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工作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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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工作制度1

2007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以平安建设统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局,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遏制和减少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整体工作绩效上实现“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继续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县,建设平安桐柏,努力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三、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建设。要继续完善和不断深化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定期排查、信息报告、受理、分流、处理、督办、答复、考核、奖惩以及归口调处、领导包案等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努力实现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并以在村(社区)成立综治服务站的形式逐步向基层延伸。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重点抓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矛盾纠纷调处的能力。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贯彻《条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秩序,维护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分析研究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对大规模、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努力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极少数人采取极端手段报复社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化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完善命案侦破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实现社区可防性案件大幅度下降。重点治理机动车违法违章上牌照问题,从源头上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排查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开展治理整顿,限期改变面貌。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斗争,扫除社会丑恶现象。预防和打击组织的破坏活动和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严防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严密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版权所有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2

上半年以来,我局综合治理工作开局良好,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镇溪办事处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本局的稳定为根本,按照“巩固、完善、规范、提高”的要求,不断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深入发展,确保了政治、治安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现将我局上半年度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健全机制确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在工作中,我局以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争先进位为动力、以一票否决为保证,始终把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摆在中心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明确规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将综合治理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综合治理工作的“四落实”(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并将综治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详尽分解,进一步细化到每个环节,真正实现了中心工作不忘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中心,形成了整体上全面推进的发展态势。根据实际,我们建立和充实了“安全生产”、“三防”及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工作、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积极开展创建综合治理合格单位活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从领导拓展到各科室所,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责任状,在我局上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干部职工在分工范围内相应负责的责任体系,责任状签订率达到了100%;日常管理做到每月一检查、每季一例会研究和部署综合治理安全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整改,同时加大了综合治理检查力度,严格检查,奖惩兑现,切实做到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有效地促进了综治工作的开展,有力地维护了本局的稳定。二、宣传教育强化培训确保队伍素质全面提高,我们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法》、《质量法》、《劳动法》、《消防法》、《保密法》、等与质量技术监督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各类岗位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管理素质,加强对综治工作的深刻理解,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我局工作和生活秩序的良好氛围。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观,坚决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坚决严厉打击黄、赌、毒的各类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四五”普法,全面推动综治工作的进程。为了能牢固竖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观念,不断强化检验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力,我局定期组织检验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岗位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知识、操作规范、安全手册,加大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培训和考核,把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作为提高设备管理水平面的治本工程来抓。3月4日,我们请来消防队的教官进行了现场的维护、检测、安装、调试的培训,使干部职工熟练掌握了消防设备运行维护、维修、安全、消防等知识和各种防范手段,建设了一支观念鲜明、工作高效、服务到位的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才保障。三、落实责任防患未然确保综治效果明显增加,在综治工作中,我们始终抓住“创造平安吉首”这个载体,把住各个环节,坚持多管齐下,切实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是工作的前提,制度落实是工作的保证,局领导经常指导督促各科室所做好综治工作,大小会议上必讲安全成为惯例,启发大家警钟长鸣。并落实好无人值守机房的定期巡检工作,加强局院内家属住户的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将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科室所人员平时根据各自的要害岗位,严格落实安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防火、防盗、防抢劫等方面严格制度,一丝不苟,加强对财务室、微机室、现金票证、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卫管理,认真做好内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四防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保密措施,并及时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方位、经常性的综治安全检查,切实消除“三违”现象,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了最基层,做到了每一个人身上。“无事常如有事时,提防才可以意外之变;有事如无事时,镇定方可消局中之危,“以“积极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确保恢复”为原则,我们制定了各项应急处理预案,积极实行岗位练兵,今年3月、4月我们分别组织对四个所进行了系统抓罪犯应急演练工作,提高了防范应急处理能力,促进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们组织学习了《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各科室所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日常的消防检查和防范,确保局院内的消防设施随时保持完好状态,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去年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器材使用、火灾逃生、扑救火灾常识的培训,并按事先制定的方案进行了演练,使员工对应急疏散的程序、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技能有了进一步的实际体验和提高,在今后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做到从容应对、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正确的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基层基础。为确保综合治理安全。我们还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从完善各项制度到抓各项制度落实上,做到了既细又严,疏而不漏,确保了我局今年的综合治理安全,我们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将“创建平安吉首安”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大大地提升了综治的效果。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跃上新台阶,我们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镇溪办事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综治工作精神,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这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探索、分析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质量安全第一原则,突出“预防为主、防重于治、防治结合”的指导思想,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监督服务水平,突破工作上的瓶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使我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为平安吉首的健康发展、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3

二、把综合治理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各部门要按照“制度立行、从严治行”的要求,根据部门业务工作的发展变化,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和业务操作风险,修订完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有效解决业务创新产生的制度缺失问题。进一步健全部门内部自我约束、部门之间相互制约、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有效控制的机制,使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项工作、每道程序都置于严格的规范之下,为有效监督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行为提供制度保证,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意识,切实抓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要充分发挥综治、纪检、人事、内审等部门的作用,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的原则。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4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年初专门制定了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做到工作有计划、早部署。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年初调整充实综治(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抓”工作机制,从组织上保证了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将综治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并将“综治”工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建立健全综治工作研究制度,召开单位稳定分析会,加强综治工作的协调配合,对环保工作的不安定因素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五是通过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干部职工。局把综治工作摆上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一是根据州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

二、加强教育、深入宣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治意识。

局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主要做法:一是采取专栏以及集中学习的方式,今年。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及县综治委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工作重点。二是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认真宣传贯彻外事、招商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大家对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防患意识。三是加强普法教育,坚持依法行政,继续抓好相关杂志、报刊的征订工作,教育干部职工要带头学法、知法、用法,注意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

三、严格内部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5

[论文摘要]实行综合治税旨就在于发动社会力量对偷逃税收、暴力抗税等涉税犯罪现象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治理和打击,优化治税环境,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对所有税源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监控。

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潜力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税收征管新问题、新矛盾越来越突出,征管的难度越来越大,要从根本上堵塞零散税收的漏洞,仅仅依靠地税部门的力量已难以解决。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控制税源、掌握税基,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以及税务部门征管手段落后问题,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的转变。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具有明显的实践有效性:一是税源控管显著加强;二是治税环境显著改善;三是税收增幅显著提高。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具有很大的内在潜力:一是税种覆盖的延伸潜力;二是行业领域的拓展潜力;三是大征管体制的管理潜力。面对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税源呈现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的趋势,税源控管难度也不断增加,造成了相当数额的税收流失。挖掘税务系统与社会各界的管理潜力,加强有效税源控管,摸清税源底数和税基,只有依靠部门有机配合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尽最大可能地消除盲区、突破,才能有效地控管税源、堵漏增收。

二、构建三个体系,夯实综合治税工作协作基础

1.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组织领导体系。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仅靠地税部门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实现的。各级政府部门要逐步完善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部门综合治税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部门配合协作形式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受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地税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协议书,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立体网络,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

2.构建内部管理体系。一是要构建信息采集人员管理体系。重点是抓好信息采集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定期汇报交流制度,促使信息采集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实行严格的检查考核,落实奖励政策,充分调动采集涉税信息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要构建内部组织结构体系。重点是根据社会综合治税的进展情况,建立各级地税机关的社会综合治税专门机构,做到有专人领导、专人负责,重点做好信息采集人员的管理。三是要构建职能科室配合体系。注重加强与机关内部各科室的联系、衔接,做到社会综合治税业务流程、日常管理与相关业务科室的业务职能相结合,真正使这项工作变成全系统的一项共同任务。

3.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行社会综合治税,长远的发展方向是依托信息技术,将涉税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征收反馈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初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使之成为涉税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

三、健全四个机制,强化综合治税工作的保障功能

1.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健全联席制度,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综合治税进展情况,积极开辟与各主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渠道。进一步落实部门配合制度,明确落实工作职责,做好

地方税收控管工作。完善涉税处理跟踪制度,地税部门要对有关部门、单位的涉税信息交流情况做好研究分析、统计通报和汇总评价,以增强部门对社会综合治税的关切度。

2.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要发挥社会综合治税网络的作用,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尽快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突出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征收反馈等三个重点环节,尽快形成完整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工作链条,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处理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构建综合治税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信息效用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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