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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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
    一、目的
    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
    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危险作业范围: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审批
    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企业安全科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 、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包括有爆炸危险和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
    5、设备(构件)吊装拆卸作业
    6、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二、审批手续与安全措施:
    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公司安保科审查和现场检查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
    3 、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统一指挥。
    4、公司安保科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布置安全专(兼)职人员做好现场监督,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 、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三、作业人员条件与要求: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5、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6、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8、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9、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10、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11、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2、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13、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 10m以上。
    14、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15、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6、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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