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七项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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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七项制度【第一篇】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七项制度【第二篇】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工信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2、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领导机构

成立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领导小组,由主任柯希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科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考核和资料收集等日常性工作。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包抓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则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构,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及恒口示范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20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

3、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统征中心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支部各成员发现有下列情况之的,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数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暑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9、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0、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1、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坏党和国家形象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意识形态工作七项制度【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市委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扎实推进政协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1.市政协党组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委专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市政协机关党组每年12月15日前向政协党组专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2.市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汇报。

3.市政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3月30日、5月30日、9月30日、12月15日前形成并研究分析研判报告。市政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个人每半年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书面材料,5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汇报分管委室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及时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

4.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书记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书记抓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情况时,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机关各党支部,每年12月1日前向机关党委书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二、意识形态工作提示提醒制度

1.及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的工作。

2.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避免问题扩大化。

3.强化日常教育和管控。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政协实际和工作特点适时开展培训。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警示提醒等工作,全面保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制度

1.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加强对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委员空中讲堂”等媒体平台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防敌对势力网络意识形态渗透。

2.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对各类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等重点阵地的管控,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四、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

每年12月10日前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由机关党委牵头,会同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对机关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查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报告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果向政协党组报告。

  五、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1.每年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各专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和政协机关“比学习、比贡献”竞赛活动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价。

2.机关党委负责做好接受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组织的专题考核督查工作,按照当年的考核督查要求认真准备文档资料、工作汇报等。

3.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出现《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第24项所列10种情形,造成较大影响的,予以追究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七项制度【第四篇】

为进一步强化镇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思想新闻宣传工作主导权,充分发挥思想宣传工作对内凝动力,对外树形象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统一广大干群思想,为我镇打造国内外知名休闲养生小镇凝聚出强大合力、营造好优良舆论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镇思想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建设

为强力推动全镇思想新闻宣传工作高效运转,高位推进,确保新闻质量和效益,特成立镇思想新闻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微信公众号运营工作由思想宣传报道小组成员负责,采取轮班制度,四人一组,一组轮值一个月,负责当月微信公众号稿件采编和工作,确保公众号每周至少更新一期,每期更新必须有1篇以上原创文章。

二、加大奖惩力度

对镇镇干部职工刊登在中央、省、市、县报刊、网站以及县级各业务部门创办刊物等新闻媒体,正面反映我镇各项工作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我镇改革发展新成绩、新作法、新经验和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等各类稿件均给予一定绩效奖励。其中,报道小组成员每月必须撰写1篇稿件,全年撰稿任务12篇,上稿不少于5篇,完成上稿任务后按标准进行奖励。奖励稿件包括工作动态、消息、评论、综合新闻、通讯、图片新闻、调研文章等稿件,不包括诗歌、散文、杂文、游记等作品。

三、奖惩标准

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对报道小组成员进行专项考核,未完成年度撰稿任务的,每少1篇在绩效考核分中扣除1分,未完成上稿任务的,每少1篇在绩效考核分中扣除2分。未达成更新任务的,每少更新一期在当值的全组成员绩效考核分中扣除1分。

在完成撰稿上稿任务后(非报道小组成员上稿即奖),撰写稿件被氧生微信公众号采用的每篇奖励1分;被县级报刊、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2分。被市级报刊、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3分,1500字以上稿件在此基础上再加2分。被省级报刊、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6分,1500字以上稿件在此基础上再加4分。被部级报刊、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10分,1500字以上稿件在此基础上再加10分。图片及百字新闻以下,折半计算奖励。

四、稿件统计

1、在统计稿件篇数时,以单人单篇为单位,二人或二人以上合作的作品,均按1篇计数,奖励平均分配。

2、有新闻价值的内容,由报道组组长向上级媒体推介用稿,经刊登采用后进行奖励,同篇稿件在不同级别媒体采用,以最高媒体为准奖励,不重复计算。

3、由上级媒体记者采写、发表关于我镇的新闻报道,不管是整篇还是篇内内容,只能计抵任务,不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1.报道组成员必须加强各种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好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撰写的新闻稿件不能违背政策、法规内容。所写稿件必须真实,严禁上报虚假新闻。所写稿件需分管领导审核后投稿,涉及全局性重大事件或向市级以上媒体投稿的稿件需主要领导审核后,再向有关媒体邮箱投稿。

2.实行稿件定期申报通报制度,稿件发表或播出由本人按季度汇总报至党建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

3.报道组成员应自我加压,多上稿、上好稿,要及时掌握了解各部门的重点和亮点工作,准确及时地宣传相关内容。

4.镇机关各办应主动深入挂点村(居)和镇直单位搞好信息调研与收集,深入挖掘在工作、生活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好做法、好经验或好人好事,彰显特色亮点。

5、此方案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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