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清除而导致的事故。
自然事故:因生产环境因素或设备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6、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凡发生安全事故,在采取措施开展救援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事故的当事者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事故单位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单位应按规定填写《单位职工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和《工伤认定申请表》,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详细经过、人员受伤程度及部位事故原因分析,事后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安全办公室并提供现场两证人的证言材料;受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伤人年龄、职业、参加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劳动合同复印件;当月考勤表、诊断结论、住院病历等。安全办将材料整理后报安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工伤认定。
报告时间
发生事故后,责任单位在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办,24小时内将所上报材料报安全办,重大事故不超过2天。
7、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公)负伤,必须经公司安全委员会鉴定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级劳动部门下达工伤认定结论后,自受伤之日起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必须具县以上医院证明结论,工伤假30日以内由分管安全委员会的公司领导签批,超过30日的报请总经理核准。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需个人提出申请,持县以上医院证明,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安全办、职工医院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原则上职工发生工伤,轻伤自受伤之日起休假10天至1个月;重伤休假1至3个月。
工伤假期间发放技能工资。不发奖金。
8、安全事故的处罚
工伤事故的处罚。
发生轻伤事故,一人一次对所在单位扣2分,每人次对单位负责人扣200元。
发生重伤事故,一人一次对所在在单位扣3分,每人次对单位负责人扣500元。
重大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发生事故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写出事故报告,每次扣责任单位2分,对单位负责人扣100元;隐瞒不报扣责任单位2分,对单位负责人扣100元,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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