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手机管理 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建议【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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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手机管理规定【第一篇】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如下

第三条 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 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2. 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的薪金,应从薪金中扣除当日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该月薪金;

3. 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 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 支付方法

1. 薪金支付通常以汇入事先告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但在特殊情况时可,由人事部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

2. 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 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 个人薪金所得税;

2. 劳动保险费;

3. 工会协议的事项;

4. 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 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 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8日开始到次月17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可提前发放;

2. 采用日薪制及计时制的薪金计算期间,则以制订的工作天数作为计算基准;薪金支付日应与月薪制相同,于当月月底发放;

3. 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 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第八条 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 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 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 = 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 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 凡具有调薪资格者,应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送人事部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据个人考绩给予定期的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2. 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 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 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 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三)奖金

第十条 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 定期奖金的计算期间每年分两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员工;

2. 定期奖金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限等构成;

3. 基准奖金的级别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资及责任津贴为基础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 基准奖金的支付率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的衡量而决定;

5. 级别加算及支付率的规定;

6. 出勤比率的计算根据下列公式:

出勤率:1-[(×请假日数+×带薪休假的调换天数)+(×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

7.连续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满 每年加发300元;

5年~20xx年未满 每年加发350元;

20xx年~20xx年未满 每年加发400元;

20xx年以上 每年加发450元;

8.结算奖金是依据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规则,以前年度进入公司且于奖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为支付对象。

(四)临时津贴

第十一条 临时津贴支付的对象及支付额

凡具有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支付临时津贴:

1. 因公务而受伤须长期休假者,可支领平均薪金3个月;但已申请劳保灾害补助及团体意外险补助时,须从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额;

2. 其他经由公司认为有必要者。

(五)特别事项

第十二条 特殊职务津贴

凡从事特殊职务的员工,可依下列规定支付津贴:

1. 特殊职务的资格:

(1)酒店服务人员;

(2)兼职性质的员工;

(3)洗碗工、清洁工。

2. 以上津贴,凡适用于公司的薪金规定者例外;

3. 奖金可视其绩效不定时发放;

4. 不支付奖金时,可采用不同的奖励方式。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章自××年×月×日起实施。

学校手机管理规定【第二篇】

一、 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校园文化管理环境,学校特设立手机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成员:

二、 措施如下:

1、 首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 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节课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3、 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 做好每天的统计通报工作。

5、 做好没收学生手机的保管工作。

6、 做好学生家长承诺书存档工作。

7、 非住校生学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进一查制度。

三、 处理方案

1、 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此手机由学生第一监护人来学校领取。领取时家长应给学校写一份承诺书。否则,任何人不允许领取。

2、 凡是X月X 日上午X点之前没有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学校查处一例,没收一例。该手机必须等到该生毕业后由该生第一监护人方可领取。

3、 凡是家长给学校写过承诺书的,再次发现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没收。等到该生毕业后方可领取。

四、 相关考核

1、 凡是学生上课期间玩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科任教师2元。

2、 不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带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班主任2元。

3、 凡是学生举报一例者,经查属实,给举报者班级加20分。

4、 凡发现为学生使用手机提供便利者,一律通报批评并扣该班级20分。

5、 后勤工作人员,凡发现学生在生活区带手机,特别是接打手机者,一律给予没收,并交到学校且给予该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员发现不给予处理者,一次扣相关后勤工作人员2元。

6、 寝室内应加大安全检查次数,发现刀具、火机、课外书籍,一律没收,并交到学校。凡学校检查时安全检查落实不到位者,每次扣相关人员2元。

X学校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四日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第三篇】

1、河南宏力学校高中部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委、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学校手机管理规定【第四篇】

一、为什么考勤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及员工都必须给予重视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长统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事先请假,遇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假后必须补写假条。

2、职工请假期限3天由店长审批,4天以上(含4天) 由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三、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天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病历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考勤人员范围

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发放工资、奖金的所有人员实行考勤(总经理、店长、采购人员免于考勤)

五、签卡

1、上下班必须签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2、凡无假条又未签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3、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工资。

六、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处。

2、上班时间离岗15分钟以上未说明去向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签卡后一律不得外出办理私事,外出必须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5、员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3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予以除名。

学校手机管理规定【第五篇】

第一条 为保证新员工顺利度过试用期,进入相应工作岗位,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企业为之缴纳三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 员工试用期的薪酬与福利待遇如下:

(1)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

(2)工作满1个月后享有住房补助,300元/月

第四条 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内容安排:

(1)入职后2周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入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企业的概况、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层人员,企业的经营方针、目标和企业精神,企业的规章制度、品质管理和信息管理内容。培训的方式以人力资源部及相关专业人员宣讲为主。

(2)入职人员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安排上岗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岗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岗位职责、人员配置及设备、设施分布等)、岗位工作操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相关管理知识和服务意识,特殊情况的处理程序等。

第五条 考核方面:

(1)入职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考核。考试的范围为入职培训内容,考试的方式为闭卷,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仍不合格者,企业将不予录用。

(2)岗前培训结束后,用人部门组织相关考核。考核的范围为岗前培训内容,考试方式采用闭卷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仍不合格者,将不得上岗。

第六条 员工转正工作流程:

(1)每月1日,人力资源部提供转正名单给相关人员及其部门经理。

(2)被考核人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表》并自评,填完后交给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表现填写评语和考核结果,并同时填写《员工人事变动表》,在每月8日前交给人力资源部。

(3)每月18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领导意见,给被考核人出具《转正通知单》,同时在全厂范围内通告。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具体操作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对于需修改的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修改,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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