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疫情防控舆情应对预案【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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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疫情防控舆情应对预案篇1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疫情舆情处置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疫情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疫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   (一)第一时间原则。突发疫情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并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舆论主导权。   (二)全局利益原则。在处置突发疫情负面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教育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把群众利益、大局利益始终放在优先位置。   (三)口径一致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四)疏堵结合原则。注意把握对外信息发布的分寸和节奏,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正确引导和利用网络传媒,在公开透明发布信息的同时,及时删除各类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谣传信息。   (五)协作协调原则。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 组团队协作、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突发疫情舆情分级   根据突发疫情舆情的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舆情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Ⅲ级(黄色):指在日照市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较为严重,影响范围较大。   Ⅱ级(橙色):指在山东省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大。   Ⅰ级(红色):指在国家级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极大。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岚山区海州湾小学突发疫情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中层教干、级部主任   职责:   (1)领导和指挥全校突发疫情舆情处置工作;   (2)根据突发疫情舆情发生、发展、衍变情况,适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召集各相关成员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3)组织收集、跟踪舆情信息,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报告情况;   (4)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通过正规权威媒体适时适度发布真实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并联系卫生防疫、医院等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突发疫情的舆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小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实施突发疫情舆情处置工作。   职 责:   (1)负责做好全校突发疫情舆情处置的上传下达、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2)负责舆情事件处置相关信息的统稿、发布工作;四、监测预警   (一)舆情监测   由学校办公室牵头,会同学校各职能科室,建立健全日常值班带班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信息收集工作职责,每日实行定时搜索、收集涉及我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的负面舆情信息。(二)预警工作   学校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日常信息调查研究,做到动态监测,详实记录,及时收集各级涉及我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负面舆情信息,立即上报突发疫情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三)预案启动   领导小组依据舆情信息的来源、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等指标,及时提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预案启动指令。应急响应及其响应级别命令发布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联动机制,立即组织开展舆情处置工作。五、应急响应及处置机制   舆情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舆情处置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疫情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舆情,并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各项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责任,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处置工作结束后,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对疫情事件发生、发展和舆情应对处置进行总结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六、应急保障   1.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体系,确保信息畅通。2.加强常识宣传,提升信息捕捉、信息分析、信息研判、信息处置水平,最大限度消除因伪舆情泛滥、歪曲事实真相而造成形象受损、社会不稳定等负面影响。   3.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力度,利用典型舆情处置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

2022年疫情防控舆情应对预案篇2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和快速化解网上舆论危机,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占领各种网络信息传播载体,形成学校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机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严格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教育党工委《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学校师生生活、工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二、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原则。将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2.预防为主原则。学校所有教师应做好网络舆情突发的预防工作。   3.协同一致原则。班主任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处置好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三、组织机构和保障重大网络舆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校网络舆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靳洪生   副组长:刘云江、王义学   成 员: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四、处置程序及办法(一)研判预警。学校教导处对本校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学校教导处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的将事情原由、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如有必要,需将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人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网络信息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请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学校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五、后续工作(一)善后处置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总结分析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人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2年疫情防控舆情应对预案篇3

为更好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我园新冠疫情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及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尽最大努力避免或缩小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特定制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组成 

为更好地应对舆情安全问题,幼儿园能及时、快速做出应急反应,特成立景汇幼儿园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应静芝(总指挥)

副组长:吴旻妍(制度建设)

成 员:马聪(宣传)、柳燕(后勤)、郭峥(家长)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舆情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园舆情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舆情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及时积极捕捉分析舆情信息,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舆情安全稳定地运行。

三、预防措施 

1.对幼儿园各项活动进行评估、确定所需的设备及环境。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对幼儿在园重要环节进行评估、检查、模拟试炼,确保幼儿一日活动的顺利开展。

2.提前组织家长针对疫情下,调整的各项制度以及幼儿园提供的各项防护和预防措施等进行了解与学习,并就可能在园出现疫情所采取的各项应急方案进行提前告知。

3.加强各类值班和校园巡查,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幼儿园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严控疫情不实信息的传播问题。

4.要充分了解掌握师生的风族习俗,生活习惯等。努力构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生活和育人环境。

5.事先应向领导小组汇报可能出现的事故及影响,在事件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应立刻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四、疫情舆情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处理措施 

1.从事故一发生到处理事件的整个过程,必须保持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解释此次事故的发生情况、发生原因、处理过程。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舆情安全防御、处理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发现幼儿园出现舆情恶意攻击,立刻确定该攻击来自园内还是园外;影响范围有多大。立刻所有相关成员集中进行事故分析,确定处理方案。

4.从事故一发生到处理的整个过程,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听从安排,注意做好****。

5.事后迅速查清事件发生原因,查明责任人,并报领导小组根据责任情况进行处理。

6.在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和家长情绪的疏导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本园安全稳定。

2022年疫情防控舆情应对预案篇4

一 主要职责   负责疫情信息发布、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监测省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宣传防护科普知识;对网上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的进行落地查人,依法惩处并及时通知通报情况,有效管控有害信息;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 工作任务   (一)新闻宣传   通过“留坝发布”“留坝宣传”“留坝党建”微信公众号、爱留坝APP和留坝电视台等县内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在县内各媒体开设专栏,发布我县工作动态、重要公告、重要举措、典型事迹,及时向上报送我县经验做法,营造群防群治社会氛围,坚定全县干群战胜疫病的信心和决心。   (二)社会宣传   1、各镇(办)要在辖区汽车站、主要交通路口、各村组、集镇中心等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充分运用微信、微博、QQ等网络渠道和平台推送中省市县官方媒体发布的防控信息。利用现有的村级广播站、流动宣传车、公示栏等资源以及通过发放宣传单、告知书等形式引导群众科学预防、及时诊疗、平稳应对。   2、指挥部各工作组要在负责的领域、涉及的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具有行业特点的防控标语,利用户外电子屏、流动宣传车等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病防控知识和防护技能。   3、县教体局要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运用电话、网络、班级群等方式向教师、学生、家长宣传防控科普知识。   4、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平台要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提示信息。   5、其他各部门及“双联”单位要发动全体党员干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走访等多形式开展宣传,做到到村、到组、到车、到人,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舆情监管   严肃网上宣传纪律,做好网上舆情监测,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网上舆情动向,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严厉打击相关谣言,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三 工作要求   (二)上下联动,精准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和受众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努力做到防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纪律,加强引导。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确保舆情平稳、社会稳定。

2022年疫情防控舆情应对预案篇5

做好学校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疫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疫情预防1、按照国家对疫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疫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疫情等,开展疫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疫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疫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二、疫情疫情报告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疫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学校医务室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   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迅速报告,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三、疫情控制措施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疫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疫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疫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疫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疫情人所在的教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四、疫情防治监督检查学校对疫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疫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疫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疫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022年疫情防控舆情应对预案篇6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目标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五、部门职责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七、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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