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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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制度1

“以人为本”在任职教育教学方面的体现就是以学员的终生发展为根本。学员的发展离不开引领,奖励是从正面引领,惩罚是从反面引领。那么在任职教育中,如何把“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在奖励和惩罚措施当中,又应该在实施这些措施时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奖励和惩罚的条件与目的

奖励与惩罚的前提条件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学管理者、队干部等要熟悉奖惩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已经制订的规章制度,在执行中可以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还没有制订规章制度的空白方面,要尽快制订。尤其要熟悉奖惩的项目。对各种项目的适用对象、奖惩的不同层次都要了如指掌,对相关的执行要求也要一清二楚。二是要充分了解学员,及时获取有关学员个人情况的真实信息。平日注意观察和分析学员的表现,采用不同形式与学员交流看法、讨论问题,也可以通过其他学员和家长了解某学员在课外、校外的一些情况,以便全面获取学员学习、生活、道德、信念、世界观、审美倾向、情感意志、家庭环境等方面的主要信息。在即将实施奖惩时,还要结合拟定的奖惩项目,有所侧重、相对集中地了解有关信息,在这一过程中还要注意尊重学员的隐私权。规章制度是施行奖励惩罚的准绳,而对具体学员具体情况的了解是进行奖励惩罚的依据。

多年来,我们总想通过奖励一个人、一些人而带动一批人、一群人,习惯于将被奖励人的行为确定为其他人努力的方向,把奖励的目的定位为要立下一个标杆、树起一个榜样。与此相对应,惩罚一个人则是“杀鸡给猴看”,要“杀一儆百”。但实践中有时会出现令人始料不及的结果:被奖励者反而在群体中处于尴尬境地,甚至被“孤立”,被惩罚者却神气活现,甚至被视为“英雄”。这种“事与愿违”的现象事出有因,值得仔细分析。

奖励是一种“强化”,惩罚是一种“遏制”。但传统的“楷模教育”夸大了“楷模”的影响力,它的最大弊端就在于忽视了广大学员的个体差异。长期以来的“学英雄”运动收效甚微,道理就在这里。当前我们应该有这样的共识:“典型引路”的教育方式虽然有效果,但效果是有限的,个别人的表现再优秀,也不可能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育人“通则”。另一方面,“反面教材”的作用也被错误地估计了,而且既然是“杀鸡给猴看”,就不可能考虑被惩罚者自身的感受,批评过程中必然会伤害被批评学员的心理。

我们应当明确,奖励惩罚要达到的目的首先是而且只能是使受奖惩的学员个人得到教育。为了达到此目的,施行奖励惩罚时首先要尊重受奖惩的学员个人,研究对该学员的奖励或惩罚将会收到什么样的效果,关注奖惩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利于该学员的成长。奖惩要“强化”或“遏制”的首先是学员本人的思想行为。当然,奖惩对其他同学的影响也或多或少地存在,但它始终只是“副产品”,而不能作为某次奖励或惩罚的主要目标。

二、奖励惩罚的形式与范围

1.奖励惩罚的形式多种多样

比如奖励可以用精神方面的形式,如口头表扬、会议宣扬、发奖状等,也可以用物质方面的形式,如发小的纪念品、颁奖学金等;有固定形式的奖励,如评议先进学员、学习标兵、奖学金之类,也有临时形式的奖励,如表扬参加某次纪念性活动中涌现的积极分子;有综合形式,如评“三好”,也有单项形式,如评选“体能先进”“文娱活动积极分子”。奖励惩罚可以在班级进行,也可以在学校一级开展;有时要大张旗鼓地开展,有时则需要和风细雨地进行。在具体的奖惩中采取何种形式,要慎重选择。要注意以下三点:

(1)研究学员的具体情况。由于学员各自的成长道路存在差异,各人的性格气质、家庭条件等有所不同,有的学员可能比较看重精神表扬,有的学员则比较看重物质奖励;有的学员从小学到中学一路掌声鲜花,形成了“表扬依赖”心理,甚至对表扬产生了“瘾头”,没受到表扬心里就不自在;也有的学员由于表现平凡,长期不被重视,以致“看破红尘”,或有逆反心理,对表扬非常漠然。了解这些情况后,进行奖励惩罚时就可以比较有针对性地处理。对少数不看重表扬的同学甚至可以尊重他的意愿,在表扬或不表扬中选择不表扬。

(2)发挥疏导引导作用。奖励惩罚既是“行政”措施,更是教育手段。虽然首先重视的是对受到奖励惩罚的同学个人的作用,但它毕竟会带来一定的公众影响。所以,要把奖励惩罚的实施看做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注意疏导、引导,必要时加入“协商”,以期达到教育学员个人及其他同学的目的。

(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同的奖励惩罚形式,有层次的差异也有价值的不同。确定采用何种形式,判断谁该得何种程度的奖励惩罚,要公平公正,要以学员的实际成绩、技能及努力程度为依据。要客观地把学员的自然条件与奖励惩罚的标准仔细进行比照,评议结果要经过纵向比较、横向平衡。

2.奖励和惩罚的范围

奖励惩罚在什么范围进行比较合适呢?一般情况下,班级内部的先进在本班范围内奖励,校级的先进在学校范围内奖励。对违纪同学的惩罚以产生的影响大小确定范围。比如,两同学在教室内打架,全班同学都目睹了这次打架,在本班造成了不良影响,一般在本班内惩罚比较合适。

对表扬看得比较淡漠的学员虽然表现优秀,但可能不喜欢在公开场合受到奖励,甚至不愿接受奖励;有些同学知道自己有错,愿意接受惩罚,但希望在小范围内或私下进行。总之,要根据实际情形,分析具体情况,有时不妨采纳同学本人的意见,即不妨为学员提供一些“下台阶”的机会。从学校或院系来说,大范围的、全体学员都参加的奖励惩罚活动不宜过多。

三、奖励惩罚的时机与频率

1.奖励惩罚的时机

一般说来,要想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奖励惩罚必须及时进行。苗宜早护,虫要早捉,“鼓要敲在点子上”。如一个学期结束时,在总结会议上就该公布本学期内受奖励同学的名单。为了抓住时机进行奖励惩罚,队干部要及时地了解情况,掌握真实的、最新的信息。深入课堂、寝室和学员的课外活动场所,与学员交朋友,与学员交心。以此能够发现学员的特长爱好,听到建设性的意见,以便及时鼓励,也便于发现不好的苗头,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如果有这样的情况:某学员原先一直表现不佳,现在已经开始改正,他本人也确实在努力,能否马上奖励?一般说来,人的成长过程曲折复杂,即便具有很强意志的同学要改变多年的积习,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很可能会有反复,因而不宜马上奖励。此时采取私下肯定或个别鼓励效果可能更好,而公开的正式奖励可以在一段时间后进行。应该强调的是,有些学员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应该充分地给予时间,耐心等待。“该宽容时且宽容。”一般做法是:发现问题要及时,防范措施要有力,惩罚则可以延后。

2.奖励惩罚的频率

这里说的频率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是在某一集体中一段时间内开展奖励惩罚的次数,二是对某一学员在一段时间内获得奖励惩罚的次数。实践证明,奖励频率过低或者没有表扬,是不妥当的,但频率过高,教育效果也会减弱。在一个集体中频繁地开展奖励活动,会减弱奖励的效果。一个集体中受到奖励的人数过多,同样会减弱奖励的效果。有时为了鼓励学员参加活动,提出只要参加活动就能得到奖励,这种“滥”奖励就是“无效奖励”。对学员个人而言,过多的奖励可能会使其产生麻木感甚至反感,也可能使其产生依赖心理,似乎每次奖励都必须有其一份,否则便困惑失落。这显然不利于学员的成长。同样,在一个集体中频繁地进行惩罚活动,也会减弱效果。一个集体中受到惩罚的人数过多,则不光减弱惩罚的效果,可能还会给人一种感觉:这个集体问题多,风气不好。对学员个人而言,过多的惩罚会让他感觉无论如何努力也不可能改变自己的形象,不能得到他人认可,从而失去自信,形成心理学上所谓的“习得性无助”,最终“破罐子破摔”,甚至“病入膏肓”而“不可救药”。

四、结论

总之,奖励惩罚措施在对学员进行的教育中不可或缺。不过,它毕竟是一种“外在强化”“外在操纵”,它的最佳效果应该是激发学员的“内在需求”,使学员产生“内在动力”,从而健康地成长。我们的任务就是要以新的理念为指导,把奖励和惩罚看成中介、协商和过程,使奖励和惩罚的实施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使之成为一门教育的艺术。

参考文献:

[1]伍新春。高等教育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122.

[2]殷林洪。士官高等军事职业教育研究[M].北京:海潮出版社,2005:148.

奖罚制度2

1.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着。

2.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推销和创造经济价值显着。

3.拾金不昧,优质服务为酒店获得声誉。

4.业务技能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5.为酒店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

6.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损失。

7.全年出满勤,表现良好。

二 处罚 (轻微过失)

1.未按酒店规定上,下班迟到或早退

2.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号牌。(签到,签退或交还物品和钥匙)

3.仪容仪表不整和个人卫生不好。

4.楼层内奔跑,大声喧哗。惊扰和影响客人用餐。

5.未按时作好工作分担区卫生或两处不合格。

6.未按规定及时关闭空调,电视,主灯及水龙头。造成浪费。

7.拒绝管理人员进行检察工作岗位。

8.不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进行工作。

9.进出厅房时不敲门和反手关门。

10.工作期间随意去洗手间。

11.酒店组织活动或培训,未经批准擅自空岗和缺席。

12.电话铃声超过3声未接听,而且不使用礼貌敬语。

13.未经批准私自为客人外出购物。

14.将就餐客人姓名,职位随意外泄他人。

15.见到客人不主动问好和行礼。

16.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较大的食品,并口腔带有异味。(如:蒜,葱等)

17.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串岗。

18.超越客人时不使用礼貌用语。或不带领客人到指定地点。

19.见到上级和同事不打招呼。

20.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站位。

21.面对客人无表情或埋头工作。

22.不做好备品或备品不足。

三 处罚(一般过失)

1.上班时间打口哨,讲笑话,聊天,哼唱歌曲。

2.背后指责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3.私自使用酒店设施及电器,电源。

4.私自将个人物品及食物带入酒店。

5.在酒店内洗漱或洗衣服。

6.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7.私自穿工服外出。

8.私自带亲人和朋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

9.上班时间睡觉。或上班前饮酒并带有醉意上岗。

10.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私事。

11.不服从上级管理并顶撞。

12.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公用物品。

13.当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吸烟。

14.利用酒店电话办私事或打私人电话。

15.私自翻看客人资料和物品。

16.清洁厅房时发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报。

17.私自将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18.发生意外事件不及时上报。

19.酒店资料,机密外泄。

20.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员进行检察。

21.收餐时抓餐造成影响。

22.在收银台私自兑换零钱,或将客人未带走发票私自留下。

23.酒店专业知识考核时不能通过考核。

24.私自陪同客人饮酒。

25.不认真做好工作笔记和交接班日记。

26.消极怠工,不服从上级指挥和领导。

27.在酒店或宿舍墙壁上乱写乱画。

28.未及时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 留言,指令未及时传达或不准确。

29.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库房领货。

30.下班后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或电梯。

31.与客人交谈和语气生硬。

32.不及时为客人更换餐具及烟缸。

33.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四 处罚(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

1.指责,谩骂,侮辱,殴打客人及同事。

2.将钥匙私自带出配制。

3.工作期间饮酒或浪费客人食物和酒水。

4.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兑换本,外币。

5.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客人物品。

6.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及客人财物受到损失。

7.偷盗酒店,客人及同事财物。

8.违法犯罪,串通勾结,谋取私利。

9.酒店或宿舍内酗酒滋事,打架。

10.组织及煽动同事聚众闹事。

11.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

12.将客人遗留物品据为己有。

13.私自涂改,损毁单据。

奖罚制度3

关键词:农村;计划生育;满意度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其政策目标是实现国家和个人的共同发展。但从农民角度看计划生育,他们将提高其生活满意度作为计划生育的目标。本文通过对有关调查数据的详细分析,总结出了农村计划生育对农民生活满意度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奖励扶助政策,而“超生处罚金”对农民的影响力的大小与时间和地域有关。

一、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一般来说,农村家庭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相对比较低,农民的孩子几乎要承担百分百的养老责任。如果农民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话,那么,这个孩子就要赡养两个或者更多的老人,相对于子女多的农村家庭来说,经济负担要重好几倍,生活压力更大,其抵抗各种风险的能力也明显减弱。今年来,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由以往的“惩罚超生”向“奖励独生”的转变,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制度的全面推广,使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父母,在年满60岁后,每年都可领取不低于600元的奖励补助金,环节了农村家庭因子女数量少所带来的养老压力,对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农民对生活的满意度也有了新的提高。

传统的农村观念里,子女是父母的精神寄托,是创造美好生活的源动力。农民评判生活幸福与否的标准大多是“儿女双全”和“子孙满堂”,很大程度上用子女的数量用来衡量生活的幸福度。在大多数农民眼中,个人的自然属性成分大,社会属性成分小,为了提高抗击自然灾害和社会风险的能力,他们崇尚“人多力量大”的理念,他们的生育目的是生产劳动和天伦之乐。随着我国计划生育理念的深度宣传,一些农民家庭开始接受现金的生育文化,他们将对孩子数量的重视转变为对子女是否成才的重视。农民计划生育观念的转变,有利于他们适应现代化的生活方式,通过减少对子女数量的追求提高了生活质量,从而提高了生活满意度。实践证明农村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农村特别是贫困农村减少贫困人口、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一种制度保障。有许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都走少了少生快富奔小康的康庄大道,但是,在一些贫困山区,由于生产力落后、自然条件恶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养老等方面突显出很多问题,甚至有的家庭因为劳动力不足、抗灾害能力差等原因变成了新的贫困户。通过计划生育部门出台的奖励扶助制度,对计划生育模范户进行政策性奖励措施以来,使这些家庭得到了救助,摆脱了贫困境况,从而提高了对生活的满意度。调查数据显示,家庭中有人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农民生活满意度就比较高。换句话说,家中有人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对农民生活有着正面影响,他们认为,农村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有一定的帮助,对独生子女的养老负担也有一定的缓解。调查中,有31%的人认为计划生育补助有很大作用;59%的人计划生育补助认为有很大的帮助;60%的人计划生育补助认为有一些帮助。

可见,在奖励扶助政策的引导下,农村的计划生育现状出现了明显的改观。不可否认,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措施,直接改变了他们的生育观念,加快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升了他们的生活满意度。

二、农村计划生育超生处罚金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通过对全国6省份1586户农村家庭的调查,数据显示农村计划生育的两个因素中,只有只有是否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对农民生活满意度有明显影响,而是否受到超声惩罚对农民生活满意度没有太大影响。但笔者调查发现,对于超生农户进行经济处罚对农民的影响与惩罚力度有很大关系。比如,在上世纪80到90年代,计划生育部门对超生农户的处罚力度很大,较高的惩罚金额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因为当时农村普遍比较贫穷,而超生处罚金额是一户家庭年收入的数倍甚至十数倍,超生代价非常高。有的家庭为了多生一个孩子,四处借钱交付超生罚金,高额的处罚金需要农民好几年奋斗才能偿还完债务。有的家庭在交付过处罚金后连温饱都成了问题,致使农民生活质量急剧下降,生活满意度跌为负值。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给农村经济带来了新的生机,及国家对农村实施的优惠政策的影响,农民的经济状况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农村的超生罚款数目一般都是农村家庭一年的收入,农民基本能承担得起。在这种情况下,超生处罚金对农民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影响,所以农民的生活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另外,从地域上来看,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经济状况普遍比较好,多生一个子女的罚金不至于影响家庭的生活水平。可见,超生罚金对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来说负面影响很小,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生活满意度也不会下降。虽然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超生罚金相对较少,但对生活在那里的农民来说,处罚金依然是个很庞大的数字,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水平,可直接降低他们对生活的满意度。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农村计划生育超生罚金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还受到时间和地域的影响,存在很大的差异性。所以,农村计划生育超生处罚金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

总之,通过有关部门对农村计划生育与农民生活满意度的调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对农民的生活满意度有着很大的影响;超生处罚金对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因时间和地域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别。所以,笔者建议在今后的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应该增加奖励扶助制度的金额数目,通过奖励力度的提高,促进农民生活满意度的提高,并使农民自觉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与此同时,加大对农村超生农户的处罚力度,通过提高超生处罚标准,从而达到对农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使他们主动控制农村人口的超速膨胀,但处罚金额的标准不应搞一刀切,要考虑地域因素,与农民收入水平相对应。

参考文献:

[1] 罗小锋。 农村公共事业与农民生活满意度[J]. 西北人口。 2012(02).

奖罚制度4

一、总则

1、本办法考核范围为机关在编全体干部。

2、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

3、本办法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4、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形式和标准

坚持按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百分制与经济利益挂钩,在考核各个方面分别实行加减分。具体分为三大块:一是机关日常工作考核40分,二是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35分,三是述职测评25分。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分片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牵头和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

(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基本分40分)

2、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中层以下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存办公室备查;请假一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存办公室备查。科级干部直接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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