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旨在强化领导责任,确保廉政建设落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维护良好医德医风。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为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党内监督和执纪问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按照省市区委、区卫健局的部署要求,特制定《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实施。
一、指导思想
检查考核工作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检查考核对象与范围
医院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三、组织实施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考核。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开展。考核内容基本一致的,可运用有关部门专项考核的结果。
考核按季度执行,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检查考核内容
(一)对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检查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医院、职能科室和支部、科室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的情况;责任分解、组织考核、责任追究等三个环节落实的情况;旗帜鲜明地支持责任追究的情况。
2.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信访举报机制、认真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的情况。
3.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的情况。强化党风和行风建设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和行风建设负相应责任,严格执行党风与行风建设各项规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和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引导职工依法执业,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4.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情况。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政策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对中层干部的检查考核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医院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所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支持和督促案件查办工作。
2.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亲属、子女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通过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科室、医院全面发展的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科室、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的情况。
4.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的情况。强化党风和行风建设领导,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和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员工进行医德医风和廉洁自律教育,有计划地进行服务宗旨、法制观念、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引导职工依法执业,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五、检查考核评定标准
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实际履行情况,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责任考核结果评定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一)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标准
1."优秀"的标准是:(1)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明确并狠抓落实,工作细致,措施得力;(2)完成考核年度内上级部门及医院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3)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4)考核年度内所管部门没有发生违纪违规问题;(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推进医院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挥了明显的促进作用;(6)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2."合格"的标准是:(1)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明确并狠抓落实,工作细致,措施得力;(2)完成考核年度内上级部门及医院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3)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4)考核年度内所管部门没有发生违纪违规问题;(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推进医院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一定的促进作用;(6)较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工作。
3."基本合格"的标准是:(1)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2)基本完成考核年度内上级部门及医院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但有的工作标准不高,位次偏低;(3)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工作;(4)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一些不廉洁问题但尚未构成案件。
4."不合格"的标准是:(1)不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思想不重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落实;(2)没有完成考核年度内上级部门及医院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或在某一方面发生严重问题,受到追究;(3)存在较多不廉洁问题,或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4)考核年度内所管部门发生违法违纪案件;(5)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不到位,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了明显影响。
(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标准
1."优秀"的标准是:(1)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对家属、子女要求严格,表率作用好;(2)所负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好,或受到上级部门及医院的表彰;(3)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能够严格把关,职责范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能够进行及时、果断的处理。
2."合格"的标准是:(1)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对家属、子女要求严格,表率作用好;(2)所负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较好;(3)职责范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能够进行及时、果断的处理。
3."基本合格"的标准是:(1)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本人及家属、子女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2)基本完成所负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3)职责范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出处理。
4."不合格"的标准是:(1)本人因存在不廉洁问题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或处理,或因对家属、子女要求不严,发生违法违纪问题;(2)未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或完成得不好,受到上级部门及医院的批评;(3)对所负责范围内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把关不严或严重失职、渎职,导致职责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
(三)评定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档次,可以通过综合分析各项考核指标进行确定。
六、检查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
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照检查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二)检查考评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1.听取或审阅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
2.查阅有关资料。
3.组织民主测评。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本院干部职工代表等进行民主测评。可按有关规定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绩效考评同步进行。
4.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意见。
(三)总结分析整改
1.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检查考评的情况,对考核对象综合分析评价,给予评分。并将结果作为医院总体考评的依据之一。
2.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或个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大、效果非常明显以及个人廉洁自律特别突出的部门或个人,医院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干部推荐使用的依据。
(三)考核结果低于"合格",个人及所在部门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不能评为"优秀"或"先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纪委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医院对其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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