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制度集聚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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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控制,是指中小学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控制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 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评价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特别关注学校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学校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第五条 学校法人应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实施负责。

第六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防范体系,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有:

1、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3、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4、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完整。

5、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6、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制度【第二篇】

一、评价范围

根据《x局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分为自我评价和独立评价两部分,2018年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照此原则进行。

二、工作任务

本次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层面的评价工作。

在单位层面,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在业务层面,对为确保工作目标、工作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法合规目标等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实现所设置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评价。

对单位层面的控制是否有效为主线,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对主要业务活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评价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涵盖了单位层面的风险和所有重要的业务流程层面的风险。

2.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的方法是否适当,内部控制建设的时间进度安排是否科学、阶段性工作要求是否合理。

3.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组织是否有效,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和授权是否合理。

4.被评价单位是否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并上报有关自查报告。

5.被评价单位是否建立有利于促进内部控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问题整改的机制。

6.被评价单位在评价期间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事故等。

三、主要工作流程

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由所属各单位按照局统一安排,自行开展。内控评价股室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根据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启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下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表。各相关股室接到自我评价表后,按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相关要求,成立自我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部门进行自我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内控工作小组汇总,内控评价工作组将对各单位的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分析和审核,并报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

2.内部控制独立评价

内部控制独立评价,由教体局内控评价工作组综合运用访谈、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对各相关部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局内控评价工作组对现场各小组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初步确认综合独立评价结果,报经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同时结合提出的内控缺陷整改建议,组织内部控制缺陷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

内控评价工作小组在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及内控评价工作组完成独立测试工作后,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形成书面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呈交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

四、进度安排

本次评价工作的前期准备阶段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10日,自我评价阶段预计从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2月1日,独立评价现场测试阶段预计从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1月26日,自我评价结果的分析和审定预计从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4日;汇总评价阶段预计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2日,自我评价结果的汇报、审批、反馈和出具报告预计从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5日。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制度【第三篇】

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是由若干围绕具体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机构成的,每个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持续改进才是最具体的和有效的,因此,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审计哪些内容,实质就是每个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内容。

企业需要围绕具体业务所建立的现存内部控制体系在覆盖业务循环活动全过程与目标,满足内部控制预期要求的程度进行审计,以证实和评价其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充分性

怎样来证明企业所建立的针对某具体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充分的还是不充分的,是否存在真空,这就需要对一些条件和要求进行测试,看其是否符合企业内控制度的政策、流程、方法与责任,就是我们所要讲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审计哪些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就是一个用来指导企业的内部控制完善性程度的一个基本标准,它也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的权威指南。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评估与监控。

同时按照风险管理理论的观点,企业组织应对组织活动所面临的显性和隐性的风险尽可能的进行识别,并对其进行管理。从内控风险出发,对于任何一项具体业务对象,我们给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审计需要测试的通用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内部控制环境;

2、内部控制风险识别,评估与防范;

3、内部控制措施与控制活动情况;

4、内部信息识别与管理;

5、内部控制监督、评审、纠偏与改进情况。

审计的对象是企业组织为某业务活动和结果所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部内容。测试的结果为有制定和没有制定两种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环境指企业组织内的某类经营管理活动过程其内部控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包括诚信观,道德观,胜任能力,目标设定,内部治理,审计、监督、决策层作用,管理风格,管理哲学,内部控制认识,组织结构,权利与责任的分配,人力资源政策及实施情况,行为要求,规模,跨度,管理链情况等。

1、权力制衡情况: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的设置与职责分布;

2、三个层面岗位的设置情况与岗位职责,特别是关键岗位的设置与岗位职责;

3、内部控制目标设定情况如经济指标、参数等;

4、人力资源政策、培训制度、岗位能力要求等制定情况;

5、管理层内部控制认识、管理风格;

6、岗位配置人员的素质情况;

7、员工道德要求与行为规范。

二、内部控制风险识别、评估与防范

1、内部控制潜在风险识别情况;

2、内部控制潜在风险程度评估情况;

3、内外环境变化时,内部控制潜在风险再识别与再评估及时性情况;

4、内部控制潜在风险防范措施。

三、内部控制措施与控制活动情况

1、为保证内部控制目标实现而制定的政策、制度、规定、业务流程等;

2、授权与分权情况;

3、经济活动运行的报告、统计情况;

4、复核情况;

5、业务检查与监督情况;

6、非相容岗位的分离设置情况

7、关键过程或环节的控制情况。

四、内部信息识别与管理

1、内部控制信息体系的建立与保持情况;

2、内部控制信息的识别、处理、沟通与反馈;

3、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

4、内部控制记录的管理,特别是关键内部控制记录的管理。

五、内部控制监督、评审、纠偏与改进情况

1、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情况;

2、内部控制体系的评审情况;

3、自身效能监察情况;

4、对违规、违纪等偏离情况的整改处置、纠正与预防措施;

5、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改进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制度【第四篇】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制度为了自我完善内控体系,及时发现学校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学校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教学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以风险为导向的原则。评价工作应当以风险为导向,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学校内部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和重要流程环节。

(五)及时性原则。评价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当教学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重新评价。

2、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的内容

内部控制评价应紧紧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进行,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3、职责与权限

内控审计人员应具备与监督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学校行政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以及对校园内部控制的审计,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情况,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事宜的等。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控自查、测试和评价工作,对发现的设计和运行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计划,积极整改。配合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师开展学校层面的内控评价工作。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审计部门按照评价指引及本制度的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并汇总评价结果,在此基础上编报评价报告初稿。

(二)审计部门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复核,并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后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报学校学校行政审阅。

(三)学校学校行政召开会议,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学校行政决议。

(四)学校行政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按规定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制度【第五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X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促进学校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并有效实施,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学校对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并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内控评价工作由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负责组织。学校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初步评价。

第四条

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评价应当关注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覆盖学校及所属单位所有的经济活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任务。

(二)重要性。评价应当以风险为导向,突出重点,关注影响控制目标的高风险领域、重要业务部门、重大业务事项、关键控制环节和风险点。

(三)客观性。评价应当准确揭示学校主要经济活动、重大业务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与执行的有效性。

(四)适应性。评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学校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开展内部评价与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

其主要职责:

(一)审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计划、方案;

(二)组织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三)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

(四)其他与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定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制度;

(二)组织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三)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四)监督内部控制缺陷整改落实情况;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学校相关部门或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执行机构,在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的组织下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职责:

(一)根据监督评价工作方案和相关业务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自查、自评工作;

(二)根据业务内部控制自查结果梳理内部控制缺陷;

(三)参与学校内部控制评价缺陷的认定;

(四)针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制定整改计划;

(五)落实整改计划,并及时向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六)其他和本单位内部控制及其评价相关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内容

第八条

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评价时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分阶段进行。

第九条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侧重对单位控制环境的评价,应全面考虑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关注主要经济活动及其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重点内容包括:发展规划、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关键岗位与人员、会计与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内部管理情况。

第十条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侧重对单位经济活动业务层面控制的评价。

重点内容包括: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财政专项项目管理、经济活动信息化管理、其他附属单位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情况。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监督程序及方法

第十一条 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阶段,报告反馈和跟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 制定评价监督工作方案。

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分析学校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确定评价方法,拟定评价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评价监督工作方案应当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相关内容。评价工作方案既可以全面评价为主,也可以根据需要采用重点评价。

2. 组成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

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具体工作。

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成员由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工作人员组成,组成人员应具备独立性、相关业务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注重吸收熟悉学校内部相关部门情况、参与日常监控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控评价工作应当实行回避。

学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初步评价。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在中介机构初步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学校自身特点进行最终评价。内部控制评价初步工作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实施阶段

1. 了解被评价单位(业务)基本情况。充分沟通相关文化和发展战略、组织架构及职责、领导层成员构成及分工等基本情况。

2. 确定检查评价范围和重点。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根据掌握的情况进

一步确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和抽样数量,并结合评价人员的专业背景进行合理分工。

3. 开展现场检查测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人员分工,综合运用各种评价方法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现场检查测试,按要求填写工作底稿、记录相关测试结果,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

(三)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阶段

1. 实施阶段结束后,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就发现的相关问题编写单独的评价工作底稿,并进行交叉复核签字,由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字确认后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被评价单位在规定时间(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超过时间不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2. 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组长在相关评价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编写评价报告初稿,提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出具正式评价报告。

(四)报告反馈和跟踪阶段

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报告提交领导小组组长,并报送相关业务管理部门。

对于内部控制评价中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要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对因内部控制缺陷给学校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学校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在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个别访谈、实地观察、证据检查、重新执行、穿行测试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材料。

第十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评价标准、评价和测试方法、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

第十四条

内部控制评价完成后,应将被评价单位的评价资料整理后,并按顺序装订归档。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证明材料等应当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第四章

评价结果及其应用

第十五条

内部控制评价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干部考核体系,将评价结果与考核挂钩。

第十六条

对外部监督部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风险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相关单位要积极进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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